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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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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是当前经济形势下不断释放劳动者就业动能,稳住经济大盘的内在要求。目前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在价值理念上仍然面临诸如是劳动者权益保护还是劳动权益保护的真假问题交织之幕,在制度规定上仍然面临法律位阶不高、制度规范调整滞后以及可操作性不足的诟病,在制度实施上仍然面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效果不理想、保护水平明显滞后等问题。以体面劳动、多中心治理和利益动态均衡为法理基础重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制度体系,基于劳动本身而非劳动关系来完善新就业形态用工的法律法规体系,创新并细化新就业形态用工关系的认定规则,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实施机制,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会模式。  相似文献   

2.
新经济业态催生了新就业形态。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是新时代我国劳动力市场面临的具有前沿性、复杂性的重大课题。平台经济的兴起及劳动者工作理念的转变等因素促成了新型灵活就业群体的产生,这也导致传统用工关系中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二元论”划分模式不合时宜。劳动关系归属模糊、劳动风险加大、缺乏社会保障支持等问题,让该类群体劳动权益面临“保护网络的缝隙跌落”困境。大部分灵活就业群体实际上处于企业和社会“双重体制保障”之外的状态,现实中既被“经济性接纳”,又被“社会性排斥”,主要表现为他们实际上是平台企业的“核心”资源,却被企业挡在“外环”。同时,他们也是享受城市公共产品资源的体制外群体,与标准劳动关系形式上的差异性和劳动权益保障力度的不均衡性等引发数量较多、案情复杂化的劳动争议,从而影响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也不利于“稳就业”“保民生”等重要目标的稳步推进。为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下灵活就业群体劳动权益,应重新厘定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对不同类型的灵活就业群体采取分类别差异化保护措施,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综合应对举措。  相似文献   

3.
以网约工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同于传统灵活就业人员,面临平台经济高速发展催生的高频多发职业伤害风险。目前工伤保险制度未全覆盖此群体,试点中以延续劳动关系认定为核心的纳入工伤保险模式和工伤保险复合商业保险模式仍面临不可持续风险,超越劳动关系独立建制模式为理论突破提供新的研究取向。新发展格局下应保障全体公民实现社会保险权,网约工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构建也依此展开:即坚持社会保险属性并扩大试点,补齐职业伤害保障短板;以健全最低工资为前提规范制度参数设计,明确职业伤害风险权益保障责任;提升制度治理效能,优化职业风险服务保障;强化多方主体协同治理,完善保障工作机制,最终实现覆盖全体劳动者的多层次、有梯度、可持续的中国特色职业伤害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4.
张焰 《理论界》2007,(5):6-8
知识经济和全球化的时代背景,要求建立以提高劳动者可雇性或终身就业能力为基础的新型劳动关系。劳动法面对变革时代劳动关系的新发展,必须做出相应的回应。在劳动关系稳定性与流动性的价值选择方面,应当重新认识“稳定性”的内涵,采取以流动性为基础实现稳定性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5.
体系型法典是最高级的立法形式,应当成为劳动法典的奋斗目标。劳动法是现代工业和信息社会的一个法律领域,劳动分工带来了大量同质化的劳动关系,为大规模劳动立法构筑了社会基础,数字经济的兴起又带来了以平台用工和远程工作为代表的新型劳动关系类型。观察中外历史,劳动立法一直秉承着平衡理念,即在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劳资自治”与公权力“他治”之间寻求恰当的平衡,此价值理念决定了劳动法典的建构基础,也使适度体系型法典模式成为可能。以历史逻辑为鉴,我国应当在理论逻辑中区分建立在私人自治基础上的劳动私法关系和建立在公共利益上的劳动公法关系,以各自完备的价值理念实现规范的整合,同时在实践逻辑的指导下分别编入归属于公私法律部门的劳动法典条文。新就业形态难以进入传统劳动关系,因此可独立成章,形成规范传统劳动关系的“大劳动法典”之外的“小劳动法典”。  相似文献   

6.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平台型灵活就业作为重要的新就业形态之一,一方面大大促进了劳动就业,另一方面也存在较多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以外卖骑手为例,平台型灵活就业由于劳动关系模糊、参与主体权责不清、无集体协商机制等特点,导致外卖骑手地位太过弱势、名义工资高而实际工资低、对劳动者隐性控制严格、平台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明显等问题.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平台型灵活就业健康持续发展,政府应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强平台企业监管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应探索建立平台型就业者的工会组织,为劳动者维权提供组织基础;平台企业应转变"用工"理念,改善就业者的安全和保障性待遇;劳动者自身应提升认识水平,增强维权意识.  相似文献   

7.
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给我国社会带来巨大的冲击,也给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带来严重挑战。一方面劳动形态的多元化将深入演化和发展;另一方面劳动关系二元结构的局限性在新冠疫情中不断被放大,具体体现为各方利益不平衡、市场发展不协调、制度设计不充分。当前,追踪和把脉新冠肺炎疫情时代和谐劳动关系构建面临的问题,需要完善劳动法规体系,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作用,积极预防和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形成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格局;坚持底线思维,把促进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建立针对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灵活就业劳动者公平享受各项社会保障待遇。  相似文献   

8.
陈兵  赵青 《兰州学刊》2022,(11):102-112
随着共享经济与灵活就业的发展,出现了专门为共享经济平台与平台就业人员提供证照代办、身份核验、业务分包、收入结算等综合性服务的“服务平台”。在服务平台场景下,平台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又呈现出一些特有的新问题,突出体现在:企业用户借服务平台掩盖劳动关系,“多角用工”模式导致确定维权对象困难以及“劳动管理”的认定缺乏明确标准。作为保障服务平台就业人员劳动权益的对策,需要服务平台落实签约履约管理责任,监管机关整备用工关系认定指南,行业协会、工会乃至科研机构、主流媒体等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建平台领域健康良好的用工秩序。  相似文献   

9.
陈丹  谢飞 《南方论刊》2024,(1):76-78
人工智能时代的用工形态呈现非典型化趋势,劳动关系从属性理论难以涵摄新形态劳动关系的认定,倒逼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发生转变。人工智能时代的劳动者分层要求表现为诸多就业效应,其替代效应、创造效应以及极化效应导致劳动者结构性失业和阶层极化现象加剧,需更加关注中等阶层群体。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及休息权受到影响,而劳动者分层保障机制的覆盖性仍有不足。应对人工智能时代劳动者分层保护要求,不仅要确立劳动者分层标准,还要构建系统性的社会保障体系,以维护不同层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鲁全 《社会科学》2021,(6):12-19
社会保障制度内嵌于经济社会体系之中,是应对劳动者风险的重要制度安排。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了社会保障模式;社会保障模式选择的本质是对不同类型社会生产方式下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制度设计。在以互联网平台为主要特征的新业态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必须澄清社会保险权是基于劳动还是基于受雇劳动,平台就业是就业新形式还是资本新形式两项理论误区。我国当前社会保险制度的参保资格、缴费方式、基数确定等均存在不利于新业态劳动者参保的弊端。应当按照分类施策的原则,在优化社会保险制度的前提下,将新业态从业者按类型纳入到现行社保制度中。  相似文献   

11.
数字经济革新劳动用工形式,传统经济从属性标准的解释功能弱化,已不足以支撑司法机关定性平台劳动关系,导致平台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司法确认陷入困窘,平台用工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司法救济之殇。虽然突破了传统从属性认定标准,然而平台生产过程中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本质属性并未改变。由此宜立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探究基本的劳动从属资本理论,通过数据信息、算法技术构建经济从属性新的时代内涵,使得经济从属性成为司法机关判断劳动关系存在与否的重要标尺,为保障平台弱势群体劳动权益,实现社会实质平等提供有益建议。  相似文献   

12.
唐鑛  郑琪 《学术研究》2022,(5):82-89+178
新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来了劳动就业领域的新形势,传统的雇佣模式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如网约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依附于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人员。工会作为劳动者利益的代表,高度关注这一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本文基于对新就业形态工作特征变化的分析,提出当前工会三方面工作难度:第一,工会组织劳动者的渠道受阻,工会组织难度加大;第二,工会对于自身定位和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工作方式不清晰;第三,工会在新形势下处理争议中处于相对被动地位。本文在广东省深圳市和广州市总工会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当前工会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工作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为构建工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模式提供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13.
在国家政策的号召以及劳动市场的需求下,网络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逐渐被品牌企业纳入麾下,非正规就业市场开始出现正规化趋势。本文基于“不稳定劳动”的理论范式,采用田野调查和半结构式访谈的研究方法,围绕品牌带货主播当下的劳动现状,探讨标准化就业下数字劳动者的生存问题。研究发现,在团队竞赛、劳客矛盾、升级游戏的物竞法则下,主播们会通过再技能化、过度劳动等自我剥削的方式规避淘汰的风险;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逐渐丧失对于主播职业的认同感,易出现恐惧、焦虑和不安等负面情绪。此外,“适者生存”已不再是当代劳动市场的生存密钥,标准化就业下的品牌带货主播依旧处于一个多变、流动且未知的劳动环境。他们被迫频繁换岗,他们深知未来的不确定性,甚至出现自发性跳槽等“自我去稳定化”现象。对此,笔者提出“另类不稳定劳动”的概念,以概括这些标准化就业下依旧置于不稳定状态的劳动者。  相似文献   

14.
灵活就业者阶层是在中国社会阶层结构演变过程中形成的新兴社会群体,是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化演进、数字经济发展等的现实反映,诸多概念、认识问题亟待厘清。灵活就业者由个体劳动者、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自由职业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四大类群体组成,在结构上呈现出“双圈—双层”的特征。一般来说,可将广义灵活就业者视为规模达2亿人的一个“群体”,狭义灵活就业者可规定为一个“阶层”。目前,围绕这一群体的劳动法规体系、社会保障制度、利益表达渠道、整合服务能力还较为欠缺。这种独特处境,限制了中国阶层结构弹性的发挥。灵活就业者阶层的健康发展,要以促进阶层关系“包容性发展”为基本方略,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政治整合、公共服务及舆论心理引导等方面寻求突破。在此基础上,深化、细化对现阶段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变迁的认识。  相似文献   

15.
数字时代的零工经济具有用工方式灵活化、关系主体多元化、从属关系技术化、实现过程数字控制化等特点。零工经济在推动灵活就业、促进创新创业的同时,也面临平台企业利用数字技术控制劳动者、零工从业者劳动权利保障诉求无法满足、零工经济去技能化趋势加剧、对生产领域用工的挤出效应可能制约实体经济发展等现实困境。为了推动零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要以创新的思维和包容的态度深化认识,构建政府引导、企业自治、法律保障、行业监督、社会共建的零工经济劳动保障新生态。  相似文献   

16.
王婷婷 《人文杂志》2023,(4):118-128
互联网零工经济的发展在重构就业形态的同时也重构了劳动者与组织的关系,按照传统“二分法”来认定劳动者与平台之间的关系已不合时宜,并带来了税收机遇与挑战。当前我国互联网零工经济的税法治理仍面临税法要素难以认定的适应性困境、专门性税收优惠考虑不周的公平性困境、税收征管技术难以匹配的效益性困境以及税收收益分享不均的均衡性困境,这些问题亟需放置于数字要素的税法治理、劳动关系变革的纳税义务调整和信息不对称的税法管理机制创新等理论框架中予以解决。为此,有必要在遵循税法原则基础上,通过实体税法对零工经济进行制度回应和规则创新,区分零工从业者收入水平的高低给予优惠待遇,完善零工经济主体的税务登记、涉税信息报送和真实性保障规则,并根据税收贡献和受益原则加强对税基的重新划分,解决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全面回应零工经济的税法治理难题。  相似文献   

17.
娄宇 《社会科学》2021,(6):20-29
数字商业模式催生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面临着职业伤害风险,但是他们与平台企业的关系难以被认定为传统的劳动关系,这个群体因此也难以被纳入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建立在稳定的劳动关系基础上,该制度的无过错补偿、单位单方面缴费、预防康复与补偿相结合三项原则的法理基础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人格从属性,社会化经办原则的法理基础是私权的社会化实现。以职业安全风险高的众包网约配送员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这个群体与平台之间不存在人格从属性,但是具备社会化的同行业风险共担因素,应当以职工基本医保制度解决医疗待遇问题,再通过社会自治机制解决其他待遇。劳动关系的雇主替代责任建立在雇主指挥权的基础上,因此与职业安全保障密切相关的第三者责任也应当由平台企业负担。  相似文献   

18.
人类正在进入数字经济时代,这对工业经济时代构建的社会政策体系提出了新挑战.数字技术替代劳动力带来的结构性失业风险和"平台+个人"的新零工经济就业模式,动摇了传统社会政策基于稳定雇佣关系的前提假设.平台垄断、数字鸿沟加剧了数字经济时代的不平等;而数字经济和全球化叠加对民族国家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的挑战,也削弱了国家实施再分配政策的财政基础.面对挑战,社会政策应更加注重发展的维度,强调对社会问题的上游干预.基于已有的对发展型社会政策的研究,文章提出构建发展型社会政策2.0的理念,其基本思路为:第一,重构三次分配体系,夯实社会福利体系的经济基础;第二,完善落实上游干预的机制;第三,重视人力资本投资,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平等,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第四,实施发展型家庭政策,通过支持就业政策体系化和发展家庭社会工作,缓解工作家庭矛盾,促进劳动参与;第五,顺应生活方式社区化趋势,将社区打造为支持居民应对压力的后盾和开展经济活动的重要基地.  相似文献   

19.
在新时代“教育新体系”建构下,劳动教育越发受到重视,与德智体美其他“四育”同等重要。教育领域由此不断探索劳育“为什么教”“教什么”“怎么教”的问题。基于对“劳动教育”概念的解析,分析其存在的现实问题,打破“融合”困境,塑造“五育融合”的综合性育人价值理念,采取以“劳育全人”育人方向,建立融合目标路径;以“劳动+”模式,建立融合内容路径;以“社会+教师+家庭”支持系统,建立融合保障的三大实践路径,打造全方位育人新体系。  相似文献   

20.
人类正在进入数字经济时代,这对工业经济时代构建的社会政策体系提出了新挑战.数字技术替代劳动力带来的结构性失业风险和"平台+个人"的新零工经济就业模式,动摇了传统社会政策基于稳定雇佣关系的前提假设.平台垄断、数字鸿沟加剧了数字经济时代的不平等;而数字经济和全球化叠加对民族国家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的挑战,也削弱了国家实施再分配政策的财政基础.面对挑战,社会政策应更加注重发展的维度,强调对社会问题的上游干预.基于已有的对发展型社会政策的研究,文章提出构建发展型社会政策2.0的理念,其基本思路为:第一,重构三次分配体系,夯实社会福利体系的经济基础;第二,完善落实上游干预的机制;第三,重视人力资本投资,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平等,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第四,实施发展型家庭政策,通过支持就业政策体系化和发展家庭社会工作,缓解工作家庭矛盾,促进劳动参与;第五,顺应生活方式社区化趋势,将社区打造为支持居民应对压力的后盾和开展经济活动的重要基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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