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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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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亚光  毕悦 《江西社会科学》2023,(2):115-126+208
中国经济思想的现代化转型并不完全是对外来思潮的被动接收和反映,也有传统思想自发求变的演进历程。作为嘉道年间经世思潮的代表性成果,《皇朝经世文编》集中展现了鸦片战争前夕、西学到来之前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转型面貌,反映了从保守到革新、从干预到适度自由、从集权化到地方化和社会化、从封闭到有限开放等转型趋向,以及实用性、包容性、复古性、折中和非彻底性等转型特征。考察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现代化转型问题,尤应注意其内生演进路径,关注传统知识分子在转型中的主体意识和自觉性。  相似文献   

2.
据史书记载,孔氏家族的始祖孔子曾对古代优秀文献《尚书》进行编纂,并为每篇作《序》,概述其写作的原委和宗旨。孔氏家族在西汉的传人孔安国,于秦火之后对《尚书》进行抢救,并为之作训注文字和考证史实的《传》。孔安国之后,孔氏家族许多学者坚持对《尚书》及《传》进行搜集、整理和修订。至魏晋之际,包括今文三十三篇和古文二十五篇共五十八篇完整的孔传《尚书》,已经问世流行。孔氏家族对《尚书》学贡献卓著,在历史上应该写下浓重的一笔。可是自宋代疑古思潮兴起以来,许多学者对孔氏家族在《尚书》学方面的卓越贡献,进行歪曲、抹杀和诋毁。今天我们必须拨乱反正,揭露疑古思潮的危害,恢复历史的本来面貌,让孔氏家族对《尚书》学贡献的业绩,大白于天下。  相似文献   

3.
《瀛奎律髓》的声律批评具有重要诗学价值,其对唐宋声律传统的继承与改造值得关注。方回于唐宋别集、总集以及诗论著作中汲取声律理论资源,在接续唐人多元化调声传统的同时,有意拓宽声律标准,将唐人古体纳入律选。这种倾向既体现了宋人具有共性的声律观,亦有对当时声律理论的省思,并实现了吴体范畴的创造性再阐释。《瀛奎律髓》与《后村诗话》存在互文关系,以江湖视角透视晚唐声律,客观揭示体派内部的分流沿变。方回整合声律知识资源,意在以江西诗派的立场建构通贯唐宋、选注结合的新型声律发展史。方回的声律观及其所建立的声律体系对后世诗学的理论批评与创作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4.
清初阎若璩和毛奇龄《尚书》真伪之争是学术史和思想史上最著名的公案,当时和其后的几乎所有硕学鸿儒都卷入了这场著名的学术论争。朝鲜李朝学术界对阎毛论争也作出持续不断的积极回应,丁若镛的《梅氏书平》是其代表作。丁氏《尚书》学具有"平实"特征:是其所是,非其所非;发凡条例,纲目分明;穷究字词形变,探索辨伪新法;辨析同形异义,分解深层结构。丁氏《尚书》学既与乾嘉诸儒相通,也与乾嘉学术在研治旨趣和研究目的方面有别。丁氏《尚书》学在整个《尚书》学研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5.
吉林大学图书馆藏《法律原理学》油印本,目前所见为孤本。该书为近代著名法学家程树德任教京师大学堂法政科大学时期(1910—1912),为讲授“法律原理学”课程编写的讲义,撰成时间或不晚于1910年3月。程树德在书中对法理学的基本问题进行了阐述,表现出融贯古今的学术素养与会通中西的学术胸怀,也表现出放眼寰宇的学术视野。由于近代西方法学传入中国的途径及其本人的留洋经历,以日本为师的痕迹较为清晰,但这并未影响其对来源知识及学术话语的发展。《法律原理学》作为目前所见近代最早由国人编写的阐述法理学基本问题的学术作品之一,较之清末翻译的国外法理学著述与晚近国内学者的法理学专著,具有明显的过渡特征。综合作者、内容、版本、性质及时代等多重因素,该书对于中国近代法律教育及课程设置研究,对于近代“法理”话语传入与演化的微观探索,对于近代法学人物的跨学科考察均具有重大学术价值。  相似文献   

6.
《管子析疑》应对的是晚清一个根本性的时代焦虑:新的时局要求学术与现实有更密切的联系,作为学术核心的经学却无法引领整个传统学术来应对。何如璋通过重新诠释管子,意在援入其学来补充以儒学为主体的治术;而在此过程中,他却无意间建筑了一种脱离儒学正统的意义架构,在应对现实时局和整合思想资源上,管子都获得了比经和儒家更加优越的地位。尽管何氏表面上仍以儒学为诠释管子的参照标准,实际上却已暗含着将儒学拉下中心地位的义理倾向,这种倾向在“君学”、“专制”等受西学影响的观念大规模冲击中国之前便已萌发。张之洞感觉到“光绪以来,学人尤喜治周秦诸子”的兴趣有脱离经义的危险,以至于需要疾呼“宗经”。《管子析疑》或即这方面的一个微妙个案。  相似文献   

7.
由于传统的中华法系无法为清政府“工商立国”提供制度、文化上的支持,于是,晚清新政开始了最具历史意义的修律运动——移植西方现代法律制度.在晚清“挽回利权”、“先定商律”思想的指导下,1904年《公司律》出台.虽然这部中国立法史上的首部公司法“顾草创之始,难语完备”,但作为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开篇之作,它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尤其是它的颁行,标志着经济自由、经济平等在中国的第一次确立,推动了中国民族工商业者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的形成.  相似文献   

8.
“民”是古代思想家、政治家所关注的核心主题,内涵极为丰富。近代以来,在西方人本主义和民主政治的影响下,我们以“民本”重新审视古代“民”思想,形成了固定的民本研究范式。这一研究范式很好地深化了“民”思想主题,从纷繁复杂的古代“民”思想中提炼出了民本、君本两大主题,但同时“民”的丰富性和多元性也受到了遮蔽,即那些既不符合民本,又不符合君本的“民”思想便被忽略了。因此,要想呈现古代“民”思想的完整风貌,我们需要在“民本”基础上,扩大研究视角,推进“民”思想的再研究。“民学”于此是一个可能性的尝试,它能够从整体性视域将民本、君本以及其他关于“民”的论说连贯为一体,使古代“民”思想成为一个综合性的学说。  相似文献   

9.
10.
高超 《江淮论坛》2011,(4):181-187
文学理论中的形象进入了形象学研究的视域,成为了文学研究的一个新视角、新思路。宇文所安通过对唐诗的翻译与阐释,构建了一个独特的唐代文学文化世界,而孕育其中的唐代诗人形象更是富有创造性特质。本文试从比较文学形象学的视角,探究宇文所安文论中所赋予唐代诗人形象的表现形式、生成方式以及形象建构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清代《刑案汇览》中的“控争坟山情急赴京刎颈呈告”一案记录了嘉、道年间安徽泾县徐、吴两姓的坟山争讼,从它的发展过程与官府的审理办法,可以观察到清代“民法”与“民事诉讼”问题的复杂性。其一,“官法”与“民俗”之间的距离。中国古代的“民法”总体上经历了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至于清代,各种民事规范已经相当丰富。虽然它们在司法审判中都有可能成为依据,但是其性质和作用存在很大差别。其二,法律发展变化的路径。无论从对传统的路径依赖还是面对民间复杂情况时所显示的局限性来看,清代国家法在民事规范方面的发展都受着相当大的限制,这决定了它在民事纠纷的处理上只能给出“权威”的而不是恰当的规定,而所谓“权威”是建立在官对民的统治基础之上的。其三,“词讼”与“案件”之间的转换。“词讼”与“案件”之间并没有非常严格的界限,更不是现代“民”、“刑”两个法律部门之间的并列关系,而是在一定程度上贯穿着以刑统罪的传统和“不应为”的原则,并体现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适度分离。  相似文献   

12.
恩格斯指出:"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1]当代社会的急剧变革和专门学科的迅速发展,极大地丰富了哲学研究的内容,使它正在改变自己的理论结构.发展出新的理论形态,即众多的应用哲学理论的崛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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