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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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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区矫正监督是新形势下法律监督工作的重大课题,检察机关应积极行使检察权,履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责。人民检察院可通过转变观念、完善组织、明确对象、划定范围、畅通信息和整合方式,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2.
通过对武汉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实证调查可以看出,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初步形成杜区矫正的组织体系、建立初步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有益的进步,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对社区矫正认识有偏差,适用的对象偏少;现行法律规定滞后;矫正工作人才匮乏;社区矫正工作矫正教育不足;矫正工作经费不足、工作人员待遇保障不足.要解决上述问题,应加强社区矫正的宣传,完善社区矫正立法.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执行机构,确保经费保障,丰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方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力度,推动社区建设.  相似文献   

3.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随着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不断推进,社区矫正作为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重要举措,已经引起我国政府的高度关注并且在23个省市区试点。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立足我国的国情,更新刑罚理念,改革和完善社区矫正的立法,扩大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改进矫正方式,加强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等措施,以推动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4.
谢忠峰 《兰州学刊》2014,(2):187-1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施行标志着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的法定化,但是该项制度还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文章以社会控制理论为视角,从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控制、纪律控制、社会舆论监督、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群体意识方面,提出对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建言。  相似文献   

5.
我国社区矫正法律体系构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社区矫正的法律渊源应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法律文件渊源。目前我国没有形成完善的社区矫正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之间、规范性法律文件与刑法之间存在矛盾与冲突、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纷繁杂乱等现象。建议尽快修改《刑事诉讼法》、制订《社区矫正法》或《刑事执行法》,允许制订地方性法规,形成刑法、刑事诉讼法为先导,《社区矫正法》或《刑事执行法》为主体、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为补充的社区矫正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的工作纳入我国工作机制和司法体制改革中,它是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一项重要的举措,是走向立法重要的实践。对应这个社会管理的创新,如何确立合法的、科学的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在社区矫正的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的效能,是当前应当破解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7.
<刑法修正案(八)>是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化的里程碑,我们应该顺势而为,继续推进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化进程:第一,明确认定社区矫正行刑性和社会性双重法律属性;第二,适时制定<社区矫正法>;第三,明确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为社区矫正执行机构;第四,明确规定社区矫正官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第五,构建社区建设和社区矫正的良性互动机制.  相似文献   

8.
权力不受制约必然导致滥用和专断,侦查权、审判权也是如此。检察机关与生俱有的监督性决定了检察机关成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各种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中越两国检察机关都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可在具体监督的权限和范围上,却有很大的差别。鉴于我国目前的司法现状,有必要借鉴越南的法律监督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监督制度,以规制权力,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9.
加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法律监督工作是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需要,也是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的需要.检察机关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实施法律监督面临职权不足的障碍,建议赋予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权、民事公诉权.检察机关也可以通过与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主管单位和建设单位订立合同的方式取得某些权利,弥补法律监督权之不足.  相似文献   

10.
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方式已被世界各国广泛使用。目前我国正处于试点阶段,刑罚观念的落后、相关法律的缺位以及专业社区矫正人员的短缺严重制约了我国社区矫正的发展。因此,转变刑罚观念,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以及培养专业社区矫正人员是社区矫正制度取得良好效果的保证。  相似文献   

11.
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监督制度是我们在理性择取的基础上并加以民族化改造的成果。在我国权力架构中,为弥补一元分立权力结构模式下权力制衡因素的缺失,实质上是借法律监督之名,让检察机关担当权力制衡的角色。实践中,检察机关一直强调自身司法机关的属性导致其实际权能限缩于诉讼领域,法律监督演化为诉讼监督,这与检察机关的应然角色不符。拓展检察机关具有权力监督内涵的权能是修构中国特色检察监督的首举之棋,应把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落到实处,审判权是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内容,而不是重点。为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功能的行使处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与行政权、审判权保持一种相对协调平衡的状态,扩权之前必先找到适合我国权力结构模式和司法体制的监督检察模式。  相似文献   

12.
信用日益受到公众关注并使我国信用监管逐步转向法治化轨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巨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我国自2014年起重点关注、全面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占据独特的地位.发挥法律监督权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作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量:第一,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是检察机关的分内职责;第二,当前四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范围亦有维护信用之意;第三,基于拓展行政公益诉讼范围的要求.在实现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应当通过拓展行政公益诉讼范围、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完善信用立法相关规定、提升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运行开拓空间.  相似文献   

13.
我国宪法赋予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者的地位,明确了检察监督的根本法依据,刑事诉讼中的检察机关既是法定控诉主体,同时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法律监督者与控诉者身份合一的司法体制特征决定了对控辩关系的分析与考察应当立足于检察监督的视野之下.  相似文献   

14.
王辉 《理论界》2006,(6):42-43
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基础工程和核心工作。只有持之以恒地落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法,才能不断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不断加强。  相似文献   

15.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在积极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影响着检察工作的发展.正确界定检察法律监督能力的内涵、评价标准,寻找影响检察法律监督能力诸因素,寻求提高检察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实现途径,既是推进社会和谐中检察效能发挥的关键,也是检察理论研究中的重大理论课题和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16.
我国检察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既是诉讼监督者又是诉讼当事人,此双重角色具有法理冲突。我国《宪法》将检察机关定位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发挥着法律监督功能。检察机关通过检察权的执法监督权能、司法监督权能、守法监督权能实现其各项职能,且每类监督权能由检察机关若干职权构成。检察权的三类法律监督权能无须在检察机关的每项活动中同时实施,构成权能的具体职权也应随着法律实施的需要而动态调整。在检察公益诉讼中,为解决双重角色的法理冲突,检察机关应主要实施执法监督权能和守法监督权能,谦抑地实施司法监督权能。故可取消司法监督权能中的抗诉职权,并转隶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立案侦查职权至监察委员会。  相似文献   

17.
新疆社区矫正工作在经费保障、规章制度的健全、部门之间的整合与协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存在机构建设发展不平衡,专业矫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滞后,经费缺少,监督和管理滞后,群众认知程度底等一系列问题,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改进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工作是使新疆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必要保证。  相似文献   

18.
"躲猫猫"事件发生后,人们开始对看守所的管理及执法形象产生质疑,从刑事司法一体化的理念来看,应该将看守所从公安机关剥离出来.若将看守所在内的执行机构移交给司法行政机关,那么,公安机关作为治安管理机关,担负治安、侦查和预审等工作职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担负法律监督、检察起诉和公诉的职责;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专司定罪量刑职责;司法行政机关所辖的监狱、看守所及社区矫正机关,担负对已决犯和未决犯的刑罚执行、监管看守和教育矫正工作.四类机关分工合作,职责明晰,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才能共同完成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任务.  相似文献   

19.
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就这决定了检察改革的方向和重点必定要放在如何发挥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地位和作用上来.在检察机关正式提出检察改革的十多年间,各级检察机关围绕扩大和强化法律监督、查处和纠正执法不严和司法不公的行为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创新,其中协商性法律监督就是其中重要的探索成果.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的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实践中,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属性和作为推进载体的各项检寨职能经常因对"法律监督"尤其是对"监督"词义的混乱理解,甚至是一定程度上的误读,造成主观认知和客观适用上的多重障碍.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虽然属于法律监督机关,但其监督职责以各项诉讼职能为推进载体,在各项诉讼职能的推进过程中,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必然形成的权力牵制与监督、制约关系交融在一起.检察机关的监督内容受制于特定的职能配置和权力运行特征.总体而言,对司法的监督或者控制机制应该表现出一种张力,这种张力的底线就是职能推进规律.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职能推进中的制约关系,二者协调一致,并无任何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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