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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南辰溪方言中三个表进行、持续的助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湖南辰溪方言中表示动作进行、状态持续的常用助词有动态助词“哒”、“起”和语气动词“在”。本文介绍这三个助词的语法特点并比较它们的异同。 一 语法功能分析及例释 1.1 “哒[ta]”,在辰溪方言中用作动态助词,表示动作或状态正在进行,一般附着于及物动词之后,构成“动词十哒十名词(词组)”格式。例如:  相似文献   

2.
助词是一种起辅助作用的虚词。它总是附在其他词或词组后边,表示某种附加的语法意义。黔东苗语(下称苗语)里的助词可分三类,即结构助词、时态助词和语气助词。现以黔东苗语养薅话(以出版物为准)为代表,对苗语助词的语法特点加以分析。一、结构助词苗语里的结构助词有两个,一个是“bangf”,相当于汉语里的“的”;一个是“gld”,相当于汉语的“得”。 1.1 “bangf”经常用在下列语句格式中,有三种情况: A、“bangf”经常附在名词之后,限制后边的名词或词组,其语句格式可以表述为“名词+的——名词(或词组)”。 bad bangf Shad jld(父亲的身  相似文献   

3.
结构助词“的”“地”是同音异形字。这两个字用在修饰语后边的时候,现代汊语语法规定:“的”是定语的标志,“地”是状语的标志。也就是说,“的”后边是名词,“地”后边是动词或形容词。 吕淑湘先生在《语文学习》1981年第三期《关于“的、地、得”和“做、作”》一文中主张“的”“地”不必分家,只用“的”字。在此文的启发下我也淡淡自己的管见。 为了方便读者阅读本文,先淡淡“的”“地”分家的由来。  相似文献   

4.
俄语中起主导作用的语法手段是词形变化,汉语中起主导作用的语法手段却是词序由于汉语的形态变化较少,因此句法关系只能依靠词序和辅助词来表现。在汉语中我们很难按照词的外部形式去断定该词究竟是动词,名词还是形容词。一个词是主语,谓语或是定语要由它在句中的位置来确定。所以说,在汉语中词序是确定句子成份的主要手段。例如:1)用锁锁门。2)用犂犂田。在这两个例句中的第一个“锁”字和“犂”字是名词,第二个“锁”字和“犂”字则是动词。它们的词形并没有差别。  相似文献   

5.
古汉语系词“是”的研究,学界多依据传世文献①,本节试图通过对《秦简》中“是”字的穷尽整理,为古汉语系词的研究提供一点新的材料②。《秦简》中“是”字共104见,其中有2见属于整理者据上下文补出,“是是”连用者的第二个“是”系整理者按原简上的重文号补出。这104个“是”,其用法可以归纳为指示代词。结构助词和系词三大类。其中指示代词66见,结构助词3见。指示代词“是”的用法与传统文献无别,在句中分别作主语、宾词和定词;结构助词的3见,出于三个完全相同的句子“唯仓所自封印是度县”③,所以这三个“是”实际…  相似文献   

6.
《左传》中的“所”字,除48个非“所”字结构名词用例外,其它419个都分布于“所”字结构。这些“所”字的句法功能,与句子所省名词相当,也能充当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等句子成分;从语篇结构上讲,能够起语义照应、提起话题、音律和谐的作用,还能使整体结构的语义指向与语篇表达的核心意义保持一致,并能使许多非自足句走向自足,使隐晦的结构和成分走向显性。这些特点充分表明“所”字结构中的“所”是具有指代作用和自足功能的显性助词,有使篇章意义连贯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关于“所字结构”源流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汉语中的“所字结构”,其来源甚早,有人主张将其中的“所”字视为代词,也有人视为助词。目前学术界对这种“所”字形成原因的研究还较薄弱。本文从这种“所”字形成、发展源流的角度进行了探讨,认为它原本是一个名词,后来由于汉语语序结构模式的代换,逐渐蜕变成了一个助词性的语言成分。  相似文献   

8.
“的,地、得”三个结构助词被规定分别用在定语,状语之后和补语之前,年头不能说短了。语法书上这么规定,语文教师这么讲,报刊编辑这么用,……照说早该不成问题了。然而,至今除了专门从事文字工作的和具有相当文化程度的人而外,把“地、得”写成“的”的,仍然极为普遍。要把这三个字严格区分开来,看来容易,实则不然。吕叔湘先生就“的”与“地”曾发问道:“这种分别是不是必要?可不可以只写一个‘的’?”1982年出版的电大试用教材《现代汉语》(中册)的词类表里首先(就我所见)以“的”取代了“地”。至于“的”和“得”,吕先生认为“维持两种写  相似文献   

9.
古汉语介词“之”的形成杨雅丽“之”在古汉语中是常用字。“之”可以表示动词、代词、结构助词,也可以表示介词。“之”记写动词,含“前往”、“到”之义。“之”记写代词,可以指代人、事物、处所,多用作宾语或定语。“之”记写结构助词,可用于偏正结构的名词性短语...  相似文献   

10.
在《诗经》中,除了作动词“发言”及作名词“语言”讲的“言”字之外,还有一百零四个“言”宇,都是语法上所谓“文言虚字”。这些虚字“言”,散见于一百句中,其中有四句各镶嵌两字。后代的经学家、训诂专家、及语法学者,或把这些“言”字当人称代词“我”解释,又把它当名词“言语”和“策命”解释。或说“言”是语词,等于“云”。或说是助词,等于“兮”。或说“言字用作词头,放在动词的前面。”并说“词头不是一个词,它只是词的构成部分,其本身没有词汇的意义”。但是,我们根据汉语语言事实来考察,在《诗经》里作为虚字用的“言”,都应该  相似文献   

11.
瑞金方言的助词“去”、“却”和“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语法意义和语法功能的角度详细描述了客家方言瑞金话中三个动态助词“去”、“却”和“来” ,并将它们和近代汉语的相应助词作了对比 ,指出它们正是近代汉语助词在瑞金方言中的存留。  相似文献   

12.
“所”的基本用法是作指示代词、连词、数词和名词。 指示代词“所”在古汉语中有其特殊性。它和一般指示代词不同,本身不能单独使用,必须用在其他词或短语的前面,通常用在动词,介词或偏正短语的前面,组成名词短语(所字结构),才能体现指代的意义,充当句子的各种成分,主要充当主语、宾语,定语或判断句的谓语。有的语法书称这种“所”为结构助词。 “所”作指示代词有十二种用法: 1.通常用在动词的前面,组成名词短语,充当主语、谓语或宾语,用来指代人、事、物等,相当于“(所)……的(人、事情、东西)”等。  相似文献   

13.
《诗经》里“之”字的使用频率非常高,在三百零五首诗歌里,共出现了一千零三十九次。一个“之”字在一本诗歌集子里出现这样多次,这在古今任何诗歌集子里都是罕见的。《诗经》里的“之”字不仅使用得多,而且用法相当复杂。从词性上看“之”字可以作代词、助词、动词和介词;从句法功能上看,它可以充当主语、谓语、宾语、定语、兼语,并能同其他名词或名词性词组组合成介词结构在句子里充当状语等。  相似文献   

14.
<正> 在古代汉语中,所谓“者”字词组和“所”字词组里的“者”和“所”,究竟是什么词,历来众说纷纭,各自成理。近年来,影响较大的有两家:一是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以下简称《王力本》),认为是“特别的指示代词”;一是南开大学中文系语言教研组编的《古代汉语读本》(以下简称《南开本》),认为是“助词”。大家知道,上述用法的“者”和“所”具有两种主要作用:一方面有称代作用;另方面有附着作用,即同别的实词黏着在一起,构成名词性词组。侧重于前者,便说是“指示代词”;侧重于后者,便说是“助词”。但是,无论“代词说”还是“助词说”,都同时承认“者”和“所”客观存在着的另一种性质。如《王力本》,既说“‘者’字是一种特别的指示代词”,又说“它通常用在形容词、动词或动词词组的后面组成一个名词性的词组”。这后一句,实际上是承认“者”字的附着作用。又如《南开本》,既指出“作为助词的‘者’字,它木身不能单独使用,一般要黏附在别的词语之后,构成一个名词性的主从词组”,又指出它们“有称代的作用”。而“称代作用”是代词特有的性质。  相似文献   

15.
来和麦在现代汉语中是一对用混的字,这两个字的意义进行调换之后才是它们的本义,只是因为后来对字形的简单分析使这两个字的意义发生了调换,造成了混用。  相似文献   

16.
近代汉语处所名词“处”以处所义为起点,在“时间”和“虚化处所”两条路径上发生语法化。时间路径上,“处”的语法化有两个分支,分别发生从时间名词到假设助词、话题标记和从时间名词到赘余成分的语法化。虚化处所路径上,“处”的语法化也有两个分支,分别发生从虚化处所到事情所达到的程度、地步和从虚化处所到结构助词的语法化“。处”的语法化显示出语法化路径的多重性与多元性。  相似文献   

17.
通过对后带形容词和后带动词否定式的“个”字结构的详细分析,揭示了“个”在两个不同句式中的不同用法:一是量词用法;二是助词用法。并从认知的角度,解释了“个”由量词用法扩展到助词用法的过程与原因。  相似文献   

18.
关于"所"字的词性,历来学者认识不一,文章综合前人在这方面的研究,认为周法高先生所提倡的"代词性助词"较为合理。通过对《说苑》中的"所"进行穷尽式的量化研究,认为其中"所"作为代词性助词使用频率最高,占97%,名词"所"使用频率相对较低,而假设连词"所"基本消失,其中有3例可认为是假设连词,也可认为是代词性助词。根据这一标准,"所"字为代词性助词。  相似文献   

19.
名词性“底”字短语产生于唐代 ,晚唐五代运用逐渐增多 ,其内部构成初具规模。南宋时 ,“底”字短语大量运用 ,其内部构成类型已基本完备。从宋代开始 ,助词“底”出现了“的”的形式 ,到元代基本完成了对“底”蹬取代。《元曲选》“的”字短语在继承中有所发展、变化 ,与《元刊杂剧三十种》相比 ,亦有一些不同。  相似文献   

20.
华宏仪同志在他的《论“的”字结构》中说:“名词可以作定语或状语;‘的’字结构则不可以,若说可以,那它所修饰限制的中心词就必须出现。这样,‘的’字结构也就变成了偏正词组,而不成其为‘的’字结构了。”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的”字结构作定语融解成定语加中心词变为偏正词组的情况是有的,但这非全部。另一种情况是:“的”字结构作定语时,它所修饰限制的中心词已经出现,这时“的”字结构与它后面的中心词构成偏正词组,而不是“的”字结构变成了偏正词组。并且,即使把作定语的“的”字结构的“的”后面省略了的中心词补出来,使之成为定语+结构助词“的”+中心词的偏正词组,也还是整个地作它后面已经出现的中心词的定语。例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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