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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我国统一合同法对不安抗辩制度的确立对于维护交易安全,规定的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根据扩大为包括丧失商业信誉在内的所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并通过例举的方式规定,为了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法律又为先履行一方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规定了通知和在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的恢复履行的义务。先履行一方在履行了上述两项义务后,享有在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相似文献   

2.
正当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构成违约,是一种合法行使权利的行为;各种违约行为均可导致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但并不意味着只要一方的行为构成违约 ,另一方就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主债务与从债务之间在一定的情形下具有对价关系和牵连关系,一方可以以对方未履行从债务为由,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为了防止当事人不当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有必要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加以限制.  相似文献   

3.
因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未对不同违约形态下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问题作出较全面而周详的说明,再加上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的缺陷,从而在司法实践中对如何正确适用相关法律带来了困难和疑问。故必须分清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和违约行为之根本区别,以及如何在不同违约形态下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相似文献   

4.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常见的一种抗辩权 ,它旨在督促双方当事人按合同本旨来履行合同 ,保障当事人因合同享有的利益不受侵害。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这一制度。本文旨在结合国外相关立法、学说及我国立法来探讨该制度  相似文献   

5.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适用范围的规定过于粗疏,造成了司法实践中对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理解和运用上的困惑。文章在运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对相关重要理论问题探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修改《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6.
新《合同法》为保证合同完全地、适当地履行,增加了保障债权人利益的主要制度──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制度、代位权制度、撤销权制度.本文对债权人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理解、行使这些权利做了分析,阐述了只有正确行使这些权利,才能督促债务人切实履行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不安抗辩权制度是在既吸收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又继承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但其规范存在很多歧义,因此有必要对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进行研究。不安抗辩权具有暂时性,只能适用于双务合同中,其抗辩事由具有法定性,其行使要同时具备四个要件。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仍存在一些不足和漏洞,应该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不安事由"的举证程度以及中止履行的范围三个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大陆法国家合同法律制度现代化变革进程证明,在大陆法背景的合同法律制度中,可以建立与英美预期违约具有类似制度价值的履约救济机制。这一机制应与大陆法履行抗辩权制度形成功能互补、效用协调的履约救济和谐架构。我国《合同法》上预期违约与履行抗辩权制度并存建构存在不安抗辩权制度属性模糊等设计缺陷,应通过对不安抗辩权原因事实作更为原则的规定等措施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我国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合同法》制定之时有意识地引入英美预期违约制度,但引入之后其便与履行抗辩权制度纠缠不清,引发法律解释适用之难题。大陆法系的拒绝履行制度和履行抗辩权制度与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相对应,二者之间存在着实质的一致,因而完全可以将现行相关规定纳入大陆法系相应制度之中。鉴于我国系大陆法系的法律模式,宜将《合同法》第108条、94条第2款定位于大陆法系的拒绝履行制度,使其与第68、69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一起,共同应对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所欲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不安抗辩权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一项新的制度,其目的是维护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对该项法律制度本身以及与其相关的理论进行深入的比较研究,对正确贯彻和运用不安抗辩权有着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论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源于英美法系,分成两种形态: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不安抗辩权源于大陆法系,其功能与默示预期违约相似.两者既有重叠又互为独立,我国新<合同法>对两者都进行了继承.  相似文献   

12.
情势变更原则授予合同中受情势变更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合同变更权 ;外国 (地区 )法律中有的规定该当事人对它可以直接行使 ,有的规定其对它只能通过司法程序行使 ,有的规定它的行使对象仅限于数量条款 ,有的规定变更权行使对象为合同全部条款。外国 (地区 )法学界有人认为该变更权是一项虽符合公平要求但对社会经济秩序不利的合同权利 ;有人认为应将经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对双方当事人均显得公平确定为这一权利的行使条件 ;有人认为由它的行使所体现的效力只是情势变更原则的第一次效力 ;笔者认为该变更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 ,它的出现对大陆法系合同法理论中的合同定义的正确性提出了挑战。  相似文献   

13.
"契约自由精神在刑事诉讼中的绝妙体现"这种说法是对辩诉交易的辩白还是解释?真正的契约自由的精神何在?在辩诉交易中,控辩双方是所谓"自由"的"交易"的唯一角色吗?被害人在这种所谓自由的契约中处于何种地位?刑事诉讼中保护被告人的权利是必需的,同时,保护被害人的权利又将如何看待?  相似文献   

14.
物业服务合同性质辨析——兼谈无名合同有名化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业服务合同作为一种新型合同,理论与实务界由于对其性质的不同认识,导致在对合同主体、客体、合同解除权等问题上众说纷纭以及对该类纠纷法律适用的各行其是。物业服务合同作为一种私法合同,由于其对传统合同理论的合同相对性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及合同效力规则等提出了挑战,具有较强的个性,应当通过单行立法实现其从无名合同到有名合同的转换,以适用社会经济生活的客观需要。  相似文献   

15.
现行合同法对房屋承租人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赋予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二是“买卖不破租赁”。但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虽是一项法定权利,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具体条件和方式,在实践中往往缺乏操作性,并且现实中鲜有发生;《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已经能够有效保障承租人的权利。况且,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深入改革与房地产交易活动的频繁,这样的偏向性法律保护势必妨碍和限制私权,有悖于现代民法的精神。故笔者认为,在将来修改、完善法律时应当删除230条,从立法上取缔对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6.
论民法典中的合同的解除与合同终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大陆法系民法典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合同解除制度的基本规则是针对合同解除权的发生和行使而设计,合同终止规则是围绕终止权的发生和行使而制定,两者在立法精神、法律后果方面截然不同。大陆法系关于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制度的设计有两种模式。我国民法典应当借鉴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区分规则,重新界定我国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建立合同终止制度。  相似文献   

17.
不安抗辩和预期违约分别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法律制度,在保护守约方使其提前获得救济,防范合同成立后至履行期到来前出现的履约风险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合同法中不但赋予当事人不安抗辩权,还建立了预期违约制度,对此学者们存在诸多争议。我国合同法以大陆法为基础,并吸收了国际立法在预期违约上的先进之处,设计出符合我国实际的不安抗辩和预期违约制度,二者之间的过渡衔接合理,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体系。  相似文献   

18.
保管箱合同从合同的目的、合同的权利、合同的义务来看是一种保管合同,但其保管范围和保管方法又不同于一般的保管合同.明确保管箱合同的性质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则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9.
在现行法中,承包合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的依据。由于不同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位不同,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中的承包合同在主体、客体、内容及订立程序等方面存在重大区别。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背景下,承包合同应当被明确为土地承包权的取得依据,是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实现途径,土地承包权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承包合同的制度设计主要包括法律适用、规范内容和立法模式三个方面。承包合同不能适用《合同法》,应当由《农村土地承包法》规范,从而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是承包合同的主体,规定土地承包权的期限和内容,明确农户消亡是承包合同消灭的原因之一。在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合同没有必要存在。家庭承包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划拨方式,将土地经营权给予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四荒”土地经营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出让方式给予土地经营权人。  相似文献   

20.
统一合同法的颁行填补了我国行纪合同实践法律调整的空白,确立了行纪合同立法的大陆法系模式.评析了我国行纪合同立法对英美法系直接介入权制度的导入和创新,并设想行纪人担保履行责任的约定主义立法模式以进一步完善行纪合同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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