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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进行农业保险立法需要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和制度模式。各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立法模式有政府主办下的国有化模式、政府扶持下的商业化模式、政府支持下的国有化——商业化混合模式、政府支持下的互助合作化模式。从法理上分析,我国目前正在进行试验的制度可分别归入这四种模式。我国未来的农业保险立法模式应该进行创新,应涵盖上述各种模式,形成一个综合模式。文章最后提出了我国农业保险立法的主要框架内容。  相似文献   

2.
航天保险法律制度是航天发射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航天保险法律制度有国际法和国内法两种渊源,其主要内容包括航天保险的类型、航天保险合同制度及航天保险监管制度。中国航天保险立法存在基本法缺位、航天保险定性模糊及配套法律规定不足等缺陷,故亟需完善。  相似文献   

3.
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平等权和社会保障权等宪法权利的实现,有利于降低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养老保障不足带来的风险,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尚存在着立法有空白、制度设计不够科学合理、政府责任弱化、保险基金监管和保值增值制度有待改进、法律救济制度等问题,亟需在增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基础上,针对相应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4.
结合目前我国房地产证券化所存在的立法分散、位阶不高、多部门管理的监管现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监管混乱、监管模式不合理、商业银行等相关主体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等问题,提出应采取统一式立法模式,构建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以期促进我国房地产证券化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5.
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必须以巨灾保险法律制度为基础,探讨适合我国的巨灾保险立法模式是巨灾保险法律制度建设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通过考察世界各国巨灾保险立法模式的类型,借鉴巨灾保险先行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依据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和法治状况,总结出我国巨灾保险立法模式比较可行的选择是采用专项型立法模式,首先针对地震风险制定<地震保险法>,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针对其他灾种的巨灾保险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6.
结合我国保险法律与域外有关立法发展,详细探究保险的告知与通知法律制度。担保人的告知义务与通知义务是保险中两种不同法律制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相似文献   

7.
通过形式与实质两个层面对我国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的现状进行分析,指出我国目前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法律制度存在立法层级低、立法体例混乱、税收抵扣政策不明晰以及监管缺位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仅是由我国立法水平的局限性所造成的,更是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基本架构缺失的必然结果,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非营利组织的发展。通过结合世界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以及现有学术理论,从立法体系化、具体政策明晰化和监管全面化三个方面提出了策略和建议。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频发,农业面临着巨灾风险的考验。农业保险是分散农业风险的重要手段,而我国并没有形成系统的农业保险立法体系,这制约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构建和完善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是农业保险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只有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的法律制度,农业保险才能依法经营并科学合理地实现风险分散,从而推动我国农业发展,维系社会平...  相似文献   

9.
长期以来,我国保险监管奉行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原则。这种严格的监管模式在初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监管产生了许多问题:保险机构的市场准入管制不严,保险机构内控制度建设滞后;监管力量和监管水平不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保险自律组织缺位;保险中介制度不够完善,保险中介人的立法仍比较滞后。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确立开放型的现代保险业监管目标和理念;尽快完善我国保险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努力改进保险业监管方式和手段;要强化保险机构内部控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同时,要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  相似文献   

10.
我国税务代理法制化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立法体系不健全、法律级次低、行政影响过大、行业监督制度缺位、外部环境制度不完善等五个方面.文章主张完善税务代理立法体系、规范税务代理行政法律制度、完善税务代理监管法律制度、建立税务代理自律法律制度、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等,从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功能完备的税务代理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1.
2018年3月我国推出国税地税征收体制改革方案,明确社会保险费由国家税务机构统一征收,改革带来社会保险费征收主体、征收程序、征缴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调整变化。改革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产生深远影响。通过法治方式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费征收体制,是国际上法治发达国家的常见做法。社会保险费作为一种准税收,涉及数亿人切身利益,以法治方式推进我国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建设很有必要,建议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立法明确税务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职责和征收程序,完善征收争议解决机制,设立试点劳动社会保险法庭等。  相似文献   

12.
关于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立法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主要是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制定的法规和规章。它存在着立法层次低,法律效力弱,立法内容面窄、体系不健全及立法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从法理和宪法角度分析,我国应为农民工完善社会保障立法,主要是提高立法层次,近期内由国务院针对有关农民工的各种社会保障项目统一制定行政法规,远期则由我国立法机构出台单独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完善立法体系,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农民工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项目,农民工立法应以社会救助为基础,以社会保险为主体,以社会福利为重要补充;同时加强农民工立法的执法司法力度。  相似文献   

13.
长期护理需求评估是长期护理保险筹资与给付的联结点,直接决定了保险给付,并对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有重要影响.当前我国试点地方在长期护理需求评估制度的设计上分歧较大,虽积累了差异化的经验与案例,但地区分割不利于社会公平与社会流动.应立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社会保险属性,结合社会实际与试点效果,适当借鉴德国经验,统筹设计长期护理需求评估体系,通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范形式,精准定位评估对象,明确独立的评估主体、科学设计评估指标与评估工具、严格规范评估程序等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客观与公正,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分类给付,实现长期护理保险资源流向精准.  相似文献   

14.
在海上责任保险领域中.国内立法还没有明确完整地赋予海上责任保险第三人对保险人的保险金直接请求权.这不仅导致第三人受损权益无法得到及时充分的救济,同时也影响了海事司法实践的统一。因此.首先要在保险法或其他相关法规中完善我国的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其次在《海商法》中应明确规定海上责任保险第三人对保险人享有直接请求权。并进一步系统构建自愿海上责任保险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与强制海上责任保险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这两种不同的权利制度体系;此外,还应把保赔保险纳入海上责任保险立法的调整范围,同样赋予保赔保险中第三人以直接请求权。  相似文献   

15.
传统观点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仅是财产保险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文章则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不应仅仅局限于财产保险,其适用的范围应是损害保险——即包括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有损害填补性质的保险。我国保险法对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规定并不完善,实践中出现诸多问题,鉴于此,文章试图探求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真正内涵,重点阐述现行立法有关保险代位权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完善措施,以期对完善我国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有所参考。  相似文献   

16.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建立覆盖法定人群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保障公民未来的老年生活迫在眉睫。目前,中国全民养老参保工作已取得了明显进展,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有5 700万参保意愿偏低的“未保者”掣肘着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此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畅、流动人员与雇佣单位的劳动关系不确定导致前者的养老参保权益难以受到保障等问题,也成为提高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的障碍,“未保”“少保”“弃保”现象屡见不鲜。针对上述难点,适度降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额、宣传基本养老保险的共济性作用以激励社会成员积极参保、建设更加灵活公平的参保机制、相关部门加强执法力度和尽快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等对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17.
公民参与是地方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主政治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近年来,随着治理理念的深入发展,以及社会团体的迅速增加,我国地方治理中公民参与取得较大进展,已经形成了公民参与地方治理的网络雏形。但是受传统行政观念、公民参与能力,以及法律制度不完善等原因的影响,公民参与地方治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转变公民的角色定位,提高公民的参与能力,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等,来进一步提高公民参与地方治理的水平和效果。  相似文献   

18.
被保险人在我国学界被认定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但该认定本身依然存在内在的困惑与矛盾。基于保险合同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的功能特点,保险合同中权利义务的结构分配相对于传统的民事合同有所不同:被保险人虽非订立合同的主体,但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是保险合同所保障的对象。而保险合同关系人显然已无法完全体现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的重要性。鉴于被保险人的实际功能以及理论体系的考量,应当将被保险人重新定位为保险合同的实际当事人,并将其体现于我国的立法之中:在投保人解除制度中,增加被保险人的介入权;在团体保险中增加被保险人的契约转换权;在中止复效制度中增加保险人催缴保费并说明后果的义务以及被保险人申请复效的资格;在投保人造成被保险人伤亡的制度中,规定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时保险人仍需承担责任的除外情形;在总原则中增加对被保险人倾斜保护的原则,使得被保险人的法律地位得以充分体现。  相似文献   

19.
我国保险免责条款之创制是商事惯例契约形式的集中体现,并亦为传统保险立法所接纳。随着"私法自治之社会化"理论的渐兴,对现代保险业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保险免责条款的相关理论也备受质疑。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滥用免责条款推卸给付责任之弊为人所重视。因此,有必要对责任保险免责条款进行司法审查。对责任保险免责条款的司法审查应以重塑最大诚信原则为指导,并将"不正当的不利"和"不恰当的失衡"作为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具体化的两个要件,以此认定责任保险免责条款的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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