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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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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记者获悉,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文件(人发[1998]56号),对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进行调整,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政策问答     
“扩大离休干部护理费发放范围”,不受年龄限制 问:我是某企业单位离休干部,听说我省下发了文件,扩大离休干部护理费发放范围,心里很高兴。可一问有关领导,说是还有年龄限制,必须得7O周岁以上,还说这个文件企业不执行。请问,这位领导答复得对吗? 吕梁 郝中天 答:老郝同志及所有关心这个问题的其他读者,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事厅、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山西省劳动厅、山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晋人险字[1995]133号文件,对扩大离休干部护理费是这样规定的,即:  相似文献   

3.
《老友》2014,(3)
正赣老发[2014]1号各设区市、县(市、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组通字[2013]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提高我省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相似文献   

4.
《老友》2006,(1)
赣老发[2005]26号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政府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组织(老干部、人事)处: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组通字[2005]2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  相似文献   

5.
《老友》2008,(7):37-37
赣老发[2008]10号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政府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组织(老干部、人事)处: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相似文献   

6.
问:据闻,最近山西省对特、一等革命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其具体规定是怎样的?答:山西省民政厅、人事厅、财政厅2003年10月10日以晋民优字[2003]114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通知,其具体内容如下:根据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民优发[1993]10号文件和省民政厅、人事厅、财政厅晋民优字[1993]138号、[1993]晋财行字第553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提高特、一等革命伤残人员的护理费标准。1.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护理费的特、一等革命伤残人员(包括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其护理费标准调整为:特…  相似文献   

7.
《老友》2005,(6)
各设区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委老干部局、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离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都作出了巨大贡献。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对离休干部的护理费标准作如下调整:抗日战争时期离休干部,其护理费由现行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280元;解放战争时期离休干部,其护  相似文献   

8.
《老友》2012,(11):34
赣财社[2012]70号各设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老干部局,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老干部(干部、人事)处:为体现党和政府对离休干部的关怀和照顾,本着为广大离休干部办好事、实事的原则,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政策与法     
易地安置离休干部能否执行接受安置地生活待遇的问题问:易地安置离休干部能否执行接受安置地区自行规定的生活待遇项目?答:1992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在答复天津市有关部门关于执行劳动人事部劳人老[1982]10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请示时明确指出,劳人老[1982]10号文件中关于“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其他各项生活待遇’,执行接受安置地区的标准”的规定,原则上是指全国统一规定的项目,除国家规定按本人原所在地区标准执行的以外,均按接受安置地区的标准执行;并指出,近年来,由于各地自行制定了一些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规定,确实给离休干部易地安置工作带来…  相似文献   

10.
企业离休干部抚恤待遇是否与国家机关标准一样? 问:我们是贵刊的热心读者,贵刊内容丰富翔实,是老者的良师益友。现有一问题请帮助解答一下:马某生前是一名企业离休干部,其离休金按照省里的文件,执行的是国家机关标准,不知家属抚恤待遇是否也能执行国家机关标准? 大同 老赵 答:关于这个问题,1998年3月20日,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劳动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离休人员抚恤待遇问题的通知》(晋劳险字|1998|56号)。该文件规定,从1998年1月1  相似文献   

11.
政策问答     
何谓老干部特需费? 特需费标准是多少? 问:我们几人是享受县处级待遇的离休干部,我们想了解一下有关特需费的问题,请解答。 河津 老智等 答:这个问题好多老读者都关心,现一并解答。 关于特需费,劳动人事部于1982年在劳人老[1982]10号文件中是这样规定的,即离休干部每人每年的特需费,主要用于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这项费用  相似文献   

12.
《老友》2006,(4)
最近,有些离休干部来信来电询问外出参观、健康休养有哪些规定?原劳动人事部的有关文件已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现刊登于后。——编者劳动人事部关于离休干部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的通知劳人老[1983]18号各省、市、自治区老干部(人事)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老干部(人事)部门:为了体现党和国家对离休干部政治上的关怀,使他们及时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好形势,有利于  相似文献   

13.
《老友》2003,(7)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赣办字[2002]25号文件要求,2002年各设区市都出台了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实施细则,各市本级和部分县(市)启动了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机制。为  相似文献   

14.
《老友》2007,(3)
最近有部分读者来信询问离休干部体检和保健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享受医疗照顾的问题。现将赣卫公医字[2005]1号和赣保健办字[2005]1号文件刊登如下,以供参考。——编者  相似文献   

15.
古交市共有169名离休干部,其中70岁以上的就有106名,在建立医疗保障制度之前,医疗费年年递增,仅以行政事业单位而言,1996年人均医疗费4180元,1997年增加到人均4540元。1998年,古交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和山西省、太原市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着手建立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机制,到年终离休干部的人均医疗费降为3424元,比1996年减少756元,比1997年减少了1116元。  相似文献   

16.
政策问答     
对退休干部病瘫护理费有无规定? 问:我妻是退休教师,今年76岁,由于瘫痪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已将近4年。我们在农村定居,虽有一子,但因其成家自谋生路,她完全由我日夜陪侍。现在我这个75岁的老人感到精疲力竭。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和离休干部  相似文献   

17.
政策信息     
为理顺老干部的离休费,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山西省人事厅联合下发文件(晋组通字[1998]34号),就贯彻执行晋组通字[1997]37号文件(详见本刊1998年第5期)作补充通知。 通知说,为理顺老干部的离休费,凡按晋组通字  相似文献   

18.
《老友》2002,(10)
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调整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赣人字[2002]39号各设区市党委和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标准的通知》(人发[2002]51号)转发给你们。我省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标准,从二00二年一月一日起,由原来每人每年2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所需经费按现行规定的开支渠道解决;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离休人员所需费用在统筹基金中列支,请一并遵照执行。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西省委老干部局江西省人事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二00二年七月十八日  相似文献   

19.
《老友》2009,(10):32-32
赣组字[2009]58号各设区市委组织部,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处: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提高部分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通知》(组通字[2009]4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提高部  相似文献   

20.
为了进一步贯彻全国离退休干部工作座谈会和省委老干部工作领导组第二次会议精神,为老同志送温暖、办实事,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我省决定提高离休干部特需费标准,提高已故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费、扩大离休干部护理费发放范围。日前这3个正式文件已下发至全省各地有关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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