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阐述了民族自治地方自然资源自治权的内涵,认为自然资源自治权的实现有利于从根本上协调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和解决新时期的民族问题;为此提出,中国应完善自然资源立法变通权和规范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权的相关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一定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行政特许权;同时,应健全中国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国家对民族地方的经济扶持制度,加强国家对自然资源自治权行使过程的监督,从根本上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2.
变通立法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变通立法刍议王勇一、变通立法权是自治权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赋予民族自治地方很多自治权──关于立法的自治权、关于语言文字的自治权、关于人事管理的自治权、关于财政管理的自治权、关于教育管理的自治权、关于经济管理的自...  相似文献   

3.
在少数民族地区运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时,需要正确处理国家统一领导与民族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的关系;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特点和区域特点进行民族立法,才能处理好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开发图们江三角洲应该运用分层分级立法体制,才能更好地保障图们江下游地区的开发开放;在开发图们江下游地区的经济与国际合作中,必然运用好地方民族立法变通权,保障地区经济开发  相似文献   

4.
刑法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立法权被授予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不仅存在制度上的悖论,现实中也难有可行性。鉴此,需要从宪法层面上对刑法变通立法的性质予以明确定位,将其纳入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框架内,并根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刑法的变通立法权予以重新配置,同时对民族自治地方行使刑法的立法变通权应遵循的准则予以明文规定,以保证刑法变通立法权的正确运用。  相似文献   

5.
突破与规制:中国立法变通权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立法变通权是我国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和经济特区特有的权力 ,具有自主性和地方性等特点。“突破”是享有立法变通权的主体应有的权力。民族自治地方和经济特区立法主体应在法律的限度内 ,以国家设置立法变通权的目的为指向 ,对上位法进行变通规定。对于立法变通权进行“规制”则是保证立法变通权合法有效行使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6.
立法变通权是我国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最高权力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制定的只适用于本地方具体情况的灵活变通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立法变通权有两种类型 :一是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变通权 ;另一就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变通权。但立法变通权的行使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形 ,尤其要遵守法律的限制性规定。并且立法变通权的行使还要受到特定国家机关的监督  相似文献   

7.
经济自治权的实质是中央或上级国家机关与民族自治地方基本经济权限的划分,是国家经济利益和各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利益的协调与平衡。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行使经济自治权的基本精神是加快经济发展。民族自治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敢于和善于依法不失时机地请求上级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敢于和善于依法行使"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的自治权;敢于和善于依法制定"变通规定"或"补充规定";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行使经济自治权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自治区自治条例等应尽快颁布实施,以促进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8.
民族自治地方变通执行与停止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是行使自治权的一种形式。它在特定情形下具有立法权的性质,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主要发生于国家机关的行政执法过程中,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行政管理方面的自治权。为使该规定得以更好地贯彻实施,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权力行使的主体、程序、方式与步骤。《民族区域自治法》未赋予民族自治地方司法解释及司法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权,法律的变通在特定情形下就失去了意义。建议《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改时,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可以依法定程序对司法解释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  相似文献   

9.
论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权依据变通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法律、行政法规的变通权和决议、决定、命令、指示变通权。法律、行政法规变通权主体规定不尽合理、审批机关规定有违宪法和法理,决议、决定、命令、指示变通权审批权限不明、争议解决机制空缺、审批时限不够科学、不同区域民族自治地方没有分别规定变通权限和民族乡变通权限不明等立法缺陷和变通权行使不充分等实践中的不足,建议统一法律、行政法规变通权主体和审批机关,并设立决议、决定、命令、指示变通权审批细则,廓清不同区域民族自治机关和民族乡的变通权限。把民族乡纳入民族自治地方范畴。  相似文献   

10.
对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立法权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立法权是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首要的基本的自治权 ,但在现行的立法体制下 ,民族自治地方所享有的立法权与一般地方的立法权相比 ,具有不独立、不完整的一面。这需要我们改革现行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批准程序 ,通过完善立法监督机制来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独立地行使立法权。  相似文献   

11.
浅析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立法权限是立法机关实施立法行为的基础.从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立法法的有关条款及立法精神来看,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享有广泛的立法职权,可以制定实施性法规、自主性法规和变通性法规.同时,还可依法律授权而享有委任立法权.但是,有关授权立法的规定与民族自治机关的立法职权相冲突,亟需统一规范.  相似文献   

12.
结合政治学的有关理论和社会学的实证方法,围绕加拿大因纽特人的自治省——努纳武特省的建立过程、自治模式、自治实践三个方面展开,可以探讨北极原住民的自治运动。努纳武特自治政府是以非暴力的、谈判协商、团结合作、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而建立的;其权限是有完全的行政权,部分的司法权以及在联邦政府议院规范下的部分的立法权,这是加拿大多元文化政策的重大成就。但在运作过程中,问题依然严峻:政治架构上的水土不服,经济发展的先天不足,社会生活的分崩离析,传统文化的传承江河日下,这些影响了因纽特人自治运动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3.
农村环境自治权是一项以村民自治权为基础的社会权力,它具有权利和权力的双重属性。农村环境自治权的主体是多元的,包括村民个人和村委会、村民会议、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环保NGO等所有参与农村环境自治的组织。农村环境自治权的内容中的权利部分主要包括村民的环境民主决策权、环境民主管理权、环境民主监督权;权力部分则主要包括由农村环境自治组织行使的农村环境自治立法权、农村环境自治组织权、农村环境自治财政权、农村环境自治行政权等。  相似文献   

14.
修改后的《立法法》全面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是深化地方改革、扩大地方自治权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但由于此次大规模赋权中,立法机关在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前瞻性等方面考虑得不够充分,加之立法解释的滞后性和相关配套制度的欠缺,使得地方立法权主体扩容面临着诸多风险与挑战.这些风险与挑战主要体现在设区的市的立法权限范围、立法能力、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法制化三个方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厘定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加强设区的市的立法能力建设,加强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指导、监督,建立健全对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的定期评估制度.  相似文献   

15.
自治条例是贯彻和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环节,但因我国民族立法工作发展相对滞后,自治条例在制定和实施过 程中仍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立法现状有关,也与各级自治机关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相关 法律的认知程度有关。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现以《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为例,运用文本分析研究法,探 析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不足之处,提出完善建议。旨在充实我国自治条例研究内容,完善自治州法律制度体系,更好发 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自治条例之所以难出台,关键在于“报批难”。此外,“定稿难”和自治区制定自治条例的积极性不高也是影响自治区自治条例出台难的原因。因此,将行政化的分权模式设为立法化的分权模式,建立利益沟通的制度平台以及权限争议解决机制来协调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之间的关系,缓解报批难,同时设立全国性的自治区自治条例制定协调指导委员会,以推动自治区自治条例的制定。  相似文献   

17.
论自治条例制定与完善的困境及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的现实运行仰赖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完善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是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居于核心地位。目前,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制定与完善却面临诸多困境,要摆脱其困境,必须从内外两方面着手,这是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18.
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单元的讨论与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年来,我国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遇到了“自治悬空”甚至是“村民自治无自治”的发展困境.导致这一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村民自治的基本单元——行政村与传统自治单元——自然村基础的脱节.面对上述困境,全国各地相继开展了一系列建立在自然村基础上的、重构村民自治单元的探索和实践.这些地方性改革与实践说明,村民自治制度作为国家行政管理与社群自治的统一,需要建立在相应的乡村自治的社会基础之上.而村民自治本身的发展或已进入探寻自治内在动力的第三阶段,其发展的理想标的应是自治功能与行政功能兼顾的模式,其有效实现单元可能是在现有行政村基础上的、同时向自然村拓展的多级自治形式.  相似文献   

19.
自治与宪政的关系是文章阐述的主要论题。文章强调确保人的自由意志的实现是宪政的最高价值目标,自治是人的自由意志的集中体现,因而成为宪政建构的基础;指出当前我国应努力整合社会资源,完善自治基础,制衡国家权力,从制度建构与意识养成两方面着手,建构宪政国家。  相似文献   

20.
200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了重大修改,使民族区域自治法更好地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但要加速实现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发展、缩小民族自治地方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促进各民族共同富裕繁荣的目标,民族区域自治法仍有待进一步完善:要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可操作性;进一步落实并扩大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机制和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