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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随着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我国村民自治建设进入了规范化阶段,乡村之间的权力关系因此也得以确认。但现实生活中乡镇政权与村民委员会之间仍然处于一种模糊不清的交织状态。作者以鄂西黄村的实地调查来了解当前乡村权力的真实现状。  相似文献   

2.
“委托-代理”理论视角下的村民自治权力关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以"委托-代理"理论的视角来审视村民自治权力关系时,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村民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问题能够得到较好的阐释:集合意义上的村民作为宪政体制与村民自治制度设计下的当然权力主体,因自身的知识水平、民主意识、信息能力、组织能力等方面的缺陷,将乡村自治的权力委托给村民委员会行使。集合意义上的村民是委托人,组织形态上的村民委员会是代理人。两者之间的关系形同制度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关系。村民委员会受托对村庄的公共事务进行决策与管理。  相似文献   

3.
村民自治中乡村权力关系失范的根本原因在于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角色冲突及功能错位.乡村关系的失范,实质上是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失范的表现.S村实行的镇政府领导下的"村带街"管理模式,虽然暂时解决了村务管理上的混乱局面,但是缺乏制度化保障.目前,需要探索一种合理途径,将现阶段镇政府、街道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在工作上的良好关系,通过制度化的方式稳定下来,为村内政务的顺利开展提供长期保障.  相似文献   

4.
构建我国农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村两委"的乡村治理机制逐渐呈现出制度疲劳和制度缺陷.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构建村民监督委员会,使"村两委"变"村三委",形成权力相互制衡的新型乡村治理机制,是当前可行的制度选择,并有利于激发村民自治活力,促进乡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5.
四、问题与对策(一 )从我们对梨树、河曲、路南三个不同类型的县域村民自治现状调查来看 ,实行村民自治以后 ,农村基层公共权力结构的配置及其运用方式 ,仍然是当前农村政治生活中的热点或难点问题。其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村党支部与村委会这两个权力主体之间的关系不顺 ;二是行政主导是公共权力运用的基本方式。所谓“村党支部与村委会这两个权力主体之间的关系不顺” ,主要是指以下三种情况 :一种是村党支部包揽一切乡村事务 ,包办代替了本属村民自治范畴的所有事务 ,村民委员会很难发挥自治组织的作用 ;第二种情况是少数村党支部书…  相似文献   

6.
1982年以来,以国家为主导的村民自治运动在国内已推行了20多年。然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代表的法律权威在村民自治过程中却受到了来自乡村权威的挑战,它在权力来源、实施和监督整个过程中影响村民自治运动,甚至操纵法律权威。但乡村权威在乡村法治化进程中并不只有负作用,我们可以通过改进制度和相关法律保障的方法加强对乡村权威的控制和引导,在村民自治过程中促进乡村权威与法律权威的融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实现社会主义法治文明。  相似文献   

7.
"两委关系"问题,是村民自治实践中的一个突出难题.本文立足于现代国家建构理论,对"两委关东"问题进行了探讨.文章认为,"两委关系"问题的实质,是村党支部享有的"领导权"与村民委员会拥有的"自治权"的对立和冲突;"两委关系"问题,是转型期国家与社会矛盾的表现,是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在乡村"场域"紧张关系的反映;"两委关系"问题的深层根源,在于现代国家建构的内在张力.  相似文献   

8.
村民自治中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协助关系常常被领导控制关系所替代,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自治管理活动进行干预,使村民委员会行政化,成为其附属机构。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乡村关系的现状及其成因,并从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制度完善三个方面提出了改善乡村关系的一些对策。  相似文献   

9.
中国的村民选举是国家权力从外部输入的,村民选举呈现出明显的"运动式推动"的特色。这种权力嫁接式的民主与乡土社会还有一个磨合期,所以村民选举在乡村政治文化领域还造成了很多的碰撞和不适,产生出一些负面效果。村民选举过程中的传播失效或传播负效果,正在伤害农民的政治价值观,耗散乡村社会的凝聚力。要想让村民选举不再伤害乡村政治文化的健康发展,必须在乡村社会结构上进行必要的纠偏与调整。  相似文献   

10.
村民自治作为乡村治理的基础,直接影响着乡村治理绩效。村民自治以村民为主,在乡村自治中村民具有参与者、受益者以及评判者角色的主体地位。随着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发展,村民自治主体明显缺位,出现村民对本村事务关注度下降、自治组织工作乏力、自治组织职能定位模糊等问题。促进村民主体意识的觉醒,构建物质利益联结体,建立乡村人才吸纳与培育制度,明确乡村自治组织职能,规范乡村自治权力运行,最终形成以村民为主的共商、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相似文献   

11.
村民选举将票决体制带入乡村,使民意在乡村权力的再分配与权力控制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现代传播环境下,村民选举不可能是孤岛式民主,村民选举所产生的民主舆论,必然唤醒更多的中国人对未来政治体制的探索。当前选举舆论在乡村社会得到不断扩散,对基层政府行政产生着重大影响,基层政府在执政理念上更加尊重公共舆论,更加重视让公民参与决策。  相似文献   

12.
基于社会认知理论,构建"环境-个体认知-行为意愿"研究框架,探析村民的社会公平感与村民有序参与乡村治理意愿之间的作用机制,并引入社会信任和政治效能感两个个体认知变量剖析社会公平感和村民有序参与乡村治理意愿之间的运作机理,通过对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2017年数据的分析,进行假设检验.结果表明:村民社会公平感越高,其有序参与乡村治理的意愿越强烈;社会公平感并不直接影响村民有序参与乡村治理意愿,而是通过社会信任和政治效能感双中介路径间接影响.此外,通过多重中介效应比较发现,机构信任在村民社会公平感与乡村治理有序参与意愿之间具有更强的中介效应.据此,提出建立村务公开公示机制、完善村务监督和法律机制以及构建村务民主协商机制等措施,以激励村民有序参与乡村治理的意愿.  相似文献   

13.
现有的村民委员会并不能完全代表村民自治.为克服这一缺陷应运而生的以社区村民为主体的自然资源共管组织,在"还权于民"的同时,极大的激发了贫困村民的民主意识,特别是搭建了村民与县乡干部平等对话的平台,推进了乡村民主的进程.  相似文献   

14.
试论村民自治法律制度的缺陷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亿万农民的创举,只有二十年左右的历史,在实践中还存在若干问题,主要有两委关系不清、乡村关系不明等,这些问题主要是由有关法律规定的诸多缺陷造成的:村民委员会在宪法中的定位不准,容易引起人们误解;《村组法》对村民委员会与村党组织的关系、与乡镇政权组织的关系规定不明确,不利于村民委员会正确行使权力,规定村民自治的各种法律规范之间存在冲突、矛盾,造成法律适用的困难。要想解决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法律上改革、完善有关制度。  相似文献   

15.
对村民自治权力进行必要的监督与制约,是保证村民自治权力运行不偏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庄公共利益轨道的基本途径。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条文规定较为模糊,该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与文本设计有所偏离。应当以村民自治内涵为基础,以权力划分与制衡为思路,构建"村权三分、支部监督、村财共审、规范公开"的村民自治权力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6.
从现代国家建构理论视角对20世纪80年代村民自治以来的中国乡村权力结构进行学理性分析。分析表明,"权力结构变革"问题的实质系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相互冲突博弈的结果,是权力结构的民主化转型,其深层根源在于现代国家建构的内在要求。现代国家建构的根本目的是整合国家与社会、市场的关系,在建构过程中乡村权力结构的民主化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举体制的普遍推行,权力合法性来源渠道发生变化;二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的村民自治范围的扩大。国家实行"权力下放",把更多的职能逐渐交还给基层社会,同时为避免乡村"失序",又"民主下乡",创新乡村社会治理,重建乡村秩序。  相似文献   

17.
传统中国乡村治理一直受到国家权力与民间内生力量的共同制约和推动,国家与乡村之间总体上处于互动状态。自治是桂西北乡村治理发展的逻辑趋向。厘清这一历史逻辑,为我们理解当下村民自治的失落与重生奠定了基础。村民自治在实践中面临制度异化和治理失灵两大困境。基于"后乡土中国"和"半熟人社会"的乡情,回归村民自治本色,需要走一条从单纯依靠自治转向政府乡村互动共治的新路,从理顺乡政与村治关系、尊重村民在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实现民间规范与国家法律规范的良性互动、完善民主协商机制等四个方面推动乡村治理法秩序转型。  相似文献   

18.
随着乡村社会的城市化和乡村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推进,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产权——集体产权在乡村社会中确立了.它带来了乡村社会结构及权力格局的变化公司在乡村社会中的地位上升,村委会职能减少,在乡村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呈下降的趋势.村民个体与村庄集体、公司的关系也出现了新的变化.  相似文献   

19.
村党组织的领导与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乡村治理的实际效果。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应对农村领导力不足、村“两委”职责行使不协调等乡村治理难题采取的针对性措施。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坚持遵循国家法律制度,依照法定程序,不能简单以行政命令方式妨碍村民自治。在“一肩挑”下,并不意味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在职责方面的简单混同,在乡村治理具体事务中也应当明晰界限。针对“一肩挑”之下二者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也应当区分违纪和违法,给予相应的惩处,发挥法治保障功能,维护法治权威。  相似文献   

20.
网络技术作为社会变革的关键性变量,对乡村社会治理具有结构性赋能效应。江西省赣州市的村务微信群实践表明,网络技术强化了乡村治理中的村民“共同在场”,促进了村民主体意识的觉醒和村庄集体归属感的提升,实现了网络技术的“心理赋能”。群内建构的多元主体协商共治的乡村治理结构和村户代表制的主体结构场域,改变了乡村治理的结构模式和博弈方式,实现了网络技术的“结构赋能”。而乡镇干部代表国家力量的入场,为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提供了国家权力依靠,形成了国家与村民对乡村治理行为的“双重注视”,实现网络技术的“权力赋能”。网络技术的结构性赋能,形塑着乡村治理的结构模式,推动着乡村治理的数字化转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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