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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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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犯罪领域的普遍性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贿赂犯罪已经渗透到经济领域的各个环节,只要有商业活动,几乎就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在与商业活动紧密联连的行政行为背后,钱权交易逐渐猖獗,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2.
贿贿罪,是一种传统的犯罪,各国刑法几无例外地对此罪作了规定.在英美普遍法中,贿贿罪是指“自愿地给予或收受任何有价之物以作为一个职务行为或将要实施的职务行为的非法报酬.”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刑法上都规定了数量不等的各种具体的贿贿犯罪罪名.如日本,刑法上规定了“受贿罪”、“第三人供贿罪”、“枉法受贿罪”、“斡旋受贿罪”、“行贿罪”等几个不同的罪名;奥地利则规定了”公务受贿罪”、“企业主管受贿罪”、“鉴定人受贿罪”、“引诱违反义务(行贿)罪”和“干涉之禁止(受贿)罪”等五个不同的罪名.其基本内涵大体上是比较一致的.  相似文献   

3.
商业贿赂犯罪行为人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分为行贿人与受贿人、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自然人与单位等。根据行为人的身份、编制来确定刑事责任是商业贿赂犯罪的重要特征。仅仅因为身份上的差异,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单位在商业活动中实施相同行为的情况下,要比非国家工作人员、非国有单位受到更严厉的刑事处罚。在商业贿赂犯罪中,不仅刑法对自然人比对单位规定了严厉得多的刑罚和低得多的构成条件,而且对非国有单位未规定非国有单位受贿罪,这极不利于惩治单位参与的大量商业贿赂犯罪。  相似文献   

4.
贿赂犯罪案件中大量存在着中间人为行受贿双方沟通撮合的情况,中间人的行为带有帮助行受贿双方,促使贿赂犯罪达成的效果。中间人介绍撮合贿赂双方的行为实质上就是一种帮助行为,不论是受请托人之托还是受国家工作人员之托进行介绍贿赂的行为都是同样一种行为,在刑法的处理上不应有所区别。我国刑法对于贿赂犯罪中间人的规定分散在多个条款之中,应当区分中间人的身份来进行处理。介绍贿赂罪法定刑偏轻,有待立法改善,此外还应当在该罪当中增加单位主体。  相似文献   

5.
商业贿赂犯罪与公职贿赂犯罪的最明显区别便是发生领域不同,商业贿赂犯罪仅仅发生在商业活动中。经济往来领域不如商业活动领域明确,不能用经济往来领域来界定商业贿赂犯罪发生的范围。商业贿赂所涉刑法罪名中"利用职务上便利"规定中的"职务"一词应作扩大解释,不宜作职务和劳务的区分,凡是能对商业交易产生实质影响的职务活动均能称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理解商业受贿犯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时,可把是否违背职责作为限制条件予以考虑,以体现商业贿赂犯罪与公职贿赂犯罪的区别,起到限制商业贿赂犯罪外延过分扩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商业贿赂所涉罪名的量刑情节在语言表达上模糊、不严密,过分强调贿赂数额在量刑中的作用,建议量刑时应综合考虑贿赂的数额大小、有无索贿情节、是否已经积极退赃、因受贿所造成的损失大小、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违背职责等因素,从而对商业贿赂行为人判处恰当的刑罚。  相似文献   

7.
商业贿赂所涉罪名的量刑情节在语言表达上模糊、不严密,过分强调贿赂数额在量刑中的作用,建议量刑时应综合考虑贿赂的数额大小、有无索贿情节、是否已经积极退赃、因受贿所造成的损失大小、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违背职责等因素,从而对商业贿赂行为人判处恰当的刑罚.  相似文献   

8.
商业贿赂犯罪行为人均具有直接故意的主观罪过,同时还具有明确的犯罪目的。每一商业贿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却积极追求并希望这种犯罪结果的发生。商业行贿犯罪中行为人的目的是在商业活动中获取不正当利益,商业受贿犯罪中行为人的目的是在商业活动中用职务换取财物。  相似文献   

9.
商业贿赂犯罪行为人均具有直接故意的主观罪过,同时还具有明确的犯罪目的.每一商业贿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却积极追求并希望这种犯罪结果的发生.商业行贿犯罪中行为人的目的是在商业活动中获取不正当利益,商业受贿犯罪中行为人的目的是在商业活动中用职务换取财物.  相似文献   

10.
商业贿赂中的介绍贿赂行为是指在商业领域中,为谋取利益在经营者、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之间介绍贿赂的行为。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但现行法律对商业贿赂中的介绍贿赂行为的规制却不够全面系统。文章对我国现行《刑法》中关于介绍贿赂罪的规定通过扩大客观范围,提高法定刑,增设财产刑和资格刑的途径加以完善,从而合理有效地规制此类行为。  相似文献   

11.
治理商业贿赂已成为我国的一项具体刑事政策,国际社会对打击和遏制商业贿赂行为已建立起了初具规模的法律体系。因而,对于商业贿赂的界定是理论上需迫切厘清的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12.
贿赂犯罪"权钱交易"的高度隐蔽性,决定了贿赂犯罪的发现和证实主要依靠言词证据,而言词证据的最大弱点就是可变性较大、稳定性较差,这就要求相关人员出庭作证、接受质证,从而固定证据。尤其是在庭审中心主义模式下,要求实行直接言辞原则,相关人员出庭作证更是势在必行。但是,在目前贿赂犯罪审判中,相关人员出庭作证的情况不容乐观,存在诸多障碍和困难,有待于制度上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审讯是突破案件最重要的途径之一。一个案件特别是一个贿赂犯罪案件能否成功办理及向纵深扩展,都要靠成功的审讯。审讯的策略及方法多种多样,在审讯的不同阶段采取相应得当的审讯方法,往往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积累成功的审讯经验并进行梳理和研究,对切实提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审讯能力很有帮助。  相似文献   

14.
治理商业贿赂已成为我国的一项具体刑事政策,国际社会对打击和遏制商业贿赂行为已建立起了初具规模的法律体系。因而,对于商业贿赂的界定是理论上需迫切厘清的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15.
受贿罪与行贿罪是相互对应的罪名,互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受贿罪包括索贿行为,但利用职务之便,强行勒索行为应确定为独立的罪名;贿赂罪侵害的客体为公务活动的廉洁性和正常的工作秩序,不应包括行贿人的财产所有权;行贿人所得利益合法与否并不影响贿赂罪的构成。   相似文献   

16.
本文对广义的商业贿赂犯罪和狭义的商业贿赂进行了研析,认为应确立狭义的商业贿赂概念,以区别于公职贿赂犯罪概念.我国现行商业贿赂罪包括商业行贿罪和商业受贿罪,其中"贿赂"的范围以财产性利益说为基准,但应扩及部分非财产性利益;其犯罪构成的"谋取利益要件"必须予以保留;回扣、手续费行为,不管其主体如何,应定性为商业受贿罪;医生收受"红包"应当以职业道德规范去调整,不应定为受贿罪或者商业受贿罪.本文还就商业贿赂犯罪的立法完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从分析我国商业贿赂犯罪的缺陷入手,就商业贿赂犯罪主体界定、罪状表述及定刑设置等同题,指出刑法在商业贿赂犯罪立法上的主要疏漏及补救措施.  相似文献   

18.
商业贿赂是商业领域内的贿赂犯罪.实践中,商业贿赂行为模式多种多样且以行贿为主,侵犯的是公平的市场经济竞争秩序,这就使商业贿赂刑事立法不能完全照搬贿赂罪的立法模式.透视商业贿赂刑事立法的理论基础,对于完善商业贿赂的立法模式和科学地规制商业贿赂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抑制贿赂犯罪的法律制度设计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贿赂犯罪泛滥的根本原因是低风险 ,这和贿赂犯罪证据相对稀缺密切相关。而现行法律对于行贿、受贿同时打击的双打法律制度 ,促使双方为避免刑事追究形成利益共同体 ,贿赂犯罪的信息、证据更难以逸出、取得。应当充分重视行贿、受贿双方内部固有的矛盾、对抗关系 ,并相应地设计采用单打法律制度 ,利用制度的力量 ,促使双方自始至终朝冲突、对抗的方向发展 ,从根本上解决贿赂犯罪证据稀缺问题 ,最终提升贿赂犯罪受查处、惩治的机率 ,收抑制其发生之效。  相似文献   

20.
商业贿赂犯罪是发生在商业活动中的以贿赂手段获取交易机会或者经济利益,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笔者对2003年至2006年6月昆明市检察机关立办的58件63人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进行实证分析,提出了整治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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