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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下的刑法修正立法——《刑法修正案(八)》总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本次刑法修正案范围之广、内容之多、力度之大,均是前所未有的,尤其是修正案在刑罚结构调整、刑罚执行制度完善、死刑适用限制和民生权益保障等问题上,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使刑法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明显提高,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鉴于此,本刊特邀请九位刑法学者对《刑法修正案(八)》的内容进行全面地研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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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行为的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苏永生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6(4):15-17
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本次刑法修正案范围之广、内容之多、力度之大,均是前所未有的,尤其是修正案在刑罚结构调整、刑罚执行制度完善、死刑适用限制和民生权益保障等问题上,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使刑法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明显提高,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鉴于此,本刊特邀请九位刑法学者对《刑法修正案(八)》的内容进行全面地研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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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冯军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6(4):19-21
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本次刑法修正案范围之广、内容之多、力度之大,均是前所未有的,尤其是修正案在刑罚结构调整、刑罚执行制度完善、死刑适用限制和民生权益保障等问题上,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使刑法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明显提高,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鉴于此,本刊特邀请九位刑法学者对《刑法修正案(八)》的内容进行全面地研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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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伟卫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6(4):17-19
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本次刑法修正案范围之广、内容之多、力度之大,均是前所未有的,尤其是修正案在刑罚结构调整、刑罚执行制度完善、死刑适用限制和民生权益保障等问题上,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使刑法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明显提高,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鉴于此,本刊特邀请九位刑法学者对《刑法修正案(八)》的内容进行全面地研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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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兴洪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6(4):13-14
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本次刑法修正案范围之广、内容之多、力度之大,均是前所未有的,尤其是修正案在刑罚结构调整、刑罚执行制度完善、死刑适用限制和民生权益保障等问题上,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使刑法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明显提高,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鉴于此,本刊特邀请九位刑法学者对《刑法修正案(八)》的内容进行全面地研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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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中东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6(4):10-12
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本次刑法修正案范围之广、内容之多、力度之大,均是前所未有的,尤其是修正案在刑罚结构调整、刑罚执行制度完善、死刑适用限制和民生权益保障等问题上,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使刑法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明显提高,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鉴于此,本刊特邀请九位刑法学者对《刑法修正案(八)》的内容进行全面地研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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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依据规定,该法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刑法修正案(八)》有如下几大亮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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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军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2(6):1-8
自1997年以来,我国几乎每年都在进行刑事立法.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对97年刑法修改颇多.据悉,有关单位正在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拟对97年刑法进行大幅度的修改.同时,报刊杂志上频频出现建议修改97年刑法的文章.本文以现今关于修改97年刑法的议论为根据,阐释修改刑法的理念,指明修改刑法的规则. 相似文献
10.
蒋毅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9(11):22-26
醉驾入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一个亮点,然而它的适用与理解引起了法律界和实务界的争议。如何理解醉驾入罪的客观内涵,准确适用法律,是法律界和实务界都需要面对的问题。文章通过对该罪的立法意义、法律理解、处罚标准、刑罚责任等进行解析,试图准确理解并适用该罪。 相似文献
11.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
<正>编者按:2014年10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2015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再次审议了《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并将草案全文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的条 相似文献
12.
林芳惠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7(6)
我国《刑法》介入环境污染控制领域主要经历了起步、形成发展及逐步完善阶段。《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六条关于污染环境罪的规定存在立法体例不科学、罪名设置不合理、犯罪构成要件引争议以及刑罚措施适用不当等缺失。应重塑污染环境罪立法体例、细化污染环境罪罪名、完善污染环境罪构成要件,并且丰富污染环境罪刑罚体系。 相似文献
13.
沈玉忠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4):62-68
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禁止令"一词正式写入刑法之中,禁止令的适用不仅是深化社区矫正改革的具体举措,更是切实保障和强化管制、缓刑等社区矫正刑罚的刑罚执行效果。在司法实践中,刑法禁止令遭遇到适用的困惑,为此,有必要探寻刑法禁止令适用难的生成原因,进而提出刑法禁止令完善的具体路径,以期发挥刑法禁止令的应有功能,真正地做到"令行禁止"。 相似文献
14.
吴世相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6(1):65-67
死刑问题是贪污贿赂犯罪刑罚结构中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伴随《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对13种经济犯罪死刑的取消,贪贿罪死刑存废问题再次被置于风口浪尖。贪贿罪配置死刑不符合刑罚理念,是一种扭曲的民意观,更难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规,因此,对这一敏感和棘手之议题,贪贿罪的死刑废除即可提上议事日程。 相似文献
15.
赵璇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10,(4):93-95
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七)》)第十四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有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规定作了修改。然而,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相关问题的讨论并没有随着《刑法修正案(七)》的颁布而停止。为了进一步深化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识,对《刑法修正案(七)》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相关规定加以探讨,以期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进一步完善能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刑法修正案(八)》颁行以来,假药犯罪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在风险社会背景下更凸显出现行刑法的缺陷。鉴此,以截短的犯罪构成为完善视角,从刑罚的积极预防功能和我国的假药犯罪现状分析采用该视角的正当性,指出现行刑法在犯罪对象、犯罪行为、罪过形式以及刑罚方式方面存在的缺陷。进而提出完善假药定义、扩大规制范围、增设过失犯罪和资格刑罚四个立法建议,期待更好地发挥刑法在药品安全领域中的功能。 相似文献
17.
有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立法完善是《刑法修正案(八)》的一大亮点,是惩治严重犯罪的实际需要,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需要,是国际刑事法治发展的需要。但是,它的着重点仅在于严厉打击犯罪上,即事后预防上,在今后的刑法修订中,应该考虑实行刑罚减免制度,分化和瓦解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注重刑法的事前预防和事中预防,尽量实现刑罚处罚的早期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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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历次刑法修正中变动幅度、力度最大,也是最为全面的一次,《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成为我国刑事法治建设过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今后的刑事司法活动产生深远影响.但是也应当看到,《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语言的规范性方面还存在某些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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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是我国刑罚执行变更制度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担负着对暂予监外执行实施监督的重任。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基本以"外在式"、"事后式"模式出现,并缺乏强制效力,无法保证监督的实效。在新《刑事诉讼法》、《刑法修正案(八)》施行的背景下,本文提出构建对暂予监外执行的全方位法律监督机制,以期完善检察监督工作机制,促使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相似文献
20.
王江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9(4):133-1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338条进行了大幅修改。这次修改降低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门槛,扩大了其适用范围,增强了刑法在惩治环境污染行为方面的威慑力。但是,本次修改仍有不少疏漏之处。例如,《刑法修正案(八)并未给出"严重污染环境"的判断标准,也未明确"有害物质"的范围,其量刑设计也沿用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规定,并未结合实践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两高"应采用司法解释的方式,对本次修改存在的诸多疏漏予以补救,以回应司法实践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刑法在打击环境犯罪,保护环境法益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