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本刊一九八四年第一期发表了程德祺同志的《试论对偶婚》。这篇文章认为,对偶婚作为一种个体婚制,在原则上是否定“多夫多妻”的,它具有个体性和独占性。现在,我们发表秋浦同志的文章,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讨论。秋浦同志认为,对偶婚是处于群婚和一夫一妻婚之间的婚姻形态,它保留有若干群婚的残余,又孕育了某些个体婚的因素。我们既不能把保留有若干群婚残余的对偶婚说成就是群婚,也不能把孕育了某些个体婚因素的对偶婚说成就是个体婚。对偶婚部分地带有个体化,具有若干个体婚的特点,并不等同于个体性质,更不能由此而引伸出独占性质,因为无论是个体性质或独占性质,都是一夫一妻婚所具有的明确特征,两者是不能加以混淆的。如果把对偶婚放到实际生活中加以检验,那么永宁纳西族中所保留的“阿注”婚姻,最雄辩不过地向我们证明,一个人在他一生中所结交的众多“阿注”关系中,都已有一个“阿注”保持比较长期的关系,这种长期关系,有的是采取异居的形式,有的是采取同居的形式,有的则是采取入赘和娶妻的形式,说明主夫、主妻正是贯穿对偶婚阶段的重要婚姻形式,而不是“只作为群婚的残余存在于对偶婚之中”。  相似文献   

2.
试论对偶婚     
本文认为,学术界关于对偶婚的说法不一致是导源于摩尔根有关论述的矛盾和混乱。恩格斯克服了摩尔根的矛盾和混乱。他的论述应成为我们讨论的依据。对偶婚作为一种个体婚制,在原则上是否定“多夫多妻”的,它具有个体性和独占性,从而与群婚制相异。同时,对偶婚作为个体婚制的第一种形态,以其夫妻关系的不牢固、双方可以轻易离异而与一夫一妻制相区别。正是由于对偶婚的个体性和独占性,父权制才得以逐渐萌生和发展,从夫居的父系对偶家庭是母系对偶家庭向一夫一妻制家庭的过渡形式。至于对偶婚阶段中所存在的群婚制的残余,不应看作是对偶婚制的本身特征,而必须加以明确的区别。  相似文献   

3.
论祖先崇拜与西南民族服饰文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祖先崇拜与西南民族服饰文化杨正权祖先崇拜是继图腾崇拜、自然崇拜之后被中国西南各少数民族所虔诚信奉的一种原始宗教。其产生的年代大约在母系社会向父系氏族过渡的时代,即群婚制向对偶婚转化的时代。其产生的理论基础是“灵魂不死论”。西南各少数民族认为万事万物...  相似文献   

4.
母系氏族社会是典型的氏族社会,在与之相对应的对偶婚制度下,夫妻也是生活在一起的,“走访婚”不属于对偶婚。母系氏族社会最基本的经济单位是“家户经济”。父系氏族社会是氏族社会瓦解时期的别称,不能视作与母系氏族社会并列的氏族社会发展阶段。在所谓父系氏族社会阶段,部落联盟发展为军事民主制,出现个人性质的权力并从此开始了向国家的演进。  相似文献   

5.
纵观蒙古各部、各地区的婚礼歌,数量很多,内容各异。仅我们现在看到的资料,各部族各地区的婚礼歇总计不下数百首之多。有的歌唱祖先训谕,有的歌唱神佛保佑,有的歌唱恩孝大义,有的歌唱家乡山水,有的歌唱男女爱情……似乎各类民歌都包括在婚礼歌的范围之内,从总体上呈现出一种兼容并有、异彩纷呈的面貌,不禁使人产生究竟什么是蒙古婚礼歌的疑问。但是,把握住婚礼歌的民俗性这一根本特征,从婚礼歌和婚俗礼仪的结合、功能、  相似文献   

6.
我国古代有关礼俗和亲属称谓的文献资料中,遗留着许多上古社会的残痕及其运动足印。它以缩写的形式表明,在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转变的伟大变革中,姑舅交表婚起着杠杆作用,其方式是女子回到她的母系家族同舅的儿了婚配。氏族借助这种婚姻方式完成了由母系向父系的过渡。女子死后葬于夫族墓地,是结为永久夫妻的重要标志,也是一夫一妻制代替对偶婚、父系氏族社会代替母系氏族社会的标志。夫妇同葬一墓始于新石器时代的二次葬墓,在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屈家岭文化中都有发现,其中尤以仰韶文化发现最多,最典型。  相似文献   

7.
人类经历过漫长的原始游群生活和血缘家庭公社以后,进入到氏族公社时期。而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这一革命在文化民族中是怎样和在何时发生的,我们毫无所知。它是完全属于史前时代的事”。在这一革命过程中,人类又经历过群婚和对偶婚的发展阶段,才逐渐进入到父权制统治下的一夫一妻制家庭。人类家庭形态的发展,虽为经济发展所决定而有共同的发展规律,经历相同的发展阶段,但由于一些民族因周围先进或落后民族的影响,因此产生了家庭形态发展的不平衡性,使群婚、对偶婚家庭以变异或残存形态长期存在于阶级社会里。正因为如此,直到解放前,散居于广西、湖南、广东、云南、贵州五省(区) 的瑶族,虽然普遍进入了一夫一妻为基本经济单位的婚姻形态,但还保留有较为突出的原始社会的婚姻遗俗。本文拟从瑶族的民间故事传说、通婚范围、转房制,舅权、抢婚、不落夫家等几个方面,谈谈瑶族的几种婚姻形态。  相似文献   

8.
关于解放初期仍保留在云南宁蒗县永宁、以及四川盐源、木里等县纳西族地区的初期对偶婚阶段的“阿注”婚姻和母系家庭情况,国内不少学者在反复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著书立说,各抒己见,发表了许多有价值的著作和文章。但是,除了初期对偶婚阶段的“阿注”婚姻以外,纳西族的古代先民还经历过哪些早期婚姻发展阶段?除上述永宁等地区以外,其  相似文献   

9.
王亥时期商族的婚姻形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对古文献的考察 ,参之以民族学材料 ,可以得知王亥时期商族的婚姻形态处于对偶婚的居妇家制向一夫一妻制———父系外婚制的过渡阶段  相似文献   

10.
婚礼不贺与不用乐是先秦礼制。东晋朝廷出现的贺婚及婚礼用乐与否的礼学议题反映出了礼文化中大传统与小传统的对话与较量。在这场持续了几十年之久的较量中,朝廷对于民间的贺婚与婚礼用乐的礼俗由最初的拒绝到最后不同程度地加以接受,这显示出小传统具备强大的生命力。由此可见小传统民间礼俗是引导晋代礼制,尤其是婚礼制度变革的主要动因。  相似文献   

11.
婚姻文化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文化中尤其以婚姻观念和婚礼习俗为重,中西方各自的婚姻观念和婚礼习俗构筑了不同的婚姻文化。在现实语境下,涉外婚姻必然面临不同婚姻文化的碰撞与交流问题。在此通过对中西方婚姻文化差异产生之源流的追溯,分析中西方婚姻文化差异的表现以及由此引起的碰撞与交流,阐述了婚姻观念比婚礼习俗对涉外婚姻的影响更为重要的观点。  相似文献   

12.
论男女社会地位及婚姻家庭伦理变迁的经济根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蒙昧时代母权制的形成是自然的,群婚与对偶婚条件下的婚姻家庭伦理还没有被打上私有经济利益的烙印。野蛮时代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改变,引起父权制代替母权制家庭革命,推动对偶婚制向一夫一妻专偶婚制转变。文明时代的小农生产方式决定了男权社会成为这一历史时期的基本特征。工业时代生产方式的革命带来了妇女解放的曙光,但男女完全平等与真正性爱实现的前提条件是对财产私有制的扬弃,这只有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够实现。  相似文献   

13.
中国婚姻伦理之“源”“原”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付红梅 《兰州学刊》2010,(3):123-126
中国婚姻伦理同世界上其他民族一样起源于原始血亲婚配禁忌,历经了群婚伦理、对偶婚伦理的演变,到了周代,一夫一妻制婚姻伦理便基本形成。但中国在经历了漫长的农业社会后形成了迥别于西方的传统婚姻伦理。这种差异主要是中西方自然环境、经济形态、政治结构和文化价值的历史条件之“原”的差异造成的。  相似文献   

14.
秦淮 《兰州学刊》2012,(5):96-102
在步入消费社会的今天,时尚婚礼正在取代传统婚礼而成为中国社会婚礼的主流,传统婚礼也由一种理性文化活动蜕变为基于感性的符号消费。时尚婚礼不仅改变了传统婚礼的形式和内容,也使传统婚礼的文化价值和功能丧失殆尽。时尚婚礼用作为符号系统的文化组合游戏式实践替代了传统婚礼作为意义象征系统的文化排他性实践,变成一场演出、戏剧。暴露了消费至上、物质至上的消费主义文化意识形态的偏颇、狭隘。  相似文献   

15.
据《仪礼·士昏礼》,周代士的婚礼服制与祭服略同,以玄衣纁裳的爵弁服为主。这与周代传统赋予婚礼“奉祭祀”的目的有直接关联。世俗欢乐对于婚礼的意义,只是缘饰。结合《诗经》中的相关诗句,可以明了:周代士人的婚服在玄衣缠裳基础上,又有纹饰的不同,后者构成等级的差异。奠基于周代传统的先秦儒家尤其强调婚礼人伦秩序之本始的意义,并从衣服质料等方面作出相应解说,赋予其至诚归朴的形上意蕴。  相似文献   

16.
黄洁 《家庭科技》2014,(6):44-44
正案情:沈女士与丈夫宋先生结婚40年,不但风风光光举行了婚礼,还领取了结婚证。没想到在丈夫去世后,竟被丈夫的前妻以重婚罪告上法庭,自己成了第三者。原来,宋先生原有妻室,因与前妻汪女士感情不和,经亲友调解,两人于1967年私下"解除婚姻关系"。宋先生于1974年经媒人介绍又与沈女士举行了婚礼,二人婚后  相似文献   

17.
河湟汉族婚礼歌是随同每个婚礼仪式的出现而出现的仪式歌,其内容与相对应的仪式紧密相关,由于仪式不尽相同,因而婚礼歌内容各异。就其功能而言,它在展演场域中所传递出的各种信息都带有一定的社会功能,主要表现在:对婚礼程序的控制和连缀功能,对婚庆气氛的调节和渲染功能,以及对所有婚礼在场者的道德教化功能。  相似文献   

18.
关于原苏共党内特权阶层产生的时间问题,国内学术界有产生于斯大林时期说、产生于赫鲁晓夫时期说以及产生于勃列日涅夫时期说三种不同的版本。本文作者通过大量史实论证了苏共党内特权阶层产生于斯大林时期说的正确性与可信性。  相似文献   

19.
我国素称礼仪之邦,待人接物,事事都有规矩。在诸多礼仪之中,婚礼始终占有重要地位。数千年来,它一直受到人们的格外关注。经书上这样讲:“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朱熹也说:“礼律之文,婚姻为重,所以别男女经夫妇正风俗而防祸乱之源也。” 有关婚礼的集中记载,最早见于《仪礼·士昏礼》和《礼记·昏义》。它们规定了以后历代婚礼的主体内容,并成为历代婚礼的基本依据。然而,礼仪随时而异,婚礼也不可能一成不变。宋代的婚礼就是这样。  相似文献   

20.
近几年,我以婚礼纪实摄像师的身份参加了近百场婚礼,真可谓双手喜糖累累,浑身沾满喜气,也顺便掌握了一些鲜为人知的第一手材料,越来越看清了那些欢天喜地的婚礼背后,暗涌着的令人担忧的问题。 一、洞房花烛串了味 自古以来,男婚女嫁一直被人们当成人生中的头等大事,即使节衣缩食也要庆贺一番,这本无可非议。问题是在婚礼上,新郎新娘的欣喜程度,与婚礼的隆重程度出现了越来越大的反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