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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尊重缔约国现实情况和制度差异的基础上,构建高效、合理、可操作的知识产权执法合作制度是推进区域经济合作进一步发展的有效举措。在中国-东盟知识产权执法合作不断推进的过程中,细化合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执法国际合作至关重要。作为当今世界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经济共同体,欧盟在知识产权区域保护上具有丰富的经验并已构建详尽的合作机制,借鉴欧盟制度能为进一步深化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合作提供有益的参考样本。尤其是欧盟法科学划分共同体与缔约国在知识产权执法领域的职权并针对不同类型的权利设置差异化合作机制所体现的灵活性是“求同存异”共建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合作机制的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2.
在多边或双边经济贸易协议等条约中,鼓励性条款作为条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约束性条款一起构成完整的条约内容,日渐成为一种趋势。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是鼓励性条款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各成员所期望追求但暂时没有能力实现的目标。一些RCEP中的鼓励性条款在CPTPP、《中美经济贸易协议》中均具有约束性。RCEP、CPTPP中的鼓励性条款的出现,说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保护范围逐渐扩大,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上的垄断话语逐步被打破,知识产权合作受到更多的关注且合作范围更加广泛以及发展中国家关注的议题逐步被重视。《中美经济贸易协议》如果与RCEP、CPTPP的鼓励性条款进行比较,可以发现该双边条约给中国施加的义务过重,有违利益平衡原则。中国应当以RCEP鼓励性条款的落实衔接CPTPP的加入,以鼓励性条款的落实彰显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中的大国形象,以多边条约的鼓励性条款作为双边谈判底线,谨防发达国家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双边条约中不当输出其国内制度带来不公平结果。  相似文献   

3.
张鹿苹  丁如 《江淮论坛》2022,(1):123-130
区域贸易协定是多边经贸规则的建构性力量。近年来,国际经贸规则的多方角力在WTO多边层面改革受阻的背景下集中在区域层面。《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生效对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同时也为构建真正的多边主义奠定基础。RCEP的制度多样化条款是亚洲区域贸易协定的重要特色。在经济和文化制度多样性的理念基础上,通过对RCEP与其他贸易协定的规则文本的比较分析聚焦制度多样化条款,能够揭示RCEP在规则范本效应和亚洲区域贸易协定模版对中国重构多边经贸规则的启示。  相似文献   

4.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由东盟十国于2012年发起,其成员国包括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2020年11月15日,经过8年的谈判,中国正式签署了RCEP,并于2022年1月1日生效.RCEP生效后,经批准的成员之间超过90%的货物贸易最终将实现零关税,这是中国签署的首个具有政府采购承诺责任义务的区域性贸易协定.RCEP的签订对于中国加快制度性开放、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RCEP共分20个章节,14000多页庞大的文字和附件,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营商环境四个方面.解读RCEP中的服务条款可以发现,与之前的国际协定和规则相比,RCEP的服务条款在金融服务、电信服务、专业服务等方面有突破之处.服务贸易的核心任务可以以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及全面清单等方式体现,服务贸易重点关注的领域可从国别、行业和产品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并体现出不同国家、不同行业、未来产品的商业机会.  相似文献   

5.
现阶段,随着中国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以及东盟巨大的市场潜力的提升,东盟国家正逐渐成为中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市场。然而,中国数字文化产业在“走进东盟”的过程中,面临着东盟各国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参差不齐、“文化折扣”存在、中国与东盟的知识产权协调规则有待完善、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内容创意能力有待提高、数字文化产业发展配套政策有待完善等问题和挑战。对此,中国应与东盟加强数字技术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合作,共同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推进本土化策略,降低“文化折扣”;完善知识产权协作机制,提高针对知识产权事项的治理能力;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增强文明共情;完善配套产业政策,强化合作共赢。  相似文献   

6.
RCEP的制定与实施为全球经贸治理提供了崭新的方案。在RCEP背景下,通过爬梳对比国际数字贸易规则不难发现,当前国际数字贸易规则治理还面临以跨境数据流动为代表的数据治理规则存在分歧、数字贸易税收政策制定和协调机制尚不成熟、数字贸易非歧视待遇与数据本地化规则参差不齐等现实挑战。作为国际数字贸易规则治理的主要参与者与积极推动者,中国应发挥大国担当,向国际数字贸易规则治理贡献中国方案。面对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的差序化趋势,未来中国应坚守RCEP提倡的包容合作理念,在国内层面利用国内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优势,分层级推进与高标准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的对接工作;在国际层面参加数字贸易规则相关的国际谈判,并与其他参与方保持良好沟通,致力于寻求缩小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分歧的有效途径,推进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共识达成,助力全球数字贸易发展。  相似文献   

7.
广西有着开拓东盟中医药市场的知识产权基础和政策支持,但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制度尚无法完全保护在东盟市场的广西传统医药遗传资源,且广西的中医药企业在本国和东盟诸国申请的专利数量也不容乐观,广西应对民族医药遗传资源结合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改变传统的保密保护方式,鼓励医药企业在本国和东盟申请专利,对道地中药材实行地理标志保护并建立和完善原产地规则,加强与东盟各国在中医药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  相似文献   

8.
《反假冒贸易协议》(ACTA)构建了全面的知识产权执法的法律框架,从实体和程序法上为打击假冒盗版侵权提供了依据,集中体现了后TRIPS时代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从“软法”不断向“硬法”发展的最新趋势.分析ACTA的条款内容能给我们有益的启示以应对后TRIPS时代不断发展和形成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标准:在民事执法方面,中国可注重借鉴和完善;在边境措施方面,中国应充分提高警惕,防范对转运环节货物的执法将给我国对外贸易带来的潜在风险;在刑事执法方面,中国应坚持基本的立场和底线,避免刑事措施的滥用造成本国执法资源的负担和窒息新兴产业的发展;在数字环境下的知识产权执法方面,我国应加强对将技术保护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的例外和限制规定的研究,加快在立法中的补充相关条款,以有效平衡数字环境下知识产权执法所涉及的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9.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与以往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定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对数字贸易发展更加开放包容和鼓励支持。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国务院第二批批准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之一,依托本省外贸特点与产业特征所体现出的生产要素基础,同时借助RCEP签署生效所带来的数字化、数据流动自由化、数字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区域枢纽性质的发展新机遇,可迎来数字贸易发展的大好时机。因此,福建省应珍惜百年一遇的国内外大势,着力探索数字贸易新模式、引导产业链数字化转型、构建数字监管与治理体系,以实现数字贸易的新发展。  相似文献   

10.
目前世界各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模式主要有三种,即知识产权单行立法、知识产权纳入民法典和知识产权法典。这种三种立法模式各具特色,但民法典保护模式具有很强的优势。近年来,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如何纳入民法典,我国学界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为此,引发了知识产权的民法典保护模式之争。在知识产权纳入民法典保护的模式中,由民法典总则对知识产权的共同规则进行概括性规定最为可行。民法典总则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共同规则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的权利性质、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和人身权等内容。  相似文献   

11.
顾晓燕  陶静 《江海学刊》2023,(3):96-101
知识产权贸易作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表征之一,不仅对推动国内和国际循环水平的“双提升”有重要作用,而且有助于实现双循环相互促进。知识产权贸易不仅可以通过推动诸如专利、技术和品牌等高端要素跨国流动而产生直接促进作用,而且在全球价值链分工条件下以及“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世界经济新格局中,还可以通过网络效应和空间溢出效应而产生间接作用。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检验证实了上述理论预期,并且发现,知识产权贸易对双循环有效联动的促进效应,在RCEP国家和非RCEP国家都能产生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因此,必须从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高度出发,完善政策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区域合作和国际协调,全面推动我国知识产权贸易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2.
《广西社会科学》2008,(11):15-25
对东盟开放合作是进一步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战略抉择。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推进与对东盟开放合作的战略构想强调顺应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发展趋势,以提升泛珠三角区域整体竞争力、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为战略目标,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为契机,以中国-东盟博览会、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等机制为平台,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中心,以经贸合作为重点,以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为切入点,以开放开发为动力,以项目为载体,以粤港澳珠三角为龙头,充分依靠泛珠三角区域整体优势和依托全国的力量,大力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对东盟开放合作,促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国际化发展。实现其战略构想,应进一步明晰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国际化发展思路、设立强有力的推进机构、加快与东盟机制的衔接、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和体系、加强政策探索、创建和完善开放合作平台、先易后难务实地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的开放合作、争取国家的大力支持及加强与国际机构的合作、完善科学决策系统等。  相似文献   

13.
从区域经济协调治理角度来看,粤港澳区域发展规划应当类似于区域一体化概念范畴,如何处理区域经济协调治理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成为当前粤港澳区域经济发展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自然法学思想倡导自然权利和人权基本理念,充分尊重知识产权的个人权利;利益法学的核心概念将社会秩序的背后利益分为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等。在区域经济协调治理确定的法律秩序范围内,区域经济协调治理和知识产权保护关系的平衡关涉各方利益的协调,而找到平衡二者的路径、协调好各方的利益对于粤港澳区域经济协调治理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4.
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领域之一,对于国家的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强国知识产权建设中的全球版权治理,不仅事关国家的版权产业发展,也关乎国家文化安全,还对国家间的文化软实力竞争和产业竞争产生深刻影响。目前中国的全球版权治理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应在现有的多边版权体系的框架下,修正完善具体规则,不断发展国际版权合作,妥善解决涉外版权纠纷和防控涉外版权风险,实现我国在版权全球竞争中从国际规则的被动跟随者到重要参与者的身份转变。  相似文献   

15.
坚持创新驱动,构建具有强劲内生动力的贸易发展核心优势是当前及未来更长时期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必然要求。基于创新驱动的中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的贸易增长引力模型实证发现,创新能力对中国国际贸易增长具有明显正向促进作用,同时市场环境、交通物流等综合条件的改善将有助于中国和RCEP其他成员国双边贸易的共同繁荣;东盟十国在RCEP框架内占据中心地位,创新发展与贸易环境改善能在更大程度上促进双边贸易增长;创新驱动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在进口、出口及贸易总额等不同方面的影响结果有所差别。基于此,中国应持续深化全面创新,构建基于创新驱动的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优势与内生动力;在坚持高质量开放基本原则的同时兼顾RCEP成员国的多样性和差异性,针对性地发展各具特色的国际经贸合作,推动产业链、价值链、技术链及供应链在RCEP不同国家实现相应的延展与互补;同时主动积极推动RCEP的深入落实,进一步营造更大范围与更高水准的贸易环境,加快培育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相似文献   

16.
文章讨论日本自实施知识财产立国战略以来知识产权法律变化的主要特征。通过研究,本文认为其具有五个主要特征:知识产权国内立法众多;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多途径促进高效处理权利关系;多层次推进知识产权法律国际合作保护本国利益。  相似文献   

17.
《江西社会科学》2018,(4):161-168
投资条约特有的制度设计提供了国际知识产权执法标准:公平与公正待遇标准实现了知识产权执法由立法向司法的扩张,保护与安全标准实现了知识产权执法由合规性义务向勤勉义务的扩张。相比而言,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知识产权执法规则旨在治理国际知识产权执法秩序,投资条约确立的国际知识产权执法标准则旨在提供高水平的国际知识产权执法标准。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投资条约确立的国际知识产权执法标准,既不利于政府对外国投资的监管和规制,也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因此,我国在缔约中应该尽可能弱化保护型标准的作用而发挥治理型规则的功能。  相似文献   

18.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世界范围内的贸易摩擦频繁发生,贸易摩擦由此成为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的重要冲击力量。在贸易摩擦冲击下,全球经济治理规则的重塑诉求包含统一理念与制度、变革多边治理规则、实现区域治理与多边治理的协调等。然而,区域经济治理制度的排他性以及治理机制的碎片化带来了全球贸易体制的割裂和双边规则的重叠,引发了多边治理与区域治理之间的矛盾,成为阻碍全球经济发展的桎梏。贸易摩擦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了诸多挑战,只有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持续推进基于多边贸易机制的区域治理制度建设,强化中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深化国内改革,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提升经济硬实力,才能化解贸易摩擦带来的消极影响,积极参与到全球经济治理规则的重塑中。  相似文献   

19.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实施对于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在2021年12月25日举办的“民法典与社会治理”学术论坛上,与会专家就民法典与媒体治理、民法典绿色条款的类型化及与环境法典的衔接、民法典与知识产权法的新发展、民法典与我国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的构建、民法典与电子商务治理、民法典对房地产市场及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治理实践、民法典担保物权改革对营商环境的治理、民法典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实效考察、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对诚信价值观的实践、民法典与商法发展的新动向、民法典与比较法、民法典时代的教与学、民法典与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度的交流和讨论。  相似文献   

20.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与RCEP全面生效为区位优势独特的广西带来了发展新机遇,加速催生了广西与东盟国家之间的语言服务需求,从广西面向东盟的角度,可概括为国家和区域发展的需求、经济和产业发展的需求、文化和民心沟通的需求。然而,广西面向东盟的语言服务体系及其构建仍有短板,如缺乏系统、持续的语言服务产业发展规划政策,面向东盟的语言服务人才紧缺,语言服务产业发展结构欠完善,语言资源的保护和开发不足,语言服务平台建设未成熟等。加快完善广西面向东盟的语言服务体系构建,应强化对广西面向东盟的语言服务体系的全面规划,加快升级语言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和管理体系,引导语言服务产业均衡发展,深化语言资源的多层次保护和开发,完善语言服务平台的综合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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