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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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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了两种涵义不同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其一是讲“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以下简称为必要劳动Ⅰ);其二是指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为满足一定社会需要应分配于某一生产部门的总劳动时间(以下简称为必要劳动Ⅱ)。关于这两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价值的关系问题,我国经济学界大体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必要劳动Ⅰ决定商品的价值,必要劳动Ⅱ制约价值的实现,另一种则认为两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商品的价值量。这两种观点可分别概括为单一决定论和共同决定论。我认为,前一种观点更符合马克思的原意,以下试从三方面加以论证。一、从马克思的一贯论述来看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价值决定和价值实现,从而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剩余价值的实现,是一贯加以区分的。他在分析价值量(包括剩余价值量)的决定时,所涉及的仅仅是必要劳动Ⅰ,只是在考察价值量的实现时,才引入对必要劳动Ⅱ的分析,其基本思想是:价值是由必要劳动Ⅰ决定的,但如果社会实际耗费在某一生产部门的劳动总量(即必要劳动Ⅰ的总  相似文献   

2.
土地价值剖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关于土地价值理论,我国存在土地无价值论、全价值论、土地收益论、土地商品价值论、效应价值论、使用价值论、二元价值论等观点。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分析,无价值而有价格的纯自然土地具有“虚假的社会价值”;已经人类劳动投入的土地是由土地物质和土地资本构成,土地构成的二元性决定了其价值构成的二元性:由土地资本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土地资本价值和由土地物质的供求决定的土地物质的虚假社会价值;土地资本投入对周围其他宗地的土地物质价格产生或正或负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第二种意义社会必要劳动价值论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二种意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论者在以下几个方面离开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 ,陷入供求价值论的错误 :把第二种意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包含的分配于各个生产部门的劳动量与社会需要的均衡 ,以及作为它们的表现的供求均衡是价值实现的条件 ,误认为价值决定的条件 ;把第二种意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参与决定实现的价值 ,误认为参与决定价值。这就把供求关系或需求看作价值决定的因素 ,陷入供求价值论的错误  相似文献   

4.
一、研究价值不等于研究社会必要劳动马克思在研究价值和价格时,是以劳动作为其研究的出发点,这无可置疑地镌刻在马克思的《资本论》巨著中。可是近些年来,我国好多有关价值、价格的专门论著中,却都是以价值作为其研究的起点,很少以劳动乃至社会必要劳动作为其研究的出发点,甚至在一些有关“价格学原理”的基本教材中,也都如此,即或提到社会必要劳动,也仅仅是一笔带过,不费多少笔墨。因而给人们造成了这样一种错觉,似乎价格的最终依据是价值而不是社会必要劳动,我们便没有必要去潜心研究社会必要劳动。有些同志还认为,价值尤且是个十分抽象的概念,更不用说社会必要劳动了,因而无形中把人们对价格研究的视线仅仅限制在价值范围之内,忽略了对其最根本的实体——社会必要劳动去作进一步深入的探究。根据马克思关于社会必要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伟大学说,价值是由商品生产中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所决定,但并不等于说价值就是社会必要劳动。这一基本概念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是非常明  相似文献   

5.
本文试图从价值(价格)溯源入手,扼要阐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形成过程及其主要内容,认定它是科学的价格决定原理,有三个层面:其一,价值规律,对于一般劳动产品,价值决定价格,而人类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其二,生产价格理论,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生产价格由成本价格和平均利润决定,而市场价格以生产价格(市场价值)为中心,由供求关系决定;其三,地租理论,对于土地等非劳动物品,其商品形式的价格现象是类似地租的收益资本化的结果.  相似文献   

6.
刘冠军 《齐鲁学刊》2006,1(1):83-90
从“科学理论”的视域来审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中外理论界众多价值、价格学说中的一种,而且在我国是影响颇大的一种。在此之外,中外理论界还提出了各种“非劳动价值论”学说,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包括生产费用价值论、生产要素价值论、效应价值论、边际效应价值论、供求决定价值论、均衡价格论、物化劳动价值论和知识价值论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作为建立在“劳动”这个人类本质活动基础上的价值论研究的结晶,它与各种非劳动价值论相比较,是更为深刻的理论,是在科学地区分和严格地定义了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和价值形式、价值和价格、物化劳动和劳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价值决定和价值实现、价值决定和价值分配等诸对范畴的基础上,达到了形式和内容、现象和本质的有机统一的宏大理论体系;而各种“非劳动价值论”的学说,基本上都是在现象层面上对价值或价格的考察,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们远没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那样深刻。  相似文献   

7.
价值决定和价值实现过程的动态分析郑勇军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价值一元论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提出了第一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命题,即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  相似文献   

8.
对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两种意义,及其与价值决定的关系,经济理论界长期存在不同的看法。有的同志认为,由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也有的同志认为,由第一种和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商品的价值;还有的同志认为,由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这几种意见都是值得商榷的。我认为,马克思阐明的只是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不存在有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就是由这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不是由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或由其中哪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单独决定。本文拟在这方面谈点粗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9.
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学说,是他的劳动价值论体系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又是争论较多的部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有两种含义,一是在社会的正常生产条件下,以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平均的劳动强度,生产商品所必须耗费的劳动时间,我们把它简称为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二是按社会需要分配于各个生产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我们把它简称为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马克思认为,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了商品价值,这是较易于理解的。有些同志误解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学说,认为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亦决定商品价值,这是曲解了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学说。因此有继续深入讨论这一问题的必要。  相似文献   

10.
必要劳动Ⅰ和必要劳动Ⅱ共同决定价值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就价值形成机制而言,必要劳动Ⅰ与必要劳动Ⅱ共同决定价值的观点与恩格斯的价值定义及马克思的一贯论述是相符的,与供求论或均衡价格论也是一致的。必要劳动Ⅰ决定价值的观点只适用于成本不变的完全竞争行业,必要劳动Ⅱ决定价值的观点只适用于短期均衡条件下市场价值的决定。所谓的供求异常不平衡说、实际的社会需要说和虚假的社会价值说,既不能作为“决定论”的依据,也不能作为“共同决定论”的基础。以往的“共同决定论”的缺陷主要是由于它割裂了与供求论的内在联系,从而最终倒向了需求决定论,后者与供求论相比离真理更远  相似文献   

11.
超额价值从何而来? 应当说是劳动生产率高的企业自己创造的。但是近几年来,有些同志提出了“转移论”,认为超额价值不是由本企业创造的,而是由“劳动生产力低的企业工人创造的价值转移而来的”。其依据是,“商品的价值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不是决定于生产力”。对此我有异议。 (一) 平均不等于转移。马克思讲:“只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才算是形成价值的劳动时  相似文献   

12.
需求是否也是参预决定市场价值的一个因素?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是怎样的涵义?两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统一决定市场价值,这样提法对不对?本文试图对这几个问题提供尽可能简要而十分明确的答案。这些问题,笔者曾经与一些同志进行过争论。现在看来,与我争论的同志,在其论著中力图强调:“供求关系是社会价值确立方法的前提”。这是正确的,在阐述马克思价值理论和一些重要思想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一点,我过去是认识不足的。主要是由于当时对这个问题并没有彻底搞清楚,所以,虽然现在看来,我过去的论点和论据,基本上依然可以成立,但确实并没有把问题说清楚,以致使卫兴华同志对我的文章得出这样的印象:“他对经典著作的某些论点的解释,完全背离了原意。他对我在这个问题上的见解也未弄清楚,甚至把我所反对的观点,当作是我所主张的观点”。“宋承先同志用了一页的篇幅转述我的基本论点,但不切原意”。本文主要是根据我近年来对这些问题的理解,环绕争论中涉及的少数关键问题,阐述我的看法,尽可能避免占用篇幅再重复过去已经讲过的东西。但看来最好还是先在这里说明一点:我过去和现在认为值得商榷的是卫兴华同志的如下论点:“如果供求关系产生了异常的不平衡现象,……那么,商品的社会价值就可以不由平均条件的劳动耗费即平均价值来决定,而是由劣等条件或优等条件的个别价值来决定了”。我过去和现在的论点很简单:(1)市场价值(即社会价值)这个范畴本身的涵义或定义,就是指的是,供求平衡时会有的成交价格。(2)供求不平衡,不管“只是一般的不平衡”还是“异常的不平衡”所决定的成交价格,即使这个成交价格恰好等于劣等条件或优等条件下的个别价值,这种由供求异常不平衡所决定的成交价格,不能认为是市场价值(即社会价值),而应该认为是与市场价值偏离的市场价格。这两点本来似乎应该是很难引起什么不同的看法的,但事实上却出现了很大的纷歧。所以,后面的行文,着重点在于说明之所以产生纷歧的主要根源,即如何理解大家都引证的马克思有关论述的含义。  相似文献   

13.
写作这篇文章,主要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读了胡寄窗教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存在两种含义》一文(载于《经济研究》1990年第3期,下面简称胡文),觉得胡文对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两种含义的否定过于轻率,尤其否定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几点看法存在着明显的片面性;为了能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价值决定理论,有必要对这些看法加以分析。其二,关于哪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的问题之所以一直争论不休,主要是由于其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特别是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价值决定中的关系问题始终没有弄清楚,导致理论界的意见不能统一;因而也想借这个机会,谈谈我对这些问题的看法,以就教于胡教授及对此有研究的其它同志。  相似文献   

14.
对过去两年我国经济学界所爭论的价值和两种社会必要劳动的关系问題,卫兴华同志會先后发表了五篇文章杂谝恍┩疽民R克思论价值实现问題的文章,来论证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决定价值的错误观点,是一开始就看出的,并一再加以批评;但是,他对于市場价值的高位和低位的规定性(即对《资本论》第三卷第十章)的理解,在我看来,是一开始就有误解,这是他无法完全驳倒其他一些同志与他大同小异的错误观点的原因。他曾说:除了“供求关系的变动会通过生产条件的变化,引起平均价值或社  相似文献   

15.
新时期文学论争出现了不少热点问题,其中文学主体论、本体论和价值论被称为新三大论。本文想就文学价值论问题做些理论上的思考与探索。限于篇幅,文章主要阐述以下两个论题:新时期文学价值论危机及关于建相马克思主义文学价值论体系的几点看法。一、新时期文学价值论危机:所谓新时期文学价值论危机有两重含义,一指新时期文学本身的危机状态;二指新时期文学价值理论上的危机;二者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因果联系。新时期文学价值论危机(以下简称危机),在我看来,首先是现代主义的危机,是新时期文学在现代主义各种文艺思潮影响下出现的文…  相似文献   

16.
卢希悦 《东岳论丛》2000,21(5):25-29
市场经济在本质上仍是商品经济 ,所以 ,商品价值决定理论 ,仍是当代中国市场经济最深层的核心性理论问题。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是从商品生产的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过去劳动时间与活劳动时间、原来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再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可核算的现实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生产过程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社会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国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七个方面的矛盾运动中 ,科学地揭示了商品价值决定的全部涵义和内在规律  相似文献   

17.
商品价值量由何决定?对此,经济学界有的同志提出了“两种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统一决定商品的价值量”的观点,认为这是符合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三卷有关论述的本意的。我则认为,马克思在论述商品价值量的决定过程中,始终坚持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虽然,市场价值量的决定有其一定的特殊性,但是,这一特殊性并没有离开和更改第一种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共性原理,理论是彻底的。“统一决定”论是同科学的价值决定论相抵牾。  相似文献   

18.
在深化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认识过程中,我国理论经济学界存在着以下八个方面的误区:把劳动价值论的研究方法与适用条件相混淆;把价值、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相混淆;把价值的特定含义与词语学上的价值含义相混淆;把价值的决定与价值的源泉相混淆;把价值与均衡价格、生产价格相混淆;误认为决定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为了准确地制定市场价格;误以为肯定劳动价值论,是为了按劳分配,劳动价值论是按劳分配的理论根据;误认为劳动价值论妨碍了第三产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两个定义,是经济理论界长期争论的问题。孙成汉同志《试论马克思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两个定义》(《学术论坛》1981年第5期)一文,作了有益的探讨。但文中关于“相对之下,第二个定义比第一个定义完备”的说法,我认为值得商榷。众所周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价值决定的实体,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一个重要范畴。马克思指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资本论》第一卷第52页)我  相似文献   

20.
从“地区价值”的理论立足点谈起有人认为,我国国内市场是统一的,同种商品的价值只能由一种统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同种商品可以有种种不同价格,但只有一个统一的社会价值。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同种商品可以有不同的社会价值。关于地区价值的观点,正是以同种商品具有不同社会价值作为理论前提的。现就从这个立足点谈起。同种商品在不同情况下会由不同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从而有不同的社会价值,不同的价值量。马克思指出:在世界市场上,“国家不同,劳动的中等强度也就不同;有的国家高些,有的国家低些。于是各国的平均数形成一个阶梯,它的计量单位是世界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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