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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春苗社会工作室成立以来,就致力于孤残儿童群体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2012年,社工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了“与爱同行”孤残儿童成长项目,并将海宁市26位社会散居孤儿也纳入了服务范围。社工对19位居住在海宁的孤儿进行了入户探访。通过探访,社工发现他们的生活基本都得到了保障,但有的儿童存在心理障碍、社会融入性差等问题,其中个别儿童的生活环境和状态很不理想,对他们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社工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几位孤儿进行了个案介入,期望通过社工的专业服务,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激发他们的社会参与欲和兴趣,帮他们塑造健全的人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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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是社会上最弱势、最困难的群体之一,孤残儿童则是这一群体中最底层的人,最需要政府的救助和社会的关爱。近年来,政府出台了系列政策实施孤儿救助与安置,并多次提高孤儿的养育标准。社会上也有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到儿童福利院关爱儿童,但很多人对孤残儿童仍存在一定的刻板印象,如认为他们内向、敏感、多疑等等。孤残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已经承受了早年被遗弃的创伤,如果社会公众再用别样的眼光看待他们,无疑更加不利于他们的成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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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国内规模最大的儿童福利机构——重庆市孤残儿童爱心庄园一期正式开园.这座按照国内一流标准精心设计建造的爱心庄园,从一开始就致力于打造成孤残儿童生活有所依、学习有所托、能力有所长的快乐成长天堂.目前,500余名孤残儿童就生活在这个温暖的大家庭里.
孤残儿童因其特定的生活环境和背景,有不同于其他儿童的心理特点,如孤独、自卑、缺乏安全感、适应性差等.如果缺乏专业、精心的照顾服务,他们的特殊心理状况和个性需求就容易被忽视,其健康成长会受到严重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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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残儿童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和学术界高度关注的群体。孤残儿童在儿童福利院的生活如何,他们在生活中面临哪些问题,这些问题应如何解决,他们应为未来的社会生活做何准备,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孤残儿童的命运,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本文将通过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为呼市儿童福利院的儿童提供服务,帮助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激发其潜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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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是目前我国比较广泛的一种孤残儿童照顾模式.孤残儿童在儿童福利机构中能够获得良好的生活照料和养育,有条件的机构也能提供良好的幼儿早期教育和特殊教育.虽然生活上的照料能满足儿童的基本需求,早期教育也能满足他们身心发育的要求,但是集中养育模式对儿童的心理成长还是有一定的影响.例如,他们的生活经历使他们形成了一般孩子不会有的固定思维模式,他们身上也存在远远低于他们实际年龄的心理特征,普遍面临以下困难:没有固定的照顾者让他们无法产生稳定的心理依恋,将影响到他们今后对他人的信赖感和自我信任,造成性格或人格的扭曲;缺乏正常的社会成长环境,缺乏家庭生活的理念,缺少父母的爱,缺乏情感交流和与他人的情感交融;缺乏个别关心、监督和鼓励,每个孩子的智力、学习能力、自制力等都不一样,所以他们需要个别关心、监督和鼓励;缺乏责任感,对未来没有规划.家庭环境的缺失让孩子缺乏必要的亲情依恋,同时也缺乏责任意识和感恩意识,总是认为享受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都是应该的,不仅对自己和社会缺乏责任感,对自身也没有一个很好的定位,更谈不上为自己规划未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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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福利院(下称广州福利院)近年推动社工介入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服务,引入社工、义工联动机制开展个性化和多元化服务,同时通过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开展寄养儿童成长辅导服务项目,促进寄养儿童德、能、勤、智全面发展.
家庭寄养概况
家庭寄养是指福利院将其监护的孤残儿童放到家庭中,由家庭为儿童提供所需要的生活照料和服务,使儿童能够在温暖的家庭生活环境中健康成长.广州福利院家庭寄养主要包括自然家庭寄养和类家庭寄养两种模式.其中,自然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福利院监护的孤残儿童委托在社区家庭中养育的模式;类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福利院提供住房及基本生活设施,由福利院招募的寄养家长和监护的孤残儿童组成家庭进行养育的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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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孤残儿童的收养主要依靠政府兴办的福利机构,在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大趋势下,让孤残儿童回归家庭的家庭寄养方式逐渐显露出优势,是孤残儿童养育方式更加人性化的进步.
广东省中山市儿童福利院有孤残儿童约600人,其中200多名是有寄养需求的孩子,大部分是中轻度残疾,包括一些先天性心脏病、有轻微智障等生活能够自理的孩子,其中近150名儿童已委托在家庭中养育.2009年开始,中山市儿童福利院与中山市益群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合作,开展寄养家庭社会工作服务,希望通过社工的介入,在家长照顾技巧、亲子关系、寄养儿童成长等方面起到促进作用,引导寄养家庭家长在儿童成长的过程中给予及时的情感支持和感情投入,让孩子在重新组建的家庭环境中能够安全、健康、快乐地成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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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残儿童安置引入社工服务北京市儿童福利院目前收养孤残儿童1200余名,在院儿童残疾率达99%以上,其中重度残疾率达80%以上.根据北京市福利机构的功能划分,儿童福利院收养的年满6周岁且具备接受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能力的儿童应适时转至相应的福利机构生活和接受教育;年满14周岁且不具备接受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能力的儿童应适时转至相应福利机构生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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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岁月:学术版》2013,(24)
留守儿童会在生活方面和心理方面,与那些长期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孩子存在差异,并且这些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或多或少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他们目前的情况很值得我们去探讨和研究。通过调查分析,找出对策来缓解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这对留守儿童的健康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都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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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莉丝 《爱情·婚姻·家庭(生活纪实)》2012,(6):48-49
一个人无论多大年龄,没了父母,他都成了孤儿。他走入这个世界的门户,他走出这个世界的屏障,都随之坍塌了。不论承认与否,即便我们成年已久,有独立的经济收入,甚至已组建家庭生儿育女,但在情感结构和生活需求上,我们对父母仍有着过多依赖甚至索求。家庭的亲密关系,把父母的奉献形象理所当然地根植我们心中。然而当有朝一日我们不得不面对他们过世、成为"成年的孤儿"时,那些倾巢而至的疼痛、失落、焦虑、自责,却几乎让我们的心灵和生活迷失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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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的儿童群体,他们伴随着父母一起流入到其父母务工经商的所在地,大多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地带,由于特殊的生活环境,他们“自我”概念形成过程呈现出特殊性。本文将围绕流动儿童的“自我”概念的形成,分别对这个过程中存在的利弊进行探讨,并提供相应的对策,以期最终达致对流动儿童群体的清晰认识,并为他们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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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成立背景
5·12地震给灾区青少年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由于青少年处在生理和心理发展的特殊时期,他们自我意识强,追求独立而又不得不依赖于父母,自尊心强但又不够成熟,感情丰富却又非常情绪化,其困难与需求也具有特殊性。为了给青少年提供具有针对性的、符合青少年群体需求的服务,我们在“儿童友好家园”实习期间,针对灾区青少年开展了“阳光下的我们”青少年成长小组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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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孤儿家族抚育模式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农村部分贫困地区出现了“地下卖血”现象,受此影响感染艾滋病毒而死亡的人数不断增加,艾滋孤儿也随之增加。根据国务院防艾办2006年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不完全统计,我国因艾滋病致孤儿童已有8644个。而艾滋孤儿人数也将随着艾滋病人死亡数量的上升而增加。湖北省均川镇自1998年首例艾滋病人死亡以来。截至目前,艾滋孤儿总数达140余人。艾滋孤儿在人生历程中将经历严重危机,如家庭结构缺失、经济贫困、缺乏心灵上的关爱等等。为了帮助他们度过危机.最重要的手段是要对他们进行合理科学的抚育。合理科学的抚育有利于孩子过上正常的生活和健康地成长。本文通过对湖北省均川镇艾滋病家庭的实证调查,全面分析家族抚育模式的运行条件及运行效果,证实该抚育模式的可行性与适用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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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的孩子大多是被父母遗弃的,从小被送到福利中心,在这里学习、生活直到长大.按照政策,已成年孤儿很多不再属于政府供养对象,即将要独立生活、成家立业.作为这些孩子的"家长",福利中心希望他们也能像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样成家立业,因此在融入社会方面给予他们指导,并从住房、就业等方面对其提供支持.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已经成为福利中心的一项日常工作机制,每年有3~5名孤儿通过廉租住房等形式回归社会.2009年,福利中心又申请到了5套廉租住房,根据申请情况,经过前期评估,选定了5名孩子作为当年度回归社会的对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