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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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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解除是当条件具备时 ,通过当事人双方或单方的解除行为 ,使有效合同关系消灭。合同解除的条件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和法律的规定。现行合同法对合同解除规定上的混乱和矛盾有待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2.
通说认为租赁、劳务等继续性合同开始履行后只能终止而不能解除.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在溯及力上的区别在于,前者具有溯及既往消灭合同的效力,而后者仅向将来消灭合同.我国《合同法》将解除合同作为导致合同终止的事由之一,由此带来对合同解除有否溯及力的困惑,实务中对作为继续性合同的保险合同消灭时是应终止还是解除,以及解除从何时对何人具有溯及力等存在争议.本文分析了终止和解除的含义及保险合同终止和解除的不同效力,提出根据保险法第15条、32条、37条、49条、51条、52条和58条消灭保险合同时应该用“终止”,而根据保险法第16条和第27条消灭合同时应该用“解除”.  相似文献   

3.
住房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住房租赁合同不能严格遵守合同自由原则,而应当表现出保护承租人安定生活的社会保障品质。在住房租赁关系中,承租人保护的核心是租赁关系存续保护,保护租赁关系存续也是实现"租购同权"的基础,其关键之处是承租人的解约保护制度。在承租人严重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在行使非正常解除权之前应当对承租人提出"警告"。出租人正常解除租赁合同必须有合法利益。承租人有效解除租赁合同后,若解除租赁关系给承租人带来严重困难,承租人有特别解除异议权,要求推迟解约时间或者恢复租赁关系。  相似文献   

4.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或者保险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也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但合同解除的效力如何;各国规定不一。而在我国的《合同法》、《保险法》对这些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对保险合同的解除的不同理解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直接产生影响。从合同解除的法理基础出发,进而再对保险合同解除的效力进行综合分析,目的在于解决在保险实务中有关保险合同解除的适用中对平衡各方的利益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合同解除及其效力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合同解除在我国理论界和实践中都存在诸多分歧.本文通过对合同解除的概念及其归属、种类,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法律后果的论述,提出自己的观点,对全面准确把握我国合同解除制度有一定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
论民法典中的合同的解除与合同终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大陆法系民法典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合同解除制度的基本规则是针对合同解除权的发生和行使而设计,合同终止规则是围绕终止权的发生和行使而制定,两者在立法精神、法律后果方面截然不同。大陆法系关于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制度的设计有两种模式。我国民法典应当借鉴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区分规则,重新界定我国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建立合同终止制度。  相似文献   

7.
一方当事人依据《合同法》第93、94、96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和程序向对方行使解除权时,如发生争议,可诉请法院确认解除。实务中当事人未按《合同法》第93、94、96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和程序行使解除权,而是直接诉请法院解除合同;抑或当事人未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但因合同内容具有违法性时,法院司法判决合同解除的情形已屡见不鲜。由此亟需在理论上对法院司法解除合同的类型化问题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   

8.
行政主体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单方变更或解除行政合同,这一制度已经得到许多西方国家法律的肯定.我国没有关于行政合同的专门法律,导致了行政合同实践的混乱和无序.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我们应该着重从实体、程序以及司法审查三个方面来建构我国的行政合同单方变更与解除制度.  相似文献   

9.
合同解除是合同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在实践中将直接影响到已经合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合同解除制度是合同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围绕我国统一合同立法中合同解除制度的完善问题,在比较借鉴国外立法、判例和国际公约的基础上,对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合同解除的溯及力及法律后果、解除权的存续期间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1.
我国合同解除制度包括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的溯及力及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等内容。长期以来 ,民法学界对此有不同的观点和认识 ,加之法律规定亦不尽完善 ,导致了合同解除制度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出现了一定的混乱和矛盾。为此 ,本文拟就上述几个问题进行一些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12.
合同法定解除后的损害赔偿问题,不同国家和地区存在着多种调整方式,立法例上主要有选择主义和两立主义两种处理模式。在我国,坚持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的并存,有其合理性。对于合同法定解除后损害赔偿的范围,我国《合同法》采取了大陆法系的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分类方法,将它界定为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我国《合同法》确立了可预见性原则,合同法定解除后的损害赔偿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故损害赔偿数额以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为上限。因违约而导致合同法定解除,解约权人得向违约方请求履行利益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3.
合同解除制度,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补救措施,且事关合同经济纽带作用的发挥以及人们对合同的信赖程度。研究合同解除制度,旨在通过完善立法,预防债务人的投机行为,维护债权人的正当利益,确保交易安全与稳定。本文作者从我国合同法立法趋势及司法实践的角度出发,运用比较研究方法,对合同解除制度的指导思想、合同解除条件中的几个问题作了新的思考,以期引起关注这一问题的同行的讨论。  相似文献   

14.
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纠纷的案件越来越多,由于对合同解除损害赔偿的认识不统一,导致处理结果不一样,文章通过一个案例的分析,探讨了合同解除的概念、与其它损害赔偿的区别及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5.
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法律行为,它是当合同履行困难或一方严重违约时所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它对于挽救合同,避免损失,妥善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困难,有着重要的作用.去年九月修改后的《经济合同法》,对经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款作了重大变动.本文依据修改后的条文,论述了经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基本含义及作用;经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原则及其必备条件;经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及其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6.
合同解除与违约损害赔偿的关系经历了从择一主义到并用主义转变的历史进程。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合同法定解除实质上是违约责任,其性质是请求权而非形成权。我国合同法定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为因债务不履行所生的对履行利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而非合同因法定解除而生的对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关于合同法定解除后的溯及力,应采德国通说即清算关系说。  相似文献   

17.
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的法定解除权规定过于原则,而对保险人的法定解除规定又过于宽松,法律的可操作性相当弱,导致保险司法实践更多地表现为带有立法意味的抽象解释。我国对解除权行使的阻却事由仅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年龄误告的情况下设置了两年的除斥期间。对于保险合同解除有关溯及力的问题也颇具争议。提出完善保险合同解除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依解释论,合同解除后不能再要求承担违约金责任,只能要求承担赔偿损失责任;依立法论,则应当允许在合同解除后依约定要求承担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责任应优先于赔偿损失责任适用。  相似文献   

19.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制度适用的混淆,源于前者法律后果中的损害赔偿经常被认为是违约损害赔偿,这忽视了两种制度功能价值的差异。从秩序构建的角度来看,合同解除制度与违约责任制度价值功能的区别在于合同解除是构建一种新的秩序,而违约责任是补救原有的秩序。此种制度比较的厘清,有助于还原制度设计的初衷,为制度的具体适用提供理论的支撑。  相似文献   

20.
作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之一的合同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问题是民法学者长期争论的焦点之一.无论从微观上还是从宏观上看,明确合同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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