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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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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嘉靖时期,白银财政不断拓展,重要表现之一便是上供物料逐渐实现大规模折银,其折银主要原因包括革除实物财政体制下物料税收的弊端,将加派实物物料通过折银变为工部财政收入的固定类项等。上供物料折银中的四司料银入贮京师顶级库藏之一的节慎库。节慎库是工部银库,不受户部管辖,是独立于传统户部财政之外的体系。这说明:其一,上供物料折银是工部白银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二,明代中央财政内部并未实现所谓的集权,而是分权。嘉靖十六年(1537)的营建大工事件,是中央各部协作完成的结果,但因试图加派,导致户、工二部尚书被罢黜。可见,工部财政的运作是牵动中央各部财赋和政局的复杂事件,也说明明代财政运作因缺乏统一领导机构而效率低下。  相似文献   

2.
明初的"洪武型财政"以实物本色与亲身行役为主要内容,编户与国家之间存在着极强的人身依附关系。湖北地区的赋役结构在明初呈现出一定的地域特色,中东部地区以田赋与湖课为主要的收入,西部地区的财政收入以田赋为主。到了弘治年间,湖北的地方州县开始对运往京库的部分田赋折银。至嘉靖年间,地方州县赋役折银的范围与比例都进一步扩大。在部分州县,役的银差与力差在明中叶已实现全部折银;田赋的征收以"一条边"(1)的形式展开;夏税秋粮折银的比重也相应增加,存留本地的部分已多过起运京师的部分。由此可见,湖北地方州县的赋役货币化演变自弘治年间已开始,这种来源于民间社会自下而上的改革实践,使万历年间朝廷自上而下推行的赋役改革在一个半世纪的准备下得以进行。湖北地区自弘治年间开始的赋役折银与赋役合并,是经济领域的白银货币化对赋役制度的冲击,同时也是万历年间财政改革的前期铺垫。从更深远的社会意义上来说,赋役领域的货币化趋势,推动了明代国家的转型,使国家与编户齐民之间从高度的人身依附关系,转变为货币关系,编户的人身依附减轻。可以说,万历年间的财政改革,是赋役制度自下而上变革的延续与突破,而不是改革的开始。  相似文献   

3.
对于明代社会是何时以及如何转向“白银时代”这个问题,学界进行了十分有益的探索,通过史料分析,对明宣德(1426~1435)至景泰(1450~1457)年间赋役折银以及公私用银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和论证。近来研究表明,宣德前期的皂隶折银作为徭役折银与均徭制度改革之先导,不仅规模庞大,而且源于官僚阶层对于自身利益的追求。正统初年,源于官俸支给困难出台的南方税粮折银政策,扩大了此前的临时改折则例,为白银财政的建立提供条件。更为重要的是,正统景泰时期沟通底层白银流通与国家赋役制度折银的改革不仅进一步发展,且在更广阔范围内,由于军事供应的压力及政府的主导,白银逐步被调拨至北边边镇地区,呈现出跨越南北地区一体流通行用的局面,促进着贡赋银经济的形成。此时期的民间交易市场,白银也日益崛起,不仅从明初多种通货并行的局面下脱颖而出,且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在财政领域,白银行用的范围不断扩展,在籴米备边、召商买粮、开中事例、赈济灾荒、俸钞禄米、商税课程等领域都显现白银的身影。公私用银的急速发展表明中国社会转向“白银时代”的趋势越发明显。  相似文献   

4.
徽州府的上供物料派征情况,系统反映了一条鞭法前明代上供物料的派征特点与变迁过程。明初由里甲制与“配户当差”制相互配合完成物料派征。随着物料负担的增加,“配户当差”的方式被里甲役吸收,最终形成了里甲役的财政负担。“正统事例”说明,随着宝钞的贬值,中央政府将部分买办物料摊派给地方政府,并最终转嫁给里甲负担,成为“岁办”物料的一部分。嘉靖以后,“不时坐派”物料负担增大,“均平”成为地方财政关注的主题,宁国、徽州两府先后推行“一条编派”法。但改革的反复说明,审编路径的成熟不代表一条鞭法的稳定推行,徭役财政内在的结构性难题需要中央政府以更大的权限统筹解决。  相似文献   

5.
明朝万历九年,张居正推行土地清丈。在施行土地清丈的同时,徽州府各县亦在万历年间推行“一条鞭法”。当年十月,歙县二十六都一图县民项群越诉至徽州府,控告休宁县县民孙濠将项家位于休邑黄石坑上的祖坟推毁并据为己有。诉讼过程中,双方先后运用黄册、鱼鳞图册、易知由单、钱粮票、佥业票等主张地权,徽州府最终将坟地判归原告项群。随着一条鞭法推行而新兴的赋役文书易知由单、钱粮票在诉讼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这一案件显示,明清之际赋役制度的调整,亦会引发产权诉讼证据制度的变动。  相似文献   

6.
明代隆庆万历时期是国家货币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化时期,然而货币不足的问题一直困扰国家上下,集中表现为白银存量不足与好钱不足。面对此种局面,明廷通过各种举措力图扩大货币供给量。此时又处于海外银流入数额不多、国内银矿屡兴乏力、一条鞭法加速推广的供需矛盾时期,朝廷只得放开海禁、不断寻求内地矿源来增加白银数量,但效果不显。为此明廷将更大的希望寄托于扩铸铜钱来增加货币存量,应对货币主导权日益下移的问题。万历前期的扩铸计划准备充分,工本也属充足,但地方铸钱却在很短时间内纷纷挫败,显示了国家钱法的长期颓势难以逆转。万历后期,神宗甚至采取极端措施,派出矿监税使疯狂地搜刮民间金银,国家铸钱也日益沦为解决财用的工具。不少地方的货币流通遭遇了更加纷乱的局面,政府权威在市场力量面前遭遇挫败。这系列过程昭示着晚明政府在面临日益货币化、市场化的经济环境中,始终无法建立起有效的货币金融手段,将其内化成自身的经济资源,折射出明代货币制度缺失的长期影响。  相似文献   

7.
张居正是继商鞅、王安石之后中国封建社会最杰出的政治改革家.他在明代中后期隆庆内阁斗争不已的迭次“阁潮”中的审慎表现使其在内阁中地位稳步上升,壬申政变“倒高”后他终于登上内阁首辅的宝座而导致张居正当国“江陵柄政”时代的到来.徐阶、高拱和张居正都是隆庆内阁中著名的干才、能臣和良相,尽管张居正是位颇有争议的历史人物,但在他从政隆庆内阁时先后与徐阶、高拱携手合作,在当时“丞相政治”下始终有效地推动整个封建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其安邦治国的煌煌文治武功的业绩则是值得肯定和应该大书特书的.  相似文献   

8.
明代万历后期通番案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万历后期的违禁通番贸易,较之嘉靖后期更盛。出海地点自南至北,由福建转向浙江,人员构成由福建为主转向江浙为主。地方各级官府对于通番性质的认定也有所不同。通番之所以屡禁不止,最根本的是因为走私日本利润丰厚,也在于较之合法的“东西洋”贸易利润要高得多,与海防主管部门、税监官员以及巡缉兵丁的劣行也均有关系,明廷的对外贸易政策不尽合理,疏于防范,也是要因。  相似文献   

9.
庞尚鹏,明中叶一条鞭法改革先驱,海内闻名。万历四年(1576)冬至万历六年(1578)夏,他任福建巡抚期间,所行一条鞭法,后成闽省定制。文章从当时其个人身世阅历和福建地方社会经济状况出发,初步考察了他抚闽期间以一条鞭法为重点的系列财政改革,指出他所实行的闽省一条鞭法已初步具有了现代国家财政意义上的基本精神。  相似文献   

10.
盐利乃明代户部财政收入之大宗,但是,成化至正德间,权豪势要不仅“占中卖窝”,而且全面插手支盐、买补、称掣等盐法各环节。对此,户部一方面采取了在司纳银以开卖正盐、称掣余盐并令本商交纳余盐银、派员与边方监督纳银或粮等措施,以应对破坏,同时,通过改变商灶关系,以及商灶交纳盐课的方式、形态和地点,不得已对盐法进行重大调整。  相似文献   

11.
明代万历年间,总漕与总河出于部门利益考量,围绕治河方略展开了激烈的争夺,最终导致万历五年和万历二十六年两次合并。二者争斗看似是治河、通漕与维护祖陵的理念之争,实则体现了万历年间复杂的政治生态。明代总漕设置于景泰年间,总河设置于正德年间,设置目的在于应对黄河决口后临时性的漕运危机。总漕与总河的设置仓促而成,其职掌多有重合之处,因而不可避免地陷入了组织效率低下与相互争斗的泥潭。这是明代体制性弊端的集中体现。  相似文献   

12.
王在晋作为晚明政坛较为活跃且颇有争议的人物,万历二十年进士及第入仕,官至兵部尚书、辽东经略.万历朝是王在晋仕宦生涯中的重要时期,其最初在部院任职,后赴闽省军旅历练,转湖广任参政、督学,又于浙江任藩臬之长,此后相继主政江西、山东.王在晋在万历年间实心任事,颇具政声,逐步成长为主政地方的封疆大吏,为他在泰昌、天启年间于兵部和辽东担任要职奠定了基础.王在晋虽在辽东经略任上因守辽主张而引发争议,但也应结合其生平仕宦活动尤其是他在万历朝所做出的政绩,给予这一历史人物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对王在晋仕宦活动的探究也有助于深化对晚明的认识.  相似文献   

13.
试析明万历前期的营业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万历前期,分省区营业税额与各省区商业水平之间存在着严重脱节。表现有二对多数省区而言,商业水平和营业税额与其在全国的地位不相符合;各省区商业水平与营业税额之间不相称。造成这种格局的原因主要在于课税对象的狭隘,造成营业税额的普遍低下,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各省区营业税额与其商业水平的分离;对宋代商税的机械沿袭,则造成了明代各省区营业税额和商业水平与其在国内地位的不相一致。  相似文献   

14.
免丁钱是一种创行于南宋绍兴中期的身丁税,课征对象为寺观僧道,仅盛行于南宋时期。至于元明时期的僧道免丁钱,则是发拨度牒的收费,其性质与宋代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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