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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判例和判例法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却又紧密联系。在民法法系国家,判例并没有约束力,但在实践中,它具有说服力。我国应当在考察基本国情的基础上,通过对民法法系国家日益重视判例制度的借鉴,加强判例的作用。当然适用判例法制度的种种条件尚不完备,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相似文献   

2.
中国古代判例考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十年来的古代判例研究出现了一些引人注目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西方概念与中国实际接榫的困难,导致了古今词语对接的错位,表现为将古代的例、条例、案例和判例混同,以及不加分析地将廷行事、决事比、法例和判例完全等同起来。本文采取个案举证的方式,分析了古代判例的构成要素,判例和成文法体系的关系,以及判例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变化。可以说,判例在中国古代始终居于辅助的地位,不能和成文法平分秋色。由于它和成文法制度存在原则冲突,还受到不同程度的排斥。不过成文法体系对判例既有拒斥的一面,又有吸纳的一面。吸纳的方式是编例。明清时期,通过编例活动,判例被成功改造并纳入法律体系之中,律例实现了一体化。律例一体化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法律发展的最高形态。而从判例的角度看,融入成文法的过程也是其异化消亡的过程。  相似文献   

3.
论西方两大法系国家中的判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石茂生 《晋阳学刊》2002,3(2):15-18
判例在普通法法系国家中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渊源,但其作用并不是至高无上和绝对的;民法法系国家一般不承认判例的约束力,但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慈善信托制度是衡平法国家居民普遍采用的传统而灵活多样的财产处置方式。衡平法慈善信托制度中的有效性较为复杂,在其衡平法国家司法实践中多通过上级法院的终审案例来解决这一问题。因为衡平法的财产法与民法法系的物权法和债权法存在本质的差别,因此有关衡平法国家的涉外慈善信托的有效性在民法法系国家的物权法和债权法中的法理区分定性就较为困难。针对慈善信托有效性领域存在的法律适用问题,传统的衡平法国家英国在生前涉外慈善信托和遗嘱涉外慈善信托的法律适用两大方面进行数个世纪的法理定性分析,对民法法系国家以及对已经有慈善信托成文法的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均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5.
判例法具备很强的灵活性和社会适应力,能够有效弥补成文法的缺陷,在行政法领域表现出明显的优势。从统一法律适用、弥补行政立法的不足和完善司法解释的角度,论证我国建立行政判例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6.
我国部分学者看到最高人民法院确立的"案例"指导制度对法院审判工作有一定作用,误认为在我国可以建立英美法系民事法律渊源意义上的判例法制度.文章首先分析了判例与判例法的确立、成因、功能,然后从立法与司法分立原则的限制、我国法律传统的影响和法律移植过程中的曲解等方面阐述了判例法制度与"案例"指导制度的本质区别,最后认为"案例"指导制度在民法法典化过程中可能起到非法源性的补充作用.  相似文献   

7.
判例是司法活动的产物,在东西方司法实践中,判例制度不断演进反映的是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和民族特性。元代因其少数民族政权特性,判例制度更具有特色。元代习惯法在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法律与习惯之间的博弈始终贯穿始终,在与中原法制不断融合的过程中,判例所起的作用超过了成文法本身。立足元代“断例”,从与之相关联的条画、条格入手,深入分析蒙元判例的产生与适用,在其判例形成和方法技艺中找寻最适合民族习惯和成文法融合的节点,可以展现传统社会判例制度之深刻内涵。  相似文献   

8.
成文法与判例法:双重调整机制中的民法典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典是建构和生成的统一,它需要大量的单行法、习惯法和判例的支撑。司法不仅是民法法典化的前提条件,而且是民法法典能够维持和发展的基本保障手段。中国民法的法典化是必须的,但同时也是有限度的。当下的中国应该建立有自己特色的判例制度,运用成文法和判例法的双重调整机制,发挥司法造法的作用,继续完善民事单行法律,在成文法和判例法的互动、协调的过程中不断地确认和发展民事权利,及时回应民事关系调整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今天两大法系日益走向融合,判例法为许多国家所接受.判例法具备很强的灵活性和社会适应力,能够有效弥补成文法的缺陷,在行政法领域表现出明显的优势.然而,我国对于行政法这一最需要判例法作为正式法律渊源补充的研究不足.通过制定法与判例法之争的分析,论证行政判例在我国行政法渊源中确立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0.
司法审判的可预期性低是我国司法实践的一大痼疾,长期以来为人所诟病,在群众中造成了对司法公正性的消极印象.我国一直以来以自己是成文法国家为由拒绝实施有法律约束力的案例制度,这是造成司法可预期性低的重要原因.在当前的司法改革中,我们应该接受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共同承认的判例规则,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案例指导制度,以此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从而最终提高司法可预期性.  相似文献   

11.
关于先例判决和判例指导的思考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先例判决和判例指导反映了我国审判实践中不同地区、不同审级的法院对案例指导的积极探索。先例判决和判例指导在称谓上虽然已经明显地判例化了,但仍属于案例指导的范畴。“案例指导判例化”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个发展方向,创制判例制度的法律因素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研究。  相似文献   

12.
裁判规则是法官针对个案从诸法律渊源中为案件所确定的特别规则。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裁判规则生成的判例研究表明,前者的发展是相对静态的,而后者更表现出动态性;就事实与规范在生成裁判规则中的作用来说,前者体现为以规范为中心,后者则以事实识别为中心;在规则形成的推理过程上,对于简单案件,两大法系都主要是演绎推理;但就疑难案件而言,成文法系主要表现为演绎推理,而英美法系则体现为多种推理并存的样态。  相似文献   

13.
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是我国立足于本国法律文化传统,基于中西方法律文化交融的理解,经过比较吸收、借鉴有益成分,完善我国成文法制度的司法改革尝试。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借鉴和吸收英美法系判例法的优点以弥补成文法的不足,也成为我国检察制度发展的努力方向。从中西方法律文化传统、我国检察制度的法律现状和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现实意义三个方面进行思考,探讨检察机关案例指导制度的法律地位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4.
试论我国判例法制度的建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彭海青 《学术论坛》2006,(1):150-154
判例法具有弥补制定法不足、维护法律适用统一之价值。在我国,为完善法律体系、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有建构判例法制度的必要。而且我国有判例法传统,目前已有大量典型案例汇编存在,判例制度也已有实践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因而,建构判例法制度具有可行性。文章从应坚持的原则、有权创制判例法的法院、判例法的形成程序、判例法的拘束力、判例法的清理等方面,具体探讨了我国判例法的建构问题。  相似文献   

15.
民事审判所适用的法律规范是多元和广义的,包括成文法、判例法或习惯法,早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民事审判中,司法判例、司法解释及民间习惯等就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司法判例辅助成文法,提高了办案效率;司法解释通过解读抽象的法条,增强法律的适用性和操作性;民间习惯则能填补法条的空白,在缺乏法律条文时可遵循习俗,以民间习惯作为处理民事案件的依据。  相似文献   

16.
当下行政案例指导制度在适用中面临诸多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制度改革与创新,实现由行政案例指导制度向行政判例制度的转型是一种理想选择。个案解释应成为实现统一法律适用、司法价值追求和法律解释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论意义上具有形式推理与实质推理组合形态的行政判例和司法定向理论下决断论的理论逻辑,为以个案解释实现司法公正的制度转型提供了正当性基础。实现由行政案例指导制度向行政判例制度的转型,通过将典型行政案例上升为行政判例并作为个案性司法解释、明确界定行政判例的制定主体、重视行政判例的类型化研究等方面展开。  相似文献   

17.
杨成  孙真真 《理论界》2006,(10):60-61
我国具有成文法传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成文法的统一性、稳定性和不完全性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之间的矛盾,由于诸多原因,在行政法领域这个矛盾表现得尤为突出。在我国建立行政判例制度不仅必要而且是具有可行性的,关键是要构建切实可行的行政判例制度。  相似文献   

18.
案例指导制度是回应司法现实的产物,指导性案例具有弥补成文法不足、保障法律统一适用及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价值。在我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作用与功能,需要合理区分其创制主体与发布主体,明确规范其"指导效力"。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方向不是英美法系的判例法,而是合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实现民主立法与法官造法相结合、走向融合理性与经验的法治之路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的刑法典确定了罪刑法定原则之后 ,怎样弥补刑法的漏洞又成了一个重要的话题。许多学者支持将判例法做为一种救济方法 ,提出建立成文法为主 ,判例法为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本人不支持这种观点。理由是 ,君权神权这一判例法产生的历史根源已不存在 ;随着法制建设的迅速发展。法制不完备、不统一的现象趋于消亡 ,而判例法赖以生存的遵循先例原则也存在严重弊端。因此 ,我们在判例法这一问题上 ,必须冷静而谨慎 ,合理吸收其精华、精髓而不能拘泥于形式。  相似文献   

20.
刘杰 《人文杂志》2003,(6):39-43
在认识论上存在着经验论与唯理论的划分,经验论是判例法的哲学基础,而成文法则依赖于重视演绎推理的理性主义.我国传统哲学推崇经验实用,所以判例法在我国古代能大量存在.但随着对民法法典化的需要,理性主义应当成为主流的立法思想,理性主义的两大特征"先验知识"论和演绎法是我们最为缺乏的.在制订民法典时应当注重对平等自由天赋性的民法价值观的建构,并充分重视概念在整个民法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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