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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非上市公众公司及其股东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以上市为诱饵,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高价出售所谓"原始股",其行为不仅违反了证券法,而且已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事制裁。文中在解读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的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之上,对非法股份转让行为的刑事定性作出一定的探讨,可根据其客观方面的具体表现和主观故意的不同内容,分别以擅自公开发行股票罪、集资诈骗罪、诈骗罪等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2.
会计师事务所声誉与IPO折价关系的实证研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会计师事务所是证券市场上的重要中介机构。国外审计实践和理论研究均表明,高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IPO的折价幅度,促进新股的顺利发行。随着我国《证券法》等证券法规的颁布实施,以及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主承销商和发行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日益倾向于聘请高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但是,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并不能降低IPO折价幅度。  相似文献   

3.
信息公开制度是各国证券法规定的重要制度.支持信息公开制度的经济学理论有三种--随机理论、有效资本市场假设理论和现代证券组合理论.并就信息公开制度的法律功能、法律标准、内容、形式以及我国证券法关于违反信息公开制度的法律责任做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公司内部人从事短线交易,其收益应归入发行公司,这就是证券法中的短线交易收益归入权制度.这一法律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内部人利用其掌握的公司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本文从法律经济学的视野观察我国的归入权制度,经过对该制度的成本效益分析和供求分析,认为我国完善归入权制度的环境条件已经具备,时机业已成熟,在修订证券法律时,有必要对其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5.
由于《证券法》规定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缺乏相应的量化标准 ,出现了包装上市、捆绑上市的现象。有必要建立公司股票发行的综合评估指标体系 ,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规模招标 ,对企业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按效益分值的高低来确定发行股票的企业。  相似文献   

6.
在现实股票交易中,一些机构投资者利用大宗交易市场和竞价市场的漏洞,联合坐庄套利,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应当从大宗交易市场参与者、大宗交易市场行为、信息披露与监管、大宗交易市场信用交易等方面建构我国大宗交易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法律环境与证券市场发展的关系问题一直备受学界的关注。成熟的制度安排可提供稳定的、可预测的产权保护和产权交易,实现市场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2005年修改的中国《证券法》放宽了证券市场的交易品种和证券发行审批制度。该变化对证券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分析《证券法》修改前后法律环境差异对所上市公司价值的影响机制,从定量的角度研究新《证券法》中针对证券公司的改革条例对这些公司整体市场价值所造成的影响,发现改革条例的实施有效提高了这些公司的市值规模。  相似文献   

8.
本文从法律的视野,对证券的名称、调整对象、证券发行和交易以及证券市场管理、证券法律责任等证券法律制度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以期推动我国证券法的出台,强化全民证券法律意识,进一步维护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安全和秩序  相似文献   

9.
试论我国要约收购制度的缺陷与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券法》第81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虽然《证券法》已明文规定了要约收购制度,但在实践中从未发生过收购者因该制度而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要约,造成实然与应然相距甚远的尴尬状况。对此,应该从我国证券市场整体制度出发,对进一步完善要约收购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0.
股份公司、股票、债券、股票交易,对很多同志来说是生疏的,而且传统的看法是,这些东西是资本主义的“毒瘤”,股份制度是一种欺诈制度,对社会主义有害无益。然而,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少地方都出现了用发行股票、建立股份公司的方式来筹集生产建设资金的情况,并取得了一些很好的效果。这就向人们提出了一系列的新问题:股票、股份公司的性质是什么,社会主义条件下应不应该存在股份制度,它有哪些积极或消极作用,社会主义社会可以不可以发行股票,如何发行?等等。笔者准备就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股份制度问题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1.
证券私募发行作为一种与公募发行彼此对应又相互补充的证券发行方式,在各国的资本市场都十分常见,是指向具有特定资格的特定对象的非公开方式的发行。相较公募发行,私募发行节约交易成本、融资成本可控等优势,使其越来越受到个人富裕群体和机构投资者的青睐。然而,我国私募发行目前整体上处于实务先行、法规滞后的局面,尤其是对法律责任缺乏专门规定。应在以行政责任为证券法本法责任的背景下,深入分析私募发行中法律责任的定位问题,构建符合私募发行特点的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2.
市场优先原则是一种处理市场力量与国家干预关系的原则。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国家对于经济活动的干预应当具有谦抑性。国家干预应当以市场失灵为界限和尺度。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由国家权力建构的特殊财产权。在知识产权制度的设计过程中,应当以市场优先原则为指导,以便于知识产品的市场交易为原则界定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的行使中,应在最大程度上依靠市场的力量进行知识产权的权利分配。对于知识产权的限制,应当与市场失灵的规模与原因相适应。当国家力量干预知识产权的市场交易时,应基于更有效的判断。  相似文献   

13.
我国《公司法》与《证券法》都规定了股票公开发行的核准决定的撤销制度,以纠正股票公开发行的核准决定之瑕疵。然而,在其规定中并未涉及对核准决定的撤销之限制,由此可能导致对发行人信赖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损害。因此,除出台《行政许可法》外,还应该根据证券市场的特点完善股票公开发行的核准决定的撤销制度,确立利益衡量机制以对公开核准决定撤销加以限制。  相似文献   

14.
非上市公司如何实施股权激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绝大多数的企业都不是上市公司,其股票或股份无法在公开的市场上进行交易和买卖,因此无法使用经理股票期权的上市公司常用的股权激励工具。为此,首先分析指出非上市公司建立股权激励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然后提出一些适合于非上市公司使用的股权激励工具。  相似文献   

15.
关于《证券法》中民事责任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整体上看,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身发展的需要,成为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积极因素。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证券市场仍存在秩序缺失的问题,尤其是证券市场的违法现象带来的发行人擅自发行证券的民事责任、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操纵市场的民事责任等都成了法律缺失的一部分。我国《证券法》的规定极少,而且非常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这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是极为不利的。《证券法》中缺乏民事责任规定与我国长期以来所奉行的重刑行而轻民的观念有很大影响;而《证券法》须完善民事责任规定,其理论基础在于《证券法》所具有的私法和公法相融合的特性;同时,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的地位决定着《证券法》应当将投资者的利益给予至高无上的保护,其具体表现之一即在我国《证券法》中应充实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以增强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的信心。  相似文献   

16.
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普及使得股权众筹这一新型融资模式近年来在众多国家迅速兴起,由此引发的一个理论命题是:投资者保护与便利融资这两大证券法的政策目标如何进行重新平衡。以美国JOBS法为代表,各国证券法已经开始积极回应股权众筹交易模式的制度需求,除了扩大小额证券发行豁免制度的适用空间以外,还超越了传统的“公募/私募”两分法,引入全新的“众筹豁免”制度。各国的制度实践充分表明了互联网技术对证券市场监管规则发展的深远影响,技术进步所导致信息不对称的缓解助推了融资活动管制的局部放松,因此未来我国证券法律制度的改革有必要回应技术变革对金融市场监管规则所带来的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17.
<证券法>是在1999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该法的实施,对加强证券市场监管,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市场信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8.
创业板可以为创投企业提供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提供退出渠道。我国创业板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发行与上市条件较高、投资者定位错误和交易制度错位。我国应当执行宽松的创业板发行与上市条件,定位投资者于合格的机构,并引进证券商报价制度。  相似文献   

19.
不动产证券化初探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不动产证券化是20世纪6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经济和法律制度.其主要是通过特定主体将不动产物权和与其相关的债权整合为资产群,再委托特定机构将其拆分为小额股权或债权,并就此发行股票、债券或受益权证书等有价证券,直接向社会募集资金,最终以经营该资产群收益的现金流为基础,满足各方的利益需求.这种方式在资源极度稀缺的今天.对充分发挥不动产的高价值性、解决不动产的不可流通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我国欲实施不动产证券化,必须深入研究美国不动产证券化各类型及结构之法律要件,探究其与我国法律体系及制度的契合性,同时,对我国现行的民商事主体制度、物权和债权制度、证券发行和交易制度、破产及破产隔离制度等进行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20.
《证券法》第三条规定: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内幕交易严重破坏证券市场交易秩序,触犯国家刑事法律,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应予以严厉打击,并且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证券法》第七十六条对内幕交易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作了原则规定,但目前尚缺乏这方面的具体实践。本文拟结合黄光裕案,着重分析内幕交易的基本属性和行为特征,并对实务当中可能遇到的一些基本问题提出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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