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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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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日看到一则案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在未取得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变更19个工作岗位由标准工时制为不定时工时制,劳动保障部门批准了申请。因为工时制的变更,职工刘某等人的加班工资一分钱都没拿到,他们认为劳动保障部门存在过错,做出了错误的行政行为,便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那么,劳动者的做法是否明智?工时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可  相似文献   

2.
案情简介刘某等31人因为加班费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并诉至法院。在法院审理该劳动争议案件期间,用人单位向法院提交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一份《行政许可决定书》,该决定书对用人单位12个岗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准许。起诉人刘某等31人均为上述1 2个岗位中的员工,而事实上用人单位实行的是  相似文献   

3.
工时制度(简称工时制),是指国家规定的有关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制度。我国目前施行的工时制是标准工时制,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经批准可实行特殊工时制。实行特殊工时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备案,并经法定程序进行公示,方可对劳动者施行。  相似文献   

4.
特殊工时制度自实施以来,申请特殊工时许可的企业数量逐年增长,但仍面临企业规范工时制度的主动性不足、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和管理实施方面法律依据缺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标准不一等问题。应加快立法进程,消除审批程序上的盲点;加强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导,规范审批标准;加大对实施特殊工时制企业的监督力度。  相似文献   

5.
为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劳动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劳部发[1995]18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有关具体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6.
川劳社办[2008]44号为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劳动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劳部发[1995]18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有关具体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7.
一些用人单位因自身生产经营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经行政许可实行了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特殊工时制度。在当前跨地区外包逐渐增多的情况下,外包关系中如何适用特殊工时制度、特殊工时制度是否可以在异地适用、如何跨地区进行监管等问题逐步显现。本文试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案例入手,提出外包公司不能适用发包公司获批的特殊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跨地区适用获批的特殊工时制度等观点,并就如何对异地适用的特殊工时制度实行跨地区监管进行了初步阐述。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某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杨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每周工作6天(周一至周六),每天8小时,不另外支付加班工资,工资实行年薪制。劳动合同签订数月后,该企业申报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对该企业年薪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该企业未与杨某在劳动合同中进行协调变更。杨某工作1年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周六工作的加班工资。  相似文献   

9.
对“996工作制”的反思不应当局限于公法的救济,更应当完善工时基准在私法层面的效力内容。在“996工作制”中对超时加班的合意,仅加班时间超出最高加班时数的合意部分无效。对于无效部分,劳动者可以拒绝履行,可以选择继续履行,但用人单位也应当承担因超时加班产生的侵权责任以及工伤赔偿。但劳动者权利不应当无止境地扩大,劳动者不得主张被迫辞职。出于基本给付原则,劳动者提供超时劳动,理应获得相应报酬,双方可以约定包薪制工资,包薪制工资本身并没有违反劳动基准规定。  相似文献   

10.
"996"加班现象热议的背后透露出更为深刻的理论问题。这种超长工时制一方面不仅透支着劳动者的身心健康,还无益于用人单位效益的增加,另一方面也严重违反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范,更是赤裸裸地违背良善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是对整个社会可持续性劳动再生产能力的破坏和未来生产能力的无限制消耗,严重侵犯和损害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与个人发展权利。而人权保障和和谐社会的要求决定了我们需要从价值观念引导、社会治理等多方面有效地保护劳动者权利,及时扼制各类违法、无序的加班行为。这不仅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是因为劳动幸福是全世界共同追求的目标。  相似文献   

11.
<正>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与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一样也是我国目前基本工时制度,也是很多用人单位所广泛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这种工时制在我国实行时间较晚,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随着用工主体的多元化,劳动关系的多样化,以及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劳动者工作的效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才开始制定有关法律,决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一制度受到了广大用人单位的青睐,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群体逐渐庞大。  相似文献   

12.
工时制度历经数百余年的演进过程,从超越人体极限的十几个小时至现代社会适度工作时间的实现,各种权利思想扮演了重要角色。伴随启蒙运动中普遍性权利的觉醒,部分人权思想如平等、自由为后来工时制度演变起到了启蒙作用,启蒙运动后社会权的进一步发展则使劳动者实现了向社会人地位的转变。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劳动时间的价值凸显并且劳动时间不断被延长,伴随着劳动者地位的改善及工人阶级权利意识的觉醒,工人发起缩短工时的罢工运动并成为工时制度演变的直接推动力。适度性是工时制度所追求的目标,伴随着各方的博弈,工时演变的最终结果是实现了各方的适度性,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
案情简介刘某2009年11月到某食品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直营店售货员。关于工作时间问题,食品公司规章制度中有如下规定:直营店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实行两人两班倒,上午班自8点到14点,下午班自14点到20点,周六、周日不休息,工作日倒班休息时间按照休息日调休处理。2011年8月,刘某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诉,要求食品公司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约3万元。  相似文献   

14.
<正>问:2012年2月1日,某制衣厂员工王某等20多位农民工被老板拖欠2个月的工资共计4万多元。但当他们拿着工?资欠条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时,法院却不受理,说一定要先到劳动部门去处理。请问,"讨薪"可否不用到劳动部门申请,直接去法院申请"支付令"?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  相似文献   

15.
基于实质正义的要求,劳动法确立了劳动合同法定变更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出现时必须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劳动者相应地享有请求权。但是我国劳动合同法定变更制度存在变更准则及救济效率缺失等问题。因此,立法上有必要将法定变更纠纷纳入终局裁决的受案范围;司法上则应当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解释,并建立起一套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16.
<正>案情简介申请人刘某于1988年与甲银行建立劳动关系,2008年11月1日甲银行与刘某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刘某从事保安岗位工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刘某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但是该综合计算工时制并没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许可。甲银行安排刘某上班12小时,休息24小时。因甲银行没有支付过刘某加班工资,双方产生了争议,刘某将甲银行诉至仲裁委。庭审中,刘某主张,他的工作时间已经超出标准工作时  相似文献   

17.
川劳社函[2008]502号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受理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有关问题的请示》(成劳社发[2008]8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相似文献   

18.
案情简介刘某于2010年8月到某用人单位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7月,刘某因工死亡。2011年11月,刘某之妻在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无果的情况下,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争议焦点刘某的近亲属或继承人追索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劳动仲裁机构是否应当受理并支持?  相似文献   

19.
怎样的工作岗位调整是合法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还有权利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吗?怎样的工作岗位调整才是合法的呢?劳动者拒绝调整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提出变更原劳动条件要求,劳动者不接受而未能续订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吗?本期案例即对上述问题予以讨论。  相似文献   

20.
劳动合同的继续性、稳定性特征,使得用人单位具有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现实需求。但是现行法律规定要求劳动合同变更必须由劳资双方协商一致,过分强调协商一致原则,缺乏灵活性,极大地限制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因此,我国劳动法律应当在特定雇佣类型中给予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将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权利控制在合法合理的边界内,设立行为正当性审查标准,防范用人单位违法变更行为,进而平衡用人单位的自主经营权与劳动者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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