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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更好地保障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l日起试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第三条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组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第四条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  相似文献   

2.
咨询台:我是一家公司的女职工.再过两个月我就要生孩子了。公司人力资源部告诉我.休产假期问我只能拿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均无。我们公司是交了各项社会保险的.原劳动部制定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请问。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待遇该如何支付?  相似文献   

3.
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待遇,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城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企业和职工)。第二条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组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生育保险业务工作由各级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经办和管理。第三条建立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企业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按月或按季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具体缴费比例由同级财政、劳动部门确定,并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  相似文献   

4.
咨询台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政策问答一些企业和劳动者来函来信咨询女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现根据四川省劳动厅、省总工会最近制定发布的《四川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川劳险〔1997〕11号文件),对有关问题解答如下:问:为什么要实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答: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我国《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实行生育保险,有利于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从社会整体角度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待遇,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生育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组成部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提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0名以上。普遍建立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需求。”我国生育保险制度起步至今已12个年头。但生育保险覆盖面与《发展纲要》明确的目标任务仍存在较大差距,其原因何在?  相似文献   

6.
现将《四川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如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第一段]  相似文献   

7.
1995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规定,在全国城市基本实现女职工生育费用的社会统筹,实施生育保险、保护母婴健康,缓解被生育行为形成的职业风险。这是本世纪末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也是当今女职工的共同心愿。为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利,切实保障企业女职工生育期间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之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泸州市政府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  相似文献   

8.
忠县劳动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和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反复测算论证,结合忠县实际,制定了《忠县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哲行办法》,于4月30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县企业范围内施行。  相似文献   

9.
●生育保险能享受哪些待遇 1、医疗费.包括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相似文献   

10.
经成都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期审议通过的《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997年7月1日起在全市施行。这项《办法》是继该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后的又一新举措,必将为我市企业改革、社会稳定发挥其积极作用。《办法》规定,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城镇企业(包括养老保险实行行业管理的企业)及其全部职工(不包括外国籍和港、澳、台人员)都必须按《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由企业按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6%按月缴纳(已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企业不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以市级为单位建立  相似文献   

11.
涪陵地区水江煤矿劳动人事科来函咨询:企业女职工停薪留职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可否享受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产假工资等待遇?经有关部门研究,现复如下: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此,企业女职工停薪留职期间生育,原则上也不能享受生  相似文献   

12.
维权信箱     
《劳动者》2006,(3):49-50
未婚先孕,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妇女节安排女职工工作需付加班费吗?女职工怀孕能否被辞退?我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吗?关于劳动合同到期需不需要提前通知……  相似文献   

13.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9号)精神,《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日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经过专家评审、省《药品目录》调整领导小组审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  相似文献   

14.
自我国全面二胎计划合法实施后,适龄妇女就业状况,生育意愿和生育保险等问题引起社会关注,而生育意愿与公共服务协调问题更为突出.本文将通过实证调查揭示上海市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现行生育保险基金面临的挑战,分析应对措施,探讨在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上海生育保险基金可持续路径选择,并对个人、企业和政府如何支持与协助生育保险基金可持续性发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5.
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丁丁伤保险试行办法》(简称《办法》)和国务院2004年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简称《条例》),对于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的原仓业职工,到达退休年龄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所涉及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问题,都没作出规定。《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绒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  相似文献   

16.
南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将不属于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计划生育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请示》(南劳社[2008]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相似文献   

17.
全面二孩政策的新背景下我国生育保险及生育保险基金的发展面临新的挑战,文中通过对比中外人口生育保险政策和中外生育保险基金现状进而从新形势新背景下对中外的生育保险现状做了简单的分析,并且吸取国外一些成功经验,为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的良好完善实施添加全新的药剂支持.  相似文献   

18.
为贯彻落实《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23号,以下简称两个《办法》),规范企业年金管理,推动企业年金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用人单位,在招用外国人时,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相似文献   

20.
为认真贯彻全国生育保险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97号)文件精神.实现城乡所有育龄妇女人人享有生育保障的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生育保障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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