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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新公司法首次导入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对于预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控制股东乃至第三人侵害公司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无疑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发现,新公司法在原告股东范围、诉讼管辖权以及公司的诉讼地位等方面的规定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为了使股东派生诉讼更具实效性和可行性,就新公司法中股东派生诉讼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粗浅的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新公司法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源于英国1964年东潘多铅矿公司诉麦瑞威泽案的判例。派生诉讼制度在现代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日本、我国台湾公司法中均已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公司法在2005年10月第3次修订中第一次确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在新公司法确立对健全公司治理机制、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我国新公司法有关股东派生诉讼规定的局限性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股东派生诉讼是通过司法干预公司自治的手段来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一种制度设计.作为一种弥补公司治理异化、追究侵害公司权益人的方式,究竟由谁来享有派生诉讼提起权是立法和理论探讨中的重点,也是派生诉讼制度设计的关键.为此,明确派生诉讼中的原告资格及其相关问题对于完善制度设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存在的法理基础要求将原告范围限于公司股东,且只有满足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的股东才能具备派生诉讼原告的资格.我国在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中写入派生诉讼制度,但仍存在缺陷.在立法修改时应完善派生诉讼原告的设计,使其有助于发挥派生诉讼制度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但由于其制度设计和运行中仍存在一定缺陷导致对其立法目的以及效果的削弱。本文试图从对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特征和我国立法现状的分析中,发现目前这一制度在我国立法规定中存在的缺陷,以期为该制度日后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与借鉴。  相似文献   

5.
股东派生诉讼的理性选择及其制度建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因其周全保护公司利益免受不正当侵害、并最终保护股东利益的功能为各国公司法普遍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该制度的立法缺漏以及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不断出现亟须构建我国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笔者从法理基础探寻了股东派生诉讼的正当性,界定了股东诉权的性质,梳理了股东派生诉讼的主体资格条件,分析了公司的诉讼地位,厘定了诉讼费用担保和诉讼费用承担方式,对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立法建构和司法实践都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在进一步构建与完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时,有必要对该制度在理论上、实体法上、程序法上的合理性基础追根溯源,以求为该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指导和价值目标,并确保该制度的进一步构建与完善不会背离其立法初衷,以切实发挥其应有作用。  相似文献   

7.
通过分析完善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对优化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抑制公司董事等高层的恣意及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的必要性,提出了扩大股东派生诉讼原告的范围、简化股东派生诉讼的前置程序及合理收取诉讼费用等相关措施,以利于今后我国法治建设和公司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8.
我国新《公司法》引入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适应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与国际化接轨的需要,它对于制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内部人员滥用其权利,平衡股东与董事之间的权利,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但是,该制度在原告的主体资格、被告的范围、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及前置程序等几个关键问题尚待进一步地完善。因此,文章在对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进行概述的基础上,分析该制度在适用中尚存在的问题,通过比较并合理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我国新《公司法》中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9.
我国《公司法》确立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对原告股东的资格规定过于原则,不便操作;其他股东及公司在派生诉讼中的地位则根本没有规定。本文基于股东派生诉讼自身的特点,提出了对派生诉讼原告资格应进一步限制,对其他股东参与诉讼的时间及诉讼地位,以及公司在派生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应予以明确等观点。  相似文献   

10.
股东代表诉讼是少数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现代公司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该项制度在我国经过逐步的探索,终于在2005年新修订通过的<公司法>中以法律的形式得到正式的确立.但<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过于原则简单,影响到其作用的发挥.必须从诉讼费用、公司的法律地位、原告的补偿权、被告的范围、诉讼的管辖、诉讼的担保、诉讼的前置程序等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1.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对公司的受信义务为现代公司法理论和各国实践所通认,但在现
代公司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背景下,股东对公司只承担有限的受信义务。在封闭公
司中,少数股股东的投资、运作大多以信任为前提,多数股股东在对公司财产及少数股股东利益造成不当侵害时应承
担相应的责任,不过多数股股东的这种受信义务应有合理的限制;同时,少数股股东在其能对公司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时也对公司负有一定的受信义务。在对股东的受信义务进行法律规制时,过于苛刻和过于宽松都不利于公司的经营
运作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因此法律规制要做到各方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2.
论公司收购中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公司收购过程中,不论是收购方还是目标公司内部都存在控股股东和广大中小股东不同的利益诉求.相对于小股东来讲,大股东滥用其优势地位损害公司其他利益主体利益的机率较高.因此建立控股股东诚信义务规则与平衡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权益之间是息息相关的.控股股东诚信义务原则的确立,是对传统公司法理论中的资本多数原则、表决权自由行使原则和有限责任理论的扬弃和修正.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主要包括控股股东的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其基本要求是,当控股股东自身的利益和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控股股东应将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放在首位,不得实施对公司其他利益主体利益有害的行为.  相似文献   

13.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世界各国对之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时至今日尚无一个统一的模式可供借鉴。笔者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其制度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我国的特殊国情,从宏观层面上树立劳动权利与资本并重的理念,从微观层面上切入点要放在保护小股东利益为基础,增加和完善可诉功能作为其保障途径,方能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模式。本文试图从上述几方面作一些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14.
论股东派生诉讼在中国的有效适用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是世界各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公司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在规范大股东和董事的行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有特殊的作用。中国的公司法对这一制度未作规定,是导致许多公司的大股东和董事滥权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的法院已经依据公平原则受理并判处了几件派生诉讼案件,但多数法院在受理和即判的态度上很迷惘。作者提出在公司法确立这一制度前,可先行由最高法院制定出司法解释以指导审判实践,并对该拟制定的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提出了学术意见。  相似文献   

15.
证券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具有“小额多数”的特征,我国现行的单独诉讼、共同诉讼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而无法适应此类群体纠纷中保护分散性利益、制裁群体性侵害、为公众提供有效救济途径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的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借鉴美国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的经验,改变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机制,是现阶段的可行之选。  相似文献   

16.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关于控制股东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的性质都做了相应的规定,认为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关于控制股东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的性质,学界存在着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观点。笔者认为,控制股东对债权人和其他中小股东的损害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7.
英国公司法中的Foss v. Harbottle规则及其例外是英国公司法保护少数派股东权利的一种独特的救济方式。它不仅影响了英美法系国家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而且影响着部分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尽管中国新公司法已经确定了自己的股东代表制度,但英国在代表诉讼制度上的保守态度和经验,依然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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