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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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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元宇宙归根结底是一个以数字人为主体、具有虚拟实在性的数字虚拟社会。作为虚拟社会的元宇宙也是社会的一种,且与现实社会之间高度嵌套、相互构造,而非独立于现实世界的平行世界。元宇宙社会的底层逻辑是虚实交互、人机互融、游戏范式和用户共创内容。元宇宙的架构化重新构造了社会行为、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同时也彻底改变了法律的调控进路,元宇宙中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都将基于数字人主体而展开。尽管如此,但并没有为元宇宙社会构建单独法律秩序的必要,它仍然应该接受现实法律治理体系的统一干预。法律对元宇宙社会的治理,不是法律与代码技术的二元共治,而是借助代码技术实现法律的代码化预嵌与算法化运行。与此同时,去中心化治理的实现不单单取决于元宇宙背后的技术支持和价值倾向,更重要的是,在现实社会探索一种从中心化到去中心化的法律治理机制之转型的可能路径。  相似文献   

2.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已经成为意识形态风险生成的重要场域,其具有的基于大数据的人机对话模式、基于自我学习的算法机制和不断改进的算力等特点使其在实际运作中内嵌了强烈的意识形态属性,表征为以技术为手段的意识形态权力转移导致的场域失落风险、以人机协同操纵意识形态偏见导致的话语权旁落风险和以模糊边界运作加大意识形态治理难度引发的治理失效风险。其生成诱因在于资本与技术扩张导致资本逻辑内嵌于意识形态风险之中,去中心化与再中心化的话语权转移带来了人类语言逻辑表达与多元价值博弈,以及对话沉迷与主体危机的内容失真引发的治理范式转化与监管失灵。应立足于阵地治理、数据治理和制度治理使生成式人工智能场域转变为巩固意识形态认同的最大增量。  相似文献   

3.
“元宇宙”概念的提出彻底改变了信息技术的未来图景,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交融势必会对现有的权利义务关系提出新的挑战。但是,技术创新并不当然意味着专门立法或特别监管,“法律应当专门规制‘元宇宙’安全风险”的制度建构性主张正模糊了法律基本功能的范畴。从早期的大数据、云计算安全监管,到当下的算法规制和数据安全保护,再到未来“元宇宙”的治理体系,法律对技术创新的回应方式不应当是建立在纯粹假想风险的基础上,而是应当以权利义务内容是否发生真正变化为出发点。依据“元宇宙”现阶段的发展特征,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没有超过现有的社会风险类型,故而“元宇宙”安全风险的规制思路依然应当遵循法律回应技术的一般立场,即以过程风险预防为核心,重新解释现有法律条款的基本概念和适用方式。  相似文献   

4.
“元宇宙”概念的提出彻底改变了信息技术的未来图景,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交融势必会对现有的权利义务关系提出新的挑战。但是,技术创新并不当然意味着专门立法或特别监管,“法律应当专门规制‘元宇宙’安全风险”的制度建构性主张正模糊了法律基本功能的范畴。从早期的大数据、云计算安全监管,到当下的算法规制和数据安全保护,再到未来“元宇宙”的治理体系,法律对技术创新的回应方式不应当是建立在纯粹假想风险的基础上,而是应当以权利义务内容是否发生真正变化为出发点。依据“元宇宙”现阶段的发展特征,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没有超过现有的社会风险类型,故而“元宇宙”安全风险的规制思路依然应当遵循法律回应技术的一般立场,即以过程风险预防为核心,重新解释现有法律条款的基本概念和适用方式。  相似文献   

5.
新型数字社会形态的构建及其持续崛起,为智能化舆情资源的流通提供了庞大市场。同时,智能化舆情因其对政治系统的作用力、对社会价值取向的影响力而与意识形态安全息息相关,可能会削弱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增加不良意识形态的社会显示度并可能诱发数字殖民风险、在微舆论场中导致群体情感的极化效应并容易冲击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等风险。然而,智能化舆情对意识形态安全的影响过程呈现出较为鲜明的资本逻辑、技术逻辑和情感逻辑,且基本贯穿于智能化舆情和意识形态资源的生产、分配和消费过程。因此,应在对智能化舆情影响意识形态安全的内在逻辑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采取优化“元治理”格局并以制度完善抑制不良资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侵蚀力度、强化社会心态治理效能并提升用户群体负面情绪的疏导效果等治理策略,将有助于探索有效治理智能化舆情风险并提升我国意识形态安全水平的善治良方。  相似文献   

6.
ChatGPT以其强大的内容生成能力在赋能各行各业的同时也潜藏着意识形态渗透风险、主流意识形态权威淡化风险、主流思想传导弱化风险、操纵网络舆论风险、意识形态排斥风险等各类意识形态风险。通过对ChatGPT意识形态风险的肇因分析,发现算法霸权扩张、算法强化偏见与不确定性、资本对技术统摄、文化软实力较量、协同监管滞后等因素共同导致了ChatGPT意识形态风险“在场”的必然性。因此,要坚持整体观来防范ChatGPT的意识形态风险,坚持引导算法权力,优化算法技术,矫治资本逻辑,提升文化软实力,完善法律法规,使这一新的“变量”成为赋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最大“增量”。  相似文献   

7.
数字技术的迭代升级不断丰富着地缘政治理论,由数字技术架构的元宇宙将成为地缘政治继海陆空天并行发展的新空间,成为未来大国国际竞争的重要战场,进而引发“智缘政治”博弈。“智缘政治”博弈是行为体通过引领元宇宙数字技术、控制元宇宙虚拟世界的数字主权和数字疆域以实现政治博弈的目的。元宇宙逐渐对“智缘政治”的浸入,将威胁国家数字主权安全,激化“数字疆域”博弈态势,加剧“虚拟边界”模糊而催生文化冲突。为此,应从完善数字空间战略布局,树立元宇宙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从“以人为本”的价值共识角度构建数字空间治理方案,以防范化解元宇宙空间的“智缘政治”风险。  相似文献   

8.
杨辰 《国际论坛》2023,(2):61-82+157
人工智能军事应用对国家安全产生的风险,无人机等人工智能军备在俄乌冲突中的运用对国家安全风险治理的借鉴价值,是本文关注的核心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以人工智能军事应用在俄乌冲突中的运用为案例,系统梳理了人工智能军事应用对国家安全的影响路径,并对人工智能军事应用的安全风险与治理进行了深入探讨。作为一把“双刃剑”,人工智能军事应用一方面增强了物理空间和网络空间作战效能,显著提升了情报、通信等领域保障能力,另一方面对政治、军事、意识形态等安全领域构成多重挑战,为国家安全治理增添了复杂性。从人工智能军事应用在俄乌冲突中的使用情况来看,以无人机、网络武器、深度伪造、开源情报分析为代表的人工智能军备在情报、舆论、网络等多领域对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国家安全风险维度看,人工智能军事应用助推数据和算法成为国家安全面临的新风险,致使安全领域界线模糊化、安全议题复杂化、安全行为主体去中心化,并将加速人工智能军备竞赛。为此,我国应以加强人工智能军事应用前瞻性研究,健全“跨部门”安全协作机制,不断完善非国家行为体监管机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主动化解人工智能军事应用引发的安全风险,持续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相似文献   

9.
作为引领和驱动未来世界颠覆性技术发展的人工智能,具有数据霸权、文化软实力和价值形塑等意识形态属性。人工智能广泛应用于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学习等实践中,在意识形态领域不可避免产生政治引领力下降、思想凝聚力弱化、道德指向力失落和法律规制力失效等风险问题。警惕技术拜物教以及资本逻辑操控下的意识形态风险,确立主流意识形态在智能技术应用中的话语权,建立智能推送与公共责任动态平衡的调节器、建构人工智能的道德“护城河”、筑牢人工智能的“法律网”,是有效应对人工智能意识形态风险、彰显技术优势的应然举措,也是确保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0.
元宇宙(Metaverse)作为一种“当红”现象,不等同于宇宙学中的元宇宙(former universe)、开放式游戏(free game)和赛博空间(cyberspace),它是基于现实世界产生的虚实交互的新系统。在元宇宙不断发展和成熟的过程中,我们面临着公法和私法两个领域当中的刑事违法犯罪频发、数字财产保护不力、数字人格频受侵害、数据垄断时有发生等法律风险。这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积极构建去中心化的多元治理机制,努力完善数字化的“软法”体系,全力打造动态化的协商治理模式。对元宇宙进行法哲学检视,我们可以发现元宇宙并不是一种乌托邦的幻想,而是一种切实存在的新兴领域,将为法学学科提供一种新门类、为法学研究提供一种新范式、为法治推进提供一个新途径、为法理变革提供一个新契机。  相似文献   

11.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事关国家总体安全维护和民族复兴伟业实现,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厘清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逻辑理路,主要从公共空间的“脱域”场景是逻辑前提、自我意识塑造的信息自我是逻辑基础、网络意识形态的话语权是逻辑内容、媒体传播角色的转变是逻辑载体四个方面着手,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培养防控责任主体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推动网络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构建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从而实现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12.
因凭数据资源赋予的强大权力,大数据算法崛起成为去中心式交互网络中的高效行动元,算法对个体生活交往架构的重塑为“算法本体论”时代的来临赋予了合法性基础,算法在幕后“提线”操控着网络主体价值观念的变迁和网络意识形态话语的构建,成为网络信息传播与意识形态治理的关键变量。传统福柯式的意识形态规训体制逐渐被算法时代开放式的多元主体控制矩阵所取代,主流意识形态的生存处境遭受严重挑战。为实现从算法操纵主体到主体控制算法的反转,从算法失位到算法赋能主流意识形态的复归,应协同加强数据治理,打通数据孤岛、深耕人机合作,推进技术升级、创新叙事形式,生产优质话语、完善制度设计,坚持主体自律以形成治理合力祛除算法之蔽,为走出“算法本体论”时代价值引领的迷宫提供阿里阿德涅之线((1))。  相似文献   

13.
“元宇宙”的横空出世不仅伴随数字经济发展和内容技术革新,随着其生态版图的扩张,文化帝国主义也开始尝试掌握并控制“元宇宙”拟态环境中的“信息真相”,从而进行文化侵略与渗透。基于“元宇宙”技术媒介创构的拟态环境,文化帝国主义依托其虚实交织的时空场域得以隐蔽地“野蛮生长”,本质上是超越技术又附着在技术之上的价值观、领导权、话语权等西方意识形态输出。这种文化“同质性”输出一方面不断削弱民族国家的主流文化认同,另一方面,它加剧了社会分化和人际隔阂,特别是青年社群作为“元宇宙”的主要受众,沉浸式体验与“无限制”自由正在宰制青年核心价值认同异化趋向。因此,必须高度警惕“元宇宙”媒介拟态环境中的文化帝国主义倾向,辩证看待其带来的经济利益和文化风险二者间的关系,构筑文化安全的防护网。  相似文献   

14.
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着来自内外部的风险,表现在网络领导力弱化导致的意识形态引领力缺失、网络多元思潮传播形成的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解构、网络消极文化扩散造成的青年价值观扭曲等,削弱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高校网络空间的主导地位。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阵地,高校要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严加防范,建立网络意识形态监测与预警、教育与引导、治理与稳固的安全机制,确保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高校网络空间的凝聚力和引领力。  相似文献   

15.
作为未来产业的重要形态,元宇宙被视为通往下一代互联网的门票,以及人类社会实现最终数字化转型的新路径,引来众多国家和科技巨头追捧。元宇宙是互联网发展的更高阶段,由多种信息技术共同构建的生态系统。作为现实世界的孪生形态与延伸,元宇宙虚与实的深度融通将对社会形态、价值观念、生产生活、行为模式、政府治理等产生深远影响。与此同时,也将面临意识形态、经济金融、虚实分化、网络安全等多维度风险挑战。面对元宇宙发展的新趋势和新问题,必须以未来的视角、辩证的思维,从国家安全高度着眼,从法治、技术、经济体、舆论等角度着手,积极构建多元共治的治理体系,在有效防范元宇宙潜在风险的同时,推动新一轮信息技术革新。  相似文献   

16.
算法并非意识形态无涉的价值真空地带,技术与价值的相互耦合促使算法产生出强烈的意识形态属性。在算法所座驾而形成的数字社会中,算法歧视、算法牢笼、算法黑箱导致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度、引领力和凝聚力都陷入了新的风险情境,而这些意识形态风险得以生成的内在机理表现为:大数据通过对社会建构的中介性作用诱使人们形成了数据崇拜的意识形态方式,算法权力通过对人们的数字权利的支配而形成了算法统治的监控体系,算法与大数据的深度联合实现了意识形态的智能操控,由此,算法成为意识形态风险滋生的数字温床。然而,算法的意识形态风险不应导致对算法的“卢德主义”拒斥,算法仍是赋能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利器。基于此,必须强化主流意识形态对算法的价值引领、矫正算法的技术漏洞,从而推动算法成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强大助力。  相似文献   

17.
元宇宙以互联网、数字化、仿真模拟等技术为支撑,通过耦合虚拟与现实形成了类现实空间,它的出现引发了众多关注与讨论。相较于传统的虚拟空间,元宇宙具有深度临境体验的沉浸性、共创共治环境的去中心性、即时交互的慢延时性、时空对话的虚实融合性等特征。作为未来之势,元宇宙必然会对教育产生巨大影响,如在促进教育资源利用的高效化、学生学习意志的自觉化、教育效果评价的科学化、人才职业培养的高质化等方面都会产生积极影响;作为一项新事物,元宇宙所带来的风险也不容小觑,如技术风险、政治风险、资本风险、健康风险、文化风险等。教育元宇宙作为新事物,在被大众所接受的过程中必然少不了受到质疑和批判,但这阻挡不了其发展之势,因此,要对其保持乐观的态度,既不能盲目普及,也不能一味冷漠旁观或刻意批判否定。  相似文献   

18.
算法推荐技术被广泛应用于信息的采集、生产、分发、推荐、反馈各个环节,可能影响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在乡村社会,算法推荐深刻影响着农民群体的信息接受与传播行为,导致乡村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原本拥有的注意力被分割,面临引领力被削弱、整合力被消融、凝聚力被消解的风险。防范乡村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风险,必须用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推进算法推荐技术与主流媒体深度融合,以法律制度规范算法权力,培育农民算法素养,从多个维度开展乡村主流意识形态风险协同治理,确保主流意识形态在竞争中处于主导地位,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稳步发展。  相似文献   

19.
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是事关民族复兴、国家主权、文化建设的核心范畴。在当今人工智能技术蓬勃发展的数字时代,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内嵌渗透到社会生活领域之中,伴随着交互深度与辐射范围的不断扩展,裹挟了众多具有新特点的意识形态风险。清晰明辨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产生意识形态风险的内在机理是防范生成式人工智能意识形态风险的前提。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凭借内容生成的首要功能对意识形态的价值观念层进行渗透;依靠交互对话的产品形态对意识形态的话语方式产生影响;利用多维应用的功能属性对社会生活实践领域展开强势介入,促使当下意识形态斗争态势风云诡谲,变化万千。理性审视和精准识别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所诱发的意识形态风险是防范生成式人工智能意识形态风险的关键。从意识形态引领角度出发,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运行机制深蕴的资本逻辑解构社会成员已形成的认知和价值,借由"技术-资本"双重优势导致意识形态面临引领乏力风险;从意识形态话语维度审视,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带来的"人机协同"话语生产新模式削弱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深度,多元的生成式话语输送淡化话语权威,导致意识形态话语减蚀风险;从意识形态管理层面反思,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引发的信息传播新范式消解意识形态管理的主导权,及其对人的强化宰制,导致意识形态管理弱化风险。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掌握先进技术基础上诱发了一系列辐射广泛、渗透全面、不易掌控的意识形态风险。如何防范与化解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所带来的意识形态风险,成为当前我国意识形态建设无法回避的新课题。首先,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意识形态防范工作,推进打造人机和谐、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其次,打造富有中国特色的话语途径,在讲好中国故事的话语基础上破解西方话语的现代困境;最后,积极倡导全球治理并贡献中国方案,以共商共建共享的发展原则,依托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负责任的人工智能格局,促使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在现代文明面前彰显光明的未来前景。  相似文献   

20.
全媒体是当前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新境遇。主流意识形态全媒体传播强调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性地位和传播媒介的跨形态整合,面临着传播主导性泛化与降维、思想引领力旁落与消解、话语权威性衰减与蒙尘、认知共同体茧房与阻滞、价值安全线模糊与损坏的实践困境,具有突破时空界域的能动性触达机制、依托富媒框架的沉浸式共识建构、强调平等交互的轻量型话语阐释、彰显分众需求的精准化供求模式的效能,应该通过健全体制机制,“一元化+博弈式”增强价值引领;锐意破壁创新,“正能量+大流量”培育传播动能;扩容技术接口,“精准化+普适性”丰富传播方式;协同多元主体,“把方向+造血液”壮大传播阵营,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实效,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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