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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涉及人工辅助生育技术中的伦理问题,学术界争议不断.文章在理性地指出人工辅助生育技术中客观存在的伦理问题的同时,更看到了现实问题,即在我国,目前代孕和供体供精都因强劲的社会需求致使有泛滥的危险.故而,文章从伦理与社会、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出发,指出了学术界关于支持代孕、精子卵子库讨论中的误区,提出了有限生育权,认为应严格并有限使用人工辅助生育技术、防范近亲婚配,谨慎开放亲属间代孕,严控供体供精.  相似文献   

2.
代孕生育从诞生之初就饱受争议,我国通过部门规章禁止代孕生育,但是实践中代孕生育多有发生,并引发诸多矛盾纠纷。承认代孕生育的合法性实质上是赋予代孕母自由选择的权利,代孕生育是否侵犯代孕母的尊严应当由代孕母自己作出判断,代孕生育本身并不会侵犯代孕母的尊严。生育权的存在为代孕生育的合法性提供了可能性,夫妻一方不孕不育,另一方的生育权也可能难以实现。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有必要承认代孕生育的合法性,以便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生育权,保障失独家庭的合法权益,解决我国面临的人口问题。  相似文献   

3.
无妊娠能力女性的生育权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针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3条对代孕技术行使的禁止性规定,从医学、法律、道德三个层面分析无妊娠能力妇女的生育权问题,认为她们也应该享有生育权,而禁止使用代孕技术则阻碍这类女性的生育权的实现,构成了对生育权的侵犯,法律应当从维护无妊娠能力女性生育权出发对相关规定予以修正。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对代孕技术采取全面禁止的态度是伦理学界争议较大的问题之一。生育和人类的繁衍作为人类基本的一项权利,应当在社会中得到尊重,得到法律的保护。文章从“人格尊严”的视角出发,对代孕技术中涉及的委托父母、代孕母亲进行伦理审视和研究,从其人格尊严的价值层面寻找对代孕技术在计划生育政策条件下有限开放的伦理论证。  相似文献   

5.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立宪国家社会政治文明的体现。生育权作为人权的基本构成,理应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在无损他人利益的前提下,主张代孕生育权,对各方主体利大于弊。  相似文献   

6.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通过生殖技术的代孕已成为社会上的一种新兴产物。一直以来,女性的子宫就不是一种中立的道德价值存在,胎儿也不能是商品,女性也不可能成为商品被挑选。当人的身体被客体化和工具化时,它给现代社会关系带来伦理道德和法律的风险。我国卫生部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及伦理原则》中都是明令禁止代孕的,严禁任何以交易为目的谋取利益的代孕行为,但是其他法律法规的空白状态引发了代孕严重的伦理问题和法律规制问题。我国应利用法律手段来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提高阶级立法规制,提供代孕不合法的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7.
权利只有在得到法律认同和许可的情况下才能够发挥其现实意义,就此而言,人们在一般意义上所探讨的权利其实是指法律权利。从权利的视角来看,禁止代孕并不构成对委托代孕者生育权以及代母身体权的侵害,相反,它恰恰是法律为以上两种权利设置的合理边界。支持代孕的权利说具有难以克服的理论缺陷,不足以成为代孕合法化的理由。我国现行立法对代孕采取了完全禁止的规制模式,但在禁止的力度上却比较微弱,这成为代孕在我国禁而不止的最主要原因。为更好地规制代孕,应当提升我国代孕规制的立法效力层次,并在刑法中增设代孕犯罪。  相似文献   

8.
由于现代科技的发展,立法上完全杜绝代孕几无可能,视而不见也绝非明智。代孕技术立足于生育权的保障,其针对的对象主要是不能生育或生育有缺陷的主体。对于代孕,必须进行必要的限制或规范。从公共秩序的层面,国家立法和公共政策对代孕技术的实施进行了限制,并从合法性的角度对代孕行为提出了质疑。从善良风俗的层面,宪法道德、契约法道德和家庭法道德亦对代孕技术的实施进行了限制,并从合理性的角度对代孕行为提出了质疑。公序良俗原则是代孕技术限制的法理基础。  相似文献   

9.
死刑犯是否享有生育权,从2001年罗锋案之后就成为关注的焦点,引起了法学理论界的广泛讨论。生育权是一种自然权利,是人格权的一种。根据法无明文禁止的原则,死刑犯应该享有生育权。男死刑犯的生育权可以通过人工受精技术得以实现,.但由于主体的特殊性,其在实现生育权的时候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女死刑犯的生育权由于法律禁止对怀孕的妇女适用死刑及一切形式的代孕,因而女死刑犯的生育权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无法实现。要充分体现对死刑犯生育权的保障,应该对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代孕技术的出现为不育夫妇带来生育子女的希望,同时也带来很多法律、伦理问题.完全禁止代孕既不能实现不育夫妇的生育梦,也不能解决现实代孕乱象问题.以我国现阶段的代孕现状为出发点,从代孕与公序良俗、公民权利、伤害原则等方面论证了代孕的合法性,并提出了代孕有限开放的范围和代孕合同合法化的限制,以实现合理引导代孕,规范代孕合同,切实保障代孕当事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11.
我国失独家庭数量甚为庞大,其特殊保障问题已为社会关注热点,尤其是最为突出的再生育问题。由于失独家庭大都丧失生育能力,代孕乃是其实现再生育的主要途径。基于失独家庭的特殊性,对其有限开放代孕并不违反伦理道德,在法理和情理上也均具有合理性,且失独家庭因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而承受了失独的不利后果,故其选择代孕方式实现再生育的行为应当获得国家保障。国家不仅应当通过代孕类型、代孕条件、代孕程序等方面的制度构建来保障代孕的有序运行,还应通过扶助模式、扶助资金、扶助标准等方面的制度构建来对失独家庭代孕予以必要救助。  相似文献   

12.
法是人的创造物,法与人性之间必然地具有这样或那样的联系,而人性始终是难以实证的假定,性善、性恶、性善恶兼有、性个人性或社会性等都是基于不完全归纳的例证的抽象甚至纯属主观唯心的假设,反映了思想者对人之本体的追问和对人性或善或恶或杂或无或个别或整体性等的描画。无论性善或性恶论者还是个人或社会性论者大多不反对法律的规范。法律当要合人性,尊重人之为人的自由和权利,而不可成了悖人性、灭人性的恶法。民法作为平等主体的市民或私人权利保护的最基本的法律当坚持合人性的市民之权利本位。  相似文献   

13.
人权是个人或群体向国家或政治社会要求做人的权利的政治性范畴,它具有绝对性、无条件性和无偿性。若把人权伦理化,则就把人权之个人或群体与国家或政治社会的关系转变为个人与别人的关系;同时由于伦理的利他性,伦理化的人权就不但不应向别人要求权利,倒是相反地把本应属于个人的权利让渡给别人。因此,当人权被伦理化之后,人权就具有了相对性、有条件性和有偿性,这样一来,人权实际上已被取消了。  相似文献   

14.
劳动权的位阶与权利(力)冲突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劳动权作为公民的基本人权(生存权)和宪法性权利,是一项在权利体系中具有上位效力层次的重要权利,当它与其他权利(力)发生冲突时,应受到法律的优先保障.对于劳动权与公权、私权、其他社会权之间的位阶关系及权利(力)冲突,应本着基本人权(生存权)优位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利益衡量、社会正义等原则予以协调和化解.特别是在劳动权与经营权的冲突解决中,我们应遵循生存权优于经营权的法理.  相似文献   

15.
资本主义法律自由观建构在个人主义哲学的基础上;社会主义法律自由观建构在马克思劳动哲学基础上。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个人自由主义,就是权利主义,强调每个人平等享有言论、信仰、人身安全特别是个人私有财产所有权等。社会主义法律自由观在强调个人基本人权平等的基础上,强调任何权利的实现都不是抽象的,需要具体的社会条件,政治上的权利平等需要经济平等的支持,社会财富的分配、占有、管理和消费都应该以生产劳动为基础,法律真正应该保护的个人私有财产权必须是劳动所得。社会主义法律自由观超越了资本主义法律自由观,更有利于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  相似文献   

16.
论同律     
他律和自律是个体道德发展的两个不同阶段,他律到自律之间,有着一大段距离,应该有一个过渡的中间地带;在个体道德形成和发展的逻辑链条上,还存在一个环节,笔者认为这就是同律。自律使他律成为可能,同律使他律和自律成为现实,它们三者共同作用于个体的道德品质和社会的道德面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  相似文献   

17.
在风险社会和计划生育的背景下,失独者“代孕”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从法理和权利角度看,失独者在生育权、生存照顾权和继承权等方面的特殊法律地位使其有权进行“代孕”。在当前我国对“代孕”争议较多的背景下,应尽快并优先赋予失独者“代孕”权,建立“法律一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一地方规范性文件”三级规范体系,同时在司法实践中重新界定代孕合同的法律性质,从而将失独者的“代孕”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并维护其基本人权。  相似文献   

18.
论性教育权的确立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性教育权是和教育权、性权利、人权教育权、人权既有紧密联系,又有基本区别的独特权利,人们正在逐步认识到它的重要性,但依然未能全面、深入地把握这一概念,更未能在法律层面真正地确立这一权利.性教育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以适当方式接受一定标准的性科学、性权利和性文化教育的特殊教育权利.确立性教育权将有利于改善落后的性教育现状,根除普遍的性无知现象,并最终促进性权利体系的形成、发展和相关人权的进步.确立性教育权需要遵守"客观、多元和批评的性教育"原则,以保证性教育权的适当性.确立性教育权这一工作也需要每个国家的努力和国际合作来共同推进.  相似文献   

19.
论教育公平内涵的时代特征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教育公平作为一种美好的社会理想,是实现社会平等的重要工具,其内容和实现途径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发展。我国现在正处在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教育作为个体生存和发展的手段的作用更为突出,受教育机会和权利方面的竞争实质上就是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竞争,接受教育是人人都应享有的基本人权,是实现社会平等的最伟大的工具。正确理解教育公平内涵的时代特征,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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