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8 毫秒
1.
喻国卿 《社区》2004,(16):4-6
新闻背景:社区矫正,英文Community correction,有的国家称为“社区矫治”,它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我国的“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或裁定规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意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开展社区矫正,有利于推动司法改革,是司法文明的体现;开展社区矫正,将一些不需要监禁或不再需要继续监禁…  相似文献   

2.
随着社区矫正制度由局部试点到全国推广,社区矫正工作已出现了从政策到法律的嬗变趋势;而循序渐进和稳妥严谨的立法模式是社区矫正立法更为科学、可行的选择,即从刑法、刑诉法的附属性规范以及部门规章进化到独立且系统的《社区矫正法》.基于法治精神和人权原则,刑事法律修改与未来《社区矫正法》制定的重心不能仅停留在将刑事执行权合理分配到各矫正机构,而应特别关注如何科学设置各种机制进而保障矫正机构合法履行刑事执行权,尤其是应重视社区治理,促成社区矫正从“在社区内矫正”到“依靠社区的矫正”的根本转变.  相似文献   

3.
基于社区矫正力量不足、矫正对象的社会融入不够、技术(方法)不够先进等问题和需求,使大数据应用于司法社会治理领域成为必要。大数据与社会治理的有机融合,可以提升司法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但是,大数据在司法社会治理中的应用程度仍然较低,以社区矫正为例,主要表现为司法大数据不够“大”、不够“全”、不够“准”等问题。大数据可以应用于社区矫正的全过程:在初入矫正阶段,通过采集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状态监测数据,搭建社区矫正大数据平台,做好监测和犯罪预防;通过构建社区矫正案例库和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开展循证矫正;研究基于社会状态监测大数据的矫正方案,利用算法实现社会帮扶智能推荐。大数据通过“智慧矫正”和“智慧治理”,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科学化、智能化、个性化的矫正方案,促进矫正对象融入社会,同时,在庞大群体、海量数据和个别化的帮扶和矫正方案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提升了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相似文献   

4.
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保障及其立法贯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对象与监狱服刑人员一样,属于“犯罪(受刑)人”群体。当前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必须突出对矫正对象权利的保障。鉴于社区矫正立法的阙如,在中国未来的社区矫正法中,应明确肯认宪法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并在规定社区矫正实施机构的管理职权和社区矫正对象的义务与权利等方面,要创设人道、科学、系统化的制度来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定权利。这既是落实宪法和有关国际人权规约的立法要求,也是革新社区矫正制度的根本价值所系。  相似文献   

5.
“购买服务”是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一种方式,是一种组织化的参与径路。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对我国社区矫正实践的意义在于:弥补国家投入的不足;将社区矫正服务的提供和生产相分离,使矫正机构可以真正成为服务质量的监督者和负责人;推动全国社区矫正服务标准化;促进社区矫正平衡发展问题的解决。当然,购买社区矫正服务也存在腐败、过度市场化、供给匮乏和监督不力等风险,应当通过制度进行防范。为此应当对承接社区矫正服务的社会组织主体资格进行限制,为社区矫正服务的“市场化”划定界限,构建矫正机构固有核心职能的“负面清单”制度,积极弥补“市场化”缺陷。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中的社会力量参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区矫正是以社区为基础而展开的矫正罪犯的新的行刑模式和制度,社会力量参与罪犯矫正是社区矫正的题中应有之义。社会力量作为罪犯矫正的“第三领域”具有其参与的优势。以民间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志愿者为中坚,社会力量循着行为规训、心理矫治、就业接纳和网络构建四大路径介入罪犯的社区矫正。  相似文献   

7.
社区文化:社区矫正的门槛与酵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犯罪引发于文化冲突,终结于文化调适。社区文化既是实施社区矫正的门槛,又是促使犯罪人由犯罪人格向社会人格回归的酵母。社区矫正应从文化接纳入手,加强宣传和引导,促进人们树立“以人为本”的刑罚理念,加强相应的组织文化和制度文化建设,提倡人文关怀,为服刑人员设计共性与个性相兼顾的行为规范,整合构建开放、和谐、互动的动态文化环境,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相似文献   

8.
社区矫正是矫正机构将罪犯放在社区里进行矫正教育,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矫正教育罪犯的新型矫正方式.从目前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实践来看,现行刑罚制度还难以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快速发展的需要.改革与社区矫正相关的刑罚制度,是保证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9.
分析了传统的社区矫正模式存在的问题:管理人员少,工作量大,管理手段落后,矫正对象量化考核难和矫正对象缺乏有效监管等。阐述了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模式的优势:可以通过“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来管理;利用本系统可以实现矫正对象的电子档案管理、定位管理、考核管理和危险性评估、信息平台、数据分析、统计报表、警示告知等功能。并对“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加强对监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实现矫正对象信息全面化和细致化,开展政法网与专网的对接建设,增加视频教育模块的研究开发和加强与社区民警网络互通。  相似文献   

10.
社区矫正是矫正机构将罪犯放在社区里进行矫正教育,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矫正教育罪犯的新型矫正方式。从目前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实践来看,现行刑罚制度还难以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快速发展的需要。改革与社区矫正相关的刑罚制度,是保证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11.
社区矫正对象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区矫正制度在未来的发展空间和实际效能。作为试点阶段的权益之计,目前将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划定为“五种人”有其合理性,但也存在选择标准不统一和发展空间狭窄的弊病。因此,有必要在重新明确社区矫正的定性以及社区矫正的适用条件的基础上,将开放式处遇对象、刑释人员和劳教人员纳入社区矫正的对象范畴。而要实现这一拓展,取得刑事政策、刑事审判、矫正技术和社会的支持是至关重要的。  相似文献   

12.
社区是社会最基本的生活环境,具有教化社区之人的功能,是面向社区人的帮扶资源,具有培养社区人共同价值、情感进行自我净化的功能,能够或者可以满足具有人类自我教育和发展的需要,为罪犯的再社会化创造平台和提供途径。社区矫正必须以社区建设为先导与基础,没有一个结构良好的社区,社区矫正就失去了赖以进行的载体。加强社区建设、提升社区功能,能为社区矫正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13.
文章以J市青少年社区矫正为个案,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支持网进行研究,在基于“人在情境中”的社会工作核心理念的基础上,认为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支持网应该涵盖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只有在这三个层面上同时着手,才能够帮助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地完成矫正任务,实现其重返社会的最终目标。  相似文献   

14.
《社区》2004,(16):11-11
(据《北京市司法行政网》)案与社区之间的联系是社区矫正区别于传统的监狱矫正的最显著的特点。传统的监狱矫正模式把犯人带出正常的社会而置于异常的社会,却希冀他们在释放后能适应社会、顺利地回归社会,这是一种悖论。而社区矫正至少提供给罪犯一定的时间保持与社会的正常接触,从而有助于罪犯重返社会。明尼苏达州的社区矫正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审前转处(pretrial diversion)“转处”是指在司法部门开始处理或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适用替代措施得到确认的、有组织的活动。合格的“转处”活动,必须是在法律禁止的行为发生之后和审判之前…  相似文献   

15.
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社会痼疾”,其犯罪行为是不良心理的外化体现。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重要手段的心理干预对矫正未成年人犯罪心理、预防再次犯罪具有重要价值。大量研究表明,在社区环境中,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正通常建立在主观的信念和零散的经验之上,由于缺少矫正效果的相应证据,难以实现预期效果。有鉴于此,文章通过Meta分析产生的系统评价结论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干预提供科学证据,并希望通过完善社区矫正法制建设,构建科学的心理评估与精准矫正机制、持续性干预的经费激励机制、多方社会力量协同的参与机制等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矫正机制,将研究证据广泛应用和推广至社区矫正司法实践,提高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16.
社区矫正的概念及其性质新论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社区矫正的概念和性质问题,是决定能否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正确定位和能否科学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新型犯罪矫正模式的基本问题。社区矫正是矫正机构将罪犯放在社区里进行矫正教育,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矫正教育罪犯的新型矫正方式。社区矫正的性质并不是刑罚执行活动,而是对罪犯的管束保护或观察保护,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保安处分的性质。  相似文献   

17.
市民社会是社区矫正制度的逻辑起点和赖以形成的社会基础,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是社区矫正制度的本质特征,基于此,市民社会基础的有无就成为一个国家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的分水岭.中国农村社会还处于由依附型社会向自治型社会的转型期,远不具有市民社会的风貌,这决定了中国农村社区矫正只能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村民自治为依托”的模式.这一模式意味着中国农村社区矫正应当坚持走群众路线,因此,要顺利推进中国农村社区矫正,不仅要坚持政府主导,在具体对策上还要注重农村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动员、培育.  相似文献   

18.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矫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我国实践十多年的社区矫正工作进入发展的快车道,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科学合理设定社区矫正机关,规范程序,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执行体系,提高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社区矫正目的。  相似文献   

19.
孟谦 《社区》2003,(15):9-10
作为全国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北京市东城区7月1日启动了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作为人口稠密的市中心区,街道和社区是如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昵?带着这个问题,本刊采访了东城区区委副书记杨艺文  相似文献   

20.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全新的刑罚执行方式,逐渐被西方国家普遍接受和采纳。在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也正逐步有序开展。在我国司法制度史上,存在“重刑主义”传统,普通民众对犯罪人权利认识不足,使得作为舶来品的“社区矫正”注定要面临水土不服的问题。如果不结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一味盲目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势必会带来反作用。在当前情势下,社区矫正工作应统筹规划,稳步推进。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