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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王薇 《社科纵横》2008,23(12):97-98
中国现行法律虽然只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但并不否认婚内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也不排斥婚内损害赔偿.承认婚内损害赔偿以夫妻别体主义为理论基础,是对夫妻独立人格的确认.我们应该允许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与婚内损害赔偿的请求权竞合,请求权人在配偶方行为构成侵权时,既可以选择不离婚请求对方承担婚内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选择离婚而请求对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2.
婚姻侵权及保护——以配偶权为基点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概述我国《宪法》第49条、《民法通则》、《婚姻法》和新刑法也对婚姻自由和家庭安全与和睦作了若干保护性规定,但这仍不能使合法的婚姻关系免于外来的种种干扰与侵害,而第三者插足———第三人侵害婚姻关系,则是婚姻关系遭受破坏的一种常见的形式。第三人侵害婚...  相似文献   

3.
徐蓉 《学习与探索》2005,(6):230-232
对公司担保能力问题的探讨,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十分重要.理论上对于公司的对外担保,在立法上除<公司法>及证监会对担保做了规定外,我国<担保法>及其司法意见也对公司的担保问题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两者的规定存在冲突.公司在经营中筹措资金需要担保,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也需要借款本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担保.我国<公司法>不应该禁止公司享有担保权利能力,而要规定公司应如何来行使此项权利.  相似文献   

4.
婚姻家庭制度的完善,不仅需要解决立法技术问题,更需要解决立法观念与立法意识问题.要使<婚姻法>成为具有前瞻性、适用性、科学性的法典,则须认真思考如下问题<婚姻法>以独立法典的模式出现,既可兼顾立法传统,又能顺应制定民法典的趋势;确立婚约制度,不仅是婚俗生活的要求,也是完善婚姻家庭立法的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对婚姻自由原则的补充,有助于对善意当事人权益的维护;建立完备的亲权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5.
论恶意诉讼侵权责任中的损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恶意诉讼行为能够满足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在理论上可以适用<侵权责任法>中一般条款的规定来追究其侵权责任.然而,<侵权责任法>关于损害范围的界定呈现出保守性的特征,在恶意诉讼之情形下,无法充分救济受害人的权益.恶意诉讼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损害,既应包括财产损害,也应包括非财产损害.在既非严格意义上的财产减少、也难认定为精神损害的"边际损害"发生之时,应当由法官在利益衡量的基础上,运用自由裁量权作出是否赔偿的裁断.针对恶意诉讼行为人目的多重性的特征,不仅对已发生的积极财产损失应当全额赔偿,对未来可得利益所造成的消极性财产损害也应赔偿,这对于防范恶意诉讼行为以及培育诚信规范的正当竞争秩序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6.
一般侵权是依民事立法关于侵权的一般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与其不同,将适用范围限定于特别场合,并且规定不同于一般构成要件的特别构成要件,这时的侵权被称为特殊侵权.特殊侵权包括但不限于发生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还包括发生中间责任的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时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的规定还不够明确,反映出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还不够.区分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符合法律适用的逻辑,也适合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和现实.侵权责任法立法应避免过度的一般条款化,应根据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整合侵权法的外在体系.  相似文献   

7.
从国际公约看我国海洋生态溢油损害评估的相关法律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就我国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标准的确定问题专家之间存在很大争议,其中关于生态溢油损害索赔及评估标准是否符合国际公约的规定,有关专家学者认为溢油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害不能作为损害索赔的范围,其不但违背了国际公约的赔偿原则和规定,且与我国国情不符;不仅如此,包括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标准的法律效力也应受到质疑。本文从六个方面表达了对以上观点不同的看法,认为建立本国溢油损害赔偿法律机制完全符合对国际公约的履行义务,同时表明我国应参照国内法相关规定建立符合国情的海洋生态侵权索赔法律。  相似文献   

8.
由于共同侵权行为涉及多数侵权主体,所以与单独侵权相比,其在很多方面都表现出了自己的不同之处,如加害主体的复数性、损害结果的同一性等.基于共同侵权行为的复杂性与对受害人保护的考虑,我国<侵权责任法>对共同侵权以类型化的方式加以规定.而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我国广义上的共同侵权行为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即:主观的共同侵权、客观的共同侵权、准共同侵权以及拟制的共同侵权.明确各种类型的共同侵权的特点、构成要件以及责任承担方式,能够使本来比较复杂的数人侵权问题变得更加明晰,这有利于司法实践中正确地认定并解决数人侵权问题.而立法的原则性特点又要求我们要不断地完善有关共同侵权的基本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9.
程宗璋 《探求》2001,(2):26-28,41
在我国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大量的商事代理中的特殊情况,无法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代理制度的相应规定,这不仅给我国外贸工作的开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也给外贸纠纷的司法解决带来了诸多误区和困难.因此,应在我国民法体制中增设间接代理制度,加快修订<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和<对外贸易法>,构筑国际标准的外贸代理制.  相似文献   

10.
饶雷际 《学术交流》2012,(12):56-58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机动车各方负事故责任情况下,对受害者的侵权责任形态是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责任,对于这个问题,《道路交通法》中立法空白,《侵权责任法》规定不明确,由此导致法律适用的困惑。在机动车各方负事故责任致受害者损害的侵权行为中,机动车各方不仅各自存在过失,而且存在共同过失;机动车各方的侵权行为不是共同危险行为,也不是等价因果关系的侵权行为和竞合侵权行为,而是共同侵权行为,应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1.
归责原则的发展经历了初步发展、成熟和延展阶段.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施行,使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归责的"二元论"原则得到确立.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法始终遵循的一个古老原则,是对行为的一种约束和要求.是指造成损害并不必然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要看行为人是否有过错,有过错就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要件,只要其活动或者所管理的人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除非有法定的免责事由,行为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伴随现代工业化的发展而产生的,但它并不具有反对危险行业存在的意义,也不可能阻止工业化的进程,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合法的利益,也可以说是对行为人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求是学刊》2015,(4):103-108
《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物转让必须以消灭抵押权为前提超越了抵押权所具有的物权性;抵押权作为价值权只能对第三人课以不损害抵押物交换价值的不作为义务,而不能作用于抵押物的转让。抵押权人同意对抵押权人而言,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其不对抵押物转让合同效力产生影响,乃抵押权追及效力是否存在的法定限制因素。抵押物转让合同应当然有效,否则,第三人不具备受让人身份而使其代为清偿仅具普通债的代为清偿属性。  相似文献   

13.
王静 《社科纵横》2009,24(2):91-93
夫妻侵权责任是夫妻一方违反法定义务侵害他方民事权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夫妻侵权责任首先是一般侵权责任,须具备“侵害行为、损害事实、主观过错、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但是其构成要件又有特定的要求。  相似文献   

14.
一、客观责任发展轨迹在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中,客观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为了弥补过错责任原则的不足而设立的。它强调行为人违反合同或侵权致人损害,不论其是否有过错,只要法律有特别规定(合同中有约定),行为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正如许藻熔所评论的...  相似文献   

15.
论中国内地、香港、台湾、澳门非法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阐述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有关非法婚之法律制度,并作出比较。在详细比较了四地对共有的早婚、无合意婚、疾病婚、不合程序婚、重婚之现象的法律态度和法律后果后,作者提出了内地婚姻制度中应借鉴其他三地一些合理的做法,例如,设立无效婚制度,特别是设立无效婚的认定程序;对某些非法婚应规定有补正办法。作者还提出要完善婚姻登记过程,以形式要件中的公开性保证实质要件的审查。作者指出,内地司法制度将不少应视为无效婚之非法婚现象视为判决离婚之理由,实为混淆了非法婚之婚前事实与合法婚之婚后事实。作者亦针对复杂的重婚类型,提出重婚是两个婚姻关系的重合,避免了前后婚性质的纷争,提出在处理重婚问题时,应分别情况掌握不同处理原则。  相似文献   

16.
马姝 《学术交流》2012,(5):26-30
自19世纪末女性主义在西方兴起以来,始终关注婚姻家庭制度对女性生存处境的影响,认为父权制家庭结构导致了男性领域和女性领域的具体化以及不平等权力关系的加剧。在婚姻家庭法领域,女性主义重在思考法律对女性地位的建构作用,男性中心的婚姻和财产法在激进女性主义者眼里甚至被视为女性受压迫的基本根源之一。从女性主义视角历时性地考察我国离婚法与女性地位变迁的关系,探讨1950年婚姻法中离婚自由的规定、1980年婚姻法中破裂主义兼采有责主义的离婚原则及2001年婚姻法中有关离婚赔偿的条款对各时段女性地位的影响,将会发现离婚法虽然表面上实现了女性解放和对女性的保护,但是并未改变压迫女性的性别权力结构,在法律执行过程中也最终屈服于男性利益,因此,以自由为起点的离婚法最终走向其反面成为压迫女性的工具。  相似文献   

17.
侵害著作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著作权并致损害而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承担侵害著作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损害事实、行为的违法性、因果关系与过错。损害赔偿涉及到利益分配,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无过错责任与无过错归责原则的理念不符,也不利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因此不应承认著作权侵权的无过错赔偿责任。权利人行使类似于物权请求权的著作权请求权时不要求对方有过错。  相似文献   

18.
周凡钰 《社科纵横》2010,25(4):74-75,81
新《侵权责任法》规定高层建筑物坠物致人损害,而加害人不能确定时由该建筑物全体住户分摊责任,引起社会各界争议。本文比较美国侵权法中的风险分摊规则的适用条件,试图论证高空坠物是否应当适用风险分摊规则。  相似文献   

19.
武梦超 《求是学刊》2012,39(4):84-89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权益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但不能确定具体加害人的情况下,危险行为人能否通过证明自己行为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而免责问题,我国学界存在着“肯定说”和“否定说”,尤其《侵权责任法》第10条的模糊性规定使得学界和实务界对于共同危险行为免责事由的认识更加混乱;将“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理解为共同危险行为制度的构成要件,而不是证明具体加害人的责任,或许是解决共同危险行为免责事由认定方面面临的现实尴尬的一种尝试性途径,但理想的方式仍是通过司法解释的模式明确《侵权责任法》关于共同危险行为免责事由的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20.
行政法上的行政侵权赔偿与行政补偿在产生原因、承担责任、救济方式、目的和法律规定形式上都不同,其赔偿责任是由行政侵权行为引起的,责任性质属于行政法律责任,而责任的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本身。我国行政赔偿立法应确立违法与严重不当的归责原则。赔偿范围包括物质、人身和精神的损害赔偿;主要以支付货币的形式履行,还有其他的赔偿方式;对财产权的赔偿数额应以当事人的实际财产损害为标准,而具体行政行为被法律确认为侵权性质的时间应是合理评估损害物价值的有效时间。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同其他行政诉讼一并提起,也可以在某些必要情况下由受侵权损害人单独提起,可以适用调解。行政侵权赔偿还涉及行政机关内部行使追偿权的内部行政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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