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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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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今,中国社会群体纠纷日益增多,但纠纷解决机制并不能高效地解决这些问题。群体纠纷增多有诸多原因,而群体诉讼有其独特的功能,为此,应当努力探寻现存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代表人诉讼制度、群体诉讼制度,并提出应对措施,同时努力探寻建立多元化的群体纠纷解决机制,灵活运用多种纠纷解决办法,由此更好地解决群体纠纷,实现社会文明与和谐。  相似文献   

2.
对于中国-东盟自贸区商贸纠纷,中国和东盟各国在制度框架内业已建立了一套正式解决机制,中国涉东盟商贸纠纷解决的实践显示,正式设置的制度与商贸纠纷解决的实践存在着悖离.对悖离的原因需要从制度自身和制度外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3.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世界各国面对小额纠纷的骤然增加,纷纷致力于诉讼程序的改革:简化诉讼程序.建立小额诉讼程序.目前,各国的小额诉讼程序已日渐完善.本文拟对各国小额诉讼程序进行系统阐述与比较研究,分析各国小额诉讼程序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在我国建构小额诉讼程序时需要充分考虑的因素,以期对于我国建构小额诉讼程序、解决小额民事纠纷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群体诉讼的困境与出路:示范诉讼制度的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群体性案件频发,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在解决群体性纠纷中的作用极其有限.示范诉讼通过个案审理明确具有共通性的事实或法律问题,一次性解决具有共同争点的大量诉讼请求,在缓解审判压力的同时,有助于"和谐诉讼"的司法改革目标的实现.我国应通过立法完善积极引进这一制度,同时在法院系统内部建立处理群体诉讼案件的协调机制,避免重复司法.  相似文献   

5.
离婚诉讼是集身份关系的诉讼和财产关系的诉讼为一体的诉讼制度.离婚诉讼通常所包含的离婚纠纷、财产分割纠纷、子女抚养纠纷均属于确认之诉;且三个诉具有主从关系.离婚诉讼本身作为一种复合型诉讼,已经是身份关系纠纷和财产纠纷的复合,引进第三人制度无助于诉讼公正和效率的实现,严格的离婚诉讼中不具备引进第三人制度的生态.  相似文献   

6.
环境公益诉讼与传统诉讼之间的巨大差异使其在传统诉讼制度主宰的诉讼体系和诉讼文化中很难确立稳定的地位;各国已经形成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形态各异,我国很难择定效法对象;一些学者提出的对传统诉讼制度进行修修补补的构想正在缩小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空间;在我国,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的力量还不够强大.这些因素决定了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当前应取的态度是尝试.  相似文献   

7.
在一定意义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一种追求和谐的和合文化,古代中国人更多地选择调解方式来解决纠纷,从而形成了颇具特色的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机制和文化.通过调解还是诉讼解决纠纷,取决于对诉讼效益大小的权衡.人们"厌讼"而乐于"调解"实在是当事人权衡利弊的结果,也是社会文化影响的结果.文章以传统调解制度为研究文本,从法社会学、法经济学两个不同的视角,揭示该制度得以传承的社会文化与内在因素.  相似文献   

8.
由于内部压力与外部效果之平衡以及诉讼高成本与低受惠阻碍救济程序的启动,我国小额多数纠纷存在救济难的情形。对此,可通过对代表人诉讼制度设计的变革,促使代表人诉讼制度吸引当事人,并最大限度地克服法院排斥群体诉讼制度的现象,以期对小额多数纠纷起到有效的救济作用。  相似文献   

9.
高效、公正地解决证券纠纷,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证券市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调解已成为灵活迅速化解证券纠纷的重要途径.证券监管部门通常设有专门机构,为投资者和证券经营机构提供调解服务.调解在我国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基础,并已在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立法和实践中取得较大成果.但由于制度、机制等原因,目前调解在证券纠纷解决领域的应用仍然较为有限.为加强对证券专业调解制度的研究,促进我国多元化证券纠纷解决法律机制的建立,本文在对境外证券纠纷调解制度的组织机构、基本原则、程序设置、调解效力、服务收费等方面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我国证券纠纷调解制度的建立进行了构想,建议由证券监管部门主导建立基本工作机制和平台,采取自愿管辖与强制管辖相结合的调解启动方式,建立专业的调解员队伍,摒弃除诉讼调解外调解无强制执行力的观念,明确调解协议或裁定的执行效力,使调解在证券纠纷解决领域发扬光大.  相似文献   

10.
在民事诉讼审前程序中,案件之所以可以得到多种途径的解决,主要取决于审前程序中能够为纠纷的解决设置多样化的结案形式。故应该在失权制度上建立不应诉判决,将调解重心前移,确立民事和解制度,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诉讼内ADR等结案形式。  相似文献   

11.
诉讼效益的本义与特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学家们已经证明法治社会里,直接表征一个社会的法治水平和社会秩序状态的不是纠纷和诉讼发生的数量,而是诉讼机制对于纠纷的排解能力和效果.[1]诉讼效益则是衡量一个国家诉讼制度对纠纷排解能力和效果的主要尺度.从形式上看诉讼效益具有多样性、客观性、综合性、目的性、不平衡性等特征;从内容构成上分析,诉讼效益由诉讼目的、诉讼利益、诉讼效果和诉讼机制等要素构成.要提高诉讼效益,必须校正诉讼目的,提高诉讼机制发挥功能的条件,改善诉讼机制运行的社会环境与制度环境.本文主要对诉讼效益的概念和形式特征进行探讨,诉讼效益的内容则另外行文研究.  相似文献   

12.
现行的劳动纠纷解决机制在实施过程中的效果并不理想,未能发挥该制度最初构建时的目的。因此,从司法实践的视角对现行机制的结构进行补充和完善显得更有必要。在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方面:要加快建立企业劳资双方的平等协商机制;对多形式的调解体系结构进行完善;进一步提升仲裁对案件的分流作用。在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方面:要尽快对小额诉讼建立速裁制度;调整劳动争议诉讼收费机制;规范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代理制度;完善劳动争议案件的执行程序。另外,要促进裁审统一,进一步实现诉调对接,充分延展审判信息的辐射功能,从而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并形成对处理结果的认同意识。  相似文献   

13.
在近现代四川盐业契约珍贵的诉讼档案中,反映出以盐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方约定俗成的厂规习惯来解决股权纠纷的特点.在诉讼程序的各个阶段,诉讼参加人自觉依据习惯法来谋求达成解决纠纷的合意,从而达到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的目的.分析盐业诉讼中的股权纠纷特点,借鉴我国传统纠纷解决方式中的有益成分,对于推动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转型和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论跨行政区的水环境资源纠纷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本文对跨行政区水环境资源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和特点 ,以及中国处理跨行政区水环境资源纠纷的法律依据、原则、制度和方式作了阐述 ,揭示了以往处理跨行政区水环境资源纠纷工作中存在着法规不健全所引起的无法可依、处理方式不够多样化、处理程序非制度化、处理效率过低、处理成本过高、处理收益不显著等缺陷。文章借鉴国外有关处理跨行政区水环境资源纠纷的经验 ,并结合我国实践 ,对现行处理跨行政区水环境资源纠纷的方法和制度 ,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认为应从如下三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 :一是创设兼顾和优化效率与公平的行政处理制度 ;二是明晰水权 ,通过水环境资源市场机制解决跨行政区水环境资源纠纷 ;三是发展集团诉讼、公民诉讼 ,发挥人民法院处理跨行政区水环境资源纠纷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在社会矛盾复杂多样的今天,诉讼本身的局限性愈显突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作用凸现.文化背景、法律传统、立法环境和纠纷解决主体的能力及态度等都是影响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因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我国的合理构建,应当坚持法院主导、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制度体系,整合分散的法律、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基本内容等作出系统规定.  相似文献   

16.
对我国环境纠纷诉讼制度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公众环境意识、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侵权行为提起环境纠纷诉讼,在我国各类诉讼案件中呈不断上升之势。但是由于我国环境纠纷诉讼相关立法的滞后,在环境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或者障碍值得我们思考。(一)关于我国环境纠纷诉讼相关立法问题。经过多年不断的努力,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是我国现行有关环境立法从其性质上看大多属于实体法范畴,内容也比较完备、规范,然而程序法内容却鲜见,关于环境纠纷处理制度只是零星地夹杂在实体法规范中。如《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  相似文献   

17.
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是对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着的、民事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和机制的总称.作为一种诉讼外纠纷的解决方式,ADR被广泛应用于欧美国家.虽然对于不同国家,ADR所产生的作用不尽相同,但是其广泛应用总是由资源的有限性、市场经济的高效率、当事人权利意识增强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所决定的.文章简单分析了ADR的概念及功能以及新的发展;根据纠纷解决主体不同,分别介绍了司法ADR和其他领域的应用;认为,ADR在广泛应用、解决问题的同时,也面临着不断的质疑和挑战;我国有着非诉讼的文化传统,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也有现实的需求.  相似文献   

18.
群体性事件发生之前没有经历一个司法控制的过程,是当前的一个普遍现象。这种司法闲置现象的产生,既在于法院难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目标而功利地拒绝受理复杂的群体性纠纷,也在于群体行动者对司法公正失去信任而理性地选择放弃司法。消解司法闲置、阻止一般纠纷向群体性事件发展,需要支持司法的自主性运作、完善群体性诉讼和公益诉讼制度、强化司法终结纠纷的能力。  相似文献   

19.
《江西社会科学》2017,(2):167-175
公权主导下的环境公益诉讼两造结构模式既限制了适格原告的范围,又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正确被告的寻找,更使原本应当保持中立的司法机关有了越俎代庖的倾向,这是我国当前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运行不畅的重要原因。通过对国外同类制度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尽管同属社会主导模式,各国环境公益诉讼两造结构模式的差异悬殊,与各国的法律文化传统以及环保政策导向有关。完善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两造结构模式的基本方向是从公权主导向社会主导转变。具体说来,就是要在尽快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基础上,确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原告序位制度和被告选择制度,与此同时,应当确保司法机关在面对两造对抗时进行有限度的能动司法,实现环境公益诉讼审判的不偏不倚。  相似文献   

20.
李卓 《理论界》2005,(9):79-80
和谐社会要求为社会发展确立一个兼顾效率与公正的基本价值目标,积极化解社会纠纷,对各种权利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在和谐社会的视野下研究诉权,根据人权、法治、民主的要求,揭示申诉权与和谐社会的内在逻辑关系和研究意义。“诉权保护”要求在制度设计和完善中,突出“权利救济”的目的,建立便利公民接近程序正义的普遍化、多元化体系和措施,具体包括:明确诉讼权利的宪法保障;应扩大可诉范围,拓宽权利保护范围;改革诉讼费用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等,切实有效地实现和谐社会中社会纠纷的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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