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09 毫秒
1.
邢钢 《江西社会科学》2023,(2):155-169+208
双边税收协定适用的法教义学阐释是要解决税务机关和法院适用双边税收协定中面对的法律适用、体系构造与法律解释这三个现实问题和难题。双边税收协定具有直接适用性,但是,不具有绝对的优先适用性。双边税收协定的规范体系由以概念和规则为内容的外部体系与以原则为内核的内部体系所构成,全面理解和掌握双边税收协定的规范体系是避免错误适用和解释双边税收协定的根本。双边税收协定在其内部构筑了由用语的定义性解释与未明确定义用语解释组成的独立自主、双层结构与解释依据存在先后次序的解释规范体系,无须借助外部的法律解释依据和方法。  相似文献   

2.
两岸自由贸易区建设与税收协调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潮流下两岸经贸发展的必然要求。两岸自由贸易区建设与税收协调进程中闽对台先行先试的政策选择是:在货物贸易方面,通过在闽台间实行较大范围的进口货物关税减免和出口货物完全退税,促进闽台间货物的自由流动;在服务贸易、投资准入和技术合作方面,借鉴粤港合作经验,建立闽台协商沟通平台,促成闽台先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在境内税收协调方面,可先从签订闽台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入手,再向避免双重征税、防范逃避税、各自境内税收优惠协调等其它方面推进。  相似文献   

3.
ECFA的签订为两岸经贸交流的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奠定了良好的开端,作为与WTO规则一致的特殊区域贸易制度,ECFA在国际法上具有合法性。但ECFA只是一个框架协定,仍需要后续协议的具体化,此外ECFA在机构安排、争端解决机制、一体化程度等方面尚待完善,作者对此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跨国并购交易涉及作为不同国家居民纳税人的目标公司、目标公司股东及收购公司之间的资产转移,由此产生了多层面、复杂的国际重复课税问题。除了传统性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外,跨国并购交易将会导致因在不同国家纳税期间不匹配而产生的潜在特殊国际重复课税问题。美国等有关国家缔结的双边税收协定中有关专门条款未能完全解决这种特殊国际重复课税问题,为此,作者提出可完全解决这种特殊国际重复课税问题的建议条文,以便在我国对外缔结双边税收协定时参考。  相似文献   

5.
在新一轮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中 ,出现了能给人们启示的崭新特点 :新协定包括一些此前从未签署 FTA或 CU的国家 ,如日本、中国、韩国。一些国家还签署了两个以上的协定 ,新协定的地理空间迅速扩展 ,出现泛洲性和跨洲性协定 ,且多为双边协定。这些特点将导致多边自由化的减缓及非成员方更高的成本。还会带来各成员国更高的管理成本 ,使依赖区域优惠而导致的脆弱性增加。对于贸易国而言 ,区域贸易协定的伙伴国应是多样的 ,以便保持出口市场多元化 ,协定覆盖的产品覆盖范围应是综合的  相似文献   

6.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投资自由化的背景下,国际投资对推动全球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与国际贸易法相比,当今国际投资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缺乏统一的框架而零散地存在于单边、双边、区域和多边的专门或相关规范之中,这无疑是国际投资法律保障体系的一大欠缺。目前,在世界最大的国际经济组织WTO内进行多边投资立法尚存在障碍,将来制定多边投资规则必然要坚持投资保护、投资自由化和规制投资扭曲的原则,在双边和区域层面进行尝试的基础上,最终寻求在WTO层面解决多边投资协议问题。  相似文献   

7.
本文基于特惠贸易协定(PTAs)数据库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增加值贸易(OECD-TIVA)数据库,以20个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成员相互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为准自然实验,实证研究了贸易协定的签署对亚太国家(地区)间双边价值链关联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引入贸易协定深度指标,进一步探究贸易协定内容的深化对双边价值链关联的异质性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促进了亚太国家(地区)间的双边价值链关联,且这种促进作用随着协定内容的深化而增强。该结论在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目前亚太地区贸易协定深化对双边价值链关联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双边协定、浅度价值链关联和边境内条款上。进一步的分析表明,良好的双边政治关系能增强自由贸易协定对双边价值链关联程度的促进效应,但这种增强作用并不随贸易协定内容的深化而增强,且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及深化阻碍双边间接价值链关联。  相似文献   

8.
随着海外逃、避税形势的日趋严重,税收情报自动交换制度在双边、区域以及多边层面获得前所未有的重视与发展。2014年2月发布的OECD《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成为继欧盟利息税指令,美国FATCA法案以及OECD既有协定之后国际税收情报自动交换多边协定的最新成果。在参与的广泛性与条款的可操作性方面,OECD新标准取得了较以往协定范本更大的突破,为推进国际税收情报自动交换协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在执行条件、执行动力以及执行效果上,新标准仍然存在局限,由此将制约新标准国内适用的效果。我国应当以新标准的适用为契机,完善税收情报自动交换的制度和操作细则从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9.
关联企业利用转让定价实现利润移转,而各国根据自身税收利益制定国内法对其进行规制,双重征税及税务争议难以避免。税收协定成为解决双重征税和税务争议的重要工具,但税收协定对"协定"的依赖,决定其很难解决所有的双重征税及税务争议问题。全球联合反避税的趋势不可逆转,也使得税收协定困难重重。预约定价安排作为一种创新性应用,以其独特的价值功能和制度构建扬弃了税收协定,成为解决双重征税、税务争议和反避税的最有竞争力、也是最新的财税工具。  相似文献   

10.
据WTO统计,除欧洲国家外,墨西哥已经成为世界上签订区域贸易协定最多的国家。墨西哥通过签订广泛的区域贸易协定,确立了其轮轴国的地位。NAFTA(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对墨西哥多重区域贸易协定策略的影响:NAFTA的示范效应;多重区域贸易协定策略减少了墨西哥经济对美国的依赖;NAFTA引起的贸易转移是欧、日与墨西哥签订FTA的动因;NAFTA使贸易自由化成为墨西哥的自然选择;NAFTA的学习曲线效应。  相似文献   

11.
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是目前东亚区域制度建设的主要方式。这是由于东亚各国为了实现本国特定的地缘目标而缔结双边FTA,双边FTA因其对国内政治的冲击最小并且能够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而发展迅速。然而,东亚双边FTA的发展将有可能形成FTA的轮轴模式,它将增加经济往来的交易成本,并将产生对多边自由化的抵触,同时也会给东亚权力结构带来风险,使东亚一体化更加举步维艰。因而,东亚各国应统合其国家利益,达成区域合作共识,以正式的制度安排来排除双边FTA可能带来的风险。  相似文献   

12.
姜英淑 《理论界》2010,(2):220-221
本文就目前多数国家所接受的"经合发范本"和"联合国范本"的产生及其差异进行分析,以求对世界各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起到示范作用。  相似文献   

13.
原产地规则是确定货物是否有资格享受区域贸易安排优惠待遇的"守门人".原产地规则的限制程度与厂商的生产成本、利润以及区域贸易安排预期经济效应的实现和优惠关税的利用率密切相关.由此影响区内成员方国际分工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直接投资的区位优势,并进而对区域贸易安排区内和区外FDI的流动产生影响.在分析区域贸易安排影响FDI路径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原产地规则影响区域贸易安排投资效应的传导机制,并进而提出区域贸易安排成员方利用原产地规则投资效应的政策选择.  相似文献   

14.
《反假冒贸易协定》是主要发达国家对其知识产权战略的巩固,并扩张了其在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中的重要执法措施。其产生是发达国家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而主导的“机制转移”,背后是知识产权产业团体的推动。我国法律和《反假冒贸易协定》差距不大,我国应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效应保持理性的认识,坚持自主创新战略。在国际舞台上,我国应在已有多边框架内抵制TRIPs-plus的扩张,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联合,形成集团性的议价能力,同时力争在双边、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中纳入有利自身的规定。  相似文献   

15.
所得来源国适用国内法上的资本弱化规则,将作为缔约国对方居民投资人以债权投资方式'取得的"利息"所得重新定性为"股息"所得课税,由于难以为缔约国双方在税收协定中的股息定义所兼容,容易引起协定适用纠纷.经合组织范本注释为解决此种定性识别冲突,主张来源国将利息重新定性为股息课税,应以债权人实际负担借款企业的经营风险为前提.从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的实际情况和国内资本弱化税制规定来看,我国税务部门在有关税务行政规章中将超过固定比例的利息重新定性为股息课税的做法并不可取.在缔约国对方根据其资本弱化规则将利息视为股息课税时,我国也并不负有税收协定的义务给予相应的认可和抵免.  相似文献   

16.
进行国际证券监管的国际合作,完善各国经济法律制度,已成为时代的趋势。各国不仅采取签订双边协定的方式进行直接合作,在共同认识较多的基础上还签订了一些多边协定,成立了国际性的监管组织。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是现今区域合作多边监管的一个较为成功的范例,对其制度和安排的分析有助于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合作。  相似文献   

17.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经济发展、吸引外资增强国际竞争力功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从战略上其目标应定位为:实现国家中长期的社会经济发展。具体为:促进产业、行业发展;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实现社会公平。  相似文献   

18.
《江西社会科学》2019,(11):172-180
以投资条约为基础的国际投资仲裁是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争端的主要方式,但近年来国际投资仲裁因其高风险、高成本而备受诟病。在这一背景下,调解制度逐渐受到关注。调解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领域一直未被重视,由于传统投资条约中涉及调解的规定抽象、模糊甚至多年缺失,即便新近的投资条约提及调解,调解依旧很少被当事方选择。此外,新一代的部分双边投资协定中关于调解适用于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的规定,也将进一步导致投资条约的双边化风险。现有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规则并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因此,改革当下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构建有效的调解制度十分必要。统一推行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化改革,促进投资仲裁与投资调解相结合,强调将调解作为前置性程序是可行之道。我国作为签订投资条约的大国,又有着丰富的调解文化,也应积极探索调解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的适用以主动应对革新。  相似文献   

19.
交易成本是区域贸易协定各成员方在构建争端解决机制时的重要考量维度。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交易成本可分为成员间构建成本和成员间治理成本。影响成员间构建成本的三个主要影响变量是问题敏感程度、成员方同质性和透明度。影响成员间治理成本的三个主要影响变量是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政治模式、准司法模式与司法模式是现今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典型模式。上述三种模式体现出来的条约化水平有所差别。通过分析发现,在其他变量给定的情况下,成员间构建成本、成员间治理成本以及总交易成本的变化可对成员方选择不同条约化水平的争端解决机制模式产生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欧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投资效应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一体化发展的程度和范围正日益突破仅以贸易自由化为主的浅度一体化,向包括投资政策等更广泛政策的深度一体化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对区域内国际直接投资(FDI)的流入是否产生了预期的促进效应,这种效应的发生又与哪些因素密切相关?从跨国公司的投资动机出发,对欧盟1996-2006年面板数据的分析发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对FDI流入有显著促进作用,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服务业发展水平等经济初始禀赋条件对投资效应有显著影响。我国在制定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相关措施时可以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