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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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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封建社会的地租形态,是史学界十分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将根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的大量题本,对清代地租形态的发展变化作一初步探讨。一、清代实物分成租的特点自秦汉以來,实物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的地租形态。有分成租和定额租两种形式。所谓分成租,是地主和佃农按照契约议定的比例分收佃农生产的粮食和其他作物。清代实物分成租制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佃农经济条件的好坏,决定了不同的地租率。如果佃农不能自备耕牛、农具  相似文献   

2.
清代前期、直隶(今河北)地区的农业租佃关系中,实物地租由分租形式向额租形式的明显转化,定额租制日渐居于主导地位以及货币地租的缓慢滋长,突出地成为这一时期直隶封建地租演变发展的基本内容。本文试图依次考察清代直隶农业经济领域内的几种主要地租形式。 甲、实物分成租 实物分成租,是佃农按照年土地收入中的固定比例向地主交纳地租的一种剥削  相似文献   

3.
清代实物定额租制的特点及其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关于清代实物定额租制的流行范围,它的基本形态及其各种变态等问题,我在《清代前期实物定额租制的发展变化》中已有所论述,本文将着重剖析这一制度在清代的一些特点及其产生的社会影响,以进一步揭示它的封建剥削性质。  相似文献   

4.
清代佃农的中农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方行 《中国学术》2000,(2):44-61
在清代,定额租制取代分成租制在全国范围内占居主导地位。在定额租制发展的前提下,永佃制和押租制随之发展。租佃制度的创新,导致了地主与佃农之间产权关系的变动。学术界对清代的永佃制与押租制都作过许多研究。  相似文献   

5.
我国封建经济制度的发展,到宋以后占主导地位的已经是封建租佃制了。这种封建租佃制在宋代学田制中表现了如下的一些特点:许多学田被地主豪绅租占,然后再转租出去,“二地主”明显地出现了;在以太湖流域为中心的两浙地区,盛行一种小地块租佃制,不仅在学田上如此,在其他封建土地所有制上也如此;以实物和货币这两种形态的定额地租处于支配地位。仅就以上几点给以叙述,借以说明宋代祖佃制关系的发展。错谬之处,请同志们教正。  相似文献   

6.
张小坡 《兰州学刊》2008,(9):130-132
清代江南官学主要采用了出租学田收取租息的经营方式,地租形态不一而足,既有实物定额租制,也有货币定额租制,两者在学田的地租形态中都占有一定比重,部分学田甚至同时收取实物地租与货币地租。学田租额多少,一般视田地面积、位置及土地肥瘠程度而定。官学学田的租佃关系比较复杂,出现了支付顶价取得田面权,再将田面转租给其他佃户而成为业主的“一田两主”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与官学的性质有关,对官学的管理者教谕、训导来说,其本职工作是维持官学的正常运作,经营学田有着种种不便之处,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学田时常被谋求更大利润的租户转租顶卖,被豪强势要霸占或遭胥吏侵蚀的现象也比较普遍。  相似文献   

7.
一研究清代社会经济史的人们,尤其是研究清代农业资本主义萌芽的人们,对于清代农村租佃关系中的货币地租格外重视。因为,货币地租的普遍出现,是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高度的产物,是清代社会经济特别是商品经济空前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而货币地租作为自然经济的对立物,它既是封建地租的最后形态,又是封建地租的解体形态,马克思曾经指出:地租一旦采取货币形态,“虽然直接生产者和以前一样,至少要亲自生产他的生活资料的最大部分,但是现在他的产品已经有一部分必须转化为商品,当作商品来生产。因此,整个生产方式的性质就或多或少要起变化”。正因为如此,有的学者则把清代地租形态的变化与货币地租的发展,称作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三大历史前提之一。换言之,没有清代的货币地租,便不可能有中国的农业资本主义萌芽。  相似文献   

8.
中国封建社会经历的不同阶段以及不同阶段之间的演变问题,史学界说法不一。笔者认为,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应分前后两个不同的阶段:一个是从秦代到隋统一以前,以按人丁强制征收定额课租和存在着严格人身依附关系的农奴劳动为特征的农奴制阶段;一个是从隋唐至鸦片战争前,以按田亩征收租税和解除了严格人身依附关系的农民劳动为特征的地主制(狭义的地主制)阶段。前一个是封建社会的低级阶段,后一个是高级阶段。从北魏至唐初,是从农奴制阶段向自由租佃的地主制阶段过渡的时期。本文拟就秦至隋以前的封建农奴制经济的表现及其特征,论证这一阶段属于封建农奴制社会,并以此向同志们求教。  相似文献   

9.
本文通过对 17件清代福建地区永佃契的分析 ,阐述了清代福建地区永佃权的产生途径、基本特征 ,提示了永佃制盛行与封建商品经济繁荣的内在联系。文章还运用计量分析的方法 ,比较了永佃制下的地租形态和佃户地位与传统租佃关系的异同 ,说明永佃制作为一种新兴的租佃制度 ,与商品经济发展相适应 ,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本文认为:(一)整个封建社会时期,老挝都处在封建领主制阶段,实行土地国有即王有制,不存在土地私有制。(二)老挝封建领主制的特点主要是:1.在土地国有制下,各阶层有条件的领有、占有和使用土地;2.村社成员即农奴在定期调整分配的基础上平均使用土地,地租和赋税合而为一;3.寺院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由村社成员耕种,寺院的经济关系成为整个封建生产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寺院土地兼宗教性和封建性于一身,佛界的权力和世俗的权力结合在一起,成为统治人民的工具。(三)领主分封制是当时老挝国家分裂、衰败的主要原因,对后来老挝社会的发展也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影响。  相似文献   

11.
本文通过对160件明清福建地区一般租佃契及43件乾隆刑科题本案例的计量分析,阐述了明清福建地区普遍存在的一般租佃关系的发展变化。文章认为,明清时期,福建地区的一般租佃制继承了宋元时期的基本特征,但也有较明显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定额租代替分成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地租形态,出现了一定数量的货币租,稳定的佃权崭露头角,业佃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等。  相似文献   

12.
本文运用广义和狭义的国有土地概念来解释和分析中国封建社会的国有土地。认为广义的国有土地是指国家主权所控制的土地——即领土;狭义的国有土地是指国家主权与土地所有权结合在一起,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直接经营管理土地,或租给农民耕种而收取地租,形成租赋合一的情况。中国封建社会国有土地的削弱除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关外,还有人口的增加;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及农民强烈要求土地等几个原因。文章还分别对宋明官田、清代军屯、漕屯及部分国有旗地、官庄等国有土地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3.
本文认为清代蒙古社会的封建人身隶属制度,是古代蒙古社会人身隶属制度的延续和发展。由于租典、雇佣关系的出现和汉族商人到蒙古地区经商,促进了当时蒙古地区的农业和商业的发展;苏鲁克制度和雇工加速了蒙古社会封建人身隶属制度的解体。  相似文献   

14.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作为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产物,形成于战国时期,到秦汉时初具规模,以后各朝相沿承袭。清代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朝代,它处于中国封建政治和经济的末期,统治者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因而有可能进一步比较全面地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因此,清代的监察制度也在明制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发展;与历代监察制度相比较,清代监察制度又有着自己的特点。  相似文献   

15.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封建中央集权制是唯一的政体形式。它的具体表现就是以封建帝王为最高统治者的君主独裁的官僚政治。这一政体,在历史上对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统一,对中国经济、文化的繁荣,都曾起过积极的作用。 但是,同一切事物无不具有两重性一样,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也有两重性。随着历史的发展,它在中国封建社会的社会实践中,越来越阻滞着中国历史的发展,成为中国社会沉重的历史包袱。研究封建中央集权制对中国历史和中国社会的严重影响,对于我们今天批判封建主义,铲除封建专制主义的恶劣影响,是很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16.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漫长历史中,商品经济曾多次冲击过封建的自给自足经济。明中叶以后,商品经济又一次冲破封建束缚,得到进一步发展,成为时代进步的一种趋势,在有些地区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尽管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晚期,但从明中叶以后直到清代前期,这种社会进步的趋势一直在缓慢地发展着。此时期商品经济对社会生产方式尤其是对社会风尚的影响要比以往任何朝代都深刻而普遍。  相似文献   

17.
地租是封建社会经济剥削的主要方式,它有三种表现形式: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三种地租各有其内在质的规定性,而真正体现封建经济本质的则是实物地租;它所体现的是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以地主与农民结成租佃关系为纽带的剩余产品榨取。  相似文献   

18.
中国古代分期问题长逾70年,至今众说纷坛,莫衷一是。笔者持中国古代无奴隶社会历史时代的观点,以夏商二代为前封建社会时代,西周是正规意义上的领主制封建社会开始,其下限迄于秦始皇统一中国而颁布“今天下黔首自实田”诏令。前封建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土地所有制处于由古代农业公社成员的集体所有制向土地国有制过渡的阶段,统治集团普遍采用征役收税的形式向广大公社成员实行地租剥削。然而,这种实际上是封建地租剥削的形态尚处于原始状态,有其实而未有其名,故称为前封建时代。武王伐纣,灭商兴周,其统治范围空前宽广。为巩固其对…  相似文献   

19.
论近代景颇族社会的半部落半封建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近代景颇族社会是从部落或部落联盟社会向封建领主制和地主制社会过渡的,因它既脱胎于部落社会,又受封建社会的强烈影响,故一方面保留着原始部落社会的许多痕迹,另一方面也存在着封建领主、地主制的不少特征,许多尚未消亡的而且是比较浓厚的部落因素与发展着的封建社会诸因素同时并存。若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近代中国社会作些比较,中国有些城市资本主义发展快,帝国主义势力强,而有些地区则封建势力强,还有一些处于部落、奴隶、农奴等历史发展阶段的少数民族,但起主导作用的政权是封建的和殖民地的结合体,具有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参照这个结论去观察认识景颇族近代社会性质,认为用“半部落半封建”来反映更恰当些。  相似文献   

20.
我国社会,按政体学划分,夏以前为自主社会,夏至春秋末为宗主社会,或称宗法社会,战国至清末是君主社会,民国以后是民主社会。按经济学划分,自主社会是原始社会,或原始共产社会,宗主社会是农奴社会,君主社会主要是封建社会,鸦片战争至抗日战争胜利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再到新中国成立前为资本主义社会,以后是社会主义社会。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赋役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按照赋役制度演变的进程,我把它划分为三大阶段,即:战国——北魏时期,为宗法式赋役制阶段;北魏——唐代中期为专制式封建赋役制阶段;唐中期——清为资产式封建赋役制阶段。本文拟从这三个阶段入手,考察封建赋役制度的本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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