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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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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元杂剧中常用“住坐”一词,一般注本对此均未作解释,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也未收此词,唯朱居易先生《元剧俗语方言例释》一书,对“住坐”作了解释。《例释》说:“住坐:鸨母,虔婆。”这个解释是错误的。致误的原因是,朱先生看到元杂剧中妓院鸨母上场自报家门时,每每用及此词。如《对玉梳》第一折搽旦云:“老身姓顾,在这松江府住坐。”《度柳翠》楔子搽旦云:“俺是这抱鉴营街积妓墙下住坐。”特别是第二例,律之以现代汉语,便把“住坐”误为名词,以为是虔婆的别称。  相似文献   

2.
(一)壩 睢景臣《高祖还乡》套数有“拽壩”(简化字作“坝”)一词,对其中的“壩”字,历来的解释很不落实。就所见到的几个高等院校交流教材选注本来看,一般释“壩”作“一种碎土、平整土地的工具。”有的进一步注明,“壩:耙的借字。耙是打碎土块的工具”。我查了几种古今通用工具书,如《说文解字》、《尔雅》、《康熙字典》、《中华大字典》、《辞海》、《辞源》以及《元剧俗语方言例释》、《小说辞语汇释》和《诗词曲语辞汇释》等,对  相似文献   

3.
《经传释词》既误以反诗句之“不”“无”为语词,予撰《反诘句相反见意》以正之。王氏凡遇古籍中有“不”“无”字句而稍难于理解者,又多以“不”“无”为语词。此亦不可不辨。夫“不”字为语词者,仅限于《尔雅释器》“不律谓之笔”一类名释,“不”字实无意义可言。故《玉篇》曰:“不”词也。其他“不”字皆有意义。如《书多方》“尔尚不忌于凶德”,言尔曾(《说文》尚,曾也。)不畏于凶德也。《诗·抑》“尚不愧于屋漏”,《楚辞·九章》“尚不知余之从容”。皆“尚不”连文,“不”岂语词,《诗·何人斯》曰:“否难知也。”否即不,上句曰“还而不入”,则其与于谮我情事,不难知也(参《毛诗后笺》)王氏以“否”为语词,(?)未达诗之旨意。《思齐》  相似文献   

4.
“法律”两字的造字本义,是我国法制史上的一个基础知识。关于这一问题,自来考释“法”字者多,而探究“律”字者少。当前举国重视法制,学习法律之风甚盛,兹不揣谫陋,在前人成果基础上,对“律”字古义作一新释。(一) 自来释“律”义者,经常引用的训诂,最早的即《尔雅·释诂》:“律,常也,法也”;同上《释言》“律,铨也”,郭注:律“所以铨量轻重”。但是律字为什么会有这些涵义呢?长期流行的一种说法是:律本指律管,截竹而成,十二个长短不同的律管可以吹出不同音高以定调,因而律字引申也指音律,后来便演化成法律之律。此说缺乏根据,很难令人相信。因为吹律定音说出现颇晚,大约在战国时期。在这  相似文献   

5.
“风”是个多义字。新编《辞海》“风”字收有十几个义项。《尔雅》释“风”、《古今图书集成》“风”字条、《经籍纂诂》“风”字条均收有多个意义。在“风”的诸多意义中,“空气流动的现象”(新编《辞海》)是其本义,又是其常用义,《说文》:“风,八风也”,“八风”,即“八节风”说的正是“风”字本义。“风”本义之外的其他意义,一般字书中均有训释,也不乏用例,本文不涉。但“风”字有一个“景象”义,颇令人费解: 《辞海》:风,景象,如“风景”“风光”。“风景”中的“风”字,为何训释为“景象”,不见典籍,小学和训诂中也查无先例。  相似文献   

6.
于声树著名论文《释否定词“弗”“不”》(载《庆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1935)精细的论证了古代汉语“弗”“不”两字的区别。《马氏文通》“状字别义五”说:《论语·公冶长》正义云:“弗者,不之深也。”(指《论语·公冶长》“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宋代邢昺正义:“弗者,不之深也。”)由于《马氏文通》的引用,一般就认为是宋代邢昺最早说明“弗”“不”二字的意义区别的。其实,邢昺的解释是照袭东汉何休《春秋公羊传解诂》;本书中有两处这种注释:  相似文献   

7.
(一)非十二子: 言而当,知也;默而当,亦知也。故,知默,犹知言也。故,多言而类,圣人也;少言而法,君子也;多少无法,而流湎然,虽辩,小人也。王念孙《读书杂志》:卢云,此数语又见《大略》篇,彼作“多言无法”。此“少”字似讹。今按,卢说非。《大略》篇当依此作“少”为是。“类”亦“法”义。《方言》卷七及卷十三均训“类”为“法”;《广雅·释诂》亦以“法”训“类”,王氏《疏证》引《荀子·儒效篇》“其言有类,其行有礼”云:“类之言律也,律亦法也。”然则本篇  相似文献   

8.
朱居易《元剧俗方言例释》首释“早难道:岂不闻”。这能否把句意讲得十分精确且不要说起,“早”与“岂”,“难”与“不”,“闻”与“道”之间词义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实在看不出两个词组是同义的,除非其中也有语言的魔术。单就这个基点而言,就会使人怀疑释义之确。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释“早是”为“幸事”,但“早”与“幸”也是互无关涉的。众多辞书都释“做我不着。同于“做我着”,是“拿我来做牺牲”之义。但语序差异太大,“着”和“牺牲”没有  相似文献   

9.
说“寤寐思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诗·关雎》“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之“服”,《毛传》释“思”,《郑笺》释“事”。后世多从《毛传》而无异议。但释“服”为“思”,先秦典籍中无旁证。王力先生说:“解释古书要注意语言的社会性。如果某字只在《诗经》这一句有这个意义,在《诗经》别的地方没有这个意义,在春秋时代(乃至战国时代)各书中也没有这个意义,那么这个意义就是不可靠的。”(见王力为向焘《诗经词典》写的序文)这话说得极是,释“服”为“思”就属于这种情况。  相似文献   

10.
释“之”     
“之”是个多义词,但究竟有几个意义,几种用法,各家说法却不一致。刘淇的《助字辨略》提出十二种,裴学海的《古书虚字集释》列出二十九种,杨树达的《词诠》举出十二种,吕叔湘的《文言虚字》指出七种。对于文句中“之”的解释,各家也有不同,甚至同一研究者对同一情况下的“之”,也会作出前后矛盾的解释。例如“华则荣矣,实之不知”中的“之”,有的说是连词,相当于“则”(见《经传释词》),有的说是句中助词,“宾语倒置于外动词之前时用之”(见《词诠》)。又如“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有的释“之”为“到”(见王力《古代汉语》),有的释为“是,这样”(见《历代文选》,中国青年出版社)。  相似文献   

11.
中国古代典籍中,国,族名前常冠一“有”字,如:有熊,有虞,有夏,有娀,有莘,有周等等。把此“有”字认为是语气助词,作为词头,用于专名之前,有音无义,业经历来的一些语言学家阐释,得到语言学界的认可,而一般字典,辞书也相沿不变。王引之《经传释词》: 有,语助也,一字不成词,则加“有”字以配之,若虞、夏、殷,周皆国名,而曰有虞、有夏、有殷、有周是也。(凡国名之上加有字者仿此)。吴昌莹《经传衍释》于王引之《经传释词》补苴罅漏甚力,“有”字条解说尤详富,然对“有”字置国、族名前为“语助”之说未持任何异议。  相似文献   

12.
释“很”     
《汉语成语词典》(甘肃师大中文系编写)“羊狠狼贪”条中将“狠”字训为“狠心”,并指出该成语语本《史记·项羽本纪》,“原指为人凶狠,争夺权势”。对此本人尚有异议。查《史记·项羽本纪》原文为:(宋义)因下令军中曰:“猛如虎,很如羊,贪如狼,强不可使者,皆斩之!”文中之“很”用的是本义,当训为“不听从”,决非“狠心”、“凶狠”之意。《说文》:“很,不听从也。”正是释的本义。《汉语成语词典》既指出“语  相似文献   

13.
朱居易先生在《元剧俗语方言例释》(以下简称《例释》)里,把“住坐”一词解释为“鸨毋,虔婆,”这是不妥当的.在四川口语里,时常把“坐”字当“居住”的意义来使用.“住坐”是并列复词,与单用没有什么区分.川剧灯戏《裁缝偷布》中的裁缝出场后唱道:“我裁缝,本姓龚,坐居就在本城中.”“住坐”与“坐居”的意义,完全相同.下面再从一些古代作品中引出例句来研究.戴善夫《风光好》第二折:“小娘子,怎生在此住坐?”郑德辉《(?)梅香》四折:“奉  相似文献   

14.
少益稍益《战国策·赵策四》:“老臣今者殊不欲食,乃自强步,日三四里,少益嗜食,和於身也。”(触说赵太后)“少益”,少者稍也,无异议;于“益”字注家却颇有纷争,约有二说:①王力先生主编《古代汉语》上册第一分册注:“少,副词,稍稍;益,副词,更加。”(中华书局1962年版117页)《古代散文选》释作:“稍微更加喜欢吃点东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年版上册48页)或译为:“渐渐地越来越想吃一点。”(上海教育出版社《文言散文的普通话翻译续编》)②释“益”为动词“增加,增进”。冯其庸等编《历代文选》注:“少增食  相似文献   

15.
试说连词“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来”是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高的一个词。关于它的词性,目前语法界一致认为:一是用作动词(如:《现代汉语八百词》等),二是用作助词(如:《现代汉语八百词》、《现代汉语虚词例释》等),三是用作衬字(如:《现代汉语词典》、华南师范学院中文系编《现代汉语虚词》等)。但是,还有一些“来”的用法与上述论断不尽相符。例如:  相似文献   

16.
寤寐思服 《诗·关睢》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之”“服”“(?)(?)释”思之也,郑笺释“事也”。后世多从毛传而无(?)(?)(?)释“服”为“思之”,先秦典籍中并无旁证(?)(?)(?)(?)(?)。“古书要注意语言的社会性。如果某字只在《诗经》这一句有这个意义,在《诗经》别的地方没有这个意义。春秋时代(及至战国时代)各书中也没有这个意义。那么这个意义就是不可靠的”(见王力为问熹《诗经词典》写的序文)这话说的极是。释“服”为“思之”就属于这种情况。 查服、甲文、金文、篆文形体大同小异,皆为强迫奴隶从事劳作之意。故《说文》释“服”为“用”,《尔雅》释“服”为“事”,《广雅》释“服”为“行”,为“任”。杨树达先生在其《积微居小学述林》“释服”条中,考证甚详。(?):“古文服字皆用为职事之义,故旧诂多训为事,此事字,当如今日通言谋事之事。……而综合彝铭,诗(?)《书》诸例,以职事释之云。”看来先贤释“服”为“事”实为的解,并无释“服”为“思之”者。 或以《尚收·康诰》“要囚,服念五六日《论语》释(?)(?)思之证,而服念之服,仍以释”事“为官服念(?)“从事思考”、“进行考虑”服念二字虽连文,却非联合关系,实为动宾关系。新《辞源》不从旧注,释服念为“反复考虑”,态度是审慎的,解释是合理  相似文献   

17.
利用唐《律》所提供的语言材料 ,并参校中国古代其他法律文献 ,通过排比归纳的训诂方法 ,解释了唐《律》中的九条法律术语。所释词语均是现行辞书 (如《汉语大词典》)、专书 (如《中国古代法学辞典》)等所未收录和解释的 ,可补辞书之不足  相似文献   

18.
统编初中语文第四册课文《西门豹治邺》中有如下几句:……共粉饰之,如嫁女床席,令女居其上,浮之河中。编者对“如嫁女床席”一句未作解释。《中国历代散文选》(刘盼遂、郭预衡主编,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将此句译为“如同嫁女儿那样准备了床帐枕席”;解“如”为“如同”,把“床席”讲作动用,让“如嫁女”作修饰动词的成分。这样当然不无道理。但《尔雅·释诂》:“如,往也。”“往”是“如”的常用义。若将“如嫁女床席”之“如”解为“往”、“到……去”,则与上下文的联系或更为顺适,也不烦将“床席”动词化了。这样,上引几句课文似可译作:  相似文献   

19.
本文旨在对段注《说文》中的大量声训例子作出初步的研究,找出其训释规律,指出其作用与局限,以引起同行专家们的重视。研究方法是首先研读段注《说文》全书,找出其中三百多例有“以双声为训”、“以叠韵求之”、“二字同音”等明确标志的例子,然后对其训释方法分析、归纳。得出段注中的声训训释方法主要表现在内容上:(1)根据事物的特征进行训释。(2)从事物的作用方面进行训释。(3)以同义词相训。(4)其他。形式上:(1)利用同音词训释。(2)利用音近词训释等。本文将在此基础上论述其成就与不足。  相似文献   

20.
“今日不雨,明日不雨,即有死蚌。”(《战国策·燕策二》)朱星主编的《古代汉语》认为“雨”是名词用如动词。查《说文解字注》:“雨,水从云下也。段注:引申之,凡自上而下者称雨。”按:雨,甲骨文写作“(?)”,上象云,下象雨滴。用作名词,指所下之雨,如甲骨文(南明四二六)“有大雨”;作为动词,则指下雨,如甲骨文(京三六五)“甲子不雨”、甲骨文(佚一一○) “壬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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