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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我国诉讼时效的功能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原因在于长期时效缺失,"短期时效"的功能成了诉讼时效整体制度的功能;它旨在尽快了结民事关系、稳定经济秩序,却背离了诉讼时效通过对权利保护和事实状态维护的调整实现社会经济秩序和谐的功能本质。我国诉讼时效的功能应定位为:既保护权利又维护事实秩序,通过对权利保护和事实状态维护的调整来实现社会经济秩序的和谐与安定。诉讼时效功能的科学定位为诉讼时效的期间等具体制度的设计提供了理论依据,为我国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完善提供了理论指导。  相似文献   

2.
诉讼时效制度是利益衡量和价值判断的结果,立法者和司法者在社会交易秩序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之间选择了前者。最高人民法院在对诉讼时效制度进行司法解释时,在制度选择上建立了确认法学理论通说、搁置法学理论争议和侧重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基本理念,明确了诉讼时效制度具有强行性的特点,非经当事人提出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审查与适用,对于理论争议较大的无效合同产生的损害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同时,司法解释在各个方面都体现出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尤其在分期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和诉讼时效中断适用的情形方面,表现得更为充分。  相似文献   

3.
略论侵权请求权与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诉讼时效制度的功能是维护不特定第三人与义务人财产状况有关的信赖利益,惟有存在保护不特定第三人此种信赖利益的必要时,方有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问题.基于此种认识,以权利人长期不行使特定类型请求权是否会产生保护不特定第三人信赖利益的必要为依据,对侵权请求权与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问题应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4.
诉讼时效之于物权请求权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时效制度适用之基础在于,切断久远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当事人财产能力和信用的评价之不利影响,维护现时的交易安全和社会之整体秩序。物权请求权之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不能一概而论,而应以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之适用基础作为考察路径。依此,物权之"妨害除去请求权"、"妨害防止请求权"以及不动产和依法应为登记并已登记之动产之"返还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除此之外的物权请求权均得适用诉讼时效。我国物权法对此虽未明确规定,但在适用上应如此理解。  相似文献   

5.
信托财产是信托制度的核心,一切依法能够流通的财产权都能够成为信托财产,而其中最常见的便是具有对世性效力的财产权,因此信托财产需要进行公示,以实现保护信托受益人权利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之间的平衡。信托财产的类别不同,其公示方法也不同。其中以应登记的财产权为信托财产的,其公示方法为信托登记。信托登记具有确保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保护信托受益人的权利、维护信托财产的交易安全的功能。  相似文献   

6.
规范政府和市场的秩序对于个人的收入分配至关重要,它不仅是经济和谐发展的前提,更是社会公平的保障.正是由于经济秩序失衡的耗散效应,才使中国式收入分配制度难以走出低效的陷阱.从经济秩序形成的历史因素考察,政府转型是关键变量.因此,构建和谐发展型的政府秩序,加快市场化进程,缓解收入财产差距的一系列制度设计才能发挥它们的有效性,才能体现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和协调机制的和谐.  相似文献   

7.
试论传统祭祀的社会功能 --以两汉国家祭祀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古代王朝的国家祭祀,从本质上讲属于宗教制度范畴,它在政治上的作用,就是通过郊祀、宗庙等各种祭祀活动强化国家的政治信仰,维护以皇帝统治为核心的政治秩序,通过神的权威来树立皇帝的权威,通过宗教秩序来巩固政治秩序。从更广泛的社会意义来看,国家祭祀不仅具有如上的政治功能,而且还有敦行伦理教化、促进社会和谐以及强化农本意识等多方面的社会功能。以下我们就以两汉时期为例,具体探讨传统的鬼神祭祀所具有的社会功能。  相似文献   

8.
《家庭科技》2006,(12):46-46
于2000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制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一、消费者的社会监督权利  相似文献   

9.
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为权利人请求法院强制保护其权利的消灭和义务人抗辩权的产生,请求法院强制保护的权利的消灭与抗辩权的产生在法律关系中是统一体。债的请求权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已登记的不动产以及排除妨碍请求权和预防妨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而未登记的不动产和动产应适用诉讼时效;人身权上的请求权不能作为诉讼时效客体。  相似文献   

10.
刘晗 《中国社会科学》2023,(3):168-186+208
中国宪法中规定的社会权条款不能孤立地进行理解,也不能简单地套用传统宪法学的积极权利或社会经济权利等概念进行解释。在立足于中国宪法的体系解释视角下,社会权具有民生保障、民主政治和国家建构的三重维度。在中国宪法的整体结构和规范意图中,社会权也不只是一种社会经济权利,而且是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基本权利。具体而言,社会权不仅是个人向政府索要经济福利的请求权,也是实现完整社会身份的基本公民权。社会权不仅仅具有社会经济性质,更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政治性质。社会权的规范结构,特别是社会权的功能及义务指向,也需要基于此种性质进行建构。社会权的功能更多地体现为客观价值秩序功能,其具体的保护义务不仅指向合宪性审查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具体国家机构,同时也指向了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从而形成一种中国式的社会权制度保障模式。  相似文献   

11.
现代社会诚信体系及其建设   总被引:11,自引:1,他引:10  
张小路 《河北学刊》2004,24(3):102-106
现代社会诚信体系是包括现代诚信文化、有效的产权制度、民主政体、健全的法制及社会信用服务组织等在内的一个广泛的社会系统。其中,诚信观念和文化是基础,产权制度是核心,民主政体和法制是保障,信用服务组织是工具。现代社会诚信体系正是以上各子系统有机配置、互相支持的完整的社会规范体系。现代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实际上就是通过把与诚信建设有关的社会文化、制度、工具等资源有机地整合起来,并通过教育、鼓励和惩罚等多种手段,引导和规范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使他们自觉地选择诚信,共同促进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从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并最终达至人们生活的和谐与幸福。  相似文献   

12.
权利救济关系着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这是任何社会走向和谐的重要条件;权利救济关系着国家权力滥用的有效防范,这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权利救济关系着公民与国家之间冲突的和平解决,这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  相似文献   

13.
随着公民社会话语在当代中国语境的逐渐兴起,关于公民社会的讨论日益成理论界的一大景观。公民社会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高价值目标即人的全面发展之间有着内在的深层关联。公民社会是透视人的全面发展的崭新视域,人的全面发展是公民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当前要培育公民社会,促进社会和谐,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14.
王爱军 《齐鲁学刊》2007,3(4):147-149
和谐社会与制度正义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制度正义是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实现和谐社会必须以制度正义为核心,全面落实公平分配机制,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以及权利、结果公平和机会、规则公平的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应凸现社会主义制度正义本质,强化法律制度在利益分配机制中的作用,达到社会各阶层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理想境界。  相似文献   

15.
伍俊斌 《河北学刊》2007,27(6):64-68
现代国家兼备阶级统治、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其基本特征是政治性,核心是公共权力。公民社会是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分析范畴,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契约关系为中轴的社会自主领域。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各有其限度,政治国家的限度主要体现在:淹没公民社会、背离公共利益、权力寻租以及政治合法性限度;公民社会的限度主要体现在:滋生极端个人主义、导致社会两极分化,它不是民主政治的充分条件。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应建立起良性互动关系,以克服各自的消极方面,超越"零和博弈"走向"正和博弈",形成双向适度制衡和发展型互惠,形成政治国家能力强大、公民社会富有活力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16.
当代市民社会理论语境下的行业协会及其中介功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代市民社会理论继承了近代市民社会理论将“国家-社会”二分法作为市民社会实体存在的依据,继而进一步提出了“国家-市民社会-经济”三分法,并在此基础上界定市民社会,把市民社会指向与政治国家、市场社会相并立的第三域,社会中个组织构成市民社会的主体。行业协会一直是市民社会理论构戍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是市民社会中最具代表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在社会发展的实践中,行业协会具有联结市场和政府的中介功能,是市场和政府“双重失灵”下的中间调节机制,  相似文献   

17.
章礼强 《北方论丛》2006,1(3):145-148
国内外民事实定法本位不断变迁。民法社会本位说多存疑问,所谓民法本位观,即近现代民法私主体权利本位论,则有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人性等理论基础。民法本位即指民法的价值标准和中心任务,从一定意义上讲,民法本位就是民法最核心的价值,而民法原则则是民法本位价值取向的外载形式。以带有社会顾虑的私主体权利为本位构设中国民法典体系、原则、制度和具体规范是进化的理性的选择。  相似文献   

18.
卓家武  朱德宏 《学术界》2012,(3):169-176,287
民事纠纷和解机制的内涵是契约精神,其价值体现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和精神自由的社会实践中.现代社会的和谐良性秩序首先是以保证权利为核心的法治秩序,即法律治理下形成的秩序.民事纠纷和解的实践表明了在正式民事权利生成的正式法律制度缺失的状态下,民事纠纷和解主要依赖于民事主体间的道德情感和他们依凭的自然社会系统的制约作用.民事纠纷公正和解的实践绩效的制度基础,依赖于正式法律制度构建的民事权利保障及其民事诉讼的程序性制度保障.国家应重视公民权利的制度供给,为民事纠纷公正和解机制实效性奠定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19.
和谐社会的基本机制、约束因素及其对策(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公平和价值认同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机制。历史、国际经验、理论史和人类近二百年的历史发展表明,社会差距和社会不平等在加剧,社会问题越来越突出,建设和谐、美好的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迫切任务。在任何条件下,包括市场经济条件下,都不会存在绝对公平和公正,不合理的所有制结构和不恰当的市场运作将加剧社会不公平和社会不公正。政府公共服务是自工业革命,特别是19世纪以来人类应对市场经济带来的不公平和不公正而采取的积极措施,社会广泛参与公共服务使政府公共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到目前为止,完善市场体制,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和推动公众最大限度参与社会事务是人类应对不平等加剧的最佳选择之一。规范市场,发挥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鼓励全社会参与,是消除社会不平等差距的基本手段,任何单一的行动都不足以应对人类所面对的严峻挑战,也都不能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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