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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建筑地段的商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筑地段是城市土地的最主要部分。在社会主义现阶段,建筑地段是否具有商品属性,这一问题长期以来,似乎是一个理论禁区。否定城市土地具有商品属性的主要理论根据,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所说的:“土地不是劳动的产品,从而土地没有价值”。但从前后文的意思来理解,马克思使用“土地”这个词时,既可以理解为处于原始状态的土  相似文献   

2.
城市土地偿使用是城市土地价值良性循环的基础,城市土地价值的良性循环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本文试就建立社会主义城市土地有偿使用的价值循环问题谈点浅见。一、城市土地价值和城市土地有偿使用的价值循环城市土地是自然状态的土地经过人们长期开发改造而形成的。在这个过程中,人们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物化劳动和活劳动。这种投入使土地自然资源价值与追加的劳动价值互相渗透、吸附和依托,形成巨大的城市土地价值。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城市土地具有一般商品的  相似文献   

3.
一、土地物质不是商品,土地资金是商品在讨论城市土地问题时,有的同志提出:城市土地具有价值,具有商品属性,并把土地具有商品属性作为开展地产经营的理论依据。这种观点是否能成立呢,先让我们看一下马克思是如何分析土地问题的。马克思在论述土地范畴时,首先肯定了土地是自然资源或自然物质,而作为自然资源的土地是没有价值的。马克思说:“经济学上所说的土地是指未经人的协助而自然存在的一切劳动对象。”(《资本论》第1卷,第668页)“土地应该理解为各种自然力本身,因而也包括水力等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卷(Ⅱ),第388页),“土地,这个无机的自然界  相似文献   

4.
在商品经济社会,文学作品一般总是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文学作品的创作、出版、发行、销售、消费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表现出与一般物质商品生产相比所具有的相当程度的共同性。这昭示人们,在某种意义上.作为精神活动的文学活动也是一种经济活动,文学作品可以作为商品,具有商品属性。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它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重属性。即商品必须自各两个要素;一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一是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一种劳动产品只要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就成为商品。从这个角度出发考察文…  相似文献   

5.
一什么是商品?大家的意见还很不一致.要弄清什么是商品,首先应该看什么是商品的质.各种事物都有不同的质的规定性.什么是商品,什么不是商品,就看这个事物是否具有商品的质,抓住商品的质就能把它和其它的事物区别开来.我认为商品的质就是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属性,不具有这两种属性的事物,就不能叫做商品.如产品(指直接分配的劳动产品)它只有使用价值而没有价值.由于质的不同,才有可能把商品与产品区别开来.但有的同志认为,商品  相似文献   

6.
劳动价值论中的几个重大理论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作者认为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既要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基本原理 ,又要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不断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基于这一理念 ,本文认为 :非劳动生产要素不创造价值 ,试图用扩大生产劳动这一概念的外延而把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纳入创造价值的范畴是不科学的 ;第三产业并非都创造价值 ,如果认为第三产业都创造价值 ,那就混淆了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区别 ;科学技术对生产力的发展分别作用于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 ,科技极大地提高了创造社会财富的能力 ,但科技本身不创造价值和新价值 ;社会总产品价值只分解收入的观点是马克思曾严厉批判过的斯密教条 ,它不仅在理论上不能说明产品价值中的C部分为什么消失了 ,也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价值构成的现实 ;产品的价值决定和收入分配具有不同的理论依据 ,产品的价值是由抽象劳动创造的 ,抽象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 ,而收入分配的方式则取决于生产关系的性质。不能因为我国现阶段提出要按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的贡献参与分配 ,而认为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参与了价值的创造 ,断言按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不存在剥削。本文认为 ,我国经济理论界之所以在劳动价值理论上存在一些模糊的认  相似文献   

7.
城市土地,特别是城市建筑地段是否商品的问题,争论了几年,至今仍然意见分歧。认为城市土地是商品有多条理由,但似乎都难成立。看来有几个关系问题需要搞清楚,否则就难以正确判断城市土地究竟是否商品。一、城市土地究竟是否劳动产品商品必须是劳动产品,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常识。但是不能倒过来说,凡是劳动产  相似文献   

8.
商品 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叫商品。马克思说:“能同别的产品交换的产品就是商品。”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重属性。一种劳动产品如果没有使用价值,或者有使用价值而不进行交换就不是商品。一般未经人类加工的东西(如空气、原始森林等)和用于满足自己需要而不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虽然有使用价值,但不是商品。 商品是在社会分工和私有制出现以后才产生的,在不同的社会体现着不同的生产关系。在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现阶段,城市土地是否具有商品属性,我的回答是肯定的.下面,让我们从分析城市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矛盾运动中来简要地论证.一般说来,城市土地起码有如下特点,一是城市土地的有用性.所谓有用,就是指城市土地是人们在其间活动的物质载体,在城市,每一块土地都有其使用价值.城市土地的这种有用性,使人们去努力地获取它、利用它.二是城市土地的稀缺性.所谓稀缺,就是相对于  相似文献   

10.
价值、价值的属性和价值决定基础的涵义各不相同,商品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因而,商品价值具有自然价值和社会价值而“二重”涵义。由于资本主义是“要素”和“资本”本位的社会制度,因此,西方价值理论中的价值定义在“效用”之上,强调了商品的自然属性,;社会主义价值理论中的价值定义在“劳动”之上,强调商品的社会属性。目前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这一具体国情出发,社会主义的价值理论应该是“一主一辅”的“二重”价值理论。  相似文献   

11.
略论精神产品的商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系中,精神产品是否具有商品属性?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弄清什么是商品及商品属性,分析精神产品是否符合商品的质的规定性。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判断一个对象是不是商品,不是看它是不是物品,而是要分析它在运动过程中,是否通过产品的交换反映不同的生产者相互交换劳动的社会关系。具体地说,一要看它有没有使用价值,二要看它是不是劳动产品,三要看它是否用来交换。如果没有使用价值,就不会有交换,也就不会有交换价值,价值就无从谈起;如果不是劳动产品,就没有一般人类劳动凝结于其中,也就不可能存在价值实体;最后,即使是既有使用价值,又是劳动产品,但如果不是用来交换,而是用于施舍、赞助、馈赠、或自用。也就不存在以价值为尺度决定其交换比例的问题,无须在交换中透过千差万别的具体劳动比较同一的抽象劳动。  相似文献   

12.
论商品价值的三维尺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商品价值的“一维尺度论”存在理论误区。“边际效用尺度论”只抓住了价格——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未能触及价值本身,没有说明价值的真正来源,因而不可能指出价值的真正尺度。“劳动价值论”只看到商品生产耗费了人类的劳动,而忽略了商品生产在耗费人的劳动(人力资本生产力)的同时,也耗费或占用了土地(自然资源)中蕴含的自然生产力以及以工具、材料为载体的物力资本生产力。 “三维尺度论”认为,商品价值是自然生产力(土地)、物力资本生产力(资本)、劳动资本生产力(劳动)的三元函数。商品价值及其增值的原因是三种生产力协同耗费的结果,所以衡量商品价值不应只是劳动耗费这一尺度,而应是三维尺度。 三维尺度完善了三元价值论,发现和运用真正的价值规律,并为检验价值分配的公正程度或剥削程度提供了尺度。  相似文献   

13.
土地价值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经济土地”,既存在作为自然资源的无价值部分,又存在经过人类劳动开发加工的有价值部分,是二者结合为统一的有机整体,这是土地价值的二元论。土地价值的二元论决定了土地价格的二元论。经济土地的理论价格具有二重性。经济土地属于开发的原生土地,无价值的一部分是地租的资本化,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实现,是由生产关系决定的;属于已开发、投入土地资本,有人类社会劳动凝结于其中成为价值的那一部分,即属于土地资本折旧和利息的部分,是价值的货币表现。经济土地的现实价格还要受到供求关系变化和经济发展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围绕着土地的理论价格而上下波动。  相似文献   

14.
一、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土地不是商品在关于社会主义土地性质的讨论中,有的同志提出了经过人类耕种和改良、或经过多年劳动加工的非原始状态的土地(建筑地段)是劳动产品,具有价值的观点,(本文引述并加以讨论的观点,请参见陈秀华同志的文章《社会主义建筑地段性质初探》,载《中国房地产》1984年第1期;《论建筑地段的商品性》,载《江汉论坛》1985年第9期)并以此作为社会主义土地是商品的立论根据,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相似文献   

15.
黄湘中 《兰州学刊》2011,(7):1-5,10
劳动力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大于自身价值的特殊属性;劳动力价值一般是按资本获利多少这种生产关系决定的,由劳动力使用价值的大小决定劳动力价值的高低。劳动力使用价值来源于体力和脑力消耗以及知识和技能增长,可以无止境提高,形成大于劳动力价值的劳动生产力,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马克思区分了劳动力与劳动的不同概念,指出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与资本交换并创造价值。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劳动力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特殊属性,它的实际使用就是劳动的物化,就是价值的创造”。因此,价值源泉不是抽象劳动,而是劳动力使用价值。长期以来,“抽象劳动创造价值”被视为价值源泉的定义,它与“价值是抽象劳动”发生矛盾,应予扬弃。  相似文献   

16.
“社会主义的劳动力也是商品”,这是近几年来较为流行的一个时髦论点。笔者认为,这一论点是背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在实践中是非常有害的。 社会主义劳动者是生产的主人不是雇佣劳动者 “劳动力商品”是马克思首先提出并作了科学说明的一个重要经济范畴。我们知道,商品经济虽然是资本主义经济产生的历史起点,作为商品价值独立存在形式的货币还是资本运动的最初表现形式,但是,货币并不是资本,货币转化为资本是劳动力成为商品之后的事。当一个劳动者用自己生产的商品或用这些商品换到的货币,去交换别人生产的商品时,他是用自己劳动创造的价值交换别人劳动创造的同样价值。货币在这里只是作为一般等价物,起流通手段或支付手段的作用,不会发生价值增殖。只有当货币的所有者在市场上购买到劳动力商品,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它,即让其劳动,一方面生产山新的商品;另一方面创造出比自身价值更多的价值时,货币才转化为资本。所以,马克思说:“有了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决不是就具备了资本存在的历史条件。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资本沦》第1卷,第193页)。可见,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根本条件。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我国经济学界结合实际,对生产劳动的定义或“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展开了讨论,形成了所谓“宽中窄”三派,我认为这三派似乎都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我认为,只有既坚持马克思在价值论上的重大贡献(商品的价值不是物,而是社会关系的理论表现),又发展马克思的价值论的某些结论(商品的使用价值只是物的自然属性),坚持商品的使用价值不仅仅是物,也是社会关系的理论表现,才可能正确和全面地回答什么是生产劳动。  相似文献   

18.
论城市土地有偿使用的理论根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我国对城市土地采取的是无偿使用的政策,其理论根源主要是根据马克思的这样一句话——"资本化的地租形成土地的购买价格或价值,一看就知道,它和劳动的价格完全一样,是一个不合理的范畴,因为土地不是劳动的产品,从而没有任何价值"(《马克思  相似文献   

19.
国内外经济学界的传统观点认为,工业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平均的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农产品的价值则是由劣等土地产品的个别劳动耗费决定的,据说这是因为农业中存在着所谓土地经营的垄断.实际上,这种观点是完全违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基本原理的.下面我们通过表Ⅰ对传统观点的错误进行剖析.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经济学界关于第三产业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讨论中,有一种流行观点认为,由于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体是价值的载体.而第三产业的某些领域不生产物质产品.所以不创造价值;如果承认第三产业的劳动全都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就抛弃了马克思的价值定义.简言之.只有以“物质产品”(应称实物产品)为凝结对象的劳动才可能创造价值.我认为、这种把劳动是否“实物化”当作判断是否创造价值的“试金石”的观点,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中看.都是难以成立的.为什么“实物化”不能作为创造价值的试金石呢?我在“马克思关于非实物使用价值充当价值承担者的思想探讨”(载《当代经济研究》1996年第6期)一文中作过分析,现从另外的角度再加以论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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