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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2006,(5):43-43
2004年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川委发[2004]1号、[2005]12号文件(以下分别简称“省委1号、12号文件”)精神,通过落实目标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强化就业服务等措施。推动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也应该看到。我省失地无业农民的失业保险制度还不够完善。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难的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为进一步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1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关于全省集中解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遗留问题的总结报告〉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6]12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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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2006,(6):41-43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12号)、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再就业优惠证和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样式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474号)和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川劳社[2006]2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将我省加强《再就业优惠证》、《四川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以下简称《失业证》)、《四川省农村劳动进城求职登记证明》(以下简称《求职登记证明》),以及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有关认定证明(以下简称《企业实体认定证明》)等证件发放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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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2005,(10)
根据《关于适当提高部分离休干部待遇的通知》(川组通[2005]1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离休干部适当提高待遇后有关离休费(基本养老金)问题的通知》(川老发[2005]6号)精神,现就部分企业离休干部提高待遇后基本养老金的执行标准等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执行标准企业离休干部,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以下标准的,按以下标准调整:老红军:正厅级,2235元/月;副厅级,2095元/月。正厅级:参加革命时间为1937.7.7—1942.12.31的,2025元/月;1943.1.1—1945.9.2的,1945元/月;1945.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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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发[1999]30号)、《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医[2000]27号)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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