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执行难”是困扰我国民事执行领域的顽疾。我国独立的《民事强制执行法》尚未制定颁布。由于法院领导体制、执行机制、当事人法律意识及执行立法不完善等诸多原因,导致“执行难”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应加快立法步伐,完善执行体制,确立人民法院应有地位,加强对当事人的法制教育,以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这一难题。  相似文献   

2.
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其最终目的是求得国家法律的保护,实现自己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民事纠纷,一旦经人民法院审理与裁判之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都能自觉如期履行义务。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有少数当事人无视法律,故意逃避或者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的情况客观存在。民事“执行难”已经成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据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资料,1995年全国有23.28%的民事案件没有执行,致使法院生效裁判成了一纸空文。“执行难”会难到什么程度呢?有人曾作这样的描述:“这里,虽个见烟火弥漫的硝烟,却有着惊…  相似文献   

3.
“执行难”是中国语境下的特有概念。化解“执行难”的法律法规、文献汗牛充栋。“执行难”却一直困扰着人民法院的工作,成为社会关注的难点。本文通过分析域外民事执行机关的设置、职能和性质着手,提出化解我国民事“执行难”的关键在于,将民事执行权赋予司法行政部门。  相似文献   

4.
一、我国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及影响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针对我国原来民事审判、经济审判中遇到的许多问题和新情况,在修改试行的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这是一部比较完善的法典。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的情况远远不符合法治原则的要求,违反《民事诉讼法》的现象已是屡见不鲜。可以说,从诉讼的开始到法院判决再到判决的执行,整个过程都存在违反《民事诉讼法》的问题。1.“起诉难”问题。国家法律的存在,不允许民事冲突的当事人“自力救济”…  相似文献   

5.
现行的民事执行监督体系并不完善,"执行难、执行乱"已经成为民事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不仅容易滋生司法腐败,而且损害了司法的公正与权威。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民事执行监督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需要通过立法形式明确民事执行属于检察监督的范围,并赋予检察机关相应的监督方式与手段,构建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以确保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效力。  相似文献   

6.
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现行的有关强制执行法的法律规定存在着内容过于简单、程序过于笼统、规定的强制措施力度不够等漏洞,严重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本文针对我国在民事上“执行难”的现状,提出了根治“执行难”的几个观点。  相似文献   

7.
过去,人民检察院作为检察监督机关对于民事诉讼的监督仅局限于审判阶段,而对其后续的执行程序未作具体规定,以致于构成检察监督的盲区,使得我国“执行难”、“执行乱”的现象日趋严峻,民事执行权无法得到真正落实。理论界和实务界亦长期致力于克服这一难题,试图探索如何构建行之有效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2013年1月1日,新的《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将“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首次将民事执行活动纳入法律监督程序。本文以此为视角,对我国民事执行活动引入检察监督制度的现实需求、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构建路径等相关问题做简要的梳理分析,以期进一步加强民行检察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8.
在民事执行方面,不仅理论上专家学者在这个领域少有论述,而且实践中中国现行法律对其规定也非常少,导致实践中执行当事人主体的调整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和疑难化,直接后果就是法院执行难度增加,执行当事人上访数量增加。为缓解法院执行难,减少执行当事人上访数量,解决法院执行压力大,应当从三个方面厘清民事执行当事人主体调整的范围和程序救济:一是执行调整的主体范围;二是执行规范调整的启动程序;三是完善执行审查及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9.
本文针对我国民事执行不力的现状 ,对民事执行制度完善的几个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探讨 ,作者主张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应由审判员移送执行 ,以维护法律的实施 ,体现法院的权威 ;为了强化执行措施 ,作者认为应当将诉讼保全裁定的效力维持到执行完毕时止 ;作者还认为 ,解决执行难 ,还必须解决当事人负债能力 ,禁止企业重复登记、强化对公司的实质管理等  相似文献   

10.
民事执行中的"执行难"与"执行乱",是多年来严重困扰我国民事司法活动的难题之一,其严重后果是:一方面会造成法院作出的权威性判断难以实际兑现,导致手持法院生效裁判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从而极大地损害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另一方面有可能产生法院违法执行的行为.为此,一是要加强外部监督,这是民事执行的内在需要;二是要强化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这是强化外部监督的必要手段.民事执行也由于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检察监督无疑是对民事执行最为适宜的外部监督方式.  相似文献   

11.
民权思想在社会各个阶层的传播和深入人心,使体现这种思想的立法权在整个国家权力中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大陆法系国家水到渠成地形成了立法主导的法律运行模式。西方不成其为问题的立法独立,由于我国历史上民权思想的缺失,却成为中国特有的重大问题,造成了我国从大陆法系国家移植的立法主导的法律运行模式难以有效运转。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管辖制度是刑事诉讼活动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能够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确保诉讼程序合法正当。当前我国配套的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尚未形成,制约了刑事诉讼管辖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些发达国家的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相对完善,其中以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为两大流派。美国、日本分别是这两大法系国家的代表,两者虽然在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问题的处理方式上存在不同,但其设立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初衷则是相同的。我国可以在刑事诉讼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内,结合司法实践,有选择性地借鉴域外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3.
2006年我国企业破产法正式出台,但自然人破产制度问题最终未被该法调整。我国经济正处于发展和调整的阶段,自然人大量举债的情况已不罕见,而民事司法程序并不能真正解决债务人的困境,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具有其现实基础。同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立法经验和我国在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制定的规则也为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可行性基础。  相似文献   

14.
我国公民权保障的城乡差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国公民权保障不仅要在其宪法、法律条文上得以体现,而且尤为重要的是要对其实现提供各种保障机制。立法上的规定,只是一种纸上的承诺,它并不意味着公民权的自动保护。权利的真实享有和行使有赖于权利主体之实际地位和实际能力。我国现阶段城乡差距已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它不仅影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也使得权利主体由于经济落后、资源短缺而造成权利实际享有的不平等,导致在现实中我国公民权保障呈现出一种城乡“差序格局”状态。  相似文献   

15.
民事执行和解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有着广泛的运用,关于该行为的性质学界通说是认为它兼具私法上行为与诉讼法上行为两面性质的行为,一个有效的执行和解应当同时满足法律行为的要件和诉讼行为的要件。具体来说,执行和解协议应当在当事人,内容,意思表示,形式上等四个方面具备有效的法律行为与诉讼行为所应当具备的要件。  相似文献   

16.
中国的法制宣传在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中,无疑承担着启蒙民众的重任。然而,目前的法制宣传出现了形式单一、内容强硬等弊端,官方的语言、民众的意见和法学家的观点并未形成交流与互动。由于中国漫长的社会传统和不甚得当的法制宣传方式,中国的法制宣传偏离启蒙的轨道。这需要从根本上改变以往法制宣传以"独语"为核心特征的传统模式,建立以对话为核心特征的新模式。法律固然是一种命令,但也是一种理性的对话。这一对话,贯穿于立法、司法、执法和法律生活的全部过程。在建立公民社会的转型时期,中国法制宣传的关键任务是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权利意识,培养法律意识,建立对法律的信心。  相似文献   

17.
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由于受损的是公共利益,因而在诉讼中由谁来提起诉讼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而言,考虑到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价值取向和司法实践,在公民权之司法保护的语境下,结合域外行政公益诉讼的发展趋势.应赋予我国公民个人、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18.
发端于北欧国家的伴侣关系立法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冲击。不同国家在是否承认和保护同性伴侣的婚姻权、是否承认和保护非婚同居者以及如何承认和保护等问题上都发生过激烈的争论。到目前为止,西方国家在伴侣关系立法上已形成了丹麦模式、法国模式和荷兰模式。不同模式下的立法在适用范围、伴侣关系缔结的条件和程序以及法律效力等方面都各有特点。在法律上,登记的伴侣关系已与传统的婚姻关系并列成为西方国家的成年公民可以选择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婚姻家庭生活关系形式。  相似文献   

19.
民事权利能力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中的人格制度,是现代民法主体制度的组成部分.自民事权利能力的缘起、设计目的并结合我国关于自然人和法人权利能力现行规定之缺漏及歧义考量,在人权保护日益完善之当今,权利能力制度的社会基础已经丧失.民事权利能力制度的存在与其说是实现其传统功能,不如说是长期适用该制度惯性的延续.现代民法均自民事主体诞生或成立起便赋予民事权利能力,不具有者已不复存在.从法律实效性出发,应该废除民事权利能力制度.  相似文献   

20.
诚实信用应当而且能够成为民事诉讼法律原则。诚实信用作为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律中的确立有利于发现案件真相、解决纠纷,实现诉讼公正和民事诉讼经济与效益的要求,保证民事法律体系的统一,也为理解法律规定准则和解释法律提供了依据。传统道德与目前的诚信建设、学者的理论研究以及现行法律对诚实信用的制度表达,为诚实信用作为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律中确立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