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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本文分几种情形讨论了债权转让纠纷案件的诉讼管辖:第一,债权转让协议有约定,该约定对协议当事人有约束力;第二,债权转让协议未约定,原合同有约定,该约定继续有效,对三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第三,债权转让协议和原合同均未约定,根据被告住所地和原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但是,当原、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均不一致时,只能根据被告(债务人)住所地确定管辖。  相似文献   

2.
本文分几种情形讨论了债权转让纠纷案件的诉讼管辖第一,债权转让协议有约定,该约定对协议当事人有约束力;第二,债权转让协议未约定,原合同有约定,该约定继续有效,对三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第三,债权转让协议和原合同均未约定,根据被告住所地和原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但是,当原、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均不一致时,只能根据被告(债务人)住所地确定管辖.  相似文献   

3.
在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及国际保理业务中,债权转让有实体和程序方面的限制条件,排除这些条件,债权转让始生效力,而债权转让通知的法律效力较好地平衡了转让的内部和外部效力,兼顾了转让人与债务人的利益.我国宜在立法和实践中借鉴他国做法,进一步缩小对债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尤其在资产证券化等一揽子转让中,宜简化公示模式,以更好地促进债权流通.  相似文献   

4.
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让与通知是债权让与制度的核心。但关于让与通知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不同的认识和适用。笔者通过本文让与通知加以剖析,对我国的债权转让制度提出自己的浅薄认识,以期在司法实践中使债权转让制度能够更合理地实施,发挥其真正的价值。  相似文献   

5.
债权让与是债权变动,是事实行为。原则上不应承认将来的债权作为让与合同的标的物。受让人明知或有重大过失地不知有禁止债权让与的约定时,债务人有拒绝向受让人为清偿的权利;但对于金钱债权,即使受让人知晓之,债务人也无权拒绝受让人的清偿请求。应对倒签债权让与合同的签署日期、把后顺序的受让人当作第一受让人通知给债务人之类的案型,一方面,坚持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应设但书——未经公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债权连环让与的情况下,可例外地、宽松地对待合同的相对性,在一定条件下,可允许受让人二越过受让人一径直请求让与人(债权人)承担债权的瑕疵担保责任,突破合同的相对性。  相似文献   

6.
论电子债权     
电子债权是指由银行发出的,在电子债权管理机关登记的,以数据电文形式的存在金钱债权.电子债权是一种记名债权,性质上属于普通债权,而非证券债权.电子债权由电子债权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由银行发行.确立电子债权制度的目的在于促进电子债权的转让,并通过转让促进企业融资的顺利进行.在我国建设电子债权市场有促进企业间结算手段的电子化、促进债权流通解决企业融资问题以及促进电子商务的深化和发展等重大社会意义.  相似文献   

7.
在当今社会,著作权与物权的区分并不十分的显著,传统民法在物权变动方面的理论完全可以运用于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转让中的物权合意乃是客观的存在,著作权转让具有独立性和无因性。我国著作权转让变动模式应当采用“形式主义”模式,著作权变动之公示效力应适用“登记生效要件主义”的模式。  相似文献   

8.
请求权、债权、债权请求权关系的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邢宝头 《理论界》2008,(12):83-85
请求权概念自产生以来,关于请求权与债权关系的探讨就从未间断。从请求权和债权的本原意义出发,理清请求权与债权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准确地对债权请求权进行定位。债权是救济性的请求权,而债权也可以成为债权请求权的基础权利。  相似文献   

9.
论营业转让与商号转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营业转让是指对所经营的事业的转让,它既包括营业组织的转让,又包括营业财产的转让,它是以在特定营业目的下组织化的财产为标的的转让;商号作为一项财产亦可以转让.每个商事企业必须且只有一个不与其他企业相同的商号,这样才能与其他企业相区别,因此,商号应当同营业同时转让,或者在营业终止时转让,商号转让以后,转让人不再享有商号权,受让人独占该商号.  相似文献   

10.
我国《合同法》关于债权让与仅规定通知债务人为对其生效要件,没有规定债权的二重让与,对于第三人保护不力。根据我国民法法理,债权让与的法律性质应为事实行为。可对我国债权的二重让与制度作如下构建:增加债权的表见让与规定;以通知作为对善意第三人的生效要件,但对善意第三人的范围应移植美国判例法规定进行限定;对债权让与合同规定公证规则,作为优先取得有效债权之根据。  相似文献   

11.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建立,个人独资企业数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激增,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转让也越来越频繁.随之而来的是营业特让前债权及债务关系应如何处理,转让人在营业转让后能否再从事相同营业问题,这些问题我国现行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并未对此作出相应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前的债务应由受让人承担,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前的债权原则上应由当事人约定,未约定的应归属于转让人.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后转让人的竞业问题应由当事人约定,未约定的不换应受竞业禁止约束.  相似文献   

12.
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财产的流转利用已成为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要素。财产的流转依赖于债的关系;财产的保护,依赖于债权法的制度。本文阐释了债及债权法的概念和特征,分析了债权法的产生方式和表现形式,阐述了当今世界债权法的发展趋势。对债权法的探索和研究,旨在加深对债权法的认识和理解,为推动债权法的前进和发展做好准备。  相似文献   

13.
物权与债权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物权与债权是民法财产权体系的两大财产权。本文对物权与债权的区别作了新的归纳和阐述,对物权与债权的联系、交错与融合提出不少新的见解。由于民法中的两大财产法———物权法与债法是围绕物权与债权这两个核心概念而展开其制度性规范的,因此对物权与债权的这种比较研究将有助于我们认识物权法、债法这两大财产法各自的本质特征、价值取向以及它们相互间的分工合作关系。  相似文献   

14.
刘奇林 《理论界》2006,(12):103-104
自然债权又称不完全债权,是指不具有法律债权的全部权能的债权,它是欠缺法律债权效力之一而产生的。自然债权本来是脱离法律之外的债权,法律不对之加以规制。但是,基于公平、秩序等方面的考虑,许多国家还是对之给予适当的保护。  相似文献   

15.
李莉莎 《兰州学刊》2005,(5):204-206
当第三人介入债权让与中时,债权让与的法律关系进一步复杂化.对第三人利益加以保护,是促进债权财产化和增强其让与性的当然内容.本文引用各国的学说和立法例,着重分析了债权的连续让与和重复让与中所涉及的第三人利益保护问题,并对我国相关立法进行评析.  相似文献   

16.
第三人侵害债权是当今理论界争论的热点问题,本文以此为中心分析了其存在的理论基础,指出了债权具有不可侵性,并对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构成要件作了分析,并以此指出,我国应该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  相似文献   

17.
债权凭证制度是司法改革进程中提出的、正处在实验阶段的一种民事执行制度 ,它对提高当事人的市场风险意识 ,实现对强制执行未果或未全额执行的程序救济具有积极作用。但若在执行中导入该制度 ,作为前提性准备 ,理论界和实务界还必须认识到债权凭证仅仅是执行证明书 ,它不能直接作为执行根据。同时设立该制度的目的不是功利性的使法院从“执行难”中脱困并因此加重当事人的义务 ,而只能是更周全地保障当事人的法定权利转化为现实权利。  相似文献   

18.
虽然债权转股权是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化解银行风险的新思路,但是债权转股权本身还存在着许多机制缺陷.为了保证"债转股”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必要从法律角度对债权转股权进行全面考察,以期有助于债权转股权机制的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19.
矿业权转让须经行政审批,有必要界定其私法效力。制定法和审判实践分别评价行政审批的物权和债权效力,其理论基础在于物权与债权区分原则。该原则以是否具有支配力为标准区分物权与债权。物权基于其支配力成为支配权,具有绝对性,因此产生公示的必要,物权公示以权利状态为对象,发挥设权、推定和公信的效力;债权不具有支配力成为请求权,具有相对性,没有公示的必要,债权在成立后即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矿业权转让行政审批与物权公示不必进行程序上的分割,而应进行效力上的划分,其债权效力体现为,当事人以报批和协助报批为矿业权转让合同的核心义务,当事人对矿业权转让申请未获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物权效力体现为,当事人申请获批即完成物权公示,矿业权未经公示,确定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  相似文献   

20.
物权与债权是民法财产体系中的两大财产权。在我国物权法制定的过程中,首要解决的是物权与债权的区分问题,这不仅关系到民法典日后物权编的修订,更多的是关系到物权法体系的构建。物权与债权相伴而存,虽有紧密的联系,但在性质、客体、内容、设定、期限上又体现出来及其差异化的特点。本文重点对这两类权利进行比较以及讨论物权债权化或债权物权化之优化的问题。物权与债权的区分与融合,有助于我们正确对两者进行类型化整理,有助于立法的完善和民法学研究中复杂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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