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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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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俊强 《学术月刊》2023,(6):180-192
李悝制《法经》,商鞅以之相秦,改法为律;萧何以秦《法经》为基础,增事律三篇而成《九章律》;魏晋修律以《九章律》为蓝本,增加篇目成《新律》及《泰始律》。这一古代律典沿革的谱系并非真实存在,而应是刘邵等律学家与臧荣绪、魏收及唐修《晋书·刑法志》众史官层累地制造出来的。他们之所以制造此谱系,当是受魏晋南北朝时期儒、道、释诸家制造“道统”“释统”之风影响所致,是有意为之的历史书写,不能以信史待之。  相似文献   

2.
民国北洋政府时期,为实现民法法典化、收回领事裁判权,先是由法律编查会起草完成了《民律亲属编》,而后又以《大清民律草案》为蓝本修订了完整的民国《民律草案》。与清末的《大清民律草案》相比,民国《民律草案》确立了统一的民法价值原则,立法技术和制度内容方面均有较大改进;该草案的立法成就对南京国民政府制定民法典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由于制定得极为匆忙,民国《民律草案》有许多未尽妥善之处。  相似文献   

3.
杨易霖《周词订律》是民国年间编成的一部特点鲜明、成就突出的著作.是书以《彊村丛书》本《片玉集》为底本,参以诸本补选、校勘,订正字词与分片,又每于周词后附录他人"继声词"以作对照;创制了一套四声图式符号,于书中诸词一一严辨四声;不同于前人以文字标注句读,而以顿号表示"读"、以句号表示"句",详考句读.杨氏以醒目易记的图式符号,创为别具一格的体例,体现了他在词的四声、句法等方面既继承又超越明清词谱学家优秀成果的努力.《周词订律》第一次真正完成了四声谱的创制,是周邦彦词集传播史上的重要版本,也是研究词律与周邦彦词的可贵样本.  相似文献   

4.
班固在《汉书》中将"制律九章"与"萧何次律令"并提,表明两者不矛盾,具有鲜明刑罚色彩的律九章是萧何的工作重心,而非其制律工作的全部产物,律九章成篇过程是在全面继承秦律基础上,以"次"的方式,制作汉律,其产物也不只是律九章,因为很多律篇都有刑罚内容,但当这些律篇部分刑罚内容或全部刑罚内容被"次"入律九章时,其他诸律也是"次"后的产物,这一点在《厩律》成篇过程中体现的最为明显。之所以萧何采用编次的方法是与汉律结构组成可划分为自然章句与篇章有关,编次不仅使汉律苛酷问题依然存在,而且律九章非系统倾向非常明显,与人们习惯称之,使人常联想为系统法典的"九章律"相去甚远。萧何编次秦律有增有删,并对秦律内容作了力所能及适应时代需要的修改。  相似文献   

5.
自唐代律典正式设置"不应(得)为"律始,至清代《大清律例》"不应为"条的存在,作为兜底条款的"不应为"律通过不断增修新例以强化其"庶补遗阙""以德礼坊民"功能的实现。本文通过《大清律例》中有关"不应为"条规定的律例梳理,对《刑案汇览》《刑部比照加减成案》以及地方档案的整理,发现该条在法律文本的规范与司法实践中具体操作存在不一致的情形。这是统治者试图赋予司法官员揣摩立法原意,准确适用自由裁量权,达到案件依其轻重处罚,实现司法公允。这种立法目的也是现今国家立法需不断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冯相磊 《理论界》2013,(4):113-116,192
在义净的戒律宗奉即戒学"家法"上,学者们存在着歧见。其实,义净的戒学"家法"有一个转变过程,并非一成不变:青年时的义净五夏学律,研学四分律及法砺、道宣的《四分律》注疏并严格持戒,此时的他学宗四分律。但在西行求法中,其思想发生了变化,他学习了根本说一切有部律并进而宗奉此律,回国后亦一直致力于译传此律。  相似文献   

7.
律与例是特色各异的两种法律形式,清统治者在总结历代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把二者巧妙地结合于一体。以例之"因时酌定"的灵活性,辅助律"历代相因"、"一成不易"的固定性,以例之"零节细目",具体详尽,补充律之"宏纲巨目"词义简要";律为定例之依据,例是律的附属法。律与例相反相承,相得益彰,使法律的作用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  相似文献   

8.
律·敕兼行──宋代刑法体系简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魏殿金 《齐鲁学刊》2000,5(3):80-84
律、敕兼行,互为补充,是宋代“正刑定罪”的刑法体系之基本格局和特点。律,即唐律502条的沿用;敕,则是对律文未尽、未便之处的补充和修改。有来一代的基本法典──《刑统》,本身便是律、敕兼行的产物。律即《刑统》及宋代以敕代律的传统观点,实是对有关史实的误解,有欠妥当。  相似文献   

9.
田金霞 《殷都学刊》2013,34(1):68-72
《瀛奎律髓》是唐宋诗学的重要著作,曾引起明清时期诸多诗评家的极大重视。其中,许印芳编选的《律髓辑要》,辑《瀛奎律髓》之精华,并详加评骘,是颇具代表性的一家。许氏之选论,在三个方面成就突出:精于诗歌编选,改原书以类选诗的方式为按体分卷,删改诗歌以求完璧,并重定组诗之编排去取;重视讲论诗法,在诗歌的章法结构、诗题、用典等方面部有精彩的分析;再论律诗新变,对方回"变体"说的重新审视和对律诗声律新变的阐述,都表现了独到的见解。然而这些方面尚未引起学术界的全面重视,本文对此进行深入探讨,对于研究唐宋以及清代诗学将有一定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虽然在唐律《名例》篇中,"犯时不知"律疏议所列举的犯罪涉及事实错误问题,但在唐律其他篇目中,应当适用"犯时不知"律的犯罪却不涉及事实错误问题。这表明现代法学中的事实错误理论与唐律"犯时不知"律之间存在着重合,但二者并不等同。实际上,唐律"犯时不知"律律文中的"凡"是指一般身份法,"本"是指特殊身份法。唐律"犯时不知"律适用于身份案件,是一般身份法与特殊身份法产生冲突后的解决规则,而两者之间之所以会产生冲突是因为存在着"犯时不知"。对此,唐律"犯时不知"律所提供的冲突解决方法就是在身份重法与身份轻法之间选择身份轻法适用,排除身份重法的适用。因此,唐律"犯时不知"律在性质上属于法律冲突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11.
李平 《学术探索》2012,(11):28-31
本论以对秦简《为吏之道》中对吏品行、才干和政治态度三方面要求的分析入手,结合秦政"以吏为师"的制度,指出其对"吏"的要求,反映出秦国通过一准于法和"以吏为师"实现其"法治"的政治思路。进而,从理论上剖析了秦国"法治"的面貌及其思想进路,说明了通过"律制"对礼、俗、法等不同层次规范的整合,秦尝试订立一套划一的社会评价机制和社会秩序样板,并通过作为其政治终端的"吏"的塑造,完成其政治构想在民间的落实。最后,通过对《语书》做个案研究式的分析,进一步阐明上述"法治"思路与法令繁密、吏治酷烈以及地方抵制强烈等不利局面之间的内在联系。  相似文献   

12.
沈岚 《兰州学刊》2005,(1):193-195
本文以"何为律学"为契入点,梳理了中国古代律学的形成发展历程,剖析了历代律学作品所蕴含的丰富内容和特征,探讨了传统律学的近代转型,并由此阐发了关于中国古代律学的几点评论:研究的环境是笼罩在封建专制的禁锢主义政策之下;研究的主体是处于附庸地位的律学家队伍;而研究的内容则是以刑法为主的公法文化.  相似文献   

13.
试论中国律学传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古代律学自先秦至清末,历经先秦刑名律学、两汉儒家化律学的兴起、魏晋律学的新发展、隋唐律学的兴盛、宋明律学的局部发展与承前启后、清代律学的繁荣等几个大的发展阶段,绵延两千余年,形成为一种独具风格的文化传统。作为古中国重要的法律传统之一,律学不同于西方“法学”传统的基本特征是以“律”为主要研究对象,重刑事、轻民事;以儒学为指导思想,以注释为基本形态;在总体风格上重实用、轻理论;律学研究者未能形成为独立的职业阶层;实行特殊的法律教育机制;律学成果直接影响法律实践。  相似文献   

14.
近20年来,以张晋藩先生为代表的一些中国法律史学者,对清代律学展开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其核心内容涉及律学抑或法学、律学的研究对象、律学的基本特色、律学的成因考掘等论题.其中,传统中国的律学与法学之间的关系,成为学术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主张传统中国也有法学的论断,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辉格式历史解释"的必然结果;而认为传统中国没有法学只有律学的看法,则是一种典型的"反辉格式历史解释"的逻辑结果.虽然传统中国律学与西方(现代)法学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属于两种绝然不同的文化的产物,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承认传统中国律学也是一种法学的判断.而在法学家族中,曾经产生过多种不同模式"复数"的法学,其中既有西方范式的法学,也有传统中国范式的法学.重要的是如何描述传统中国律学的基本面貌,揭示它的独特品格,考究它的历史成因,从而"超越西方,回归本土",进入并理解传统中国的律学史或法学史.  相似文献   

15.
《二年律令·秩律》的中二千石秩级阙如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阎步克 《河北学刊》2003,23(5):148-150
今见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中 ,最高一秩是二千石。有学者认为 ,《秩律》缺中二千石诸简。作者经过考辨则认为 ,汉初原无中二千石一秩 ,故《秩律》这部分并不存在缺简。  相似文献   

16.
《大明律》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一部重要法典,高丽王朝末年传入朝鲜半岛。朝鲜朝建立后,正式接受《大明律》为朝鲜朝的刑法,并根据国情进行了本土化改造,如修订、翻译出版《大明律》执法指导书籍《大明律直解》,还通过与朝鲜朝固有法的比较以及实施过程补充和调整《大明律》的内容,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朝鲜朝法,该法使用了500多年,对朝鲜朝封建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7.
《易经.系辞》所谓"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用语,或可解读传统中国法律之律的精神根源和制度功能。鉴于法律之律与历律、音律之间的渊源关联,从而赋予法律"法天之学"和"精密计算"的精神品格;承袭早期中国的法吏传统,缘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变法和战争的特殊背景,这种具有确定性、统一性和计算性特征的律,满足了帝国集权统一与行政科层组织的需要;伴随秦汉时期儒法帝国的最终形成,律与礼义、道德、情理出现了合流的趋势,由此形成了传统中国法律与司法的基本特征。  相似文献   

18.
刘雄峰 《晋阳学刊》2014,(1):142-145
一般认为,中土对于印度佛教戒律的翻译与实行是与三国时期。但至法显时,它们均已佚失。因此,法显西行求律所抄回并于东晋义熙十二年(416)与佛陀跋陀罗合译出之《摩诃僧祇律》和其他戒本,对印度佛教戒律于中土的译介和实行之先河,从而对印度佛教的"中国化",即中国佛教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大而又深远的影响。而本身不畏艰难险阻,西行求律之壮举,不但给众生以精神之激励,且于中印宗教文化交流之层面,写下了辉煌的一页,从而开创了中外文化之交流和发展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19.
金双平 《兰州学刊》2012,(10):172-176
采用排比归纳、破除假借、考察词义构成及产生年代、分析内部结构等方法,对《四分律》中的"返"、"正尔"、"简集"、"牛迹水"等俗语词做了考释并加以探源,对大型辞书的释义有所补正,对汉语词汇史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李本书 《学术探索》2003,(12):52-54
作者认为,人类的道德行为的发生不是无规律可循的,而是受着利益、情感和快乐这三种因素所构成的"三角形铁律"的制约。任何一种行为都是主体基于对利益、情感和快乐的考虑而引发并完成的,没有任何一种我们称之为道德行为的人类行为会例外,三者相辅相成,共同引发并决定着人类的道德行为能否发生及如何发生。这三者对于道德行为的影响,我们把它概括为利益律、情感律和快乐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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