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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权利利益冲突与土地制度缺陷有关。私有房屋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在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内,国家相关的城市土地所有权应有所限制。为保证私有房屋所有权及该土地使用权,国家应尽相应的义务。先卖地后拆迁无视私有房屋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政府有利害关系。公共利益在没有法律限定的情况下经常被政府滥用。  相似文献   

2.
目前由于拆迁不当、拆迁补偿过低以及同一地段补偿标准的不统一等原因造成被拆迁人这一弱势群体利益的严重损害,暴露出房屋拆迁中法律制度的严重缺陷,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尽快制定统一的拆迁法律,解决房地产拆迁评估程序中的法律问题,回归房地产拆迁市场化运作的本来面目。  相似文献   

3.
为了保障宪法及相关法律所规定的公共利益能够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得到正确实施,为了推进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改革,我们有必要对拆迁项目中的公共利益进行类型化,从而将公益项目界分为一般形态和特殊形态.一般形态的公益项目,是人们通常比较熟悉的纯公益项目;特殊形态的公益项目,则是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交织与融合在一起的准公益项目.时于准公益项目必须设置特殊的法律规制:限制商业利益的扩张,保证公共利益的主导作用;设置特殊的补偿标准,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设置更为严格的法律程序,确保拆迁健康、有序地进行.这样既有利于保护和增进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公共利益,又有助于识别与排除那些鱼目混珠的伪公益项目.  相似文献   

4.
房产资讯     
《青岛画报》2011,(3):37
1摘要国务院常务会议1月19日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规定,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条例草案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相似文献   

5.
王超海 《社科纵横》2008,23(2):105-107
本文通过透视"跑得快"工程背后被拆迁人面对城市房屋拆迁政策的无奈.建议通过制定物权法司法解释和修改2001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甚至另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征收法进一步完善拆迁程序.借鉴美国拆迁经验,取消中国现行的行政强拆,充分发挥司法程序的作用,依法保护拆迁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文章基于对交通建设征地拆迁的实地调查,分析了各方利益主体参与利益博弈的基础,政府是基于其行政权,企业是基于其财权,村集体组织是基于其土地所有权,被征地拆迁农民是基于其土地使用权,探讨了征地拆迁各方利益主体形成利益关联体的过程,在这一关联体中充满了利益的统一和分歧,以期建立一整套长效机制解决因交通建设征地拆迁而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  相似文献   

7.
国家主义立法思维及重管理效率、轻权利保障的立法理念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正在成为土地管理纠纷增多和征地腐败日益严重等诸多社会问题的重要根源,同时该法存在的问题还造成公共利益界定不明确、集体土地权利限制不合理、政府规划及征收权力几乎不受制约、权利救济渠道实际缺失等诸多现实问题。《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不能仅仅着眼于条文的修补,而应当以保障土地权利为理念,以民主参与、市场交易、公正补偿及合理税制改革等基本原则为指导,从立法目的、公共利益界定、公众参与、规划法治、公正补偿、程序公正、集体土地自由入市等十个方面进行全面修改。  相似文献   

8.
土地资源是各种资源之母,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因此,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占有和利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就成为人类社会最根本的社会制度.既然土地是自然之物,那么,个人和群体对它的占有和使用在什么意义上是合理的,在什么意义上能成为一种权利以及应该是一种什么意义上的权利呢?从法哲学的角度来看,土地应该属于全人类,个人和群体不应享有对土地的绝对意义上的所有权,土地资源的特点也使得人们不可能开发和享有土地的所有资源.因此,对于土地,在总体上应实行公有私用原则.历史上的土地往往实行多级所有制,如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每一级所有的方式和内容都是有区别的.合理的土地制度应是公有前提下的适当私有.中国现行的土地所有制度是总体上的国家和集体所有,企事业单位、家庭负责经营,这一状况基本符合土地的性质,即公有私用或多级所有的原理,因而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但当前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将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采取果断措施,解决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9.
韩洪今 《学术交流》2006,(12):58-60
矿业权,简称为矿权,是指探采人依法在已经登记的特定矿区或者工作区内勘查、开采一定的矿产资源,取得矿产品,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探矿权与采矿权两种权利。土地上的物权并非单一的物权类型,而是一组物权,包括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矿产资源依附于土地,使得矿业权与土地上的相关物权不可避免的发生着各种联系,存在种种冲突。对于探矿权的行使,由于具有对土地表层破坏很小、使用土地期限短、不污染环境等特点,一般应实行探矿用地使用权优先原则;对于采矿权的行使,不能不区分情况地一律实行矿地使用权优先原则,或是土地物权优先原则,而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0.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国家建设用地供不应求,用地者转而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寻求出路,农村建设用地隐性市场应运而生,这种自发流转事实上处于法律上的"灰色"地带,如果放任其发展,将会导致土地收益流失和市场混乱.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促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理有序流转,而进行制度创新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前提,建立清晰的产权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基础,建立合理的土地收益分配制度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关键,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保证.应该采取综合的措施,尤其要在政策和法律上寻求根本突破,从而充分保障农民获得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土地级差收益的权利,确保农民成为土地流转收益的主要获得者.  相似文献   

1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扩张需要对农村进行拆迁,农民与开发商、各级政府间不可避免会产生矛盾,矛盾的焦点在于土地利润中的分配问题。通过分析农村拆迁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切实保障农民的权利,力求使各方面都能获得城市发展带来的实惠。杜绝政府的任意行为,让城市化纳入到法制化、民主化之中。  相似文献   

12.
马克思的绝对地租理论及其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马克思的绝对地租理论认为,土地所有权是绝对地租产生的原因,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从而农产品价值高于生产价格的超额利润,是绝对地租产生的条件,而绝对地租的本质仍然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在我国,尽管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已经消灭了土地的私有权,但并没有也不可能取消土地的所有权,加之我国长期以来,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绝对地租已成为不可否定的客观事实。为此,有必要对构建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市场,并对农村土地市场进行有偿征用、出让、租赁、发包等运作形式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3.
农民工、土地制度与城市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民工群体作为土地制度和城市化之间的互动产物,对中国城市化的路径选择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方面,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市民是城市化的必然要求,但在现实中,农民工市民化却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障碍.另一方面,农民工进入城市后就不再是纯粹的农民了,他们的生存和发展不单纯地依赖于土地,职业的改变切断了农民工与土地的密切联系,农民工已经难以回到原先的乡村社会之中了.农民工处于被城市和农村"双重边缘化"的境地.农民工的"双重边缘化"处境不仅对农民工群体本身不公,而且也不利于中国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健康发展.追根溯源,这是由于对农民工与土地关系处理不当造成的.因此,农村土地制度必须进一步改革.只有尊重农民工对于土地的合理权利,才能解决影响城乡均衡发展的共同性问题.  相似文献   

14.
论农民土地权利的法律确认依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余丹 《学术交流》2007,4(6):64-67
理论与实践发展表明,以道德、行政命令等非法律方式来保障权利是不可能的,法的产生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基于对利益资源配置的结果,权利的本质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因此,农民土地权利的保障必须依法来确认:依据一是国内外现代所有权理论内涵的新发展,即西方"权利束"概念及我国学者孟勤国教授"物权二元结构论"的提出,为个人所有权在让位于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得到有效的保护提供了现实理论指引;依据二是农民土地权利的法律确认有其历史渊源,即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在土地资源管理方面都是依靠强制力维护公有土地以及自耕农的土地所有权。不仅对土地私有权予以确认,而且还以严格的法律程序予以保护;依据三是经济学从利益角度也专门深入探讨了权利,利益的保障来自于利益主体法律权利的有无以及权利的大小。法律的经济功能要求法律规则的设计必须有关键利益人参与,使各利益方通过权利制衡从而实现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5.
从20世纪90年代起,被征地农民社会生活保障制度由点到面、从地方到中央,成为当下中国财产征收补偿制度中独具特色的制度安排.之所以会出现被征地农民社会生活保障制度,乃是由当下中国独特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所决定.但是,这样的制度并不是农地征收补偿的合理补偿机制,只是一种权宜之计.无论是从效果还是制度的正当性,社会保障都无法担当起对被征收的财产进行补偿的重任,相反,还会弱化对农地的保护.解决征收补偿难题的关键,在于以市场的价值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从而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俄罗斯是大国且土地市场不完善,为实现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流转,俄罗斯法大幅缩限了终生继承占有权、土地永久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适用范围,建立了以土地租赁权为中心的土地使用新制度。土地租赁的优点是能够在土地市场中以非正式的交易方式实现土地资源的流转,较少受到复杂的土地交易规则和登记程序的影响,特别适合俄罗斯国情。比较中俄土地使用制度的立法现状,俄罗斯经验有助于改进我国土地使用立法工作,具体包括:设计和构筑以土地租赁权为中心的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摒弃土地使用权利非债权即物权的传统思维,土地承租人可以自由处分全部或部分租赁权,只须告知土地出租人而无须征得其同意,站在"大国"国情的认识基础上创新我国土地使用制度。  相似文献   

17.
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离不开城乡土地市场的协调发展.运用法经济学理论,对城镇和农村土地市场的协调发展问题进行分析,认为城乡土地市场的协调发展必须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征地制度改革为前提和基础,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因征地引发的社会冲突已成为当前社会治理的重要难题.关于土地冲突的缘起,既有的研究可以分为土地财政、 拆迁行为模式、 土地执法管理与生存道义等角度.在与已有解释展开对话的基础上,提出"制度失范"概念,认为土地制度在"规则""权力"和"治理"三个层面的"失范"构成了土地冲突的结构性根源.在规则层面,土地制度日渐消解其作为一种公共规则的公共性构建;在权力层面,地方政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权力失当成为土地冲突的直接诱因;在治理层面,基层乡村治理机制无法及时回应农民对土地权利实现与政治参与的强烈诉求.  相似文献   

19.
屈雷刚 《社科纵横》2007,22(7):85-86
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行政侵权具有辐射效应,危害社会的和谐。通过对城市房屋拆迁中行政侵权的研究,归纳侵权的类型、危害,分析原因,探讨防治的对策。  相似文献   

20.
国民"安居"是社会安定、民心稳定的基础。政府在制定土地开发及房屋建设、供应、服务、管理的政策及法令时,应当遵循三个法则:一是土地特殊的资源属性法则,政府应当充分考量土地具有超级的自然属性、不可替代的对其他资源及资产的承载属性和政治属性;二是土地的社会学法则,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到公民只有"安居"才能"乐业"的基本生活准则,要通过税收、补贴、金融等调控策略,使全社会的安定和谐建立在公民公平合理地分享土地资源及房屋产品的基础上;三是经济学法则,政府应当在尊重经济发展及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兼顾土地的商品属性及社会属性,合理把控市场无形之力与政府有形之力的均衡点,既不能一味放纵房地产商的市场化开发行为,也不能对土地资源管控得太过僵化死板,以保障社会各阶层安居乐业为原则。这三个属性决定了:政府面对不同社会阶层的"安居"诉求,应研究制定尽可能公平、透明、合理的房产建设、供应、配置与管控政策,使不同社会阶层的民众可以拥有适合其消费能力及消费形态的安居之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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