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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的一位朋友向我咨询关于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她是8年前和丈夫离婚的,那时小孩随母亲,父亲每月给500元抚养费。现在孩子已经13岁,上初中,由于学费很高,她也因为单位经营不好,失业了,生活十分困难,抚养孩子有相当的难度。而孩子的父亲现在开公司,经营得很好,置有别墅。她想让他增加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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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淑芬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3)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不仅涉及到夫妻之间的离婚问题,而且还必然涉及到离婚时如有其子女,夫妻应该怎样抚养、如何抚养等问题。如果对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势必会造成对儿童合法权益的侵害,容易导致抚养子女的义务人置于法律监督之外,最终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重申我国婚姻法律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的有关规定,强化夫妻对其子女抚养教育的法律意识,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措施,保障子女抚养教育权利得以实现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作者正是基于此宗旨,对有关子女抚育权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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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建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4):49-53
我国立法中关于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保护不够,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国外在离婚后监护权的确定、行使、变更等方面突出了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问题,确立和实施了保护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则,这对我国有一定借鉴作用。建议完善我国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监护立法,在确定未成年子女直接监护人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建立监护监督制度,使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能够得到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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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平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4):23-26
修正后的《婚姻法》规定了有关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问题 ,填补了我国婚姻家庭立法上的一个空白。但是这一规定仍有不尽完善之处 ,特别是对子女是否享有探望权、探望权能否放弃等问题没有作出规定。本文建议在今后修改《婚姻法》或制定《民法典》时 ,应对子女探望权等相关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 ,以进一步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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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竹青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2(1):89-93
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在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表现为不同的法律样态,大陆法系国家以亲权制度来调整这一法律关系,而英美法系国家则以监护制度来调整。虽然两大法系在立法模式上有所不同,但实质内容都是要解决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本文从不同的角度对两大法系的相关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提出了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保护的有效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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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自2004年以来,我国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2012年全国共有310余万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率增幅首次超过结婚率增幅;2013年攀升到350万对,比上年增长12.8%。①以上数据说明我国离婚率正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而这一趋势是在多种因素,如社会的、道德观念的甚至是立法方面的共同作用之下产生的。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人们的一项权利,因此,结婚和离婚都是人们可以自由选择的。但是,这种权利的形式或多或少的会给家庭以及社会带来一定的伤痛和危害,尤其那些离异家庭中孩子们,给他们带来的伤害可能是长期的、持续性的。本文结合我国目前有关离婚时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确定的相关立法以及实践中法律的实施情况,针对离婚后父母不执行法院对于子女抚养的判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如何进行补救谈一些个人想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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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历经一年,小区的会所仍是深圳香荔绿洲诸多业主的心头病。一年前,开发商农科地产公开对外出售会所,在业主抗议下,出售取消;一年后,开发商将一个产权的会所分割为多个产权,部分对外挂售。开发商称,会所产权登记在开发商名下,开发商有权出售。但业主们则认为,开发商原来关于会所的诸多承诺早已落空,现在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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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技术发达的今天,很多病牙可以通过治疗得以保留。对于可以治疗的病牙,不应轻易拔除。那么,究竟什么情况下应拔牙呢?首先,严重的牙周病,牙齿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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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历经一年,小区的会所仍是深圳香荔绿洲诸多业主的“心头病”。一年前,开发商农科地产公开对外出售会所,在业主抗议下,出售取消;一年后,开发商将一个产权的会所分割为多个产权,部分对外挂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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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琳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6(3):109-111
我国现行立法强调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就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主要采取的是单亲抚养制度。然而,只有母亲或者父亲一方单独抚养的孩子得到的爱是不完整的,有碍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其合理性值得反思。在解决离婚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问题时,应当摒弃父母权利本位思想,用轮流抚养的方式对未成年子女实施保护和教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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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功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4)
一、元人贤的改名元代诗人贤字易之 ,色目人 ,葛逻禄氏 ,元代又译为“合鲁”,汉义为“马”。著有诗集 ,名《金台集》,还有《河朔访古记》,是从《永乐大典》辑出的残本。他有手写的《南城咏古》五言律诗一卷 ,刻入《三希堂帖》。我曾得到其原本墨迹照片一份 ,因原卷早已失踪 ,这份照片 ,即成至宝。不久又见到北京图书馆影印的于敏中自热河行宫致陆锡雄、纪昀 (当时在北京主编《四库全书》)的手札 ,其中提到贤的名字改译为“纳新”,深为诧异。以为“贤贤易色”出于《论语》,此色目人全用汉文为名为字 ,何须改译。又见清初译本《太祖武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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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儿子长得既不像父亲也不像母亲,后来,猜忌多年的丈夫自以为找到了儿子是妻子和他人所生的证据。可是,亲子鉴定的结果却表明儿子是亲生。可叹的是,这个结果并没有给这个家庭带来皆大欢喜,相反,这个家庭更大的悲剧就此拉开帷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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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智慧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5,(3)
离婚不仅是个人的问题,而且它还会产生极大的社会影响,具有深刻的社会性.因此,离婚制度一直是一项普遍而重要的法律制度。作为离婚的后果之一──未成年子女的保护问题得到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随着我国近年来离婚率的上升,有必要尽快地完善我国的离婚法制制度,从司法制度上有效地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以利于其成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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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占荣 《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4,(5):82-84
当前,不抚养一方妨碍抚养权利行使是我国子女抚养权判决执行难的一个突出问题。应该通过加大对拒不履行子女抚养权判决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对拒不交出子女的父母一方适用司法强制措施,明确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规定的情形,简化子女户口迁随抚养一方的手续等法律措施,保障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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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审判中保护当事人探视子女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护离婚父母探视子女权利的法律制度在我国尚属空白。本文介绍了探视权的概念、特点并简要分析国外探视子女的法律规定及我国探视子女规定的历史和现状,并就设立探视制度、处理探视纠纷等提出具体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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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华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3,(1):18-23
以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为指导,在制度设计上赋予离婚亲子关系对抗离婚的力量,是各国在离婚自由背景下,保护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权益的立法思路。监护制度、抚养制度和探望制度,是离婚法保障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基本制度体系。我国离婚法建立了完整的子女权益保障制度体系,但是尚存在有些制度设计粗糙、可操作性不强等不足。我国离婚法应明确规定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丰富有关制度的内容,以更充分地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