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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代人口》2002,(4):24-30
今年9月我国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公布施行。这是我国、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们的计划生育工作开始了一个以法治为基本特征的新时期;标志着长期以来,计划生育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法规开展工作的历史的结束;标志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将获得长期、稳定、普遍的效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新时期进一步推进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的重要保障。为了深入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我刊组织了有关方面的一些领导、专家,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中一些方面的内容进行深入研讨,以帮助大家理解和掌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精神。  相似文献   

2.
今年二月二日,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与省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召开了有《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省、市电视台以及《广东人口报》、《南方人口》、《广东人口信息》等近20个新闻单位参加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会上省委宣传部长蓝红同志与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邓惠珍同志分别进行了讲话。蓝红部长首先对广东省去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作了介绍。  相似文献   

3.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在改革中不断前进,法制建设方面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根据党中央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问题是要立法”、“不立法,计划生育不能持久”的重要指示,以及“各级领导要调查研究,探索规律,……制定出既能有效地控制人口,又比较切合实际的条例或法律”的要求,自1982年到1988年7月,我国已有十三个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了地方计划生育条例或规定。这十三个省、自治区是山西省(1982年),安徽省(1984年)、浙江省(1985年),青海省、广东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湖北省(均在1986年),辽宁省、福建省、山东省(均在1988年)。根据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推算,到1987年底,上述十三省、自治区人口大约接近5.6亿,其中育龄妇女约有1.26亿。这就是说,在全国10.8亿人口中,大致有52%在右的人口和47%左右的育龄妇女已置身于地方计划生育的管理之下,已由过去的政策管理转向法制管理。  相似文献   

4.
1993年4月初。笔者代表《南方人口》杂志参加茂名市召开的“广东省计划生育宣教工作会议”。会议期间,就茂名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状况,存在问题以及市场经济下计划生育工作等问题采访了茂名市计生委主任温洪贺同志。一、茂名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本状况温主任,请您介绍一下茂名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基本情况。茂名市总面积11000多平方公里,1992年底总人口达540万。是全省四个500万以  相似文献   

5.
许子辉 《南方人口》2003,18(3):14-16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依法治国显得愈益重要。在计划牛育工作中,全国人大及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级地方人大也先后修改颁布了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国家计生委亦先后提出了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以及综合改革等措施。这些立法和措施,是所有计划生育工作者依法行政、服务群众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笔者长期在基层从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睹了一些基层干部在这种新的形势下,有些无所适从,有的甚至一边说要依法行政、要改革工作,而抓起来还是老一套。对此,谈几点个人看法。  相似文献   

6.
第一条为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有效地控制我省人口增长,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流动人口的生育政策,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其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出生人口数由出生地登记,并通知户籍所在地统计出生人数。第三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和临时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  相似文献   

7.
计划生育“三结合”服务需求与现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根据1997年《全国人口与生殖健康抽样调查》的有关数据,揭示被调查育龄妇女在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中最希望了解的知识或信息,以及广大育龄妇女获得的具体帮扶与优惠情况,讨论了计划生育"三结合"服务的需求结构和影响因素.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已形成《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三规),国家人口计生委的规章,各省还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府规章等,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计划生育法制体系,其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举足轻重,对稳定低生育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充分认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在稳定低生育水平中的作用和意义,有利于提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天津、山西、辽宁、吉林、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陕西、宁夏、青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中央有关计划生育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实施了《计划生育条例》(有的叫暂行规定)。这是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开始被纳入法制轨道,进入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控制人口的新阶段。这对于保持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性和  相似文献   

10.
经过修改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已于五月十七日经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六月一日公布执行。《条例》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把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具体化,是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保证。对我省切实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修改《条例》是形势发展的需要。原《条例》是一九八○年二月省五届人大常务委  相似文献   

11.
最近,国务院下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行政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心环节。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要求我们必须认真总结分析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以来,在地方立法和依法行政方面取得的基本经验,研究地方立法和依法行政过程中带全局性、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分析现行法律法规对今后一段时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产生的影响,制定和修改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的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为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提供理论基础、执法手段和行政措施。  相似文献   

12.
梁文明 《人口研究》2005,29(3):83-88
2001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后,全国除西藏外的30个省(区、市,以下简称省)均对本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修改或修订。本文主要对修改或修订后的各省《条例》中关于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和个人的奖励优待和社会保障规定部分进行汇总分析。1概述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和社会保障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为了鼓励在计划生育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而给予其荣誉、财物和基本的社会保险等措施,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和个人提高生产、生活水平和有关的社会福利,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  相似文献   

13.
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制定、考核工作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几年来,为进一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确保人口计划的实现,一些省、市均制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调查方案》,对于促进计划生育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从指标设置到考核过程均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就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制定及考核工作,谈点粗浅看法,以供讨论。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法》)已于200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也于200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法》和《条例》的规定,公民必须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公民同时应依法享受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然而,公民的这一权利尚不能完全享受,特别是在非公企业尤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为此江苏省昆山市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  相似文献   

15.
《当代人口》2001,(3):2-2
1.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全省今年要全力以赴地做好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论证与协调工作,充分发扬立法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各市和其它各方面意见,集中各方意愿和智慧,及时调整、修订和完善《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章,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立法搞好衔接,把计生部门的管理职能、  相似文献   

16.
浙江省自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以来,一直比较重视利益导向的引导作用。原《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和2002年出台并实施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利益导向方面都有诸多的创新之举,基层在实践中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特别是上个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前三年,各地因地制宜地出台了许多政策和措施,对于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和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产生了重要的作用。然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利益导向措施,针对城镇干部职工是明确的,而对于农村农民的奖励和优先优惠多为授权性规定,制订具体政策的主体是县市区。  相似文献   

17.
<正> 最近,经吉林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委会通过的《吉林市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已正式公布实施。至此,这个市的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依法管理的新阶段。根据中央书记处关于计划生育的根本问题是要立法,不立法计划生育工作不能持久的精神,以《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为依据制定的《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是吉林市第一部关于计划生育的行政规章,它以法律形式强化了计划生育工作的  相似文献   

18.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举措,为新形势下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海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19.
2003年7月底,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社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杂志宣传工作研讨会,部分省、地、市和基层计生委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江苏省镇江市和徐州市、山东省淄博市、湖北省武汉市、四川省德阳市等地代表踊跃发言,指出《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近年来通过改革创新,较好地解决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政策与实效的统一、传统与创新的统一的问题,既坚持了工作上的指导,又体现了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的关怀。与会代表提出会后杂志立足点要高、立意要高,要继续加强工作和理伦指导,加强与基层的沟通和结合,刊发更多、更好的指导性强、操作性强、可读性强的文章,不断扩大杂志的覆盖面,做广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良师益友。  相似文献   

20.
江中三 《人口研究》2003,27(2):74-76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域第一部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 2 0 0 2年 9月 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国务院先后颁布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三部行政法规 ,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配套施行。这“一法三规”是现阶段我国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法律法规依据 ,它标志着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制体系的框架基本建立。此外 ,国家计生委、大部分省 (区、市 )和较大的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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