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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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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涉外民事公证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权利义务诸因素中有一个或有一个以上具有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 中国涉外民事公证有四种情况: ▲主体具有涉外因素。即当事人中一方或双方为外国自然人或法人,也可以是华侨、侨眷、中国血统的外籍人及港澳同胞,以及准备出国留学、探亲、访问、定居、劳务、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中国公民。  相似文献   

2.
船舶碰撞引起的海损事故纠纷是船舶在海上民事纠纷中最重要的类型.涉外船舶碰撞民事司法管辖权立法具有复杂性、国家主权性和差异性的特点,加强涉外船舶碰撞民事司法管辖权立法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涉外船舶碰撞民事司法管辖权立法存在船舶碰撞概念不清、连接点建立不当、《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船舶碰撞民事司法管辖权的立法不健全等问题.完善我国涉外船舶碰撞民事司法管辖权立法应当在“主权维护与风险共担平衡”的总体思路之下,统一船舶碰撞概念、优化连接点建立、重视涉外民事管辖立法、健全我国涉外船舶碰撞民事司法管辖权的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3.
涉外继承协议管辖是意思自治原则向欧盟涉外家事管辖权领域渗透的典型范例。欧盟不仅彻底打破了涉外继承纠纷管辖性质的专属性,而且逐步颠覆了涉外家事诉讼不得援引涉外协议管辖制度之传统立场。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和促进人的跨国自由流动,《罗马条例Ⅳ》不仅在第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明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而且在第9条引入涉外继承默示协议管辖。欧盟同一制继承理念意味着不动产和动产在内的整体继承事项均属于涉外协议管辖的客体,以避免继承的碎片化。欧盟涉外继承协议管辖的条件不同于其他涉外家事协议管辖条件,体现了基于法律选择而选择法院的特征。涉外继承主要涉及私人权利,与国家重大政治、经济利益和公共秩序等联系较弱。目前,我国已允许家事财产争议适用协议管辖,继承诉讼同样涉及家庭财产的处理与分割,所以,将涉外协议管辖制度引入我国涉外继承管辖权领域并无不可。  相似文献   

4.
所谓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是指一国法院对某一具体涉外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权力。确定一国法院的管辖权,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确定管辖仅是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前提条件。一个国家的法院在受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最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只有确定了对该案的管辖权,才能受理该案,通过诉讼程序,具体地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解决涉外民事纠纷。其次,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结果,由于各国法律规定的不同,不同国家的法院受理会援引不同的冲突规范,适用不同国家  相似文献   

5.
2005年6月通过的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是国际社会在跨国民商事管辖权领域取得的新突破。《公约》的诞生不仅实现了国际范围内建立跨国民商事管辖权统一规则的目标,而且标志着跨国民商事管辖权的价值取向已逐步趋于交易的安全和当事人利益的保护,而这也必将为中国的涉外民商事管辖权制度带来新的启示。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涉外民商事管辖权及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涉外民商事纠纷一旦诉诸法院,面临的首要解决的是管辖问题。涉外民商事管辖权具有强制性、涉外性、广义性等特征,确定一国法院的管辖权,在涉外民事讼诉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有关解决涉外民商事管辖权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存在许多不足和弊端,应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来完善涉外民商事管辖权立法。  相似文献   

7.
沿海国行使专属经济区刑事管辖权是维护国家主权的体现,但在行使权利过程中却遇到一些困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虽然规定了沿海国在某些事项上具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但未直接规定沿海国的刑事管辖权,留下了剩余权利,剩余权利能否以及如何行使问题在学界是有争论的。沿海国行使专属经济区刑事管辖权过程中会产生与其他国家的刑事管辖权争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仅在第97条规定船舶碰撞事项的刑事管辖权归属于船旗国或船员所属国,但对于其他事项的刑事管辖权归属未明确规定,而且适用传统管辖权规则时会有“失灵”的情况。因此,纾解沿海国行使专属经济区刑事管辖权的困境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解决上述问题需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要回归公平原则,在此基础上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进行合理解释,以弥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局限性;二是需借鉴“专属管辖说”以补强传统管辖权理论,为沿海国行使专属经济区刑事管辖权构建更为多元合理的管辖权模式。  相似文献   

8.
一、管辖权的重要性及确定管辖权的一般原则国际私法上的管辖权,亦称审判权(jurisdiction),是指一个国家的法院对某类涉外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权力。国际私法上的管辖权,在国际民事诉讼中,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它不仅是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前提,而且也往往是决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关键所在。因为只有肯定了一国法院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具有管辖权,该国法院才有权受理这一案件,才会产生诉讼上的其他问题,如对国外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委托外国法院代为搜集证据,以及法院判决在外国的执行等问题。反之,如果一国法院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本没有管辖权,它就无权受理该案件,其他问题也无从发生,一旦受理,也会成为不适当管辖,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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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通过的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是国际社会在跨国民商事管辖权领域取得的新突破。《公约》的诞生不仅实现了国际范围内建立跨国民商事管辖权统一规则的目标,而且标志着跨国民商事管辖权的价值取向已逐步趋于交易的安全和当事人利益的保护,而这也必将为中国的涉外民商事管辖权制度带来新的启示。  相似文献   

10.
欧盟《罗马条例Ⅲ》之颁布在欧洲引发热议,而在中国,目前仅有的研究偏重于该条例与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离婚冲突法条款本身异同的比较,忽视了两者殊异的立法形式、背景和用意.《罗马条例Ⅲ》作为冲突法规,其内容针对法律选择,但给予中国的启示却绝不止于法律适用本身.不可抛开国际管辖权规则而单独探讨冲突规则,《罗马条例Ⅲ》之出台正源于《布鲁塞尔条例Ⅱa》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的困惑.反观我国涉外离婚的管辖权规定,其发展落后于涉外离婚的冲突规则,使两者在司法中无法顺畅衔接,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11.
论涉外公证文书汉译英质量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国际交往中,涉外公证文书具有真实合法性,这与其翻译质量息息相关。对涉外公证文书的翻译,司法部门要求绝对忠实于原文,要直译而不能做解释性翻译;不但要文字准确严谨,而且文体程式上要庄重得体,地道规范。文章从涉外公证文书的证词和当事人证书证明两个方面分述了翻译及其质量的现状,梳理了翻译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2.
根据《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5条,如果公证机构在虚假公证的情形中未尽到审查、核实义务,其将负相应的补充责任。但是此规定在理论与实务上存在诸多争论问题,如对“相应的”作何理解,公证机构是否有追偿权,如何认定未尽审查、核实义务。针对这些问题,有必要从利益权衡的角度重新反思公证机构补充责任的内外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功利性利益权衡,在外部关系中应当以最大限度地填补受害人的损失为目标,公证机构起到损失分担的作用,其责任范围应是概括性的;通过道义性利益权衡,在内部关系中公证机构的责任大小要与其主观可非难性的程度相符,故公证机构应为中间责任人,公证机构责任的补充顺位乃是道义权衡的必然结果。据此,“相应的”内涵并非对公证机构补充责任的限额化,且认定公证机构是否尽到审查、核实义务时,应把握三项要点:公证书错误不等于公证机构有过错,审查模式决定公证机构应履行义务的边界,公证机构的合理保证责任。为实现内部关系的利益平衡,应当赋予公证机构追偿权。  相似文献   

13.
本文对国家税收管辖权的产生、确立,以及由于各国税收管辖权的冲突所产生的国际重复征税问题作了论述,并且着重论述了我国涉外税收法律制度中涉外税收管辖权的范围、对纳税人身份的确认和我国解决国际重复征税的措施。  相似文献   

14.
为了确保尊重儿童的基本权利和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2003年《布鲁塞尔条例Ⅱa》第15条对父母责任事项规定了不方便法院条款。欧盟不方便法院原则的特殊性包括:一是适用对象的特殊性,主要适用于涉外父母责任诉讼,并逐步延伸至涉外婚姻事项;二是考量因素之特殊性,将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置于主要的考量因素,而且排除对替代法院实体性规则和儿童之外其他人迁徙自由权的考量。欧盟家事诉讼中不方便法院原则的进步性在于以下三点:第一,赋予不方便法院原则保护儿童最大利益之人权保护功能;第二,体现了对相互信任原则的尊重;第三,呈现出谨慎适用的趋势以防止不方便法院原则的滥用。但也存在着管辖权移送范围、适用对象、儿童利益最大化的裁量等诸多局限性及适用困境。  相似文献   

15.
如何办好继承公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继承公证对稳定财产关系和家庭关系,妥善处理遗产继承事宜,保证《继承法》的贯彻实施,保护公民财产上的合法权益,预防继承纠纷,制止继承活动中的不法行为,减少诉讼,维护家庭和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继承公证对稳定财产关系和家庭关系,妥善处理遗产继承事宜,保证《继承法》的贯彻实施,保护公民财产上的合法权益,预防继承纠纷,制止继承活动中的不法行为,减少诉讼,维护家庭和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公证会计风险管理论岳方(会计系)一使用抽样检查方式,可能会形成检查的漏洞或真空,然而会计报表使用者却要求公证会计师对其验证后的会计报表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显然公证会计职业具有风险性,公证会计风险是指事故造成损失的不确定性。公证会计风险损失,是指公...  相似文献   

18.
刑事管辖权应当再划分出刑事立法管辖权和刑事司法管辖权。刑法空间效力范围是与刑事立法管辖权相同的概念,属于刑事管辖权的下位概念。目前我国论著中使用的刑事管辖权,有时实际指的是刑事立法管辖权(即刑法空间效力范围),有时实际指的是刑事司法管辖权。国际刑事管辖权是国际刑事立法规定的对国际犯罪的刑事立法管辖权。它是国内刑法确立对国际犯罪行使刑事管辖权的依据。  相似文献   

19.
涉外离婚关系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的特点,涉外离婚管辖权是解决涉外离婚冲突的首要确定的先决问题。文章针对我国涉外离婚管辖权的现状和法律规定缺陷与不足,提出些具体的立法和司法的建议,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进一步解决好中外离婚当事人法律冲突,最大限度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20.
国际科技合作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是一种涉外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存在着诉讼主体资格、诉讼管辖权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复杂问题。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不仅对国际科技合作具有预警和保护作用,对涉外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也具有指引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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