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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双边市场是正确认识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理论基础,市场公共性决定了平台企业必须承担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义务.竞争利益是认定平台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核心要素,滥用相对优势地位、限制用户使用替代产品、恶意破坏对手合法商业模式及流量劫持是平台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本类型.履行权利保护义务、保护大众利益及基于商业道德和行业规范是排除平台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时的考量因素.《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相关条款对互联网平台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初步规定,但仍需完善.  相似文献   

2.
日新月异的互联网市场孕育出花样翻新竞争行为的同时,也使竞争行为正当性认定陷入困境,视频广告过滤乃个中典型。实证考察发现司法机关在研判视频广告过滤行为性质时,遵循的是严格行为规制理念、笼统侵权行为分析模式与单一利益侧重考量方法,背离了互联网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律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目标定位。理当纠正视频广告过滤行为认定的错误认知与不当做法,在理念上“去严苛化”,落实包容审慎规制;在模式上“去套路化”,转向具体行为具体分析;在方法上“去中心化”,确保多元利益综合权衡,实现视频广告过滤行为性质认定的理性回归。  相似文献   

3.
准确判定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规制该类行为的关键。实证考察2012—2023年的数据不正当竞争案件裁判文书后发现,对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定,普遍适用权益侵害判定范式,这误读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属性;对竞争关系的认定存在拓宽化的倾向,其在数字时代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中的现实价值和改进进路尚待厘清;既有的以“搭便车”原则、互联网行业惯例和法官创制性细则为标准具体化商业道德的进路皆无法化解商业道德的不确定性难题。对此,为促进数据健康有序流动,维护数字市场的竞争秩序,应实现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定路径的“系统性”变革。首先,应实现权益侵害判定范式向行为正当判定范式的有效转变,确保法院裁判结果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益保护目标和契合数字经济发展的需求;其次,纠正“竞争关系决定论”的误区,调整竞争关系在数据不正当竞争案件中的角色定位,将其作为认定原告资格的重要标准和评测损害程度的因素;最后,认定商业道德应兼顾公平竞争价值与自由竞争价值,遵循“由事实到价值”的商业道德内涵的确定步骤,肯定模仿自由并慎用“搭便车”裁判标准,并且在援引互联网行业惯例时应对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助于维护竞争秩序予以考察,应让创设的商业道德具体细则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4.
在现代企业中,商业秘密日益成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财产.在司法实践中,为了能更好地处理好职工与企业之间因商业秘密保护而产生的纠纷,应贯彻利益衡量的原则,对商业秘密拥有者与职工之间的利益进行整体衡量,并从在职职工、离职职工、竞业禁止合同三方面就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利益问题进行了具体衡量与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上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和具体的司法措施.  相似文献   

5.
和谐的医患关系是建立在利益关系均衡的基础上的,要实现医患纠纷型群体性事件的成功消解就必须有一套合法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来协调医患双方的利益。通过对南平医患纠纷事件的相关调研分析,从利益导向、利益诉求、利益分配与补偿、利益调节、利益约束等五方面构建医患纠纷型群体性事件消解的利益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6.
商品化权关系中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复杂多样。构建商品化权制度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进行利益衡量与价值选择的过程。商品化权制度中的利益平衡应围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展开。但这并不意味着权利人的私人利益在一切利益冲突的场合都将绝对优先。在具体的商品化权关系中,应考虑对相关法益的影响或损害程度来确定保护的优先程度。  相似文献   

7.
环境司法中利益衡量的目标,主要是平衡协调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要达成这一目标,必须对个体利益、区域利益、社会利益等主体性利益进行协调。因此,有必要将环境司法中需要衡量的利益采用“主客二分”的方法分为客体性利益与主体性利益。对客体性利益的衡量以“紧迫利益优先保护”、“容忍限度”为基本原则;对主体性利益的衡量以私益服从公益为一般原则,以比例原则的适用为例外。总体而言,环境司法中利益衡量的基本思路是,先对客体性利益进行横向的比较与权衡,再对主体性利益进行纵向的比较与权衡,通过对冲突利益进行纵横交错的立体化比较,做出最优的选择。  相似文献   

8.
数据抓取行为乃是大数据时代下一种新的商业行为类型.在既往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数据抓取行为的规制往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展开,通过考察该行为是否违反商业道德来认定行为的正当与否.但是这一模式却存在一定问题,商业道德标准本身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过于依赖商业道德则有可能限制具有更高经济效率的行为的发展.在这种情形下,有必要对现行规制模式进行反思.通过对反垄断法分析思路等内容的借鉴,修正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视角下的对数据抓取行为的规制分析应当围绕着行为的竞争效果、合理理由等内容展开.在修正后的规制模式下,数据抓取行为能够尽可能地实现不同经营者之间利益的平衡,促进市场的经济效率,维护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9.
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来鼓励多元投资,以强化资金整合、加大投入力度,逐渐成为一种原则性共识。由此诱发的利益多元化恣意风险,有必要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条款所设定的利益形态来实现系统性规制。依循相关规范设定,从理念层面的利益目标与行为层面的利益表达,来对各类建设资金所表征的整序化公共利益和资本化私人利益实现平衡保护,则成为一类关涉相应公权力主体、社会性投资组织和产权主体之间利益制约与影响的规范构造命题。一方面,应围绕相关条款蕴含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利益目标的属性定位和态度倾向,来尝试展开对所涉利益目标的个殊营利性规范设定。另一方面,应围绕相关条款列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各类主体的不同利益表达,来尝试展开对所涉条件前置型、规模参与型和产权中心型利益表达的类型化规范设定。  相似文献   

10.
陈昕 《学术探索》2013,(1):84-89
多元化的相关利益主体、多样化的利益需求、多方式的利益实现途径,构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利益网络。在这个网络中,旅游地相关利益主体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实质是各利益主体博弈行为的自然结果。而博弈策略的选择又依赖于具体的环境和制度,而非某一方主观愿望所能决定的。本文在对旅游地各利益主体间可能展开的三种博弈:共同投资博弈、监督博弈、定价一接受型博弈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腾冲旅游业发展的实际,就促进腾冲旅游业的持续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1.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不正当竞争研究综述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以腾讯等企业为代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逐渐成为当前的支柱行业,互联网信息服务业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多采取跨领域的方式展开竞争.在跨领域竞争的过程中,部分企业采用不正当竞争的手段获取利益,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针对当前对互联网信息服务业不正当竞争研究不够全面和深入的情况,梳理了当前国内外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相关文献,给出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定义,对互联网信息服务业不正当竞争的特点、表现形式、成因与管制现状等方面的文献进行了文献梳理和文献述评,提出了未来研究的展望与结论.  相似文献   

12.
竞争是商品经济的最重要运行机制。它一方面能调动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 ,促进社会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为消费者和全社会带来最大福利 ;另一方面竞争又可能导致与之相对立的垄断和产生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了规制垄断 ,禁止不正当竞争 ,确保自由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保障社会经济系统高效而有序运作 ,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制定和实施了名称和具体内容略有不同的竞争法规。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中国于 1 993年 9月也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美竞争法都是产生于发展程度不同的市场经济的社会经济…  相似文献   

13.
方菲  何震 《学术探索》2005,(6):63-67
利益衡量方法是法官审判实践中的重要方法,无论法律制度多么完备,都有利益衡量的空间。从法治的沟架看,法官的自由裁量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必须符合公平原则。但在个案中,利益衡量是不可能有具体的标准和具有操作性的方法的,它取决于法官的个人背景和现实情况。因此,在具体的实践中,法官的利益衡量,很容易带上不公正的痕迹。  相似文献   

14.
论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的利益平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者和审判人员对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在我国的存废问题有较大的意见分歧。通过对废除论的分析和质疑,并以利益衡量的方法评价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蕴涵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就可发现该制度在我国仍有存在的法律价值。同时,依利益平衡原则,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中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应予以保护。优先购买权制度的修正和完善也应以此为依据而展开。  相似文献   

15.
论商誉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晓东 《理论界》2006,(5):65-66
商誉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财产,财产属性是其基本属性。商标、商号等识别性标识只是商誉的载体之一,对识别性标识的法律保护不能完全代替对商誉的法律保护。商誉与名誉这种人格利益存在着区别。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誉的保护是一种消极、被动、辅助的保护。因此,应在民法典中确立商誉权并明确其性质,应逐步制定商誉保护法专门法,将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商誉保护的辅助手段。  相似文献   

16.
利益衡量是利益法学派分析法律制度的重要方法。任何涉及双方或多方利益主体的法律制度,都应确立在衡量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我国现行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合理使用主体,并不包括教育机构、国家机关及社会公众,只要他们使用了未经许可的软件都构成侵权,将导致软件版权者利益与使用软件者利益之间法律保护失衡。因此,可以通过修改法律的途径,适当扩张软件合理使用者范围,实现各方利益的动态衡量,实现软件合理使用制度的法律价值。  相似文献   

17.
多元化的相关利益主体、多样化的利益需求、多种利益实现途径构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利益网络.在这个网络中,旅游地相关利益主体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实际上是各利益主体之间博弈的结果.旅游地各利益主体间会展开三种博弈,即共同投资博弈、监督博弈、定价-接受博弈.  相似文献   

18.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软件的巨大价值越来越为社会所公认,盗取软件技术信息、假冒他人软件产品成为不法分子牟取暴利的捷径。形形色色的假冒伪劣软件、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损害计算机软件公司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软件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强化和拓宽了对软件产权的保护,保持了软件市场良好的竞争环境。只有加强对软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治,才能有利于我国软件产业的繁荣与发展。本文就目前软件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探讨。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含义各国在法律条款中,对…  相似文献   

19.
温耀原 《江淮论坛》2012,(6):127-131
网络购物纠纷是新型交易方式下的新现象,当事人虚拟化、证据电子化、责任复杂化是区别于传统购物纠纷的典型特征。利益冲突是相关主体之间产生纠纷的根源。要破解网络购物纠纷,必须从利益均衡视角进行利益协调,重构解决模式。  相似文献   

20.
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型及原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以及土地价值的上升,土地权属的争议也开始大量涌现。在调研乡镇,按照纠纷主体划分,当前的土地纠纷主要包括三种基本类型:农户之间的土地争议、农户与村集体之间的土地争议以及村民小组与村集体之间的土地争议。在某种程度上,三种类型土地纠纷的实质是土地升值所导致的利益之争。因此,土地纠纷的化解既需要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更需要一种利益协调机制的建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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