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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刘某自2007年3月开始在某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3月,刘某在上班时受伤,经鉴定构成残疾,刘某要求公司为其申报工伤,公司告诉刘某:“你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没有劳动关系,不能申报工伤。”请问: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劳动关系吗?在此种情况下能否申报工伤?  相似文献   

2.
[案情] 2020年5月27日,赵某在某公司承建的一项目工地因公受伤.伤后,赵某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行政部门认定赵某属于工伤,用人单位为承建公司.承建公司不服,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复议后认为,工伤认定中未调查核实赵某与该项目劳务分包公司的用工关系,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工伤认定,...  相似文献   

3.
编辑,你好: 我从某公司内退后不久,就进入某物业公司从事维修工作,但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岗位特殊,经常加班加点,但物业公司每月只发给我工资1800 元,而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60 元,我便要求物业公司依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支付加班费.但物业公司认为,我与原公司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故双方之间仅形成了劳务关系,可以...  相似文献   

4.
案情:原告陈某于2008年2月15日进入被告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从事冲床工作。2010年3月28日陈某发生工伤。同年7月15日原告回单位上班。2010年8月10日原告的伤情被鉴定为工伤十级伤残。2010年10月22日原告(甲方)和被告(乙方)就工伤赔偿事宜在当地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进行调解并签订调解协议。协议约定:“一、乙方在伤残治疗期间的医药费、鉴定费3000元甲方已支付。二、工伤期间误工费、护理费3200元,由甲方支付。三、根据伤残程度,甲方补助给乙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8600元,由甲方支付。四、双方继续保留劳动关系,乙方应服从车间的车间主任安排,遵守公司的行政条例,如乙方不听安排、不遵守行政条例甲方可以辞退乙方,不再补助乙方的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如乙方自动离职甲方不再支付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上述三款项计人民币(大写)壹万肆仟捌佰元(14800元)。甲方已付医疗费、鉴定费3000元,尚应付乙方11800元,本协议签订之后支付。”协议签订后,被告按约向原告支付了调解款项,原告继续回单位工作。后因陈某在工作期间殴打同事,2011年8月1日,公司以陈某违反劳动法和行政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予以辞退处理,并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未向陈某支付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陈某因此申请仲裁。  相似文献   

5.
王天军 《人才瞭望》2016,(21):37-38
劳务派遣是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由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将与其建立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 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一种劳动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劳动用工形式,改变了传统的用工模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下面从劳务派遣的起源、现状及单位用工实际,谈谈自己一些粗浅见解.  相似文献   

6.
专家答疑     
《人才瞭望》2014,(5):45-46
1问:您好,我是企业一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目前我公司遇到一桩劳动用工问题。2012年年初,我们外聘了一名退休职工,该职工先到A车间工作了3个月,后调到B车间工作。我们组织了相关安全知识培训,没想到他在B车间上班的第一天就发生了工伤,其右手手指被炸伤一节,估计是9级或10级工伤。请问:企业该如何处理此类工伤事故?  相似文献   

7.
一、供电所用工管理现状
  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均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长期合同)。以上条款否定了供电所用工原有的“短期为主、逐年签订”的用人政策,劳动关系长期化已成为必须直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基于心理契约的派遣制员工管理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增加了对直接雇佣制的限制。劳务派遣作为直接雇佣制的有效替代和补充.成为国内人力资源管理界热议的课题。劳动派遣是指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雇主责任,与用工单位(即委托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然后按照用工单位要求,将符合要求的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并向用工单位收取相关费用的经营行为。这种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双向关系.通过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派遣制员工之间的三角关系.  相似文献   

9.
张璇 《人才瞭望》2017,(14):182-183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执行,将直接影响企业自身及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少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缺乏合法舍规、行之有效的劳动用工管理,随意损害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的问题较为突出.笔者阐述了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意义,针对现实中发生的案例进行分析,并对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中应加强的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劳动用工管理是企业人事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和谐的劳动用工关系,是关乎企业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关键。笔者根据多年从事人事管理工作,总结了在企业中应如何开展劳动用工管理的问题点,希望能为正确解决劳资关系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1.
王俊有 《人才瞭望》2016,(15):34-35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登记调查是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一项基础性工作,但执法实践一次又一次地证明此项工作决不只是“写写画画”,调查登记信息的准确性、用人单位信息分类的精确性和及时更新的时效性,决定了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有效性.本文探讨了开展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登记调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分析了目前劳动用工信息登记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工作措施,以规范基础工作,来谋求从执法源头实现突破,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相似文献   

12.
民营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用工不规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这是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劳动维权现状分析与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2007~2012)》的调查结论.求职者如何在职场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7民营企业如何有效防范用工风险?通过采访,记者搜集了人社部门受理的四大典型案例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3.
王玉信 《人才瞭望》2006,(2):104-104
请问:我是湖北来河南的一名外来打工人员,被包工头刘某雇用,一次,在建筑工期问不慎我的右手拇指、食指被砂轮锯掉,经医院治疗所花治疗费用5000余元,当我找到包工头刘某要求支付治疗费用及工伤伤残补助费时。包工头以我违章操作为由,只给我200元路费钱让我回家.  相似文献   

14.
任何法律都是一把双刃剑.《劳动合同法》在充分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对其违约做出惩罚性规定.然而,一些劳动者却疏于了解和掌握,更有任性者不拿法律与合同约定当回事,结果只能自食苦果! 一、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退还+赔偿 [案例]程秋利系某矿业公司技术员兼下属分公司副经理.2011年3月与公司续签5年期劳动合同.并于2012年1月5日与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以及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提供咨询.  相似文献   

15.
《人才瞭望》2006,(5):102-102
案例:老李是某市纺织厂的职工,于去年6月在上班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为,该交通事故因发生在上班途中,老李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因此老李被认定为工伤,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由社保经办机构计发有关工伤待遇。半年后,经与同类情况的其他工伤职工比较,老李认为,社保经办机构对其待遇支付有误,以社保经办机构为被申请人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  相似文献   

16.
据来自某仲裁机构的统计,在劳动纠纷案件中,工伤待遇被缩水案件占有相当的比例。工作待遇缩水都去哪儿啦?用人单位都是在哪些环节缩水攫取工伤职工利益?下面案例给我们以法律援助。  相似文献   

17.
《人才瞭望》2006,(3):107-107
案例:老李是某市纺织厂的职工,于去年6月在上班选中不聿发生交通事故,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为,该交通事故因发生在上班逢中,老李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因此老李被认定为工伤,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劳动鉴定的结果,由社保经办机构计发有关工伤待遇。半年后,经与同类情况的其他工伤职工比较,老李认为,社保经办机构对其待遇支付有误,以社保经办机构为被申请人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结果,对老李的仲裁申请,  相似文献   

18.
高校非事业编制用工管理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是指高校聘用的不列入学校事业编制与学校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和在学校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其中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学校工作的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在高校改革与发展中起着特定的作用,尤其在后勤服务方面更为突出,如何进一步发挥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的才能.为高校的建设与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关键在于规范对高校非事业编制用工的管理。  相似文献   

19.
为进一步推进 "数字人社"建设, 提高统计服务科学决策水平,近期我们采取深入县(区)及企业生产一线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各方人员参加的座谈会、 现场查看、数据综合分析等形式,对郑州市小企业劳动关系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研究. 调研发现,通过近年来广泛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教育,逐步完善企业工资宏观指导制度,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加大劳动仲裁和劳动保障监督执法力度,强力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医疗、工伤、 失业等保险政策制度落实,全市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劳动关系状况得到较大改观,总体形势是好的,呈现出逐年稳步发展上升的良好势头.  相似文献   

20.
赖玥 《人才瞭望》2017,(21):38-39
对于劳动关系双方来说, 履行劳动关系的全过程都需要依托法律,客观定义自身的权责,不可对一些法律概念进行任意解读. 本期的四个案例即说明了这一点. 服务期协议不可滥用 案例:钟某于2014年3月入职某中介服务公司, 双方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约定钟某从事咨询师工作.入职后,中介服务公司对钟某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双方签订了一份 "服务期协议",其中注明中介服务公司对钟某进行了专业培训,培训费为2万元,钟某须为公司服务满5年后方可离职. 工作满2年后,钟某因个人原因辞职,中介服务公司以钟某未满服务期为由要求钟某支付违约金, 并从其最后2个月工资中扣除了违约金 1.2万元.钟某不服,遂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中介服务公司予以返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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