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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范和社会调整方式,之间有着深厚的渊源。道德义务是道德发挥作 用的最重要的手段;法律义务则是法律发挥作用而设定的手段之一;道德义务可被吸收、确认为法律义务; 现行法律义务中有不少是从道德义务中提升而来的。在不作为犯罪之作为义务的几种主要来源中,道德义 务与它们是部分地竞合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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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德义务论和功利主义目的论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西方和中国伦理学史上,都存在着超功利主义的道德学说和功利主义的道德学说。超功利主义学说因为片面强调道德行为的义务性而缺乏现实的普遍意义;而功利主义由于过分强调道德的功利性,也存在着道德行为的彻底性问题。在我国当代的社会转型时期,只有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使我国的道德建设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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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理论和实务界对于特定的道德义务能否成为作为义务的来源素有争论。本文将从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辩证关系的角度对这一问题展开论述。我们认为,特定的道德义务能够成为作为义务的来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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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是西方伦理学史上著名的义务论者。他以义务为中心建立了自己的伦理学理论体系,并试图以此给道德立法。按照康德的说法,只有纯粹出于义务的动机,方能保证行为本身的纯粹道德性。在多种动机存在的情况下,这种纯粹出于义务的动机又是如何在诸多动机之中规定我们行为的道德价值,目前尚存在诸多争论和质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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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义务的特点及其影响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是权利的产物。“合同自由”正是人们基本权利的体现。但合同本身的核心却是合同义务。合同义务的最基本特点在于它是自我强加性义务,这一点使之区别于侵权之债的义务和准合同义务。影响合同义务的因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两个因素是道德因素和经济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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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康德道德哲学的两种义务体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的理论建构中,义务是其讨论的核心内容。康德晚年的《道德形而上学》一书集中讨论了两种义务论体系,即法律(权利)义务体系和伦理(德性)义务体系。对这两种义务论体系的探讨展示了康德道德哲学的实践哲学品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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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契约责任制度作为一种新的合同责任制度,我国合同法对此作了简要规定。然而,对于此项制度的理论基础、发展脉络、性质的界定以及具体的构成内容,学术界研究较少。本文试图在构建新的合同责任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的后契约责任制度作一番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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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制度是国家为维护法律秩序与社会正义所做的制度安排,从检察官制度的基本法理中就可以引申出检察官的客观义务。现阶段,研究客观义务的关键并非在于承认其存在与否,而在于能否客观地审视此种义务在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检察官负有的客观义务,是人们对检察官本身的信赖。只有将这种对人的信赖转化为对制度的信赖,才能保证刑事司法制度的正当性以及公众对刑事司法机制的认同,这应该是我们对待客观义务的基本态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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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海鑫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97-102
基于协同主义的理念,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应当负担事案解明义务,即为了查清案件事实,促进诉讼进程,当事人应当陈述相关事实、提交相关证据。当事人的事案解明义务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原则性规定,而是在特定条件下才应当承担的义务,法官对于违反事案解明义务的行为应当酌情给予制裁。我国民事诉讼引入当事人事案解明义务可能存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的障碍,但由于协同主义理念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有生存的土壤,故旨在实现当事人之间实质平等的当事人事案解明义务也就有了探讨的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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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一方提供适当帮助,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提供帮助以帮助方具有经济负担能力为前提。提供帮助的方式可以是短期的,也可以是长期的。帮助费用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提供适当帮助的数额以维持困难方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为限,但提供帮助方自愿提供更多数额帮助的除外。现行《婚姻法》第42条有必要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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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义务的产生与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安全保障义务是立法者在综合衡量公共政策、善良风俗、诚信观念、社会经济因素及行为人的预见能力等基础上提出的适用所有行为人的一般性义务规则。早在罗马时期有关准私犯的规定中,已具有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在大陆法系法官依据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判例推导出符合社会道德的一般安全注意义务这一法律概念并最终确定为侵权行为法的一般规则。同时,英、美、法等国基于受害人应当受到保护,即公共利益和公共政策的考量,逐渐在判例中引入注意义务理论。两大法系确立的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则,对完善当代中国侵权责任法体系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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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甜甜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5,(2):44-46
解除权之有无和行使与否与减损措施存在诸多联系和矛盾,二者应当在减损措施合理性标准的框架内实现二者的协调。在非违约方没有解除权时,其减损措施也不得否定整个合同;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时,解除权的行使与否不是非违约方为减损行为的前提,积极行使解除权还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要依据事实情况而定。替代安排作为减损措施的一种也不以解除合同为条件,但应当符合"合理措施"之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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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连专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80-85
法律原则是一种形而上的价值抽象,法律规则指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责任主体的法律义务以及相应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则具有基本原则强度大的显示性特征和更强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即相对于原则法官不容易偏离规则作出裁决。承担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则主要有有过错就有责任、严格责任法定承担、自己责任自己承担、共同侵权共同承担连带责任、非责任人致害责任人替代承担和受害人有过失减轻加害人责任等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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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继昕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18(1):53-55
经济法作为部门法,由于其所形成的历史阶段及由此决定的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导致经济法责任具有多元性。这种多元性表现为经济法责任是多种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综合,内部责任和外部责任的结合以及自律责任和他律责任的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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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认为,善就是被实现了的自由,是世界的绝对最终目的。善就是进一步被规定了的理念,也就是意志概念和特殊意志的统一。善不是某种抽象法的东西,而是某种其实质由法和福利所构成的、内容充实的东西,一方面,善对主观意志说应该是实体性的东西,也就是说主观意志应以善为目的并使之全部实现,另一方面,就善而言,善只有以主观意志为中介,才能进入到现实。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