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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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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虑到中国的成文法传统和现实,forensic linguistics的汉译名宜还原为"司法语言学";"法律语言学"可以与legal linguistics互为译名.立法语言、执法语言、司法语言、法律研究语言是法律语言学在我国的主要研究对象.  相似文献   

2.
一、 21世纪民商事法律发展展望 (一)民法典尤其是物权法的制定已为时不远 作为市场经济基本法的民法典的起草和制定已纳入了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当前,法律界对于制定民法典和物权法的争论非常激烈,争论的问题的范围也非常广泛,从立法条件到立法体例,从整个法律到具体制度,几乎涉及民法典和物权法制定的方方面面。我们认为目前制定民法典和物权法是适宜的。只有制定民法典,才能为交易当事人从事各种交易行为提供明确的行为规则,使其明确自由行为的范围,逾越法定范围的后果和责任,从而对其行为后果有合理预期,这就能从制度上…  相似文献   

3.
本文从认知学的角度,对法律语言学的发展现状、学科成因、理论框架进行了全面梳理,并且依据语言对法律的意义关系,详细论证了立法语言、司法语言和执法语言的程式化结构所体现的法律语言学的主体框架、认知特性和社会实用价值。研究指出未来法律语言学研究在法律工作实践中的核心作用是如何有效地增强其社会的实用性。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物权法制定过程中 ,学术界对物权行为理论有不同的探讨和认识。其核心是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的关系问题 ,也就是作为物权变动原因的债权行为与物权变动的结果是一个法律事实还是两个法律事实 ,以及作为物权变动根据的法律事实即所谓物权行为是否独立于作为原因行为的债权行为的问题 ,而其争议的根本是我国物权变动的立法模式选择问题。  相似文献   

5.
Halliday的系统功能语言学对篇章的分析有着重要的作用。从语气系统方面来看,立法语言的语气多为陈述语气,使用说明式的陈述句;从情态系统方面来看,立法语言多运用缓和的中高值情态动词进行描述;从交际参与者方面来看,立法语言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受法律保护者和违法者只能被动地接受法律。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物权法始终的、反映物权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和规律的最根本规则。它是研究、制定、适用物权法的出发点。由于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权法仍然是调整人(自然人、法人,特殊情况下可以是国家)对于物的支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物权是对于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具有绝对、排他的法律属性。因此,从立法技术上考虑,我国物权法仍需以一物一权主义、物权法定主义、物权优先效力、物权行为无因性、公示和公信为其基本原则,仍应以这些基本原则为其体系结构之支柱。唯有如此,我国物权法才能对现实的财产交配关系进行准确、有效的调整。  相似文献   

7.
法律语言学探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正> (一) 法律语言是指法律工作者在立法、司法等实践工作中所使用的语言。不同时代的法律用语总是带有阶级的色彩,如《唐律》中所谓的“谋反”、“谋大返”、“谋叛”,国民党反动派在立法时所用的“内乱罪”、“外患罪”、“勘乱”等。然而从整个法律语言材料系统看,它并没有独立的语音系统、语法结构系统,也没有独立的词汇系统。法律语言是由交际功能分化而形成的全民语言的功能变体或支脉,法律词语的构成和句法构造受到全民共同语词法和句法的制约,但是,法律语言又有自己特有的习惯用语、句型和独特的风格,属于公文事务体的法律语言的主要风格特征是庄重性、严密性,这是由法律工作的性质所决定的。法律语言学是研究法律语言的一门学科,它把语言学的原理和知识同法学各部门的  相似文献   

8.
语言学与哲学的关系极为密切,语言是哲学思想的核心与载体,是哲学研究的重要对象;哲学对语言学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指导和推动作用。不同的语言学流派均有其各自的哲学渊源和哲学属性,语言学家们以不同的哲学思想为指导,从不同的角度研究语言,以促进语言学的不断进步与发展。  相似文献   

9.
司法语言与立法语言一样能够体现法律中蕴含的权力。从指别的角度对司法语言中的权力进行了分析研究,用大量的例子对人称指别、语篇指别和社会指别一一介绍,并分别讨论其在司法语言中如何体现权力。最后建议法律语言应该与普通语言学相结合,二者研究的成果应该共享。  相似文献   

10.
中国应制定物权法而不是财产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制定物权法还是财产法,是物权立法中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从历史角度看,物权法的独立是财产立法的进步,是历史的必然,而无体财产单独立法是大陆法系的通例。物权法以有体物为基础而形成的体系构造符合立法技术的要求,并且从整个民法体系看,民法回应了无体财产扩张的趋势。制定物权法而不是财产法应成为立法的优先选择。此外,制定物权法而不是财产法也是中国的现实要求。进一步完善财产法体系的任务应该由制定民法典承担。  相似文献   

11.
先买权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中一项普遍的制度。我国《合同法》等有房屋先买权之规定。学者们对我国物权法是否需要采纳规定房屋承租人享有法定先买权等一系列优先权制度的争议颇为激烈。无论从房租人法定先买权之立法背景、价值取向度、法律构建、实证与实效等方面来考察,还是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精神、立法上的利益平衡机制等方面来进行分析,当今的房屋承租人法定先买权制度已失去了生存的土壤.立法上应取消《合同法》等关于承租人享有法定先买权之规定,物权法的制定也不应采纳承租人享有法定先买权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2.
物权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性以及我国理论界在物权法基本原则构建上的严重分歧,使得关于如何确定物权法基本原则的研究颇为必要和紧迫。物权法基本原则确定的标准是,法律原则本身的特性、物权法的立法目的以及立法技术的要求。以此为标准,物权法应当确立四大原则,即物权绝对、物权法定、公示公信和区分原则,并以物权绝对为首要原则。  相似文献   

13.
张宗 《金陵瞭望》2007,(8):12-14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指出,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将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要在全社会深入宣传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宣传物权法的立法主旨、基本内容和各项规定,为实施物权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帮助读者更好的理解《物权法》的内容,本刊特地编辑此文,供大家学习参考。  相似文献   

14.
语料库及语料库语言学的发展与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语料库是指一个由大量的语言实际使用的信息组成的,专供语言研究、分析和描述的语言资料库。语料库语言学是在语料库的基础上对语言进行分析和研究的科学。本文介绍了英语语料库与语料库语言学的发展状况,探讨了其在语言研究、词典编纂、英语教学,特别是大纲制定、教材编写、课堂教学等方面的应用。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物权法》立法过程中首先确定的是《物权法》的基本价值,《物权法》的基本价值体现了立法者在制定《物权法》过程中所奉行的基本理念与精神,它明确了我国《物权法》应实现的目标。《物权法》作为一种专门用于解决因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与人类需求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而引发的人与人之间紧张关系的法律制度,应具有除秩序、正义、效益之外自身独特的价值。本文对物权法这些独有价值加以探讨,如:明确财产权的归属,发挥定纷止争的作用;提高物的利用效率,达到物尽其用的效果;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热情,推动社会进步;鼓励人们合法获取财富,维护人格尊严等,进而说明《物权法》对于法治的基石作用。  相似文献   

16.
中国民族语言学,也称中国少数民族语言学,是以我国少数民族语言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我国的语言学从研究对象分,大致可分两类:一是以汉语为研究对象的汉语语言学,一是以少数民族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少数民族语言学。汉语语言学在我国已有较  相似文献   

17.
立法语言文字是准确表述立法意图、立法目的和体现立法政策的一种专门载体。立法语言要符合通用语言文字和法律行业语言文字的双重规范。根据《宪法》精神和现有的立法语言的相关规范和国际经验,我们认为,应该从三个方面具体建设法律语言文字的规范:1.立法语言的语言规范,即立法语言的字词、句子、标点符号和格式的使用有相应的规范;2.立法语言的逻辑规范,即立法语言的概念界定、语句表述、逻辑联系词和语词的使用有相应的规范;3.立法语言的法理规范,即立法理念、立法内容、立法技术和立法体系等要有相应的规范,以完善现有的立法语言规范体系,以消除现行法律中立法语言失范现象且预防其重现于新的法律中,从而提高立法质量,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现法治。本节主要讨论逻辑和法理规范。  相似文献   

18.
边缘法学:法律语言学国际研讨会2005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在江西农业大学召开。这次会议对我国法律语言学二十五年的发展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回顾,提出了新的研究思路。会议由江西省边缘法学研究会举办,江西农业大学法律语言学研究所承办。从1994年我国召开第一次法律语言学术会议开始,十年来我国从不同的侧面多次召开法律语言学术会议。有的从应用语言学角度举行,有的从修辞学角度举行,有的从语用学角度举行,有的从社会语言学角度举行。从边缘法学角度召开法律语言学术研讨会,这是有始以来的第一次,标志着法律语言学不再是语言学的附庸,开始纳…  相似文献   

19.
1、心理语言学的产生和发展 心理语言学是一门以研究人类掌握和使用语言的行为和心理过程为对象的新兴边缘学科。早在本世纪以前就曾有人考察和研究过语言行为和人类掌握语言的智力发展的关系,但其着眼点只限于儿童学语。五十年代开始,人们把眼界放宽到人类使用语言的心理过程的研究上,先后于一九五一年和五三年分别在美国康奈尔大学和印第安纳大学举办了“心理语言学”的讨论会。同年美国心理语言学家卡罗尔(John Carrol)首次正式使用了心理语言学这个术语。五四年由心理学家奥斯古德(C·E·Osgood)和语言学家  相似文献   

20.
20世纪初在哲学界引发的语言学转向以及相应的法学语言学转向将语言学理论及其研究方法置于关注的焦点,引发了科学研究的语言学思维。到了20世纪后半叶,语言哲学的发展又引发了哲学领域的语用学转向,逐渐形成了科学解释的语用思维。与哲学发展的趋势相一致,法律语言研究也有一个从语言的语义和句法为主的静态研究向语用为主的动态研究转化的过程。语用学方法是法律语言研究最适合的参照方法,语用视角的法律语言研究可从言语行为理论及会话合作原则、礼貌现象、语用预设、语用模糊及顺应论等层面展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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