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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主义法学对美国法学教育的影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现实主义法学,是美国极其重要的法学理论,从它一诞生就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对美国的传统法学思想进行了犀利的批判,并提出了一套全新的法学思维范式:从关注“书本上的法”转向“现实中的法”;从关注法律规则的作用转向法官的司法活动。现实主义法学,对美国战后新法学思潮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对美国的现代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创新,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至今,经济分析法学、批判主义法学、后现代法学和“新公法运动”都仍然闪烁着现实主义法学思想的火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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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经济分析法学对经济法研究方法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分析法学是以经济学的方法对法律活动进行理性分析的一个法学流派。效益是法律的价值目标之一,因此经济分析法学的兴起为法学各分支学科尤其经济法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研究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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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是一门科学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学的科学化问题,是确立法学性质的基础。有关这一问题的争论,实际上又与科学本身的定位密切相关。应当说,适用于自然科学的严格标准,则法学永远无法进入科学的殿堂;但将科学定位在知识化的体系,则法学可以属于科学的范围。当然,这也要求法学必须具有基本的科学特质,方法的科学性因之成为法学科学化的哲学基础。同样,有关法学理论的建构应当符合抽象性、一般性、客观性、可检验性、开放性的理论特质以及具备基本假定、概念、现象范围、特定理论、问题、检验方法、价值观念等逻辑要素。然而,法学的人文科学性质,又决定我们在信守科学规则的同时,必须反对科学主义可能对法学的终极关怀所造成的戕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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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社会科学》2015,(11):162-16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有了很大发展。但与其他部门法研究相比,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现状难言满意:实践与文本相隔离的片面化的注释法学、本土与舶来相隔离的单向化的移植法学、制度与理论相隔离的孤立化的对策法学仍然占据了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部分舞台,并使其陷入"无根之木"、"无病呻吟"、"无言以对"的困境。应通过研究方法和研究视野的革新与拓展、"拿来主义"到"自生主义"的本土化重塑、基于中国问题的基本共识的研究范式的转型,形成"理论来源于实践,并能有效指导实践"的理论—实践并存共生的研究范式,实现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事实、规范与价值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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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与革理──20世纪中国法学发展的逻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整个20世纪,中国法学的发展与否和政治变革对法学的宽容与否紧密相关:清末变法与修律,是中国传统法学与现代法学的最后对垒;从预备立宪到“五四”运动,法学的独立品格开始显现;救亡与内战时期,法学重新政治化;新中国的革命与改革时代,法学又经历了从依附政治到再次相对独立的过程。回首20世纪,政治化法学而不是法学化政治,是中国法学的发展逻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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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性教学具有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它们对形成法学研究性教学目的具有决定性作用,法学研究性教学目的是法学研究性教学主体教育活动的定向机制.有了目的,法学研究性教学主体对法学研究性教学的运用就表现得更具体、更活跃.法学研究性教学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围绕法学研究性教学目的这个核心展开.但法学研究性教学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是辨证统一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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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法学高等教育规模超前、质量滞后甚或滑坡,无论哪种情形均不是法学高等教育应有之态,如此,已难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与世界发达国家的法学高等教育差距日益加大.法学高等教育的非良性发展系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历程、传统教育模式等诸要素交叉作用的结果,因此,改革法学高等教育并非仅是对教育本身的补正,而是一项系统工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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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法学学科体系作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两极划分,是西方近代以来就有的划分法,但这种划分似乎很难囊括法学的所有学科,比如法律史学,把它纳入理论法学或者应用法学都有些牵强.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学科分类与代码表 GB/T13745-92>给法学学科作了多极划分,更具有科学性、实用性、简明性和兼容性,对理论法学的属性及其在整个法学学科体系中的地位,对理论法学特定功能进行探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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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发展低碳经济需要完善法律保障。尽管我国为发展低碳经济已进行相关立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对此,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应合理设置低碳经济立法的基本原则;加快国家战略立法,适时推出低碳经济法;构建以能源基本法为核心的能源法律体系;加强财政金融立法,充分利用市场激励机制发展低碳经济;加强科技立法,促进低碳经济科技的创新;加强消费立法,促进低碳消费模式的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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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静波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0(4):34-36
今天两大法系日益走向融合,判例法为许多国家所接受.判例法具备很强的灵活性和社会适应力,能够有效弥补成文法的缺陷,在行政法领域表现出明显的优势.然而,我国对于行政法这一最需要判例法作为正式法律渊源补充的研究不足.通过制定法与判例法之争的分析,论证行政判例在我国行政法渊源中确立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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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法治化的中国社会——我国城市居民法治意识与法律行为的实证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运用实证研究资料,对我国居民的法律意识与法律行为进行了分析,并与美国的同类研究进行了对比研究。研究发现,中美服从法律的程度存在较为显著的差异,我国居民对司法机构的公正性有较大的宽容度,由于对法律是否服从源于人们是否认同法律的“合法性”,对法律合法性的认同程度是衡量人们法律意识的强弱,衡量一个社会的法治化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因此,中国在走向法治化社会的过程中,虽然中国法律权威的建立有赖于政府权威,但法律权威只有尽早脱离政府权威,并成为超越一切权威的权威,法治化进程才有可能完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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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自律与自律的法——法律的自我内化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苏永生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5,17(4):64-67
法的自律是指法律所固有的主体能以法律为标准要求自己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一种特性,以法律的正义性与合理性为观念基础,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自律的一面;自律的法是法的自律的扩展与升华,以法律至上、司法公正和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发达为基础,因而自律的法只能存活于法治社会;从法的自律到自律的法是法律的内化过程,以积极守法为实现方式,以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实现条件,以社会教化和主体内化为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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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人的创造物,法与人性之间必然地具有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在阿奎拉看来,法的目的是共同善。格老秀斯认为,有人性然后有自然法,有自然法然后有民法。祁克指出,个人法是从主体的自由出发,规范个人相互平等对立的关系的法律;社会法是从对主体的拘束出发,规范有组织的全体成员的法律。庞德指出,对人的内在本性进行法律的社会控制之必要性,在于人的本性所包含着的扩张性、欲望与社会本性的矛盾。严复说,“治国之法”一定要合于“天理人情。”“天理”就是“自然之律”,“人情”就是“天赋之人性”。我认为,人性始终是难以实证的假定,性善、性恶、性善恶兼有、性个人性或社会性等都是基于不完全归纳的例证的抽象甚至纯属主观唯心的假设,反映了思想者对人之本体的追问和对人性或善或恶或杂或无或个别或整体性等的描画。性善论者珍视人的美好品质,性恶论者强调对人后天的教化和规范。个体性论者看重人的个体权利,社会性论者侧重社会、国家控制的必要。无论性善或性恶论者还是个人或社会性论者大多不反对法律的规范。法律当要合人性,尊重人之为人的自由和权利,而不可成了悖人性、灭人性的恶法。民法作为平等主体的市民或私人权利保护的最基本的法律当坚持合人性的市民之权利本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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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铁军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26(2):20-22
船旗国法,是指以国旗或特定标志旗作为连接点的系属公式。在船舶物权、海上侵权行为、海难救助、共同海损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等方面,船旗国法原则是重要的法律适用原则。但是,船旗国法原则的适用有着严格的条件、特定的范围和较大的局限性。因此,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并没有把船旗国法原则作为一条普遍适用的海事冲突法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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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娇娇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0(4):10-12
软法是在近几年才开始研究的法学的新兴领域.虽然软法的存在历史很漫长,可是对于它的深入探讨是随着国家管理的衰弱、社会事务的纷繁复杂开始的.软法的独特特征使得它与硬法能够互相配合、互相补充,更好地调整社会生活.道德规范是社会生活中隐含的法律,控制着人们的思想,是软法实施的重要依赖手段.在中国的法律背景下二者之间的关系及其相互作用是讨论的重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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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国际化从一定程度而言就是法律人才的国际化,归根到底是法学教育的国际化。中国法学教育在教育观念、内容、体制和模式等方面在法律服务国际化的潮流中面临严峻挑战,因而,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这种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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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淑华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4(3):38-40
法律的出台,重要的在于执行。水法涉及的人更多面更广,其执行力度和程度受到其推广程度的影响和制约。所以,水法的社会化,是水法向社会普及并严格执行的重要途径。通过水法社会化,将涉及国计民生的水法普及传播,促进公民的自觉法律意识与行为,为社会发展、国家强盛提供更好的环境和资源保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