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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格式条款之订入合同规则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格式条款之订入合同 ,是格式条款司法规制的前提。格式条款之订入合同同样适用要约、承诺规则 ,但其要约应采纳明示原则 ,承诺可采取明示或默示方式 ,同时 ,格式条款不属于异常条款或抵触个别约定的非一般条款。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 1款规定了合同订立规则和效力规则。  相似文献   

2.
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规则在格式条款控制体系中地位重要,其法理基础是维护意思合致,规范目的是实现合同正义。依规范体系和目的,《保险法》第18条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应解释成"该条款不产生订入合同的效力",它是保险人不履行说明义务的法律后果。该条确立了我国格式条款订入保险合同的规则,弥补了我国合同法的不足。《保险法》第17条存在法律漏洞,应类推第18条"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立法上,有关格式条款的规定相对粗疏,相关研究也不够深入;由于其应用的广泛性,实践中出现的纠纷越来越多。文章在揭示格式条款本质特征的基础上,从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要约和承诺两方面分析其成立的特殊性,根据中外合同立法和学说,对格式条款的效力作了界定和评析,并结合最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着重对格式条款的有效、无效与可撤销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师寸丽  武瑞玲 《河北学刊》2007,27(3):168-171
电信合同的缔结往往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实现。格式条款并非一经拟定就可直接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其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的前提是格式条款的有效订入。格式条款的订入是规范及解释电信格式条款的前提,也是合同产生效力的基础。  相似文献   

5.
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效力的程序规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效力一直是保险法理论和实务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我国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对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效力规定作了一些改进,但保险商事活动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立法修改的不尽完善及成文法的局限决定了这一问题的解决仍存在很多困难.廓清程序规范角度上的免责条款生效的前提、关键和保障以及合同订入、保险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的范围、判断标准等方面的程序规范方法,是有效解决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效力理论和实务争议的可行途径.  相似文献   

6.
惩罚性条款(penaltyclauses),又称罚款条款、违约惩罚条款,是合同法中规定违反合同应承担损害赔偿的条款,在世界各国合同法中几乎都有所规定。惩罚性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订入合同中的,若出现违约情形则违约方必须支付另一方过高金钱赔偿的条款。当事人很容易依靠自动履行合同义务而加强此类条款的效力。根据其含义惩罚性条款所规定的赔偿金高于一般赔偿金,合同中规定较高赔偿金额的惩罚性条款是否有效?法官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是什么?两大法系对此有不同理解。一、普通法系不承认惩罚性条款的效力  普通法系…  相似文献   

7.
格式条款在网络购物合同中大量应用,从民法的公平原则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应对网络购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进行规制。我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虽然有所规定,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建议我国在立法上,完善对于一般格式条款的规定;还应根据网络购物的特点,对网络购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做出特殊规定,必要时由相关部门拟定通用的合同范本,或出台单行法律法规对其加以详细规定。  相似文献   

8.
张良 《中州学刊》2014,(4):63-66
我国消费者保护的相关法律规范大多比较简略、粗糙,缺乏可操作性,致使相关执法和司法效果备受争议。近年来网购、金融消费等新型消费方式的大量涌现,更使我国现有消费者保护机制面临严峻挑战。完善我国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应当设定特殊领域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消费教育立法;明确不当商业行为的概念与类型,对经营者的不当商业行为课以重责;完善消费合同缔结制度,确立格式合同缔结的"纳入"规则;完善消费合同效力制度,明确"黑名单"、"灰名单"条款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建立消费合同格式条款的事先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9.
有关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是现代市场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民法典》和《合同编通则解释》都对格式条款进行了专门规定,但是在起草中对一些问题均存在激烈的观点交锋,导致草案前后出现较大变化。在民法典编纂中,合同编草案将格式条款定义的“3要素”改为“2要素”,舍去“重复使用”,但最终在民法典中又重回“3要素”;《合同编通则解释》则将之修改为“2.5要素”,对从事经营活动的格式条款提供方的“为了重复使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民法典》规定了格式条款绝对无效的情形;《合同编通则解释》细化规定了格式条款的相对无效情形,提出了“异常条款”的概念,并对异常条款提供方提示和说明义务的履行标准做出了细化规定,且对电子合同异常条款提供者提示与说明义务的履行做出了具体的反面规定。为保护条款相对方的利益,《合同编通则解释》还规定了“合同示范文本”和“预先约定排除”这两类排除格式条款效力控制的抗辩为无效抗辩事由。  相似文献   

10.
格式条款的大量使用在给人们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潜在的不公平的可能性。格式条款对合同自由的背离、与合同正义的冲突,成为对合同格式条款进行司法规制的重要法理基础。对格式条款司法规制方法的法理分析,可以从格式条款疑义之解释和格式条款效力之认定两个角度来进行。  相似文献   

11.
历时三年的《电子商务法(草案)》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然其范围和体例、内容及用语与表达尚存在很多不足与问题.《草案》应将电子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及监管等作为立法的重点,删除快递物流等就电子商务法而言无特殊性的内容,充分考虑与其他立法的协调和衔接,确立媒介中立、技术中立等符合高度性、普适性及特殊性的立法原则,制定符合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的具体内容,并要避免立法术语和表述方面的错误.  相似文献   

12.
《合同法》无疑是目前我国民事领域中最为成功的立法,该法在诸多方面受到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影响。比较《合同法》与《公约》,在合同的订立、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与免责、买卖合同等方面,既可以看出前者对于后者的继受,也可以看出二者之间存在的若干差异。  相似文献   

13.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的一项法定权利,是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一项请求权。《公司法》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具有局限性,表现在对公司是否有权购买股东的股份、公司章程对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则作出规定的效力如何以及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如何确定等未做出规定,因此应当从立法完善上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同时司法调节适度介入公司自治。  相似文献   

14.
试论先合同义务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苏惠芳 《阴山学刊》2004,17(1):119-123
先合同义务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其理论基础。它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是对缔约信赖利益的保护。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适用于合同无效、被撤消、变更、解除,合同成立后生效前以及合同生效。《合同法》第42条、第43条仅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而未明确先合同义务,尚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15.
目前《监察法》与《监察法实施条例》只是初步规定了监察赔偿问题,并未建立起完善的监察赔偿体系。为此,应在明确监察赔偿性质的基础上,借鉴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的相关规定,通过修改《国家赔偿法》的途径,专章规定监察赔偿,以期构建完善的监察赔偿体系,实现监察赔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相似文献   

16.
屋顶平台的权利归属及其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屋顶平台不具有构造上、使用上和法律上的独立性,不能单独成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同时,屋顶平台也不属于顶层业主区分所有权效力所及的范围.屋顶平台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其上可以为个别业主或业主之外的第三人设定专用使用权.专用使用权依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议设定,开发商不得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设定专用使用权.  相似文献   

17.
蒋军洲 《兰州学刊》2013,(9):162-169
面对要物合同与合意主义之间所存在的冲突,学界有诸多解释性的说明.比如交付乃生效要件说与交付乃特别成立要件说.但这些学说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陷.实际上,如果认为要物合同是必须通过交付所达成的合意,既可以在交付是要物合同的成立方法上回到罗马法从而具有历史基础,又与合意主义相协调从而符合逻辑规则.由于要物合同的定义性规范只有在界定合同类型时具有不可更改性,本质上是任意性规范,当事人有选择合同类型的自由,要物合同与要物合同简约、要物合同预约可以兼容并存.我国合同立法应顺此妥善安排要物合同的立法行文,废弃以交付为生效要件的非典型要物合同立法的表达.  相似文献   

18.
"公司监督机制失衡症" 和独立董事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普遍存在监督机制失衡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大会的运作程序和监事会的监督权限及督促监事会履行职责的制约机制不够完善.目前在现行<公司法>框架下实行的独立董事制度并没有消除<公司法>的上述缺陷.而在实践中独立董事实际上又难以保持其独立性,尤其难以独立于公司的大股东和董事会,同时,独立董事既缺乏勤勉履行其职责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手段.因此,独立董事难以承担起监督制约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的任务,独立董事制度并非医治"公司监督机制失衡症"的良方.要根治这一顽症,必须从消除、弥补我国<公司法>的缺陷入手,修改、完善<公司法>有关股东大会和监事会的规定,强化股东大会和监事会的法律地位,充分发挥其监督制约作用.  相似文献   

19.
目前行政诉讼大量存在调解或变相调解之后结案的情况,这与《行政诉讼法》确立的行政权不得处分、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的原则形成矛盾和冲突。考虑到法的价值和行政诉讼之目的,结合司法实践中行政案件调解的情况,根据均衡和制衡的原则,应建立行政诉讼有限调解制度,以合法、自愿和有限为原则,对行政诉讼调解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20.
随着《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互联网行业VIE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再次成为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不同于一般协议,VIE架构通过一系列协议构成,各协议均有其特定目的,通过系列协议组合实现VIE协议控制的目的。从学说和司法实务来看,单一协议的效力问题并无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VIE协议网络的目的是否非法且导致协议无效。互联网VIE协议网络效力如何,不可一概而论,需要具体分析VIE协议规避的规定内容和性质,确实属于《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协议,方为无效。在解释论上,规避外资禁入互联网产业规定或者规避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的VIE协议并非全部无效。在立法论上,限制外资进入互联网产业既无助于解决可能存在的国家安全问题,也无益于推动互联网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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