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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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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精神中,"生活消费"具有市场终端性和市场议价性的特点,患者可属于消费者,医疗机构可属于经营者,医患关系可属于消费关系,因此,医患关系可受新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等不是互相排斥的关系,不能以医患关系的特殊性而否定其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相似文献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条 ,突破了我国传统大陆法系补偿性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 ,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促使经营者遵守竞争规则 ,建立有序的市场经济 ,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具体规定 ,仍需立法部门做相关工作。  相似文献   

3.
2013年4月23日,被媒体誉为具有"四大"亮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下称《新消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施行了近20年的《消法》首次迎来大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以127票的满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次全票通过的法律,也是除《宪法》外第二部13亿人都可惠利的法律,是我国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确认消费者的权利,被视为消费者  相似文献   

4.
个体工商户的性质决定了它购买商品可能为个人或家庭消费使用,也可能为经营或职业之用。为此,我们必须寻找将个体工商户二重角色剥离开来的标准,以确定个体工商户在何时可以享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这方面可以借鉴德国法和英国法的经验。如果个体工商户"在营业的过程中",则可以推定其是作为个人经营者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此时不宜将其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如果个体工商户"不在营业的过程中",则是自然人,属于消费者,应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关于"在营业的过程中"的认定,需要考察缔约时买受人的身份、所购商品是否为经营的必需部分、购买行为是否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和经常性、事后商品被使用的情况、所购商品是否重新进入流通领域而转卖出去等因素。  相似文献   

5.
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建了更为全面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了惩罚性赔偿的力度,扩大了其适用范围,力图更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典型国家具有代表性的理论与案例,兼采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对该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了理论剖析与评价。  相似文献   

6.
惩罚性赔偿制度作为一般民事赔偿制度的例外 ,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 9条对此制度有所涉及。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 9条为中心 ,探析其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及赔偿范围等 ,对该条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7.
我国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法在适用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反思。我国消费者应享有的健康环境权,对经济法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要研究,对“三倍”归责原则要进行多法整合的修正。  相似文献   

8.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施行以来,围绕着单位、知假买假者是否属于消费者一直存有争议。从我国单位消费行为的分析、世界主要国家的立法,以及消费者运动的宗旨来看,单位不宜作为消费者,知假买假者不能因其主观目的而被排除在消费者的范围之外,我国"消法"第49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适用,不能以消费者的主观目的作为适用的条件,应当以经营者是否构成欺诈为要件。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过程中,应当借鉴主要国家的立法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给予消费者科学、合理的定义,为消费者提供充分的保障。  相似文献   

9.
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确立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为中心,通过分析惩罚性赔偿的概念、法理基础、功能及我国惩罚性赔偿中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1.进一步明确《消法》中关于消费者定义的解释。2.扩大《消法》第49条“欺诈行为”的适用范围,平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举证责任。3.合理计算惩罚性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10.
完善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部以消费者为主体 ,以消费者权利为核心 ,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专门性法律。该法最基本的特色就是它以对消费者是弱者的认同为视角 ,构建了在消费生活领域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特殊保护的机制。但随着我国加入WTO ,该法却暴露出它不适应现实经济生活、不适应消费者保护的客观要求以及落后于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诸多的缺陷。完善该法应当以进一步凸现“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为立足点 ,健全相关制度 ,充实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1.
启文 《老友》2014,(1):54-55
正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内容涉及面广,亮点颇多。根据决定,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1.明确个人信息保护针对个人信息被随意泄露或买卖,致使消费者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的问题,第十四条增加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  相似文献   

1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存在着一些争议。应从我国的实际出发 ,认定“知假买假”是消费者 ;某些行业 ,特别是国有垄断行业不能排除《消法》的适用 ,《消法》应高于行业法 ;《消法》应与 WTO接轨 ,向国际标准看齐。  相似文献   

1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20年来,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大量消费者权益得不到合法保障,如关于轿车是不是消费品的问题等的争议。本次修订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文章主要论述了本次修订的亮点及存在的不足。  相似文献   

14.
自“王海现象”出现以后,理论界对此褒贬不一,司法界也没有一个统一判例,其中原由都与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理解相关。对这一问题进行理论探析可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精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立法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首次设置惩罚性赔偿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诸多争议性问题.通过分析了产品局部欺诈应当作整体惩罚性赔偿以及"消费者"的范畴应当包括商品使用者这两大争议性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6.
1994年颁布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交易方式的多元化,公民维权意识的提高及实践中发生的许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却求助无门案件的不断出现,已表现出很多不足。2013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2014年3月15日开始实施,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旧法的不足。新消法的修改虽有很大的进步,但其仍有一定的不足。  相似文献   

17.
从“消费者问题”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历史演进路径揭示了民生问题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重要的立法指引效用.在民生法治的理念下,民生问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立法取向.“消费潜规则”是当下我们探求新“消费者问题”的一个可靠窗口.消费潜规则折射出在消费类型、消费领域以及权责归属三个方面民生问题的新情况与新形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立足于对新民生问题的回应,强化弱者保护的立法理念,厘清旧问题、破解新问题,但其发展的道路上仍面对诸多挑战.扩大消费者范围、重视消费者教育、健全消费者权益保障程序和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8.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立法宗旨在于 ,利用利益机制的作用发动全体消费者与欺诈消费者的不法经营行为作斗争 ,以期获得根治之效。但从社会生活的现实条件及社会客观效果来看 ,该立法尚难以实现上述宗旨 ,尽管每个社会成员概无例外的具有消费者这一特定社会身份。本文对此中原因作了反思 ,并从法律奖励论的角度出发 ,提出了新的制度设计的框架性构想  相似文献   

19.
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直是人们社会生活中关注的重大问题,我国已经颁布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新型消费关系、消费形式不断涌现,近几年食品行业接连发生的群体性伤害事件,逐渐暴露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的制度缺陷,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20.
经济全球化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既为消费者利益的实现带来了诸多机遇,也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实践面临新的挑战.在经济全球化这一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呈现出了新的发展趋势,我们对此必须予以注意,并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践,对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逐步进行完善,以便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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