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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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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及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所存在的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调整涉外合同法律关系既有统一实体法方法,又有冲突法方法,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作为冲突法上的一项法律适用原则在国际合同的法律适用领域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围绕适用该原则所产生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论述,以便明确该原则在合同法领域的适用方式。  相似文献   

2.
意思自治是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但其发展绝不仅限于该领域。随着侵权法向着私法本质的回归,以及侵权冲突法规则从僵化走向灵活,意思自治原则在侵权领域中的发展正呈现逐渐扩大的趋势。《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仅取消了法院地法的限制,而且将其视为侵权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该做法体现了对当事人私权的更加尊重,也符合国际私法的价值追求。尽管如此,相关规定仍有待完善,欧盟对事前选择的规定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3.
意思自治原则是国际私法中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各国公认的确定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由于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商事合同领域中的灵活性,它在《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中被很好地适用,同时也受到一些限制。  相似文献   

4.
亚轨道旅游合同作为新出现的合同种类,对应的法律适用原则需要满足该合同的特点所提出的具体法律适用要求,当事人意思自治在此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受到该合同特点的影响,需要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做出限制的情况无法避免。在亚轨道旅游合同领域,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做出的限制应当是为确保其适用效果而做出的,其属于意思自治原则的自我调节功能。这种限制不应扩张到对当事人的选法对象做出具体限制的领域。  相似文献   

5.
惩罚性赔偿制度因其实用效应而在英美法系国家得到承认和适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也突破了传统民事责任的拘束,规定了双倍赔偿原则,但因在实践操作中存在很大局限性而受到质疑。文章试从该制度的立法背景、价值取向出发,探讨其在产品责任领域适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国外的立法经验对该制度的完善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6.
我国《商标法》第15条对特定关系人(即代理人、代表人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商标抢注行为作了法律规制。在分析现有判例的基础上认为,已有在先申请或在先注册商标的情形下不应适用第15条;最终未形成代理关系或代表关系的情形下可适用第15条第1款;间接商务往来关系可根据双方的紧密度来判断属于代理关系、代表关系还是其他特定关系;在先使用中的“使用”应予放宽解释。在适用该法条时应坚持严格标准,以遏制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维护交易环境。  相似文献   

7.
《民法通则》第七条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中被理解为公序良俗原则或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在具体适用中,为了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应当逐渐形成案例类型,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案例指导制度,以促进法律适用的安定。  相似文献   

8.
为规制以纵向垄断协议形式掩盖横向垄断协议实质的违法行为,2022年修订的《反垄断法》首次规定了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将其与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并列,但法律尚未明确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的认定标准,另外实践中存在横向意思联络的证明标准不明确、算法技术增强横向意思联络的证明难度、算法合谋的识别标准难以廓清等难题。结合各国反垄断立法、理论与实践,对比分析我国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的两要件认定标准、美国限缩的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的三要件认定标准和欧盟宽泛的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的A-B-C信息传递型反竞争模型标准,借鉴域外司法中的过错推定原则,并将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阶段分为合谋信息发出时和合谋信息收到且知悉时两个阶段,用更细化的标准分阶段解决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认定困难的问题,充分保护公平竞争。  相似文献   

9.
意思自治原则是国际私法的主要原则之一。以意思自治原则在涉外合同法律关系中的适用为切入点,探讨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选择条款的效力、法律适用方式、适用时间以及适用限制等相关问题,提出在"一带一路"倡议下逐步完善意思自治原则的相关规定,建议意思自治条款的效力由准据法的内容决定,明确约定涉外合同关系中的法律适用,适当限制意思自治原则在涉外合同领域中的适用,从而避免上述法律冲突的产生。  相似文献   

10.
随着《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出台,这部司法解释创新性地对父母为已婚子女出资购房的性质进行了认定,这一改变将对我国亲属法产生深远影响,进而影响社会主流价值观和婚恋观。本文以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为切入点,对婚后由父母所购房屋权属的规定加以解析,研究了这一规定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带来的冲突与发展,并就此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1.
特征性履行说是指在合同冲突法领域,当事人没有选择准据法时,以何方的履行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征来决定合同的法律适用。该学说被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用,是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具体化。然而,国内学界对该学说多有误解,导致近年来对特征性履行说的批判之声不绝于耳。鉴于特征性履行说兼具准据法选择的确定性和灵活性特点,既为法律选择提供了明确指引,又能合理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建议完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采用特征性履行说为不同类型合同分别确定准据法,并且允许当事人在能证明或者经法院查明存在与合同有更密切联系的法律时适用另一法律,但始终要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最终评判标准。  相似文献   

12.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自然人的跨国流动日益增加,由此导致涉外离婚越来越普遍。在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方面,传统的冲突规则主要适用法院地法或属人法。然而,随着实践的发展,涉外离婚法律适用方面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主要表现为适用有利于离婚的法律,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引入以及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选择的法律。将意思自治原则引入离婚的法律适用领域,是为了克服传统冲突规范僵硬、机械的弊端所采取的一种改进措施。新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法律适用方面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依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虽然未来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趋同和共融,但很多国家依然会坚守本国的传统规则,因此,趋同和差异、冲突和融合将在涉外离婚法律适用方面长期存在。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第176条区别于《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首次在混合共同担保制度中引入意思自治条款,以达到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目的。基于对意思自治原则的推崇,理论界对此条款未见质疑者;2019年9月通过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宁可牺牲公平价值也坚守该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亦照搬此条款。通过对司法实践的实证考察发现,大量的银行格式保证合同造成了对《物权法》第176条意思自治立法本意的背离。格式合同的存在使当事人约定担保权行使顺序在实践中变成了债权人事前单方决定,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立法设想难以实现,并造成保证人的权利失衡、道德风险增加、显失公平等不良后果,格式合同的弊病在《物权法》中再现。混合共同担保制度的设计应实现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摒弃《物权法》第176条关于意思自治的规定或者保留该规定辅之以保证人的求偿权和代位权,是达成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利益平衡的两种可能路径。  相似文献   

14.
《担保法》自公布以来,其在保障债权实现,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发展市场经济等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在适用过程中,《担保法》中存在的问题也在逐渐显现。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00年通过了《担保法解释》。该司法解释在弥补法律漏洞,解决法律条文的冲突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但同时又产生了新的问题。保证方式以连带责任保证为通常方式,还是以一般保证为通常方式;保证期间到底能否中断,是保证制度中比较重要的内容,直接决定着保证人的权益,但我国《担保法》及其解释对此问题并没有解决。该局面不利于保证制度的发展,立法机关应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跨国贸易和互联网的发展,在实现知识产权全球性交流互通的同时,也凸显了知识产权侵权领域的法律冲突问题。传统地域性特征引发的政策利益考量,以及传统知识产权法律适用规则的惯性思维,使该领域的意思自治原则长期遭受不必要争议,只在少数国家得到采纳。然而,知识产权侵权领域当事人选法自主性的发挥,不仅有利于增强法律适用确定性与讼争实体结果可预见性,更提升规则适用的程序性效益。新近国际软法规则对此有不同程度的接纳,在事项范围、选法时间、第三人和弱者利益的保护等方面的适用限制各有所见。当前,我国实行有限意思自治原则,为进一步完善规则设定,有必要放宽在预先存在长期相对法律关系等特殊情形下的事前选法限制,将先存关系准据法纳入选法范围,并引入禁止减损第三人权益、保护弱者利益等必要保护规则。  相似文献   

16.
疑义利益解释原则是解释保险合同时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它的产生从而适用都有其特定的前提条件.在该原则的理解和运用中要特别注意,争议不等于疑义,有疑义也未必要作对投保人有利的解释,而当存在多种有利解释时应该选择最有利的解释.我国<保险法>第31条的规定存在严重缺陷,必须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大原则进行完善,以适应实践中个性化特约条款备受重视和非格式化保险合同大量出现的新情况.  相似文献   

17.
《魁北克民法典》第 3135条规定了“魁北克式”的不方便法院原则 ,即将不方便法院原则作为例外原则。但是在实践中 ,第 3135条并没有得到很好地遵守 ,魁北克法院经常灵活地使用不方便法院原则。根据第 3135条的立法精神以及魁北克的实际情况 ,魁北克应该限制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我国应该吸取魁北克不方便法院原则的经验与教训 ,有限地采用不方便法院原则。  相似文献   

18.
意思自治原则是合同领域中的重要原则。近来 ,已扩张到侵权领域。本文对传统侵权法对“意思自治”的排斥态度 ,作了简要分析 ;指出了“意思自治”在侵权领域的内涵 ;阐述了“意思自治”在该领域发展的原因  相似文献   

19.
中国当前的效力瑕疵执行和解协议制度,存在权利救济情形过少、权利行使主体单一、权利行使方式不当的现实困境。这一困境是基于立法者忽视执行和解协议天生具备的私法属性,采取债权人中心主义与效率价值优先理念违背了利益衡量理念和多元价值衡平思维。为完善效力瑕疵执行和解协议制度,在理念上,应以比例原则与效率与公正衡平原则指导制度安排和司法适用。在具体规则上,应修正将执行和解协议与民事合同完全等同的制度设计:在权利救济情形层面,划定除显失公平外的所有实体法效力瑕疵为权利救济情形;在权利行使主体层面,根据实体法效力瑕疵类型重新界分权利行使主体;在权利行使方式层面,增设执行完毕后当事人权利实现的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20.
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国际合同中有权选择支配该合同的法律 ,这是国际私法中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最基本和首要的原则。本文对意思自治原则适用范围的扩张和各国对该原则在适用过程中的限制及该原则在我国的运用与完善等几方面 ,进行了一番考察 ,旨在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意思自治原则的全貌作出一个新的阐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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