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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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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资源下乡成为普遍趋势,且项目资源下乡愈发趋于经营村庄。地方政府基于发展目标的政绩考核,将项目资源集中投放到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围绕乡村景观化打造的项目资源下乡由此呈现经营性转向。这种经营性转向形成项目资源下乡的经营逻辑,具体而言,地方政府通过资源的持续性输入打造亮点,借助行政力量对村级组织的替代主导村级发展,并利用招商引资对乡村景观进行资本公司化运作,从而实现对村庄的整体性经营。但其经营实践却带来项目资源的供需脱嵌,导致下乡资源被资本攫取,同时引发私人争利意识,造成村民脱域,瓦解村庄公共性,在此过程中村治主体的更替与村级组织的边缘化也不断弱化村级治理能力,导致村级治理脱嵌。从资源下乡视角观察,发现这一治理困境是由下乡资源内在发展导向的异化所致,项目资源下乡具有特定发展目标与发展要求,但其发展导向在地方政府的政绩竞争中被异化成为发展而发展的唯发展论倾向。基于此,项目资源下乡应立足村庄与村民本位,通过激活基层治理实现下乡资源的发展目标,以治理促发展,在实现乡村振兴的同时推动城乡有机融合与一体化发展。  相似文献   

2.
农民治理参与缺位是影响乡村振兴进程的重要障碍,解析农村治理中的农民参与不足对改善乡村治理和推动乡村振兴具有积极意义.以C市Y村公共池塘资源治理为例,基于"基层(乡镇)政府-农村-农民"整合分析框架解释农民公共事务治理中的"漠视"现象.结果表明:农民"漠视"本质是农民治理参与不足、意愿不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政府层面,基层政府治理悬浮、功能缺位,导致行政动员能力不足;农村层面,农村转型期空心化,治理机制(利益、情感和规则)不健全,导致治理能力不足;农民层面,农民进城、精英缺失,缺乏收益分配和利益关联机制,导致村民参与不足.破解该问题关键在于夯实基层政权建设、提升政府权威及其行政动员能力,健全乡村自治体系、提升自治能力,培育治村能人弥合治理结构洞、构建村民利益联结机制等.  相似文献   

3.
基层政府受政绩逻辑和土地财政制度影响,吸引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这为逐利的资本进入农村宅基地领域提供了空间。依据“地随房走”原则,资本通过占有房屋所有权的方式占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从而打破了现有宅基地制度中无偿性、公平性和身份性原则,导致农村宅基地资本化。同时资本以房屋所有权取代了村集体的宅基地使用分配权,以新的“国家—资本—村民”结构代替原有的“国家—村集体—村民”结构,结果分离了住房保障领域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导致农村宅基地的去福利化和国家治理的内卷化。  相似文献   

4.
精准扶贫的实践偏离与基层治理困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西南地区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精准扶贫实践为分析对象,考察了精准扶贫实践的偏离问题,并从基层治理的角度对偏离的原因进行了阐释。从精准识别来看,横截面识别、标准化、僵化的指标与村民生活的动态变化、村庄现实的不规则性以及村庄道义相偏离;而在精准扶贫的实施过程中,偏离主要表现为扶贫资源投入的内卷化和人力投入的内卷化。研究从基层治理的角度阐释了精准扶贫实践偏离的原因。在村庄层面,精准识别的“去政治化”,即未能形成对大多数村民的政治动员,是导致实践偏离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县、乡层面,精准扶贫实践中“行政吸纳政治”的逻辑也是实践偏离的影响因素,以专业化、标准化为特征的技术治理、将“树典型”作为目的而非手段、事本主义逻辑,都是构成精准扶贫内卷化的原因。  相似文献   

5.
从政府和集体的关系来看,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已经走过了三个阶段:从政府推动农民发展农业集体经济,到政府扶持村级集体发展工业集体经济,再到政府弱化了对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目前,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正处于政府和市场共同推动的新阶段。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那些缺乏自主发展能力又缺乏发展动力的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必然需要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有力推动。然而,近年来基层政府和村两委的社会治理职能同步强化,而其经济发展职能和发展权也已同步弱化。在此背景下,基层政府如何才能帮助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为乡村振兴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地处大城市郊区的P村的调研发现,在基层治理体系重构和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过程中,政府通过村级治理任务的安排和治理项目在村域的投放,能够有效地推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或许正在走出一条通过治理来实现发展的治理性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6.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从地方实践来看,保障粮食安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了多元导向思路,包括土地流转导向、基础设施建设导向和土地细碎化治理导向。基于对不同建设思路的比较,发现土地细碎化治理导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了较强的经营激励,是具有较强复制性和基层适应性的粮食安全保障路径。以土地细碎化治理为导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关键是构建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安徽省T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践表明,统分结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体制与行政赋能的村级民主治理机制有助于推动土地细碎化治理导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管理体制层面,统分结合体现为县级政府统筹与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以及县级主管部门赋权基层组织的“双业主”管理模式;在实践运作层面,村级民主治理机制呈现为全过程民主治理,包括社会动员、民主协商和权力社会化3个环节。土地细碎化治理导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保证粮食生产稳定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及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对于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粮食生产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基石,而与其相关的适度财政支持可以兼顾公共财政资金有效利用、国家安全战略实施。结合水稻在粮食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基于2006-2021年中国省际面板数据,采用固定效应模型、中介效应模型和空间杜宾模型,实证分析财政支持对水稻总产量的影响机制及其空间溢出效应。研究发现:财政支持能够促进水稻总产量增长,但这种增产效应存在时滞;财政支持对水稻增产的中介效应主要通过扩大区域水稻生产规模实现;财政支持的增产效应存在负向空间溢出效应,导致水稻生产在空间分布上呈集聚趋势。鉴于水稻生产的空间异质性,从是否为粮食主产区来看,财政支持的增产效应在粮食主产区更显著;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增产效应在东北地区更显著。因此,需要保持对粮食生产的财政支持力度,促进经营的规模化、效益化、可持续化的良性循环,防控财政支持政策的负向抑制作用,增量资金向包括东北地区的主产区倾斜。  相似文献   

8.
农业水权法律实践理论的经验基础局限于农地细碎化的稻作区,农业水权的集体配置模式在学界鲜有研究。北方旱作物农业经营历史悠久,得益于集体水权与水利治权的相互强化,村庄成为供给低廉、便捷水利公共物品的“乡村水利共同体”。村庄小水利的准市场化运作,导致农业水权逐渐私有化,生成水权垄断、水利治权缺失等法律实践困境。重塑村集体作为农业水权支配者的主体位置,需从多方面促进村集体水利治权的重新获得:以农田水利项目激活农业水权运作的村民小组制、确保村级组织对农业水权法律实践的协调管理能力、以农业用水公益基金促成制度化的农业水权合作以及以民主化村级治理方式强化农民参与水利公共品的管理。  相似文献   

9.
从治理生态学的角度来看,政府网络舆情治理方式与治理环境密切关联。人工智能时代泛起的政府网络舆情危机思潮,威胁着主流意识形态在社会公众群体中传导的效能和生态安全,也催生了智能时代政府舆情治理新范式。首先,本文从历史逻辑、现实逻辑和空间逻辑层面阐释人工智能的良性发展与政府舆情治理的共鸣;其次,以问题为导向论证传统政府舆情治理进程中存在着智能化技术观念"失准"、高效化制度建设"失衡"、约束化监管机制"失势"与系统化服务模式"失声"的病灶;最后,在解构问题的基础上探讨了人工智能时代政府舆情治理的发展路径,我们需要革新智能化的舆情治理理念、创设灵敏化的舆情治理制度体系、共建网络化的舆情治理监管体系、构筑共治化的网络舆情治理新范式。  相似文献   

10.
农村治理模式选择之殇——基于华北X村的个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改革开放之后,村民自治制度成为农村治理的基本政治制度。在国家自上而下将村民自治制度下沉到农村和农村自下而上去承接村民自治制度的互动过程中,村民自治出现了“惟村庄利益化”的现象。依据不同的视角可以将农村治理划分成不同的治理模式。以农村对国家供给项目资源的承接态度为标准,可以将农村治理化分为积极型、消极型和激进型治理模式。笔者考察了华北平原的X村在15年中经历了积极→消极→激进的治理模式的选择过程。得出以下结论:村民对农村治理模式选择是依据农村治理绩效的帕累托改进的标准,这种选择是一种理性选择,但往往会产生非正义的结果。将激进治理模式放在税费改革的时代背景之下,源自于农村获取治理资源的方式会发生由内部汲取到外部输入的根本转变。同时,地方政府在晋升锦标赛体制和政治维稳高压之下,也默许了激进型农村治理模式的存在。  相似文献   

11.
通过对L村精准扶贫实践的案例研究发现,由于贫困识别过程中村民争当贫困户、非均衡的项目实施及“任务式”扶贫产业开发,导致了农村精准扶贫的制度逆变及村民“气”的不断累积。在此背景下,基层政府通过博弈情景下的政策变通、村庄政治生活的选择性平衡及日常治理中的“做工作”等路径,建构了精准扶贫场域下村庄矛盾调处的策略性机制。由于治理主体之间连带性制衡关系的异化及治理结构与治理能力的非对称性,农村精准扶贫呈现非均衡性治理的悖论。在当前农村精准扶贫的政策实践过程中,需要建构“均衡性治理”的制度体系,推进贫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12.
城市空间的迅速扩张,让地处大城市边缘的传统村落被卷入城市后变成了"问题化"的"城中村"现象。从个案"城中村"改造更新的观察中发现,在处于强势位置的地方政府和弱势位置的村集体组织之间形成了一个争夺城市空间"正式权力正式行使"的场域,导致地方政府主导推进的"城中村"改造更新过程举步维艰。追求市场理性是村集体"正式权力正式行使"的经济动力,"法人共同体"是村集体"正式权力正式行使"的组织基础,地方政府的"公共物品"供给短缺是村集体"正式权力正式行使"的正当性,村民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是村集体"正式权力正式行使"的有利机会结构,"红头文件"是村集体"正式权力正式行使"的合法契约。概言之,村集体组织是一个理性的"法人共同体",村集体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关系从不平等的"单向依附型"变成了"双向交换型",地方政府直接用体制内的行政命令方式动员体制外基层社会组织来实现改造更新"城中村"的目标趋于"难产"。于是,尽管"正式权力正式行使"成为城市化过程中,村集体组织与地方政府诉求利益目标进行讨价还价的合法性策略,但村集体组织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村民利益代言人,而是一个有着自己独立利益目标的理性行动者,这才是"城中村"改造更新项目趋于"难产"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13.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结果之一是从城市空间向区域空间、城市竞争到区域合作转向的同城化模式的逐步形成。在资源分配、治理对象、治理功能等领域,行政区行政、法律支持孱弱、公民参与不足、区域协调弹性过大,凸显了其碎片化效应。本文运用协同理论,基于整体性治理逻辑,提出了建立跨区域治理的合作组织、形成区域政府合作的利益协调机制、强化协同治理的政府信任机制、拓宽有序的公民参与机制、完善复合型监管机制等同城化语境下区域政府合作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14.
针对行政村村民自治存在的现实困难,全国各地相继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探索,广东省云浮市与清远市的改革较为典型,两市均通过自治重心下移释放了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的活力,其创新思路及机制、实践特征及效能、改革局限及风险等值得进一步探讨。从当下的自治条件来看,新时代村民自治要实现“行政—自治”适度分离,加强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一级的村民理事会等社会组织建设,赋予村民充分的自治权;确保“政经分开”,理顺村民自治组织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开辟农村基层治理新局面;因地制宜设置参与有效的自治单元与供给有效的服务单元,最大限度释放治理效力。  相似文献   

15.
乡村振兴战略下的新乡贤治村: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和以精细化管理为方向的城市治理水平逐步提高,然而广大的乡村社会却面临着内生基础薄弱、主体流失严重以及治理环境多变等困境,“三农”问题在城乡分治的背景下愈发凸显,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出现的“新乡贤”治村逐渐成为弥补政府主体治理不足的有效方式。从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层面来看,新乡贤治村的合法性兼具了传统型、魅力型以及法理型三种权威类型,也能够在村庄的产业、乡风等诸多方面发挥积极的影响,其治村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共同回应了何以可能的问题,而当下何以可为的问题则是要理顺新乡贤治村与村民自治的关系、健全新乡贤治村的保障机制以及明晰新乡贤治村的发展走向。  相似文献   

16.
以现代互联网、通信技术为依托的技术治理方式向农村基层社会的引入推动了村庄治理体制改革,重塑了村级治理。作为一种技术治理体制,网格化管理和政府服务热线促使村委会组织深度嵌套在政府官僚科层体系,村级治理逻辑发生从自治向行政转变,村民自治被消解。虽然技术治理体制有利于强化国家对基层权力的监控能力,促使村干部的治理行为沿着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为基础的规范化方向发展,防止基层权力损害村民利益事件的发生,起到了规范村级治理的效果,但其同时也带来了政府责任无限化以及基层治理能力弱化的治理困境。在农村社会仍需要依靠村民自治方式进行治理的情况下,须对现代技术治理体制向农村的推广和运用有所警惕,防止出现村民自治体系的瓦解。  相似文献   

17.
在实地调查中发现,村民参与村治事务不足并同时存在积极与消极两种矛盾性的行动态度。分析认为,村民两种矛盾性的行动态度其实遵循统一的行动逻辑:利益最大化逻辑、合法性逻辑和道义性逻辑。这三种逻辑在历史和现实因素的作用下使得村民与村治组织之间形成了“强管理-弱互动”的关系结构。这种呈锁定状态的关系结构不利于农村治理制度的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以及村民对基层治理组织信任的维系,也导致村民在村治当中参与不足。为破解困境,需要从村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保障村民合法财产和相关利益,用发展的眼光持续推进农村治理改革。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地方性试点改革正在影响刑事诉讼立法。从积极层面分析,这种影响可以诱发刑事诉讼立法方式与技术的改变,从而提高立法的实效性。从消极层面来看,这种影响也可能导致刑事诉讼立法确立一些合理性并不充分的制度规则,并消解立法应有的审慎。为了消除刑事诉讼地方性试点改革对刑事诉讼立法的负面效应,未来应该增强试点改革操作的规范性,提高立法者甄别试点方案的能力,强化民主立法相关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19.
土地调整是中国农地制度的重要特征,虽然均田的益处得到了广泛认同,但是借助土地调整来保证农民获得土地的均等机会是合理和必要的。从合理性来看,土地调整体现了村民的集体成员权,在土地仍然承担社会保障功能的阶段,特别是在土地流转市场运转受限的情况下,农民在社会保障、资源配置与乡村治理方面仍对调整有较高的需求;从必要性来看,土地调整迎合了村民的“公平”观念,与村民自治制度相契合,并因正式法律的不完全以及替代性制度的运转受限获得了存在的空间;从总体来看,基本公平和成员权保障的土地调整已经不符合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未来要健全传统调整的替代性制度,削弱其社会基础,有条件地发挥调整产权整合优势,实现土地细碎化的治理。  相似文献   

20.
与以往所研究的“经营村庄”不同,“新经营村庄”以项目治理为导向,运用“经营”的行为逻辑。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中央逐步加强“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政策进程是项目进村的制度背景,中央财政的专项资金运作构成“新经营村庄”的体制性内涵。通过对村级组织经营行为的考察,从项目开源、优化配置、资源援引、产业提升的经营路径剖析“新经营村庄”的“新”经营和实践样态。研究发现,“新经营村庄”是一种以项目为要素并耦合村庄公共利益的经营行为。村级组织通过引入项目资源并以村庄公共利益诉求为导向的“项目-治理”的治理逻辑,能够再生产出村庄治理效能、产业发展、公共利益,从而实现村级治理组织化、产业发展持续化、公共利益取向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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