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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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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民事诉讼法中设立行为保全制度初探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赵彤 《学术研究》2001,(4):87-93
本文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论述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设立行为保全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借鉴国外及台湾地区在这方面的立法,进一步提出在我国设立该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民事检察建议是新《民事诉讼法》的重要制度创新。依循本次修法的精神,民事检察建议应以个案监督为主,监督对象限于人民法院,从而彰显其特色。民事检察建议在性质上属于柔性权力,这不同于传统刚性权力,适用范围具有扩张性,对于"法不授权皆禁止原则"应变通适用,由此也决定了民事检察建议刚柔兼济的效力。  相似文献   

3.
民国时期,和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极为重要的方式,它与当下我国的民事和解制度有所区别,有诉讼上和解与诉讼外和解之分,更多地介入了国家公权力的因素,在实务中广泛使用,民国政府也坚持倾向于通过和解解决民事纠纷,以充分尊重当事人、保护私权的倾向性,于调解制度相衔接,为进入诉讼程序的当事人和气解决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它在缓解民众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相似文献   

4.
(一)民事诉讼法自古就有。远在奴隶社会时代巴比仑的《汉穆拉比法典》、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以及罗马后期制定的《国法大全》等法典中,已经有了民事诉讼的内容。在我国西周时期的典籍中也有关于民事诉讼的记载。但当时的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是不加区分的,对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同样采取极其残酷野蛮的刑罚。欧洲进入封建社会后,各国法律中关于民事诉讼的条款都有所增加,内容也充实多了,在某些方面还出现了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相分别的因素。这表明:封建社会的民事诉讼较之奴隶社会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就整体而言,  相似文献   

5.
民事执行和解又称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后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行为.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已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可行的民事执行和解制度,但目前的民事执行和解制度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我国诉讼法中关于民事执行和解的规定只有寥寥数条且存在着规定模糊、界定不清等问题;我国缺乏规范的审查监督制度,司法机关在民事执行和解中的地位和权限不明确,民事执行和解协议、民事执行和解担保的法律效力亟待明确,民事执行和解救济制度缺失.立法的不足严重影响了民事执行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和实际效果.民事执行和解制度体现了执行过程中的私权自治原则,对正处于转型期的我国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完善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应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完善民事执行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6.
论民事执行和解制度之价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代民事执法采社会本位乃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为各国民事执行立法所估证。而社会本位之民事执行法自然应以社会效率(效益)、实质正义、社会和谐为基本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之一,它的颁布试行有力地加强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民主与法制是民事诉讼法的核心 属于民主原则的有:人民法院对于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证诉讼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第5条);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公开审判、合议和回避制度(第8条);各民族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第9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对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第10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8.
《民事诉讼法》中民事抗诉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有关民事抗诉制度的规定过于原则,导致司法实践中审判权与监督权互相冲突.为促进检察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必须加强民事抗诉立法、规范民事抗诉案件的范围、细化民事抗诉的法定事由、健全民事抗诉的程序、限制民事抗诉的次数、明确规定民事抗诉案件的审限等.  相似文献   

9.
前苏联时期,检察机关可以毫无期限和案件范围的限制而提出抗诉.而今在司法独立和当事人处分主义的影响下,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权能逐渐受到限制,检察机关只能对其参加一审程序的案件提出抗诉.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民事抗诉制度不断进行改革,如何完善和协调检察院和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关系,已成为民事抗诉制度改革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电子数据的法律地位,这就产生了电子数据和电子证据的关系问题,进而影响了视听资料的法律地位.在分析概念的基础上,从信息电子技术的角度对三者进行了重新定位,即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分别是信息电子技术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产物,前者是模拟技术的产物,后者是数字技术的产物.由于电子证据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于是,笔者主张将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合并纳入电子证据的范畴,这样有利于构建统一的电子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11.
一所谓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依据自己的职权,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处理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起诉与受理,调查与审理,调解或裁判以及执行是民事诉讼活动的主要环节。虽然民事诉讼既包括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也包括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但是在民事诉讼的  相似文献   

12.
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当坚持立足本土、借鉴域外的基本方法,要在确保立法连续性的前提下进行全面修改,保留基本原则的设定、强化程序的多样化设置,让法院调解在民事诉讼中保持一定的度,强调诉讼与非讼的适当分离,执行立法暂不与民事诉讼法分立,法官在诉讼系属之前持消极态度,而在诉讼过程中应与当事人保持协动,建立小额诉讼程序、简易诉讼程序和家事诉讼程序,增设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检察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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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当前将要进行的对《民事诉讼法》的全面修订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现状下,对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的统合性甄别与提升,以及对现有制度缺陷的协调与完善。而在这一浩大的工程中,理念的确定将起到定位与导航的关键作用。在现代社会,诉权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逻辑前提。绝大多数国家通过宪法确认裁判请求权,实现诉权的宪法化,使诉权获得宪法保障。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再增设小额诉讼程序,是本次修改涉及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在回答为什么要增设小额诉讼程序的问题上,理论界和实务界并未形成统一的观点。此外,当事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执的时候,都有诉诸司法的权利,国家有义务保障当事人诉诸司法的权利得以实现。然而,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否则,就构成权利的滥用。诉权的行使也不例外,当事人行使诉权,不得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案外人利益,否则,就构成诉权的滥用。为了充分探讨这些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本刊编辑部以"《民事诉讼法》修改热点问题研究"为总论题进行专题研究,试图从现代司法的视角,对这些热点问题进行探讨。本着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均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编辑部之立场。  相似文献   

15.
论民事诉讼法确立诚实信用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立法规范与司法实践的欠缺,我国在诉讼秩序中存在诸多问题,由此危害了司法权威性,影响诉讼的公正与效率。在民事诉讼中确立具有精深道德内涵和浓厚文化色彩的诚实信用原则既是与国际司法接轨的必然选择,也必将有利于我国诉讼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16.
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存在一种紧密的关联性,法律教育的发展方向之一是职业教育,法学教育培养目标之一是有职业倾向的基础型法律人才。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司法考试,是法学毕业生迈向法律职业的第一道门槛。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在考试的形式、科目、内容以及通过率等方面,都会对本科教学中的民事诉讼法教学产生影响并提出挑战。  相似文献   

17.
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基本走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模式调整的是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现当事人主义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发展的基本方向;民事诉讼程序的结构模式调整的则是诉讼各阶段之间的关系,实行集中审理主义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演变的基本规律。二者相结合,其实是公正与效率价值的双重兼顾。平衡保障当事人的实体利益和程序利益应当成为新民事诉讼法所明确的目的。新法应当纯化法典,实现现行民事诉讼法的“大分家”。  相似文献   

18.
民事诉讼法应当确立诚实信用原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事诉讼法应当确立诚实信用原则孙曙丽诚实信用原则最早是由罗马私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要诚实守信。法国民法和德国民法继承了罗马法这一传统,在法典中对诚实信用原则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此后,大陆法系以及英美法系都发展了这一...  相似文献   

19.
浅谈民事诉讼法的启发式教学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改革注入式的课堂讲授模式 ,引入启发式的教学模式 ,有利于学生在具备诉讼法基本知识的基础上熟悉和掌握分析案例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八十八条提到“司法豁免权”,什么叫“司法豁免”?应该怎样理解?如何运用?本文拟从国际法角度对它作一些解释,并提出一些看法。 “司法豁免”有广狭两义,从广义方面说,它包括对“享有豁免权的外国人”在内,根据习惯国际法和条约的规定,一国领土管辖权的行使,不及于外国元首(政府首脑)、外交代表以及许可进入本国的外国军舰和外国军队,这种豁免范围在日益扩大,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所指称的从事临时(ad hoc)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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